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邻水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2020)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陵府办〔2017〕151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正文:----------------------------------------------------------------------------------------------------------------------------------------------------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陵府办〔2017〕15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先行试验区党政办公室:《陵水黎族自治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十五届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9日陵水黎族自治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琼府〔2012〕47号)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认清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形势我县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破坏性强的特点。
区域性特殊气候变化,连续降雨,人类工程活动的加剧,山区丘陵地带村民切坡临坡建房,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基础仍较为薄弱,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2017年地质灾害预防重点我县地质灾害防灾多发时段是5~11月,密切注意时段为7~10月,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主要发生地为山区乡镇和陵水河沿岸。
经汛前排查,在分析、总结以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上,确定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乡镇及区域如下:(一)英州镇、本号镇、光坡镇、隆广镇、提蒙乡、群英乡等乡镇的山区公路边坡、依山建筑物及居民点、学校,国营岭门农场、南平农场,吊罗山林业局。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30•【字号】成办发〔2020〕46号•【施行日期】202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制的《成都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30日成都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全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规定,结合当前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防治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2019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12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2万元,无人员因灾伤亡。
截至2020年3月底,全市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2007处(详见附件1),其中滑坡1030处、崩塌509处、泥石流167处、潜在不稳定斜坡292处、地面塌陷9处,规模以小型为主,大、中型较少。
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于西部龙门山区及东部龙泉山区的12个区(市)县和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主要威胁聚居区和分散农户的隐患点有1783处,受威胁群众约9287户2.89万人。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一)降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
暴雨或持续降雨是当前我市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最主要的诱发因素。
根据市气象局预测:2020年总降水量较历史同期偏多约1成,大雨和暴雨开始接近常年同期,暴雨预计结束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大雨预计结束于9月中下旬。
汛期强对流天气较常年发生频繁,区域性暴雨5~8次,并伴有1次区域性洪涝。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自府办函〔2020〕30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正文:----------------------------------------------------------------------------------------------------------------------------------------------------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自贡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8日自贡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为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因地质灾害给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区域地质环境、气象预测等条件及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自贡市地质环境条件我市地处四川盆地南部,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主要为丘陵地貌。
地貌形态以浅丘和中丘为主,少量深丘、低山及河岸侵蚀堆积地貌。
境内出露地层由老至新有三叠系(T)、侏罗系(J)、白垩系(K)及第四系(Q)。
岩性主要由砂岩、泥岩、石灰岩、白云岩及第四系堆积物组成。
褶皱构造较发育,多呈北东—南西向展布。
断层按走向大体可分为北东向断层和北西向断层。
北东向断层主要分布在威远背斜西南缘和青山岭背斜、龙观山背斜。
北西向断层分布在市区中部的自流井背斜、兴隆场背斜、邓井关背斜和威远背斜南部。
除上述地表构造形迹以外,尚有一系列隐伏断裂构造。
受地质构造的影响,特别是区内北东、北西向两组断层的影响,形成了诸多不良地质现象。
尤其是北西向构造属晚期形成,相对较活跃,其形成的断层山脊、断层陡崖和断层破脆带遇到地震、暴雨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等,易发生地质灾害,或增加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对城市建设、交通以及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17•【字号】开州府办发〔2020〕36号•【施行日期】2020.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开州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17日开州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区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重庆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据区气象局趋势预测:2020年,我区降水量总体较常年和去年偏多。
