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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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给水排水制图是指根据给水排水工程设计要求,绘制出相应的给水排水平面布置图、剖面图、细部图等工程制图。

制图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的理解和实施,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在给水排水制图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规范。

以下是常用的给水排水制图标准:1. 统一的图纸格式和比例:制图应采用国家标准的图纸格式,通常为A3、A4等。

图纸的比例应根据工程设计的要求确定,常用的比例有1:100、1:200等。

2. 符号和标记的规范:给水排水制图涉及到大量的符号和标记,需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规范。

比如,给水设备和管道的标记应使用统一的符号,并标注设备和管道的名称、规格、长度等信息。

3. 图线的绘制规范:图线的绘制应准确、清晰、规范,以便于工程方便的理解和操作。

常用的图线包括实线、虚线、粗线、细线等,需要根据不同的图示要求进行选择。

4. 尺寸标注和文字说明:给水排水制图需要标注重要的尺寸和相关的文字说明,以确保施工单位能够准确地理解设计要求。

尺寸标注应采用统一的标注方法和符号,文字说明应简洁明了,使用标准的注记字体。

5. 图纸的组织和编号:给水排水制图应进行图纸的组织和编号,以便于查找和管理。

通常采用系统编号法或工程文件编号法,每个图纸应有明确的名称和编号。

6. 细部图和剖面图的要求:给水排水制图中的细部图和剖面图需要绘制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和细节,以确保施工的准确性和质量。

细部图和剖面图应清晰、完整,并标注重要的尺寸和构造要求。

总而言之,给水排水制图的标准包括图纸格式、符号标记、图线绘制、尺寸标注、文字说明、图纸组织和编号等方面的规范。

在制图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操作,能够提高工程施工的效率和质量。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
在给水系统的设计方面,规范要求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工程
经验,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标准进行设计,合理选择供水设备,并采取
相应的防污措施,确保供水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同时,规范还要求给水管
道和设备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并进行相应的防护和维护工作,以延长
其使用寿命。

在排水系统的设计方面,规范要求设计人员应合理考虑建筑物的用途
和负荷,合理设计管道的布置和坡度,并采用适当的材料和设备,确保排
水的顺畅和卫生。

规范还要求排水管道和设备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并
进行相应的防护和维护工作,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此外,规范还对给排水系统的施工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施工
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保障、施工后的验收标准等。

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质量管理能力,按照有关的技术标准
进行施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总之,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是建筑行业的重要标准,其制定和实
施对于保障建筑物的给水和排水系统的安全可靠、符合卫生标准具有重要
意义。

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维护,以确保建筑物的正常运行和生活环境的良好。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_T50106-2001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_T50106-2001

1 总则1.0.1 为了统一给水排水专业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1 手工制图;2 计算机制图。

1.0.3 本标准适用于给水排水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2 总平面设计图、竣工图;3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总平面图的实测图;4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0.4 给水排水专业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2.1 图线2.1.1 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纸的类别、比例和复杂程度,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中第3.0.1条的规定选用。

线宽b宜为0.7或1.0mm。

2.1.2 给水排水专业制图,常用的各种线型宜符合表2.1.2的规定。

表2.1.2 线型2.2 比例2.2.1 给水排水专业制图常用的比例,宜符合表2.2.1的规定。

表2.2.1 常用比例2.2.2 在管道纵断面图中,可根据需要对纵向与横向采用不同的组合比例。

2.2.3 在建筑给排水轴测图中,如局部表达有困难时,该处可不按比例绘制。

2.2.4 水处理流程图、水处理高程图和建筑给排水系统原理图均不按比例绘制。

2.3 标高2.3.1 标高符号及一般标注方法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中第10.8节的规定。

