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60岁还能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
60岁以上用工免责协议

60岁以上用工免责协议
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需要招聘一定数量的劳动者,乙方愿意加入甲方工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
1. 依法为乙方提供劳动岗位,并保障乙方的工作条件符合国家规定。
2.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支付乙方工资和福利待遇。
二、乙方承诺:
1. 按时到岗,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2.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三、免责条款:
1. 乙方年满60岁,甲方对其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健康风险或意外伤害承担一定的免责责任。
2. 如乙方在工作中发生健康风险或意外伤害,甲方将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但乙
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
3. 甲方在招聘过程中,已尽到告知义务,乙方已知悉自身健康状况可能影响工作,仍自愿参加工作。
四、其他: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注意,以上协议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由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审核和修改。
超过60岁存在劳动关系吗

Tired, unwilling to move forward, feeling sad, no love to be found.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超过60岁存在劳动关系吗法律没有禁止用工单位聘用超过60岁的劳动者,超过60岁依然可以成为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者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日,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然存在。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通过社会劳动获得收入的人。
劳动关系是在工作中建立的,那么退休以后呢 ?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那么,超过60岁存在劳动关系吗?一、超过60岁存在劳动关系吗(一)超过60岁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判理由1、《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但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并未作强制性规定,只要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均可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
另外,法律并未禁止单位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而且农民也无所谓“退休年龄”的问题。
2、从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和“从属性”来看,只要劳动者从属于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受用人单位控制,就能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超过60岁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区分情形1、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又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留用,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按劳动关系处理。
2、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因缴费年限不够,而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应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补缴社保费就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与再就业用工单位发生争议的,按劳务关系处理。
二、退休后存在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一)从法律上讲,超龄老人可以成为劳动者。
劳务合同需要多大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务合同有年龄限制。
具体如下:1. 最低年龄限制:劳务合同用工的最低年龄是16周岁。
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这意味着,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劳务人员。
2. 最高年龄限制:劳务合同的最高年龄限制没有明确规定。
但是,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而应签订劳务合同。
目前,我国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受上述年龄限制:1. 特殊行业:对于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 未成年人劳动保护: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3.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转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合同终止,应签订劳务合同。
随着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法定退休年龄可能会相应推迟。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以下事项需要注意:1.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务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条件等。
2. 规定违约责任:劳务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3. 保留相关证据: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双方应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和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总之,劳务合同有明确的年龄限制。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充分了解合同内容,保障自身权益,避免纠纷。
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
《关于60岁以上人员规避劳务风险》

《关于60岁以上人员规避劳务风险》第一篇:《关于60岁以上人员规避劳务风险》公司如何合法的规避聘用60岁以上达到退休年龄人员的用工风险根据对目前许多企业的调查,大部分都存在着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员工的现象,原因不外乎聘用成本低、很大程度上能缓解招聘困难、退休人员经验丰富心态也稳定、雇佣这类人不受劳动关系约束(即双方为劳务关系,不受工作时间、社保、支付违约金等劳动合同法方面强制要求)等方面。
但是,由此不可避免地带来一系列的用工风险和纠纷,如人身意外伤亡的赔偿和处理、工作时间和加班费问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问题、保险问题、带薪休假等。
如果公司已经在聘用这类人员,如何能够合法的规避用工风险,以下是我的一些不太成熟的看法,请您多指教,呵呵。
一、加强生产中的各项预防措施和安全管理,避免发生各类工伤事故,无论如何预防的成本和影响远大于事后补救。
比如公司要把安全生产放到第一位,加大公司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适当的劳保用品、特殊岗位持证上岗、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强的操作指导书让员工能够有章可循,避免由于公司的各项操作规范不严谨导致的意外发生。
和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增加他们对安全的意识和责任。
以上这些措施都能避免由于公司的过错导致的工伤事故,若双方是劳务关系(员工60岁以上享受退休金的),员工违规操作造成的意外事故,那么公司的损失不会很大甚至不用承担,可以在劳务合同中明确规定。
二、实施一系列的员工关怀政策。
根据中国的国情看,中国人都是比较有人情味的,而且对劳动法了解和自我保护意识也不是很强,所以公司如果平时在人文关怀上多下工夫,这些小的成本也许会带来大的成效。
比如增加员工福利,多组织员工活动、上级多和下级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等等这些关怀措施,就会让员工觉得公司有家的感觉,有主人翁意识,不仅平时工作积极性高尽职尽责,而且如果日后因公司过错出现意外事故或在加班费等方面出现纠纷时,只要公司的态度很友善勇于承担,员工不会走法律途径解决,公司只需很少的代价也许就能平息事件。
60岁以上劳务协议(修改版)

60岁以上劳务协议(修改版) 劳务协议书甲方(接受劳务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乙方(提供劳务方):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籍贯:属于:(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送达地址: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合同编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建立劳务关系,并共同遵守如下劳务协议条款:第1条关于乙方主体资格条件的特别说明鉴于乙方已年满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乙方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只能签订受民法典调整的劳务协议。
乙方不得依据劳动法律关系和社会保险法律关系,向甲方主张相关权利。
第2条合同期限2.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为年个月;2.2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个月为试用期,即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试用期间工资为正常工资的70%。
第3条劳务协议工作内容3.1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为。
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4条劳务报酬4.1甲方根据劳务内容,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资形式:每月支付乙方元人民币;4.2乙方每月的劳务报酬于次月日前发放到位;4.3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4.4基于乙方已逾法定退休年龄,身体状况已不能确保满足合格劳动者条件,乙方同意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期间甲方停发病假工资及相应福利待遇;4.5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5条保险待遇5.1乙方现有保险情况1)乙方属于:城镇户口农村户口2)已有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城镇居民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无任何保险3)乙方其它保险情况。
5.2商业补充保险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的工作环境,不得强制乙方进行违章冒险作业。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与劳务内容相关的费用。
甲方应为在岗劳务提供者提供必要的培训,以履行其工作职责。
退休人员劳务合同法律依据

