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及其方法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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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第四讲 唯物辩证法笔记

03第四讲 唯物辩证法笔记

唯物辩证法一、名解1、唯物辩证法: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和总特征。

2、规律: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3、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辩证法要求在区别中看到联系,在联系中看到区别。

联系的特点: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条件性。

4、联系的普遍性。

(1)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

(2)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

(3)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5、条件是对事物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诸要素的总和。

(1)条件对事物发展和人的活动具有支持或制约作用。

(2)条件是可以改变的。

人们通过努力可以创造出事物发展所需要的条件,化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

(3)改变和创造条件不是任意的。

必须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6、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

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7、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

8、过程是指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9、内容与形式。

内容与形式是从构成要素和表现方式上反映事物的一对基本范畴。

内容指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

形式指把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10、本质与现象。

本质与现象是揭示事物内在联系和外在表现的一对范畴。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构成事物的诸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

现象可以分为真象和假象。

11、原因结果。

在事物普遍联系中,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就是原因,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

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引起和被引起关系的一对范畴。

12、必然与偶然。

必然是指事物联系与发展中确定不移的趋势,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不可避免性。

偶然是指事物联系与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势。

4.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及其方法论意义

4.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及其方法论意义

1、原因和结果‎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引起被引起‎、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

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

结果由于原‎因作用而引‎起的现象。

判断前后相‎继的两个现‎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联‎系,其根本标志‎是看它们是‎不是引起被‎引起的关系‎。

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如果把两个‎具有因果联‎系的现象从‎普遍联系中‎抽出来加以‎考察,原因与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如果把它们‎放在世界无‎限发展的链‎条中去考察‎,那么原因和‎结果的区分‎则是不确定‎的。

同一个现象‎是在一种关‎系中是结果‎,在另一种关‎系中则是原‎因,反之亦然。

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互为因果。

方法论意义‎: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2、必然性和偶‎然性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有区别的‎,表现在:①必然性是指‎在事物发展‎中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

②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造成的。

③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

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

唯物辩证法‎关于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又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3、可能性和现‎实性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唯物辩证法原理及方法论总结范本(二篇)

唯物辩证法原理及方法论总结范本(二篇)

唯物辩证法原理及方法论总结范本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它是一种对事物发展规律的认识方法,也是一种对社会现象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唯物辩证法具有一套独特的原理和方法论,下面将对其进行总结。

一、唯物辩证法的原理1.物质决定意识原理:这是唯物辩证法最基本的原理,它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根源和基础,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和产物。

这一原理强调物质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地位,强调人的实践活动对意识的形成和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

2.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内部存在的普遍规律,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的发展。

同时,矛盾又具有特殊性,即在不同的事物发展阶段、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方面存在着不同的矛盾。

3.对立统一原理:对立统一是矛盾的基本属性,事物的发展正是通过对立统一的过程进行的。

对立是事物内部不同的矛盾因素,统一则是这些矛盾因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结果。

4.质量互变原理:这是唯物辩证法特有的原理,它认为质量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指标,质量的增长和减少会引起事物的性质和状态的变化。

二、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只有通过实践,人们才能真正理解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2.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有历史条件和历史阶段的,只有了解事物的历史背景和历史进程,才能更好地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

3.辩证分析方法:唯物辩证法强调从事物的矛盾和对立统一的角度来分析问题,不局限于事物的表面现象。

通过辩证分析,可以深入剖析问题的根源和实质,为解决问题提供科学依据。

4.综合分析方法: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多元、复杂的,需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

只有全面了解事物的各个方面和各个层面,才能准确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5.实证研究方法:唯物辩证法强调实证研究,即通过实践和实证的方法,对问题进行科学的观察和实证分析。

只有建立在实证基础上的理论才是有力的和可靠的。

三、唯物辩证法的价值和意义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世界观和方法论,它对于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唯物辩证法方法论意义

唯物辩证法方法论意义

唯物辩证法方法论意义
唯物辩证法是一种研究事物发展、变化和矛盾的方法论,对于认识世界和解决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唯物辩证法强调物质的基础性和对意识的决定作用。

它认为物质是客观存在的,是世界的根源,而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和抽象,不能脱离物质存在。

这一观点对于正确理解社会发展、人类认识活动等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唯物辩证法强调矛盾的普遍性和发展性。

它认为在一切事物中都存在着内在的矛盾,矛盾是事物发展和变化的动力。

矛盾的发展过程包括着对立、互相排斥、互相渗透、互相转化等方面。

这一观点对于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事物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再次,唯物辩证法强调事物的统一和运动的相对性。

