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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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地震灾害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卫生院地震灾害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XXXX卫生院地震灾害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地震应急工作,确保破坏性地震灾害发生后医院应急处理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 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充分利用医院现有条件和行业优势,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护工作,为震后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有利条件;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条根据《XX省地震应急预案》、《XX县地震应急预案》和卫生局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应对处置我镇及周边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开展医疗救护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条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及周边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时的应急救援工作;医院视震情确定派出应急救援的有关科室及医护人员。

第五条预案的启动条件我镇及周边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医院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

第六条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医院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即转为医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成立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抗震救灾指挥办公室和现场医疗救护组、消毒消杀组、后勤保障组等机构。

(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职责任务:1、参加各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

落实有关指示,服从统一领导。

根据要求部署医院抗震救灾工作。

2、负责医院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救援行动。

3、实施应急工作指挥,调度医院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保卫、设备及物资供应等工作。

4、根据指令及时派出救援组赴受灾地区开展抗震救灾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等工作,外出救援现场指挥由孔庆国副院长负责。

5、负责震后灾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震后人员伤亡,救治情况。

6、负责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XXX副主任:XXX成员:XXX职责任务:(1)负责联系医院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及组织医疗救护人员三十分钟内到达医院各自的工作岗位,做好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准备工作。

(2)负责协调医院各科室的应急工作。

(3)负责保持与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地震灾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方案

地震灾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方案

地震灾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方案一、背景近期,某地发生了规模较大的地震,造成了严重的灾害。

为了有效应对该地区的医疗卫生问题,制定本方案,以确保医疗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伤亡和疾病的发生。

二、目标1.迅速组织卫生救援队伍,开展快速救援。

2.确保医疗物资及时运抵灾区,满足救援需求。

3.做好受伤人员的分类救治,降低继发伤害发生率。

4.加强流行病监测,预防传染病的暴发。

5.建立灾区心理援助体系,关注和照顾受灾人员的心理健康。

6.做好卫生宣教,提高受灾群众的卫生意识。

三、应急措施1.迅速组织卫生救援队伍根据灾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邀请医疗专家、护理人员、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心理援助人员等组成卫生救援队伍。

确保救援队伍的专业性和能力。

2.运送医疗物资卫生部门与交通部门紧密合作,确保及时运抵灾区的医疗物资,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用品等。

组织专人负责物资的储存和分发。

3.分类救治在灾区建立临时医疗点,根据伤病情况进行分类,实施及时救治。

优先救治危重伤员和有生命威胁的病患,同时组织志愿者开展伤员转运工作。

并确保医疗点内的卫生环境干净整洁,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4.流行病监测及防控建立流行病监测系统,及时监测灾区的疫情情况。

根据监测结果,组织灾区的卫生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和隔离措施,避免疫情的扩散。

5.心理援助与心理救援专家团队合作,建立灾区心理援助中心。

通过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解除受灾人员的心理压力,帮助他们重新建立信心和勇气,恢复正常生活。

6.卫生宣教通过展览、讲座、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受灾群众普及卫生知识,宣传防病、治疗等相关知识。

加强对饮用水和食品安全的监测,并提供相关技术指导,提高受灾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工作流程1.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具体任务。

2.组织协调力量,确保人员的及时到位。

3.建立指挥中心,负责对各项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

4.分工明确,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密切配合。

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全省救灾工作,合理配置自然灾害预警、救助等资源,建立健全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置自然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民政部救灾应急工作规程》和《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国家和我省其他有关救灾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冷冻、雪灾、沙尘暴,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重大动物疫病等自然灾害(以下简称“灾害”)的政府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我省毗邻省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并对我省区域内造成重大影响时,依据本预案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开展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坚持综合协调,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

(4)坚持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的作用。

2 组织指挥体系2.1 甘肃省减灾委员会甘肃省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减灾委)为组织协调全省灾害救助应急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协调灾害预警预报,开展应急响应、紧急救援、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协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指导市州开展防灾减灾等工作,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灾情会商会议。

省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省长为省减灾委主任,省减灾委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减灾委专职副主任兼任,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医疗地震应急预案

医疗地震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确保地震发生后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医疗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国家地震应急预案》3.《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在地震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决策指挥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2.设立地震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3.各部门职责:(1)医务科:负责组织医疗救援力量,开展伤员救治、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护理部:负责组织护理力量,协助医务科开展伤员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药剂科:负责组织药品供应,保障医疗救治工作。

(4)设备科:负责组织医疗器械供应,保障医疗救治工作。

(5)保卫科:负责维护医疗救援现场秩序,保障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五、应急响应1.地震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2.组织开展伤员救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加强疾病预防控制,防止疫情发生。