2.3.2 室内工程应标注相对标高;室外工程宜标注绝对标高,当无绝对标高资料时,可标注相对标高,但应与总图专业一致。

2.3.3 压力管道应标注管中心标高;沟渠和重力流管道宜标注沟(管)内底标高。

2.3.4 在下列部位应标注标高:1 沟渠和重力流管道的起讫点、转角点、连接点、变坡点、变尺寸(管径)点及交叉点;2 压力流管道中的标高控制点;3 管道穿外墙、剪力墙和构筑物的壁及底板等处;4 不同水位线处;5 构筑物和土建部分的相关标高。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 B / T 5 0 1 0 6— 2 0 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同意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行日期: 2002 年 3 月 1 日对于公布《房子建筑制图一致标准》等六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 [2001]220 号依据建设部《对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拟订、订正计划 (第二批 )的通知》 (建标 [1998]244号 )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对《房子建筑制图一致标准》等六项标准进行订正,经相关部门会审,现同意《房子建筑制图一致标准》GB/T50001-2001、《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 、《建筑制图标准》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01GB/T 50104-2001 、《建筑构造制图标准》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 50114-2001GB/T50105-2001为国家标准,自、《给水排2002年 3月1 日起实行。

原《房子建筑制图一致标准》GBJ1-86 、《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 、《建筑制图标准》GBJ 104-87 、《建筑构造制图标准》标准》 GBJ 114-88 同时取消。

GBJ 105-87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J 106-87和《暖通空调制图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详细解说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第一版社第一版刊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在管道纵断面图中,可依据需要对纵向与横向采纳不一样的组合比率。

在建筑给排水轴测图中,如局部表达有困难时,该处可不按比率绘制。

水办理流程图、水办理高程图和建筑给排水系统原理图均不按比率绘制。

在建筑工程中,管道也可注相对本层建筑地面的标高,标明方法为h+× .×××,h 表示本层建筑地面标高(如 h+。

管径管径应以mm 为单位。

管径的表达方式应切合以下规定:1 水煤气输送钢管(镀锌或非镀锌)、铸铁管等管材,管径宜以公称直径DN 表示 (如 DN15 、DN50) ;2 无缝钢管、焊接钢管(直缝或螺旋缝)、铜管、不锈钢管等管材,管径宜之外径 D ×壁厚表示(如 D108 × 4、 D159 ×4图样画法一般规定设计应以图样表示,不得以文字取代画图。

给排水制图标准

给排水制图标准

给排水制图标准
1. 排水图由排水设施、排水管网以及附属设施构成;
2. 用实际颜色标识出排水设施、排水管网和埋地设施;
3. 以现场测量坐标标记地面排水设施及排水管网;
4. 根据施工图具体标记地下管网、泵站及其它排水设施;
5. 标示所图排水管网和设备的材料及管径;
6. 标注附属设施的名称及位置;
7. 将排水图分层标注,并给出排水平面图;
8. 以北为正轴向,以左为正轴线标准标注排水设施及排水管网的位置;
9. 使用参考坐标、比例尺标记排水图;
10. 瘤形图及三维图上应清楚标明排水设施方位、位置、管网方向。

给排水制图标准

给排水制图标准

图是工程界的语言,是施工的依据,也就是说所画出来的图不仅自己看懂,更重要的是让别人看懂。

因此,为了使工程图样表达同一,清晰简明,便于识读,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要求,又便于利用这种语言进行技术交流,对图样的内容、格式、画法、尺寸标注、图例符号等必须有共同的法则和统一规范,这个统一的规定就是国家标准,简称国标,用代号“GB”表示。

有关建筑制图方面的标准共有六分册,即:《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2001)《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2001)《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50114—2001另外,还有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技术图样《技术制图字体体》(GB/T14689-93)一、图纸幅面为了使图纸整齐,便于装订和保管,国标中规定了图纸的幅面尺寸。

如下表长边为 L ,短边为 B ,图纸的边线叫幅面线,内部一道封闭线叫图框线,图框线到幅面线的距离分别为a、c。

a为装订边,另外三个边为c ,随图幅大小而变化。

A0号图幅的面积为1平方米,A1号为0.5平方米,是A0号图幅的对开,如下左图。

必要时允许加长幅面,但不是任意的,短边一般不应加长,长边可加长。

如下右图,粗实线为基本幅面是第一选择,细实线和虚线为加长幅面,第二选择和第三选择。

长边作为水平边使用的图幅称为横式图幅,短边作为水平边使用的图幅称为立式图幅。

A0~A3可横式或立式使用,A4只能立式使用,如下图所示。

需要微缩复制的图纸,四个边上均附有对中标志。

对中标志应画在图纸各边长的中点处,线宽不小于0.25mm,伸入框内应为5mm。

A0~A3横式幅面 A0~A3立式幅面 A4立式幅面二、图纸标题栏及会签栏将工程名称、设计单位、图名、图号、设计号及设计人、绘图人、审批人的签名和日期等集中列表放在图纸右下角称为图标。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在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中,图纸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后期的使用效果。

