浅析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法律援助案件存在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旨在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法律援助案件仍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本文将从法律援助案件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法律援助案件存在的问题1. 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不足尽管近年来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仍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一方面,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许多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认识不足,导致有需求的群众未能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另一方面,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存在资源分配不均、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影响了案件数量的增长。
2.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高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律师专业素质不高。
部分法律援助律师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导致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失误。
(2)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
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进行,影响了案件办理质量。
(3)法律援助案件调解效果不佳。
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在调解过程中,由于调解员能力不足或调解方式不当,导致调解效果不理想。
3. 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周期长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周期较长,影响了案件的及时解决。
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案件审查时间过长。
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存在审查程序繁琐、效率低下等问题。
(2)律师办案效率不高。
部分法律援助律师由于工作繁忙或其他原因,导致案件办理进度缓慢。
(3)法院审理周期长。
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由于案件复杂、证据不足等原因,导致审理周期过长。
4. 法律援助案件满意度不高部分群众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满意度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不高。
部分法律援助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未能充分了解群众需求,导致服务质量不高。
(2)法律援助机构服务态度不佳。
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咨询和诉求处理不及时,影响了群众满意度。
法律援助案件出现的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旨在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律援助案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分析法律援助案件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法律援助案件中的问题1. 法律援助资源不足当前,我国法律援助资源相对匮乏,尤其是在基层地区。
一方面,法律援助机构数量有限,难以满足大量当事人的需求;另一方面,法律援助人员数量不足,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导致法律援助案件处理效率低下。
2. 法律援助申请门槛较高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当事人由于对法律援助政策的了解不足,或者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无法顺利申请到法律援助。
此外,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过于严格,导致一些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无法获得援助。
3.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由于法律援助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理效果不尽如人意。
有的案件处理过程中,法律援助人员未能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导致案件结果与当事人的期望相差甚远;有的案件在庭审过程中,法律援助人员缺乏有效的辩护策略,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
4. 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足目前,我国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仍有待加强。
部分当事人对法律援助政策了解甚少,甚至存在误解。
这导致许多有需要的当事人未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5. 法律援助案件跟踪管理不到位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案件跟踪管理不到位,导致案件进展缓慢,甚至出现错案、漏案等问题。
三、对策分析1. 加大法律援助资源投入政府应加大对法律援助资源的投入,增加法律援助机构数量,提高法律援助人员待遇,吸引更多优秀法律人才投身法律援助事业。
2. 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法律援助机构应简化申请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能够及时获得援助。
同时,加强法律援助政策宣传,提高公众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
3. 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法律援助的困境与挑战

法律援助的困境与挑战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法律意识的提高已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然而,即使在法律体系相对完善的国家,许多人仍然无法获得适当的法律援助。
本文将探讨法律援助面临的困境和挑战,并分析可能的解决途径。
一、缺乏普及意识和信息渠道在许多地区,普通民众对法律援助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很少有人了解到他们在面临法律问题时可以获得免费或廉价的法律援助。
同时,缺乏有效的信息渠道限制了有需要的人获得法律援助的机会。
二、财政支持的不足法律援助需要大量的财政支持,然而在许多国家,政府并未对法律援助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这导致了法律援助机构无法雇佣足够数量和质量的律师,从而无法为那些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充分的帮助。
三、专业化人才的匮乏法律援助工作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但许多地区缺乏足够的专业律师或其他法律援助工作者。
这种人才匮乏的问题限制了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服务范围,使得许多需要援助的人无法得到帮助。
四、地区差异和不平等现象在某些地区,法律援助的资源分配存在不平等现象。
富裕地区通常可以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服务,而相对贫困的地区则面临各种限制和困境。
这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现象,使得法律援助无法公平地惠及每一个有需要的人。
针对以上困境和挑战,我们可以探讨以下解决途径:一、提高法律援助的宣传和推广通过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法律援助的认识和意识,使更多的人了解到他们有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和途径。
同时,建立更多的信息渠道,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援助信息,让有需要的人可以轻松获取相关知识和资讯。
二、增加财政支持政府应该加大对法律援助的财政支持,提供足够的资金用于雇佣专业律师和培训法律援助工作者。
同时,考虑建立更加可持续的资金来源,确保法律援助机构能够长期稳定地运作。
三、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同时,鼓励更多的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四、推动地区均衡发展政府应该加强对地区法律援助资源的分配和监管,确保援助资源的合理配置。