4.做好物资保障,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5.加强与上级部门、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和帮助。

六、信息报告1.地震发生后,立即向上级部门、地方政府报告灾情。

2.定期向上级部门、地方政府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3.做好救援现场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七、后期处置1.对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评估。

2.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工作,恢复医疗卫生服务。

3.总结地震应急救援经验,完善应急预案。

八、附则1.本预案由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地震灾害中的医疗卫生保障与救治

地震灾害中的医疗卫生保障与救治

地震灾害中的医疗卫生保障与救治是灾后重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震灾害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医疗资源短缺,因此,及时有效地组织医疗卫生保障与救治工作对于挽救生命、减轻伤害、恢复社会秩序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地震灾害中的医疗卫生保障与救治的重要性、挑战以及应对措施。

首先,地震灾害中的医疗卫生保障与救治具有重要意义。

地震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伤病情况,迅速组织救治工作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生命损失。

同时,及时提供医疗卫生保障可以防止疾病爆发和传播,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此外,医疗卫生保障与救治也是受灾人民的基本权益,能够缓解他们的痛苦,提高灾后重建的效果和速度。

然而,在地震灾害中开展医疗卫生保障与救治工作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地震现场通常是一片混乱和不稳定的环境,道路、交通和供电系统可能遭受严重破坏,给医护人员的救援和救治工作带来困难。

其次,医疗资源可能不足,包括医生、护士、药品、设备等,需要迅速调集和配置,以满足大规模伤病患者的需求。

此外,灾区的医疗设施往往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需要进行紧急修复和加固。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需要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

首先,及早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建立指挥调度体系,确保快速组织救治工作。

这包括成立医疗救援队伍,调派专业人员和装备到灾区,建立现场指挥中心,统筹协调各方力量。

同时,要加强与其他救援部门的联动合作,形成协同效应。

其次,要迅速调集医疗资源,包括人员和物资。

可以通过紧急调动全国范围内的医护人员、志愿者等,组成医疗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救治工作。

同时,要及时调拨医疗设备、药品和消毒用品等物资,满足受灾地区的医疗需求。

此外,还可以借助现代通信技术,实施远程医疗服务,为灾区提供远程诊断和治疗支持。

第三,要加强医疗设施的修复和建设。

在地震灾害中,医疗设施可能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需要进行紧急修复和加固。

可以通过动员全国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和专业人员,派遣维修队伍到灾区进行设施修复和加固工作。

同时,也要加大对医疗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力度,提高地震灾害中的医疗救治能力。

地震后医疗救援方案及操作步骤

地震后医疗救援方案及操作步骤

地震后医疗救援方案及操作步骤1. 简介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可能导致大规模伤亡和破坏。

为了应对地震后可能发生的医疗紧急情况,制定合适的医疗救援方案及操作步骤至关重要。

本文将提供一些简单而有效的方案和步骤,以确保在地震后能够迅速展开救援工作。

2. 医疗救援方案2.1 事前准备在地震发生前,应该进行以下事前准备工作:- 确保医疗设备和药品的准备充足,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 与相关救援机构和医疗机构建立紧密联系,制定合作计划;- 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

2.2 伤员救治地震发生后,应迅速展开伤员救治工作:- 首先,确保自身安全,穿戴好防护装备并评估现场的安全状况;- 对伤员进行初步检查和分类,将伤员分为轻伤、中伤和重伤等级;- 针对不同伤员等级,提供相应的紧急治疗和抢救措施;- 尽快将伤员转移至安全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救治。

2.3 医疗设施建设在地震后,可能会出现医疗设施不足的情况,因此需要展开医疗设施建设工作:- 快速设置临时医疗点,提供基本医疗救治服务;- 确保医疗点设施的安全和卫生条件;- 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以满足救援需求;- 确保医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3. 操作步骤3.1 地震发生后当地震发生后,应按照以下步骤展开医疗救援工作:1. 立即评估现场的安全状况,并确保自身安全;2. 组织医疗团队,指派任务和职责;3. 快速建立临时医疗点,提供初步的医疗救治服务;4. 对伤员进行初步检查和分类,并提供紧急治疗和抢救措施;5. 协调并与其他救援机构和医疗机构建立联系,请求支援和转移伤员;6. 进行医疗设施建设工作,确保医疗点的安全和卫生条件;7. 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安抚工作。

3.2 救援后期在地震救援的后期,应继续进行以下工作:1. 继续提供医疗救治服务,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治疗;2. 加强医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3. 开展健康防疫工作,预防疾病传播;4. 提供长期康复和心理辅导支持,帮助伤员恢复身心健康;5. 收集救援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为未来的地震救援工作提供参考。