因此,制图标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对于工程设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就给水排水制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在给水排水工程的图纸设计中,应该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图集》等文件的规定。

这些标准和规范是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具有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给水排水工程的图纸应该包括完整的工程内容,如给水管道、排水管道、水泵、水箱、消防设施等。

其中,给水管道应该标注管道的材质、规格、施工标高等信息,排水管道应该标注坡度、排水口位置、排水管道连接方式等信息,水泵应该标注型号、流量、扬程等信息,水箱应该标注容积、进出水口位置等信息,消防设施应该标注消防栓、喷淋头等信息。

另外,在给水排水工程的图纸设计中,应该注重图纸的清晰度和规范性。

图纸上的文字应该清晰可辨,符号应该规范统一,图纸的比例尺应该准确标注。

这样可以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误解或错误,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最后,在给水排水工程的图纸设计中,应该注重图纸的标注和说明。

图纸上的各种符号、线路、设备应该有清晰的标注和说明,以便施工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操作。

同时,图纸上应该标注工程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如施工工艺、材料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以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综上所述,给水排水工程的图纸设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后期的使用效果。

因此,在制图标准上应该严格遵循相关规范,包括工程内容的完整性、图纸的清晰度和规范性、图纸的标注和说明等方面。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2001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2001

1 总则1.0.1 为了统一给水排水专业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1 手工制图;2 计算机制图。

1.0.3 本标准适用于给水排水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2 总平面设计图、竣工图;3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总平面图的实测图;4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0.4 给水排水专业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2.1 图线2.1.1 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纸的类别、比例和复杂程度,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中第3.0.1条的规定选用。

线宽b宜为0.7或1.0mm。

2.1.2 给水排水专业制图,常用的各种线型宜符合表2.1.2的规定。

表2.1.2 线型2.2 比例2.2.1 给水排水专业制图常用的比例,宜符合表2.2.1的规定。

表2.2.1 常用比例2.2.2 在管道纵断面图中,可根据需要对纵向与横向采用不同的组合比例。

2.2.3 在建筑给排水轴测图中,如局部表达有困难时,该处可不按比例绘制。

2.2.4 水处理流程图、水处理高程图和建筑给排水系统原理图均不按比例绘制。

2.3 标高2.3.1 标高符号及一般标注方法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中第10.8节的规定。