3~5月,降水量200~400毫米,偏多1~2成, 6~8月,降水量400~700毫米,偏多1~2成。
9~11月,降水量约150~340毫米,偏少1~2成。
预计区域性大雨从4月上旬前后开始,全年有9~11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
综合我区地质灾害形成条件及诱发因素,结合全年降雨预测情况分析,预计2020年全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总体较常年及2019年偏高。
其中,从区域看,中南部区域,包括江里片区大部分区域和东里片区的丰乐、白鹤和郭家等区域地质灾害发生频率略高于常年;正坝片区,包括麻柳、紫水、高桥、敦好等区域地质灾害发生频率略高于常年;浦里片区与常年接近。
从时间看,6~8月,全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较常年略偏高;9~11月,全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与常年接近。
2020年,6~8月,局部区域的强降雨可能诱发多起地质灾害,同时要防范9~10月连续阴雨天气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以及工程建设活动中的边坡、隧道等不规范工程作业诱发的边坡失稳、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15•【字号】丰都府办〔2020〕37号•【施行日期】2020.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丰都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15日丰都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关于防范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以赴做好我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2019年全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2019年全县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59起。
其中,原群测群防点4起、突发55起,紧急撤离受威胁群众96人,全年无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二、2020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一)地质灾害发生条件及诱发因素分析。
根据重庆市地勘局川东南地质大队、重庆107地质队2019年汛后核查结果,全县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有565处(其中滑坡468处、危岩34处、不稳定斜坡51处、地面塌陷1处、泥石流1处、库岸隐患10处),分布于29个乡镇(街道),受威胁住户约5194户28039人。
预计2020年我县地质灾害诱发因素仍以降雨为主,首要诱因是区域性强降雨,其次为三峡水库蓄(降)水、道路交通建设边坡开挖、地下空间开挖及城市(城镇)建设边坡开挖等人为工程建设活动。
(二)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分析。
1.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分析。
今年受冷空气和西南暖湿气流共同影响,我县地区提早出现了持续强降雨气候,降水明显偏早偏多。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30•【字号】亳政办秘〔2020〕39号•【施行日期】202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2020年度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4月30日2020年度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安徽省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市2020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地质灾害灾情和2020年趋势预测2019年我市共核定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全市全年无地质灾害灾情发生。
通过工程治理等措施,经汛后核查,核销2处。
涡阳县通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投入治理资金1300万余元,消除石弓镇耿楼取土坑和义门镇涡河河岸崩塌2处隐患点。
根据2020年汛前调查,目前我市共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见附件),其中地面沉降1处、崩塌2处。
预计2020年地质灾害类型以采石坑崩塌和地面沉降为主,强降雨、过量开采深层地下水等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二、2020年地质灾害防范重点、灾害类型、受威胁对象和防范期(一)重点防范区域是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和谯城区。
谯城区、涡阳县和利辛县重点防范区域是城区地面沉降,灾害类型为地面沉降。
蒙城县重点防范区域是蒙城县坛城镇小山村采石坑和蒙城县王集乡石山采石坑,灾害类型为崩塌。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26•【字号】包府办发〔2020〕23号•【施行日期】2020.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0〕23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26日包头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全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的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包头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一)气象趋势预测气象部门根据2020年气候趋势预测和环流形势分析,预计春季(4—5月)降水偏少,气温偏高,其中全市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1~2℃;全市季总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0~2成,有阶段性春季干旱。
预计夏季(6—8月)降水偏少,气温偏高,其中全市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0~1℃;全市季总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0~2成。
进入7月后降水开始逐渐增多,有出现极端性强降水的可能,易产生局地洪涝等自然灾害。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2020年降水趋势预测以及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区段分布,预测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可能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主要区段如下:1.阴山山地西段低中山区。