地震医疗卫生救援预案

一、预案背景地震作为一种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强、破坏力大、影响范围广等特点。

地震发生时,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可避免,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面临巨大压力。

为提高地震医疗卫生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2. 确保地震灾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

3. 为地震灾区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卫生救援服务。

4. 提高地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

三、组织体系1. 成立地震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地震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2. 设立地震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地震医疗卫生救援预案。

3. 成立地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负责现场救援、伤员转运、医疗救治等工作。

4. 设立地震医疗卫生救援物资保障组,负责调配、供应救援物资。

四、救援流程1. 信息收集与报告地震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过电话、网络、卫星等多种渠道收集地震灾区信息,及时报告上级指挥部。

2. 现场救援(1)伤员搜索与评估:组织救援队伍迅速进入灾区,开展伤员搜索与评估工作,对伤员进行分类、分级。

(2)伤员转运:根据伤员情况,选择合适的转运方式,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或临时救治点。

(3)现场救治: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包括止血、包扎、固定等。

3. 医疗救治(1)伤员分类:根据伤员病情,将伤员分为重伤、轻伤和未受伤人员。

(2)伤员救治:对重伤员进行紧急救治,确保生命体征稳定;对轻伤员进行常规救治。

(3)医疗物资保障:确保医疗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医疗物资供应。

4. 心理援助对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度过心理危机。

5. 防疫工作加强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疫情蔓延。

五、救援保障1. 人员保障: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确保救援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体能。

2. 物资保障:储备足够的医疗物资,包括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等。

3. 交通保障:确保救援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畅通,方便救援人员及物资的运输。

甘肃省卫健委地震应急预案

甘肃省卫健委地震应急预案
一、地震预警与监测
1、加强地震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2、建立健全地震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及时有效的应急响应。

3、加强地震灾害科学研究,提高地震风险评估和防范能力。

二、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1、建立健全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确保各级应急机构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地震灾害。

2、做好地震灾害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工作,确保救援物资及时到位。

3、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各级应急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三、地震灾害救援和恢复重建
1、组织地震灾害救援行动,全力搜救被困群众,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2、做好地震灾害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和安置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3、组织地震灾害恢复重建工作,促进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18•【字号】甘政办发[2010]85号•【施行日期】2010.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8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八日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启动条件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4 应急准备4.1 组织准备4.2 资金准备4.3 物资准备4.4 通信和信息准备4.5 救灾装备准备4.6 人力资源准备4.7 社会动员准备4.8 避难场所准备5 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5.1 灾害预警预报5.2 灾害信息共享5.3 灾情信息管理5.4 灾情信息发布6 应急响应6.1 Ⅰ级响应6.2 Ⅱ级响应6.3 Ⅲ级响应6.4 Ⅳ级响应7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7.1 灾后救助7.2 恢复重建8 附则8.1 奖励与责任8.2 预案的管理和更新8.3 预案生效时间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提高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规范全省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建立健全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置自然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4号)、《民政部救灾应急工作规程》(民发〔2009〕89号)和《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政办发〔2007〕141号)以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原则,结合我省救灾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1为保障地震发生后我院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充分利用医院现有条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地区地震灾害发生时所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医院成立地震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地震医疗救护小组(一)地震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主要职责:1、组织实施本预案,对医院抗震救灾工作实行统一指挥;2、协调、指导全院抗震救灾医疗救护、自救等工作;3、组织和协调全院卫生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医疗救治工作;4、对灾区医疗救助卫生防疫病工作进行紧急支援(二)地震医疗救护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1、发生地震时,需将患者撤离病房,疏散至广场空地或院内紧急避难场所撤离中医护人员要注意维护秩序,安慰患者,减少患者的恐惧2、情况紧急不能撤离时,叮嘱在场人员及患者寻找有支撑的地方蹲下或坐下,保护头颈、眼睛、捂住口鼻3、维持秩序,防治混乱发生(二)组织领导地震灾害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展开医疗救援工作,并立即启动地震医疗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统一指挥、调度卫生应急的救援工作(三)自救地震发生时,震区人员应镇定沉着,迅速采取自救措施,地震发生时迅速躲到安全处等医务人员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四)医疗救治1、地震灾害的现场救援应在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在救灾部门抢险救援人员的帮助下,首先搜寻、集中伤员,然后检伤分类,先重后轻,现场抢救,及时转送2、医护人员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4种顽色的腕带,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识,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危急伤员及有抢救价值的伤员优先得到抢救,一般伤员得到及时治疗3、采取先救命、再治伤的的救治原则,对呼吸道梗阻和窒息、心脏骤停等危及生命的急症伤员,要清除伤员呼吸道异物,保持呼吸通畅,进行心肺复苏、尽早气管插管及辅助呼吸其他伤员采取对症治疗原则,给于止血、补液、清创、包扎、保温、吸氧等治疗对于骨折、关节损伤、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者,应予以临时固定4、完全性饥饿病人被困时间长,精神紧张,体力大量消耗、代谢紊乱、血压下降可给静脉输液、保温、吸氧和适当的热饮内服,在严密观察下后送5、出血是造成创伤性休克的主要原因,现场早期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加压、填塞或上止血带等法止血,上止血带后要做出明显标记,记录上止血带时间,如无敷料,可选用干净的毛巾、软质内衣、手绢将伤口扎紧6、伤口的创面要紧早包扎,以免再污染;重伤肢体要加强固定,以减少继发损伤和止痛,并与搬运7、对于挤压伤员,应尽快解除压迫,伤肢不应抬高,避免活动,对能行走的伤员应限制活动,不应热敷、按摩伤肢,以免加重肢体缺氧肢体禁止加压包扎或止血带病人口渴者,可给于碱性饮料,及时运送8、对于地震伤员,发现、怀疑有脊柱骨折时,搬动应十分小心,防止脊柱弯曲和扭转,以免加重伤情搬运时严禁一人抱胸、一人抬腿的方式搬动,应由3—4人托扶伤员的头、背、臀、腿部,抬放至硬质担架(或平板)上,然后固定运输本预案适用于破坏性地震后的应急阶段,未尽事宜由地震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临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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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的分级3.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体系3.1组织领导体系3.2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3.3医疗卫生救援机构3.4应急处置队伍3.5 临时医疗卫生救援机构4.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4.1启动预案响应4.2卫生救援的分级响应4.3响应终止5.现场医疗卫生救援5.1医疗救治5.2疾病预防控制5.3健康教育5.4疾病监测与报告6.地震灾害后期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6.1开展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恢复和重建工作6.2灾区伤病伤残人员的治疗与康复6.3灾区的卫生防疫防病工作7.物资保障8.附则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地震灾害前的医学准备,保障地震灾害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省卫生系统应对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省区域内,由地震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其他地质灾害导致社会公众身体健康明显受损,甚至危及社会公众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实施相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1.4.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提高地震灾害的防范意识,切实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储备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措施。