2.3.2 室内工程应标注相对标高;室外工程宜标注绝对标高,当无绝对标高资料时,可标注相对标高,但应与总图专业一致。

2.3.3 压力管道应标注管中心标高;沟渠和重力流管道宜标注沟(管)内底标高。

2.3.4 在下列部位应标注标高:1 沟渠和重力流管道的起讫点、转角点、连接点、变坡点、变尺寸(管径)点及交叉点;2 压力流管道中的标高控制点;3 管道穿外墙、剪力墙和构筑物的壁及底板等处;4 不同水位线处;5 构筑物和土建部分的相关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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ﻫ 主要起草人:贾苇、杨世兴、车爱晶
ﻫ 1 总则ﻫ
1.0.1 为了统一给水排水专业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
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ﻫ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ﻫ
1 手工制图;ﻫﻫ 2 计算机制图。
ﻫ 1.0.3 本标准适用于给水排水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
ﻫ 本标准的修编目的是:
一、与1990年以来发布实施的《技术制图》中相关的国家标准(包括ISOTC/10的相关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协调一致。ﻫﻫ 二、充分考虑手工制图与计算机制图的各自特点,兼顾二者的需要和新的要求。
三、对不适合当前使用的或过时的图例、表达方式和制图规则进行了修改、删除或增补,使之更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ﻫ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ﻫ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ﻫ 前言
ﻫ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组对《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J 106-87)进行了修编。编制组首先参照1990年收集到的反馈意见提出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随后提出了送审稿,再经函审和专家审查通过,使之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ﻫ 2.4.2 管径的表达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煤气输送钢管(镀锌或非镀锌)、铸铁管等管材,管径宜以公称直径DN表示(如DN15、DN50);
2 无缝钢管、焊接钢管(直缝或螺旋缝)、铜管、不锈钢管等管材,管径宜以外径D×壁厚表示(如D108×4、D159×4.5等);ﻫ
3 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管、陶土管、耐酸陶瓷管、缸瓦管等管材,管径宜以内径d表示(如d230、d380等);ﻫ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 作者:
———————————————————————————————— 日期: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ﻫﻫ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ﻫ
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
ﻫ 1 新建、Biblioteka 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ﻫﻫ 2 总平面设计图、竣工图;
ﻫ 3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总平面图的实测图;ﻫ
4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0.4 给水排水专业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ﻫ 规定。ﻫ
3 剖面图中,管道及水位的标高应按图2.3.5-3的方式标注。ﻫ
4 轴测图中,管道标高应按图2.3.5-4的方式标注。ﻫ
ﻫ 2.3.6 在建筑工程中,管道也可注相对本层建筑地面的标高,标注方法为h+×.×××,h表示本层建筑地面标高(如h+0.250)。
2.4 管径
ﻫ 2.4.1 管径应以mm为单位。
ﻫ 本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ﻫﻫ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该所(北京西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编100044),以供修订时参考。ﻫ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ﻫﻫ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参编单位:建设部建筑设计研究院
2 一般规定
2.1 图线ﻫ
2.1.1 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纸的类别、比例和复杂程度,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中第3.0.1条的规定选用。线宽b宜为0.7或
1.0mm。ﻫﻫ 2.1.2 给水排水专业制图,常用的各种线型宜符合表2.1.2的规定。ﻫ ﻫ 2.2 比例ﻫﻫ 2.2.1 给水排水专业制图常用的比例,宜符合表2.2.1的规定。ﻫ ﻫ
ﻫ 2.3.2 室内工程应标注相对标高;室外工程宜标注绝对标高,当无绝对标高资料时,可标注相对标高,但应与总图专业一致。
ﻫ 2.3.3 压力管道应标注管中心标高;沟渠和重力流管道宜标注沟(管)内底标高。ﻫ
2.3.4 在下列部位应标注标高:ﻫﻫ 1 沟渠和重力流管道的起讫点、转角点、连接点、变坡点、变尺寸(管径)点及交叉点;
ﻫ 2 压力流管道中的标高控制点;
3 管道穿外墙、剪力墙和构筑物的壁及底板等处;ﻫﻫ 4 不同水位线处;ﻫﻫ 5 构筑物和土建部分的相关标高。ﻫ
2.3.5 标高的标注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ﻫ 1 平面图中,管道标高应按图2.3.5-1的方式标注。ﻫ ﻫ 2 平面图中,沟渠标高应按图2.3.5-2的方式标注。ﻫ
2.2.2 在管道纵断面图中,可根据需要对纵向与横向采用不同的组合比例。
ﻫ 2.2.3 在建筑给排水轴测图中,如局部表达有困难时,该处可不按比例绘制。
ﻫ 2.2.4 水处理流程图、水处理高程图和建筑给排水系统原理图均不按比例绘制。
2.3 标高ﻫﻫ 2.3.1 标高符号及一般标注方法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中第10.8节的规定。
4 塑料管材,管径宜按产品标准的方法表示;ﻫﻫ 5 当设计均用公称直径DN表示管径时,应有公称直径DN与相应产品规格对照表。
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国家标准的通知ﻫ
建标[2001]220号ﻫ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标准进行修订,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2001、《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01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 50114-2001为国家标准,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1-86、《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建筑制图标准》GBJ 104-87、《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J 105-87、《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J 106-87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J 114-88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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