在我国,退休人员劳务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以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劳动关系的根本大法,其中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然而,对于退休人员而言,由于其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因此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内容。
虽然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2. 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3. 劳务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三、《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该通知明确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四、《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8〕88号)该复函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聘用离退休的劳动者应当与其签订书面聘用协议,并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该解释规定,退休职工不具有法定的劳动者资格,返聘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不能订立劳动合同,不需要缴纳社保。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退休人员由于其年龄和身体状况,可能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当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最高院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达到退休年龄

最高院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达到退休年龄篇一:《退休年龄与劳动合同法:那些需要知道的事儿》嘿,大家好呀!我今天想跟你们聊聊一个超级重要的事儿,就是达到退休年龄和劳动合同法的那些事儿。
这事儿可跟我们身边好多人的工作生活都有关系呢!我有个邻居张爷爷,他在一家小工厂里干了好多年的活儿。
张爷爷可勤劳了,每天都早早地去上班,很晚才回来。
他就像一头老黄牛一样,默默地为那家工厂付出着。
可是呢,前一段时间,他满60岁了,达到退休年龄啦。
这时候啊,他和工厂之间的关系就变得有点复杂了。
你们知道吗?按照劳动合同法,当一个人达到退休年龄的时候,好多情况就不一样了。
我听大人们说,劳动合同法就像是一个大管家,管着好多工作上的事情。
比如说,在正常的劳动合同里,公司要给员工交社保啊,要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啊之类的。
可是一旦到了退休年龄,就像是走到了一个岔路口。
我有一次听到张爷爷和他儿子在讨论这个事儿。
他儿子说:“爸,你都这么大岁数了,该好好休息啦。
”张爷爷却皱着眉头说:“我还能干活呢,在厂里这么多年,一下子不干活,我还真不习惯。
”他儿子就说:“爸,你都到退休年龄了,人家工厂可能也有自己的打算。
”我就好奇呀,我就去问我爸爸。
我爸爸就给我解释说,当一个人达到退休年龄,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看,就可能不再是那种普通的劳动关系了。
比如说,有的单位可能就不会再和达到退休年龄的人签那种正式的劳动合同了。
这就好比一辆汽车,开了很多年,到了一定的里程数,它的保养方式就不一样了。
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就像是那辆开了很多年的汽车,工作关系发生了变化。
我又问爸爸:“那像张爷爷这样的人,他要是还想工作怎么办呢?”爸爸说:“那也有办法的。
他们可以签劳务合同呀。
但是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可就有很大的不同了。
”我当时就很迷糊,我就说:“爸爸,这有啥不一样呢?不都是在厂里干活吗?”爸爸就笑着说:“傻孩子,这差别可大了。
劳动合同是有很多法律保护的,像社保那些都是必须的。
可是劳务合同就不一样啦,它更多的是一种民事上的约定,就像你和小伙伴互相交换小玩具一样,更多的是你们自己商量好的事儿。
超过60岁用工合同8篇

超过60岁用工合同8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年龄超过六十周岁。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篇2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期限与工作内容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从事________________岗位的工作。
乙方超过60岁,但不代表其工作能力有所降低,乙方将尽力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鉴于乙方超过常规退休年龄,双方约定按照灵活工时制度执行工作任务。
乙方的工作时间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进行调整。
甲方确保乙方的休息权利,按照国家法定休息日安排乙方休假。
三、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具体工资数额根据乙方的岗位和工作表现确定。
甲方确保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乙方有权享受与甲方其他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
合同期间,甲方将为乙方支付相应的绩效奖金和年终奖。
四、社会保险与劳动保护考虑到乙方的年龄和特殊工作情况,甲方将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确保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时得到相应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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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周岁后与单位是否能构成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44条(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所以,关键是看当事人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
如果有,那么只能算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反之,则是劳动关系。
1、年满60岁还能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
不能。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继续留用或者新使用已满60周岁的退休人员的,双方应当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双方适用合同法,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你好,唐先生,你亲戚这种情况还比较多,现目前农民进城务工,满了60岁还再单位工作,单位以已经满60岁而不签订劳动合同也是事实。
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达到法
定退休年龄,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取领退休金的劳动头条终止。
也就是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养老保险金或退休金后,再参加工作,与用人单位之间就不能按劳动关系确认了。
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未依法领取养老保险金或退休金的还是可以按劳动关系认定的。
2、劳动合同法里有没有明确60岁以上签订合同方面的事宜
从我国现在的法律规定看,在劳动法中只是规定了不满十六周岁的雇佣童工问题,但是没有规定年龄的上限,这也是为了体现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每一个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有劳动的权利。
而我国对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是以年龄和精神状态进行认定的,只是规定了年龄的下线而没有规定年龄的上限,在这种情况下,年满60周岁的人是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60岁以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动关系,60岁以上则为劳务关系。
《劳动法》对劳动关系从工伤致残到死亡等都有着明确的抚恤规定,比如60岁以下职工患病死亡,法律规定单位必须一次性给予15个月的救济金等等,而对60岁以上劳动者则无任何相关规定,60岁以上劳动者基本享受不到五险及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