分布于大青山——乌拉山一线,隶属于达茂旗、土右旗、石拐区、固阳县、东河区、青山区、昆区、九原区,属于地质灾害高度易发区。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汨罗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汨政办发〔2020〕5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汨罗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正文:----------------------------------------------------------------------------------------------------------------------------------------------------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汨罗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汨政办发〔2020〕5号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汨相关单位:《汨罗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20日汨罗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湘政发〔2018〕12号)和《汨罗市地质灾害2009-2020年防治规划》等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我市地质灾害概况我市地处幕阜山与洞庭湖之间的过渡地带,地质地貌复杂,是地灾易发多发地带。
2019年,我市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6个,其中滑坡12处,泥石流1处,崩塌3处,主要分布在南部、东北部各镇山区。
全年共出现小型滑坡地质灾害2处,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于各镇防范工作到位,规定动作扎实,实现了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零伤亡”。
二、2020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重点防范区域(一)重点防范期。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特殊、分布规律,结合汛前地质灾害巡查排查情况与气象部门气候趋势预测情况,预计2020年全市地质灾害发生总体几率会高于往常,总降雨量较常年偏多1成左右,雨水集中期出现在5月中上旬、6月中旬至7月上旬。
需注意防范汛期集中连续降雨过程、暴雨和强对流天气伴随的短时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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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邻水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2020)
各镇人民政府,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省市驻邻单位:
《邻水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邻水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防灾和抢险救灾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全县地质灾害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
(一)基本情况。
根据汛前排查成果数据,截至2020年3月,全县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253处,其中滑坡183处、崩塌53处、泥石流5处、不稳定斜坡11处、地面塌陷1处,涉及25个镇,威胁2090户725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威胁财产28272万元。
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规模一般以中小型为主,主要分布在城北镇、城南镇、丰禾镇、高滩镇、合流镇、九龙镇、黎家镇、牟家镇、石滓镇、坛同镇、三古镇、王家镇、兴仁镇、袁市镇等镇。
(二)主要特征。
邻水县属典型的暴雨型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
灾害主要发生在主汛期,以群发性、突发性小型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地域上多分布于以软质泥岩与硬质砂岩互层的丘陵山区和覆盖型岩溶区,集中强降雨是主要诱发因素,其次是建房、修路、采矿等工程活动中开挖、堆填加载、蓄水排水等人为因素。
二、2020年全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2019年降水情况
2019年全县降水量为1149.2毫米,与常年相比减少5.4%。
(二)2020年度气候趋势预测
总趋势:预计2020年汛期气候较为异常,主要表现为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春季降水偏少,部分地方有一般性春旱;主汛期暴雨次数偏多,洪涝偏重。
秋季降水偏多,秋绵雨强度接近常年。
春季(2020年3~5月):春季平均气温偏高,总降水量偏少。
初春(2020年3~4月)降水量偏少,为100毫米左右,3月中旬~4月中旬部分地方有一般性春旱发生。
5月总降水
量偏多,为160毫米左右,强降水过程开始增多。
夏季(2020年6~8月):夏季平均气温正常,总降水量偏多为500毫米左右,洪涝较常年偏重。
尤其是7~8月,暴雨多发季节,暴雨次数偏多。
秋季(2020年9~11月):秋季平均气温偏高,总降水量偏多,为280毫米左右,秋绵雨强度接近常年。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汛期强降雨可能偏多,地质灾害较往年依然易发多发,其中主要集中在5~10月汛期影响期。
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通常日降雨量在100毫米以上或连续降雨3日以上),可能诱发滑坡、崩塌和泥石流。
岩溶地区和采矿活动活跃地区,在降雨、采矿或加载振动等作用下可能诱发地面塌陷。
(四)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范围
1.崩塌易发区。
袁市镇、兴仁镇、坛同镇、王家镇、城南镇、城北镇等镇。
2.滑坡易发区。
坛同镇、牟家镇、城北镇、三古镇、合流镇、城南镇、柑子镇、丰禾镇、高滩镇、观音桥镇、御临镇、袁市镇等镇。
3.地面塌陷易发区。
太和镇。
4.斜坡、矿渣不稳定堆积体易发区。
石滓镇、御临镇、丰禾镇、复盛镇、太和镇、黎家镇、合流镇等镇。
5.泥石流易发区。
丰禾镇、黎家镇等镇。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降雨集中的5~10月。
(二)重要隐患点。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按照地质灾害分级管理原则,将城南镇西天村8组西天寺滑坡、鼎屏镇石坝村13组半边街不稳定斜坡、丰禾镇断桥村2组秦家湾滑坡、复盛镇丰胜村2组彭家大湾滑坡、高滩镇余家坪村6组谭家新屋滑坡、高滩镇平安寨村10组王家堡滑坡、高滩镇西乐村5组鹅项颈滑坡、高滩镇八家山村2组上头院子滑坡、观音桥镇擂鼓坪村9组朱家崖滑坡、合流镇大沟村10组栗树坡滑坡、梁板镇红旗村7组赖家湾滑坡、石滓镇六角村8组大石坝滑坡、坛同镇硫磺沟村9组油草田滑坡、坛同镇新拱桥村2组车房沟滑坡、坛同镇老菜坝村4组灯草坪滑坡、坛同镇凉桥村3组桐麻坪不稳定斜坡、袁市镇关路村7组邹家大湾滑坡、袁市镇冷家村5组赖家湾滑坡等18处规模大、危及群众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入2020年邻水县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预案防范监管范围。