法律援助案件的面临困难(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加。
法律援助作为一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在我国司法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律援助案件面临着诸多困难,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也制约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法律援助案件面临的困难。
一、法律援助资源的不足1. 法律援助机构数量有限我国法律援助机构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地区相对较少。
随着农村人口的增加和城市化的推进,法律援助机构数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
这导致很多偏远地区和农村居民在面临法律问题时,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2. 法律援助人员短缺法律援助人员包括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
目前,我国法律援助人员数量不足,且分布不均。
在一些地区,法律援助人员甚至为零,导致法律援助工作难以开展。
3. 法律援助经费不足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
然而,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财政投入差异较大。
一些地区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导致法律援助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二、法律援助案件受理难1. 受援人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制度了解不足,认为法律援助是免费的,可以随意申请。
这导致法律援助机构在受理案件时,面临大量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2. 案件审查标准不明确法律援助机构在受理案件时,需要审查受援人的经济状况、案件性质等因素。
然而,目前我国法律援助案件审查标准尚不明确,导致部分案件难以判断是否符合援助条件。
3. 案件流转不畅法律援助案件从受理到结案,涉及多个环节。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案件流转不畅,导致案件办理周期延长,受援人权益难以得到及时保障。
三、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不高1. 法律援助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法律援助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难以满足受援人的需求。
这导致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不高,受援人满意度较低。
2. 法律援助工作流程不规范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工作流程不规范,导致案件办理效率低下。
浅析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问题与对策浅析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问题与对策我国从1994年开始建立法律援助制度。
十年来,法律援助事业迅速发展,为实现社会平等,促进司法公正,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1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法律援助体系。
我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2年1月20日以地方立法形式通过《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并于200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同时省委、省政府将“建立面向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中心”列为200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有力地促进了法律援助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但是,在运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限的法律援助资源与大量的法律援助需求之间的矛盾较突出。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方面有众多的法律援助需求者,特别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和普法宣传的深入,广大群众尤其是社会特殊群体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援助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能够用于法律援助的资源有限,受到人力、财力等条件的限制,各地法律援助中心只能量力而行,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仅局限于刑事指定辩护案件以及经济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的案件,其他许多依法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的事项,我们还不能予以满足。
二是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认识上比较模糊。
一些人认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可有可无,要么抱着能搞则搞,不能搞就拉倒,要么实行“会上重要,会后次要,碰到实际困难不要”的作风,导致人员不到位,职能没发挥的局面;还有一些人认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是律师的事,在职能上界定错误;也有一些人认为法律援助中心就是承担法律援助任务的机构,今后所有的法律援助案子都应该由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承担该项任务,以此抹杀法律援助机构的行政管理的职能。
三是法律援助经费没有保障。
由于基层财政困难,领导一怕增加人员编制,二怕增加负担,很难在经济上予以支持,多数地方只给予少量的开办费,法律援助工作所需的业务经费没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个别人甚至地方连开办费都做不到,存在“法律援助中心”机构批准后长期不挂牌开展工作的状况,有名无实。
法律援助的挑战和改进方向

法律援助的挑战和改进方向法律援助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为那些无力自费雇佣律师的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支持。
然而,当前法律援助在面临一些挑战,需要进行改进。
本文将探讨法律援助面临的挑战,并提出改进该制度的方向。
一、法律援助面临的挑战1.1 经费不足目前,国家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依然不够。
由于经费有限,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难以顺利开展,无法满足广大需要法律援助的人的需求。
这导致一些群体,特别是贫困人口无法享受到法律援助,使得他们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1.2 资源分配不均衡现行法律援助中心的设立位置偏向于大城市,而在农村和偏远地区却相对稀缺。
这造成了资源分配的不均衡,以至于有些地区的群众无法获得及时和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
这种现象加剧了城乡差距,增加了贫困人口的困难。
1.3 服务质量不高部分地区缺乏专业的法律援助人员,导致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不高。
一些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缺乏经验和专业素养,对于案件处理不得法,给当事人带来了困扰。
同时,一些律师也不愿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导致援助队伍的建设难以推进。
二、法律援助的改进方向2.1 加大经费投入政府应该增加对法律援助的经费投入,确保法律援助中心的正常运转。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基金会等方式,增加法律援助的资金来源。
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需求,保障贫困人口的合法权益。
2.2 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应该在农村和偏远地区逐步建立法律援助中心,确保资源的均衡分配。
同时,采取政策鼓励专业律师到农村地区从事法律援助工作,提升农村地区的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2.3 提高援助服务质量应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同时,完善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激励机制,鼓励更多有经验和专业素养的律师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提高法律援助的专业性。