它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复杂多样的统一体,事物的各个方面和相互联系的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没有孤立的、静止的事物存在。

事物的运动是相对的,包括着生、长、老、死等不同阶段和过程。

这一观点对于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正确处理事物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唯物辩证法强调实践的决定性作用。

它认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目的,没有实践就没有认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这一观点对于正确处理理论和实践的关系、推动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唯物辩证法方法论的意义在于提供了一种科学的认识世界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指导我们正确把握客观规律、推动事物发展。

通过运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我们可以深入剖析事物的本质和矛盾,从而更好地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关于世界的观察和认识方法论。

它是一种辩证的唯物主义哲学,强调对事物的全面、深入的认识,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和内在矛盾。

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对于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强调全面性。

它要求我们对事物进行全面的、多角度的观察和分析,不能片面地看待问题。

唯有全面地了解事物的各个方面,才能正确地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比如,在研究社会问题时,不能只看到表面现象,还需要深入了解社会的历史背景、经济基础、政治制度等各个方面,才能得出全面的结论。

其次,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强调发展性。

它认为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具有内在的矛盾和运动。

因此,我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必须抓住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不断更新认识,不断完善自己的认识体系。

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才能适应事物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认识水平。

再次,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强调历史性。

它认为事物的发展是有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的,不能脱离历史地看待问题。

因此,我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需要深入了解事物的历史渊源,了解事物的发展历程,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最后,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强调实践性。

它认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也是检验认识的标准。

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验证我们的认识是否正确,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不断完善我们的认识。

因此,我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要结合实际,不断实践,不断检验和完善我们的认识。

综上所述,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是一种全面、发展、历史和实践的认识方法。

它要求我们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要全面、深入地了解事物,抓住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不断更新认识,深入了解事物的历史渊源,结合实际不断实践,不断完善我们的认识体系。

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

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

三、可能性和现实性
2、辩证关系
(1)区别:现实性---现在;可能性---未来。
要求我们一切工作从现实出发,而不是从可能性出发。
(2)联系:a.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可能性包含在现实性中,是没有展开,没有实现的现实;现 实性则是已经展开,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同时又孕育着新的可 能性。
b.两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三、可能性和现实性
3、由可能向现实转化中的人的主观能动作用
(1)两者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决定了主观能动性发挥的 可能和必要。 (2)为在变可能为现实的斗争中有效地发挥主观能动性, 需注意以下两方面:
①在实践基础上,力求正确把握客观规律,全面把握事物发 展的种种可能性以及转化的条件。 ②从最好处努力,从最坏处设想。
四、内容和形式
1、含义
(是揭示事物的内在要素和其结构以及表现方式的一对 范畴。)

内容:是指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 的基础。 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和表现内容 的方式。

四、内容和形式
2、辩证关系
(1)区别:它们属于事物发展过程中性质、地位不同 的两个方面。对于一个确定事物二者区分是绝对的。 (2)联系:a.两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b.内容和形式相互作用:内容决定形式, 形式依赖于内容,形式反作用内容。 c.在一定条件下,两者相互转化。 d.内容和形式的相互作用构成其矛盾运动。
因果关系的特点: ①时间顺序性 ②必然联系
一、原因和结果
2、辩证关系
(1)对立:对于一个具体事物或关系而言,因果的区分 是绝对的。 (2)统一:相互依存、互相联结,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 化。
A.此时此地是因,彼时彼地是果。
B.因果的相互作用——因<=>果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科学理论体系,其中包含了唯物主义的哲学观点。

而在唯物主义哲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唯物辩证法。

本文将围绕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展开探讨,并深入分析其核心理念和应用。

一、唯物辩证法的概述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是一种认识论和方法论,它基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了独特的理论体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物质的运动和发展的,变化是普遍存在的。

同时,唯物辩证法也强调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认为矛盾和冲突是事物运动发展的动力。

二、辩证法的基本原理1. 物质世界的辩证法: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本质,物质通过运动和发展来改变和塑造世界。

物质世界的辩证法研究了物质的属性、本质和发展规律。

2. 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和相互依赖,相互作用是事物发展和变化的重要因素。

这一原理强调了事物之间的关联性和相互影响。

3. 矛盾和冲突的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内部存在着各种矛盾和冲突,这些矛盾和冲突是驱动事物运动和发展的力量。