对未列入县级监管范围,按辖区负责制由各镇编制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重点防范对象。
傍山切坡建房的居民点,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学校、场镇、旅游景区(点)等公众活动场所,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及沿华蓥山、铜锣山、明月山脉一带的村组属重点防范对象。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分级管理,归口负责”原则,各镇、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成立以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分履行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一协调、指挥和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要认真研究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精心部署,严格要求,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点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责任人。
(二)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履职尽责。
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应急调查、灾情速报和月报制度。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与县气象局、县水务局等部门的合作,坚持气象地质灾害会商制度,实时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各镇、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地质灾害速报制度,明确责任,做到人员到岗到位、通讯设备畅通,切实做好防灾技术服务灾情险情速报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做好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普及防灾知识。
各镇、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要充分利用宣传画、宣传手册、广播等媒介加强宣传,强化进村入户、田间院坝宣传,村基层干部、中小学师生和人民群众掌握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
二是组织排查,落实防治措施。
各镇、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要常态开展隐患大排查,明确动态监测任务,建立隐患点数据库,制定防灾避险方案,发放防灾和避险“明白卡”,落实防范措施。
有条件治理的,要采取防治措施;对危险性极大、暂时不能治理的,应对受威胁的群众采取临时避让措施,明确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安排避险场所;针对老弱病残孕、文盲等群众,各镇应建立关联人员(如:亲友),将关联人员纳入短信发送范围,并逐户落实结对帮扶措施和人员,明确信息传达、协助其安全撤离。
三是完善监测预警网络,提高预测预报能力。
要严格按照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标准,建立健全群测群防预警网络。
要不断提高群测群防的科技含量,积极推广滑坡裂缝报警器、裂缝伸缩仪等小型专业监测仪器在群测群防工作中的运用,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专业监测,进一步提高监测预警水平。
各镇、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镇、村、组、点四级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镇村干部联户防灾责任制,对隐患点实行“三定”(定点、定人、定责任)措施,确保监测人员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全面到位。
四要密切协作,形成防灾合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继续加强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城镇规划区、水利工程区、公路沿线、中小学校区、工矿企业、风景旅游区等作业领域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防灾合力。
对各类在建工程,尤其是工程建设活动等形成的地灾隐患点,要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业主依法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义务。
(四)切实加大投入,落实防灾工作经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为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理等环节配备相关物
资,确保监测预警、抢险救灾、避让搬迁、灾后重建等工作有序推进。
(五)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防灾能力建设。
加快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防灾专业队伍。
要配备好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监测仪器,努力构建完善的防灾体系。
各镇、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大人、财、物的保障制度,全面推进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六)强化监督管理,杜绝人为地灾发生。
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凡未经过地灾评估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得供地,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部门不得同意其开工,不得为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凡未经过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的工矿企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得办理采矿许可证,各相关部门不得同意其开工。
三是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
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要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四是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治理制度。
严格按照“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征收力度,督促矿山业主自觉履行保护地质环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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