2.4 推广互联网和信息化手段借助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可以建立起一个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平台。
这样不仅可以提供线上法律咨询服务,还可以将援助资源更好地整合和分配。
浅析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2020.09.21

浅析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当前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实现“中国梦”已成为我国的主要任务,同时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期,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出现。
新形势、新任务为法律援助事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法律援助作为一种政府行为,是无偿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平等的受到法律的保护,从而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的体现,这既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责。
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的作用日益彰显,已越来越引起党委和政府的重视。
我国的法律援助事业起步晚,基础薄弱,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一)群众法律常识匮乏,维权意识淡薄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不少农民不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有的甚至在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后还不知道自己的被侵害了。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意识缺乏导致很多农民不知道向哪里求助。
求助时又担心耗时费力,最终基本是“私了”或者不了了之。
在农村历史传统中,农民行为的指导思想是“礼治”多于“法治”,并深深影响着农民的法律意识。
打官司成本太高。
首先从时间上看,由于打官司有严格的司法程序,办案有最低期限规定,这些自然要耗费较大的时间成本,而作为一名普通农民,他们没有,也不愿花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在这个上面;其次,从金钱上看,这是最直接也是最主要的限制,打一场官司所花费的费用是惊人的,诉讼成本太高已是当前中国基层司法现状一个不争的事实。
这样,即使他们想寻求法律救济,也会被高昂的诉讼费用吓倒。
而当前农村中流传的“赢了官司输了钱”,大概更能准确反映农民的这种心态吧!而寻求干部解决纠纷之所以成为农民的首选,一方面在于干部生活在本乡本土容易寻找,而且,从传统到现实的行政权威,形成了农民的权威依赖心理,使得干部成为农民的依托,也易为农民所信任;另一方面,由于法律的“高处不胜寒”,客观上促使农民寻求一种更为简便易行、方便有效的途径来解决纠纷,而找干部解决无疑是最符合要求的。
法律援助案件出现的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帮助,保障其合法权益。
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法律援助案件仍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法律援助的效果和公信力。
本文将从法律援助案件出现的问题入手,分析其成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法律援助案件出现的问题1. 申请渠道不畅当前,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不畅,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存在诸多不便。
一方面,部分群众对法律援助政策了解不足,导致申请过程中出现迷茫;另一方面,法律援助机构分布不均,偏远地区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较为困难。
2. 法律援助人员不足法律援助工作涉及面广,要求法律援助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然而,目前我国法律援助人员数量不足,且专业结构不合理,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
3. 法律援助经费不足法律援助经费不足是制约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关键因素。
一方面,政府投入不足,导致法律援助机构运转困难;另一方面,法律援助经费使用不规范,存在浪费现象。
4. 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不高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如律师不认真研究案情,不积极履行代理职责;法律援助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导致案件办理效率低下。
5. 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够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较低。
一方面,法律援助机构在宣传过程中缺乏针对性,难以吸引群众关注;另一方面,媒体对法律援助的宣传报道较少,导致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有限。
三、法律援助案件问题成因分析1. 政策法规不完善我国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导致法律援助工作缺乏统一规范。
如法律援助范围、申请条件、办理程序等方面存在模糊地带,容易引发争议。
2. 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不善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内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监督,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
3. 法律援助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援助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律师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不高。
4. 社会认知度低法律援助在社会上的认知度较低,导致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不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发表时间:2009-02-18T17:07:15.827Z 来源:《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年10月下作者:孙凤英宋士春费弘霞
[导读] 摘要:简要介绍了当前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木兰县法律援助中心,黑龙江木兰 151900)
摘要:简要介绍了当前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关键词:法律援助;问题;对策
1 存在的问题
我国从1994年开始建立法律援助制度。
十年来,法律援助事业迅速发展,为实现社会平等,促进司法公正,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1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法律援助体系。
我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2年1月20日以地方立法形式通过《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并于200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同时省委、省政府将“建立面向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中心”列为200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有力地促进了法律援助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但是,在运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1有限的法律援助资源与大量的法律援助需求之间的矛盾较突出。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方面有众多的法律援助需求者,特别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和普法宣传的深入,广大群众尤其是社会特殊群体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援助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能够用于法律援助的资源有限,受到人力、财力等条件的限制,各地法律援助中心只能量力而行,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仅局限于刑事指定辩护案件以及经济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的案件,其他许多依法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的事项,我们还不能予以满足。