矛盾和冲突的分析对于理解事物的规律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辩证法的运用1. 社会历史领域:唯物辩证法对于社会历史领域中的各种问题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它提供了一种对社会现象进行分析的方法,可以揭示出社会矛盾、社会运动和社会变革的规律。

2. 自然科学领域:在自然科学领域,唯物辩证法也有着广泛的应用。

它可以帮助科学家揭示自然界中事物的发展规律和本质属性,从而推动科学的进步和发展。

3. 实践活动中的应用:唯物辩证法在实践活动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它提供了一种分析问题、解决矛盾和冲突的方法,有助于合理制定目标和策略,推动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唯物辩证法的意义1. 科学性:唯物辩证法是一种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它以事实和证据为基础,追求真理和客观规律。

2. 预测性:唯物辩证法通过对矛盾和冲突的分析,可以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和变化方向。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


是不是所有前后相继的都是原因和结果 的关系? 不是
2、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的趋 势,体现事物发展的本质联系和发展前途。
偶然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 势,对事物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作用。
必然性寓于偶然性之中,偶然性背后 隐藏着必然性,偶然性为必然性开辟道路。
告诉我们什么?
(1)、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辩证法 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 “所谓的客观辩证法是在整个自 然界中起支配作用的,而所谓的主观 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在自 然界中到处发生作用的、对立中的运 动的反映。” —— 恩格斯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关系
(2)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在本质上是 统一的,但在表现形式上却是不同的。 客观辩证法采取外部必然性形式,离开 人的意识、思维而独立存在,不以人的意志 为转移。 主观辩证法则采取观念的、逻辑的形式 ,是同人类的思维的自觉活动相联系的,是 以概念为基础的辩证思维规律。因此,可以 简要地把主观辩证法称为概念辩证法。
第三节 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 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一、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一)、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1、原因与结果 ——揭示客观世界普遍联系着的 事物现象先后相继、彼此制约
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是原因, 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是结果。
因果联系的特点:一是前因后果;二是引起 与被引起的必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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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方法论意义
1、可能性和现实性:
要求人们立足现实,展望未来,注 意分析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发挥主观 能动性,做好应对不利情况的准备,争 取实现好的可能。
2、必然性和偶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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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及其方法论意义一、主观辩证法与范畴1、从客观辩证法到主观辩证法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出现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

主观辩证法则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即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规律。

这两种辩证法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在表现形式上却是不同的。

从内容和本质上说,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实质上是以概念形式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

但在表现形式上,客观辩证法存在于人和人的意识之外,离开人的意识、思维而独立存在。

主观辩证法则采取观念的、逻辑的形式,是同人类思维的自觉活动相联系的。

2、主观辩证法的构成主观辩证法是由许多概念、范畴的“纽结”编织起来的“思维之网”,从内容、本质上来看,它是自然现象之网的再现。

概念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反映,是通过概念内在的矛盾的运动,即通过判断、推理、假说以及理论体系的演化的方式来展开的,理解这一点是把握主观辩证法的关键。

概念的辩证本性是内在矛盾的辩证统一。

概念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在内容上是客观的。

概念以辩证发展的形式和过程深刻地反映着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性。

在概念这一思维抽象中,包含着概念的灵活性和确定性的对立统一、抽象性和具体性的对立统一、共性与个性的对立统一。

范畴是人类认识发展的历史的产物,一定的范畴标志着人类对客观世界的一定的认识阶段。

哲学中的范畴是各门科学共同使用的最普遍、最基本的概念,用范畴把握世界是哲学方法的最基本的特征。

辩证法理论体系中的基本范畴是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主要有: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偶然性与必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原因与结果。

二、原因和结果1、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

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是原因,被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

前因后果是因果联系的特点,但并不是任何前后相继的现象都存在着因果关系。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

首先,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在特定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和结果的界限是确定的。

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

但是,如果把原因和结果放在世界无限发展的链条中去考察,它们的区分又是不确定的。

其次,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

原因总是伴随着一定的结果,结果总是有一定原因的。

原因不仅可以作用于结果,结果又能反作用于原因,成为其进一步发展的原因。

因果关系是客观的、普遍的。

其具体的表现是复杂多样的。

其中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果多因、复合因果等。

2、探究因果联系,把握事物规律性第一,认识因果关系的客观普遍性,可以同唯心主义的“因果报应”论、神学目的论划清界限。

第二,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

第三,正确地认识因果关系,把握规律,可以提高实践活动中的预见性。

三、偶然性和必然性1、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必然性是客观事物发展中合乎规律的不可避免的趋势,偶然性则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如此,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必然性和偶然性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首先,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的必然性,必然性总是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的。

形而上学的机械决定论只承认必然性,完全否认偶然性,只能导致神学目的论。

其次,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的偶然性,任何偶然性都不能完全摆脱必然性的支配和制约。

唯心主义非决定论把一切都看成是纯粹偶然的,否定必然性。

最后,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由于事物范围的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分也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偶然性可以转化为必然性,必然性也可以转化为偶然性。

2、立足必然性,利用偶然性第一,通过偶然认识掌握必然,可以使我们的行动更具目的性、自觉性。

第二,在认识必然的基础上,抓住偶然的机遇。

第三,重视并善于利用偶然因素,对于科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宣称“偶然性是科学敌人”的观点,是形而上学的错误思想。

科学研究是通过研究偶然揭示必然的。

四、内容和形式1、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

内容和形式是相互区别的。

内容是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

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相互结合的结构和表现方式。

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又是统一的。

首先,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

任何事物的内容都有一定的形式,任何形式也都有一定的内容,没有无内容的空洞的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纯粹的内容。

其次,内容和形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必须适合于、服从于内容,有什么样的内容,就要求有什么样的形式,内容发生了变化,形式往往也随之改变。

但是,形式不是消极被动的,它对内容具有积极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有两种情形: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消极的阻碍作用。

最后,内容和形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内容和形式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事物中是形式,在另一事物中就是内容;反之亦然。

内容和形式的相互作用、相互转化构成了它们的矛盾运动。

在这个矛盾运动中,内容是比较活跃易变的,形式则是相对稳定的。

内容和形式的矛盾大体上也是一个从基本适合到不适合再到基本适合的过程。

2、坚持内容和形式的辩证统一第一,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要善于根据内容的变化、发展,适时地、正确地变革旧形式。

当某种形式已经不适合内容发展的时候,就要及时地变革旧的形式。

第二,自觉地运用形式反作用于内容的辩证法,利用多种形式为内容服务。

第三,自觉地运用内容和形式矛盾运动的原理,在实际工作中,既要重视内容的作用又要反对抹煞形式作用的形式虚无主义;既要重视形式的作用又要反对夸大形式作用的形式主义。

五、可能性和现实性1、可能性和现实性的辩证关系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范畴。

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之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所以,对于未来的事物来说,它既是一种非存在,又是一种存在。

把握可能性这个范畴,要注意区分几种不同的情况。

首先,要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

可能性是指在现实中存在实现根据的;不可能性是指在现实中没有任何实现根据和条件的,也就是永远不能实现的。

其次,要区分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

现实的可能性是在现实中有较为充分根据,在现阶段可以实现的可能性;抽象的可能性是在现实中缺乏充分根据和条件,因此在将来才可以实现的可能性。

再次,要区分两种相反的可能性,即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

最后,要区分不同程度的可能性。

用概率进行统计。

2、可能性与现实性是对立统一的一方面,可能性和现实性不同,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现实性则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

可能不是现实,现实不是可能,二者不能等同。

另一方面,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依赖、相互依存,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客观世界的无限发展,就是在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相互转化过程中实现的。

3、立足现实,把握可能第一,可能性包含在现实性之中,因此,我们必须使理想立足于现实的基础之上。

我们向往未来必须重视现在,树立理想必须面对现实。

第二,可能向现实的转化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因此,理想的实现必须付诸人的实际努力。

第三,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统一,也使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具有了充分发挥的余地。

六、现象和本质1、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

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首先,本质和现象是有区别的。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本质则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而本质是一般的、共同的;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则是相对平静、相对稳定的;现象是丰富的、生动的,本质则是比较深刻、单纯的。

现象里包括真象和假象。

假象是由客观条件造成的虚假的现象,是对事物本质歪曲的反映,它是本质在特定条件下的反面表现。

其次,本质和现象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存。

现象不能脱离本质,任何现象都是表现本质的,现象是本质的现象,是本质的外部表现;本质也不能脱离现象,因为本质是通过一定现象表现的。

本质总是现象的本质,是现象的内部联系,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

任何一种现象总有某种本质隐藏其后,不仅真象,就是假象也是如此。

2、透过现象揭示本质认识的任务就是通过现象揭示本质。

第一,现象是认识事物的本质的向导。

要区分真象和假象。

第二,通过现象发现本质是科学研究的任务。

第三,通过现象认识本质,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

因为本质表现为现象是一个逐步展开的过程,人们对于本质的认识也是随着现象的展开、变化逐步深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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