1.2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认识上比较模糊。
一些人认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可有可无,要么抱着能搞则搞,不能搞就拉倒,要么实行“会上重要,会后次要,碰到实际困难不要”的作风,导致人员不到位,职能没发挥的局面;还有一些人认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是律师的事,在职能上界定错误;也有一些人认为法律援助中心就是承担法律援助任务的机构,今后所有的法律援助案子都应该由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承担该项任务,以此抹杀法律援助机构的行政管理的职能。
1.3法律援助经费没有保障。
由于基层财政困难,领导一怕增加人员编制,二怕增加负担,很难在经济上予以支持,多数地方只给予少量的开办费,法律援助工作所需的业务经费没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个别人甚至地方连开办费都做不到,存在“法律援助中心”机构批准后长期不挂牌开展工作的状况,有名无实。
1.4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不高。
由于经费的制约,法律援助机构考虑不增加办案费用负担,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工作中走过场,工作不认真细致,直接影响案件质量的提高;而有的援助机构由于缺乏必要的工作资料,东拼西奏,工作效益可想而知。
此外,宣传力度不够,队伍建设未加强,工作制度不完善,对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指导不足等,都严重制约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2 对策与措施
当前,面对现实,如何把法律援助工作抓紧抓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谈点粗浅看法。
2.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加快发展法律援助事业重要性的认识。
法律援助是国家的义务和政府的职责,法律援助工作不仅是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本质要求,也是贯彻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体现,是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改进作风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法律援助既是一项法律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更是一项群众工作,它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面对社会的弱势群体,解决他们在平等实现自己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就是“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问题。
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前很重要就是要关心弱势群众体,因为他们眼前最困难最需要帮助,能不能富有成效地帮助他们排扰解难,是实践“三个代表”要求好不好的试金石。
只有真正让社会弱势群体通过法律援助渠道,在法律服务方面遇到困难能及时得到法律帮助,从而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实现和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分享人类文明进步的共同财富--法律援助制度,实现人的尊严和价值,进而调动社会弱势群体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意识到法律援助工作不是可搞可不搞的事业,而是依法治国不可缺少的部分,是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真正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2.2加强联系,构筑法律援助网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起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功在党和政府,利在人民群众”的特殊公益事业,需要政府支持、社会参与,才能发扬光大。
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对外联系,广泛发动社会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不仅要加强与工会、妇联、共青团、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和配合,在这些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而且要真正发挥这些部门工作职能的优势,以减轻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压力,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面。
同时,正确处理好法律援助中心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的关系,多联系、沟通,工作上互相支持配合,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
在有条件的乡镇可以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把触角延伸到基层。
针对工作中实际问题和困难,积极主动与财政、编制等政府部门和公检法沟通,还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法律援助工作,多向他们汇报工作情况,依靠多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初步形成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中心,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为主体,由社会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
2.3积极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广泛开辟法律援助资源。
法律援助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一项社会事业,但主要是政府的职责,法律援助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财政负担,应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起政府对法律援助的最低经费保障机制。
同时,可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设立专门援助基金,接受社会的广泛捐助,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功能。
在开辟财力资源的同时,也要积极开辟法律援助的人力资源,使众多的优秀法律有才包括社会团体、法学院校有资格的优秀人才参与进来,为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2.4加快发展,不断提高社会弱势群体文化水平、科持本领和法制观念。
发展是硬道理,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发展自己。
法律援助的主要对象是在农村生活比较贫困的群众和一些社会特殊群体,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弱者原本不是弱者,但在各种主客观因素作用下,才使他们成为弱势群体,如文化水平低、科技本领弱和法制观念淡薄。
特别是由于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不知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不知国家鼓励什么,限制什么,一切都是凭感情用事,无法用理性的眼光来判
断,于是出现大批“文盲”、“法盲”和“流氓”(违法犯罪),更谈不上如何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加快发展,特别是发展自己成为核心问题,也只有这样,让弱者不再是弱者,才是治本之策。
2.5加强领导,狠抓建设,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履行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及时反映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党政领导理解、重视和支持。
狠抓建设,包括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
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以高素质的队伍来保障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
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建立健全由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统一受理、统一审查决定、统一指派、统一监督检查的法律援助运作程序和制度,不断探索方便群众、简单易行的工作程序,规范法律援助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体系,保障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