1.4.2 部门联动,分级响应。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和地震行政主管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共享行业信息资源,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辖区内地震灾害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等工作。

1.4.3 加强管理,规范有序。

各级卫生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预案,加强培训与演练,确保及时、规范、有序地处置地震灾害引发的医疗卫生事件。

1.4.4 依靠科技,依靠群众。

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鼓励开展相关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提高地震灾害中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健康知识宣传,强化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2.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的分级响应发生地震灾害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卫生应急响应。

同时,根据灾情发展变化和伤病人员情况,及时调整卫生应急响应级别。

参照《国家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分级响应标准,卫生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

2.1 Ⅰ级响应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

震灾害。

2.2 Ⅱ级响应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2.3 Ⅲ级响应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2.4 Ⅳ级响应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

3. 破坏性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体系3.1组织领导体系3.1.1在省防震减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省卫生厅设立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由厅领导任组长,厅机关有关处室和部分直属单位参加。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为省防震减灾指挥部提供破坏性地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的建议;协调、指挥全省救灾防病工作;积极组织和协调全省卫生人力、物力、财力对灾区医疗卫生救援进行紧急支援,领导小组战时为临时指挥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1.2 由省卫生厅派出人员组成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地震灾区医疗卫生工作的协调、指挥工作。

3.1.3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辖区地震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2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或成立专门的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承担地震灾害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技术指导任务,并提供咨询建议等。

3.3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采供血机构等要根据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地震灾害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

3.3.1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伤员的现场急救、病员的转送以及院内救治等。

3.3.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灾区疫病信息监测和报告,饮用水检测、净化、消毒,灾民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以及对公众开展健康教育等。

3.3.3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灾区及安置区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3.4采供血机构负责保障血液的采集和储备及供给。

3.4应急处置队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组建救灾防病卫生应急队伍,并按要求加强队伍的培训与演练,提高队伍应急处置能力。

3.4.1组建医疗救护队伍,由临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地震灾害伤亡人员的抢救和治疗。

3.4.2组建卫生防疫队,由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地震灾区环境消毒、污染水源的净化消毒、媒介生物消杀、卫生知识宣传、疫区疾病监测、预防性给药等工作。

3.4.3组建卫生监督执法队,由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中的卫生执法与监督工作。

3.4.4组建心理干预队,由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地震灾区各类人员的心理健康疏导等。

3.5 临时医疗卫生救援机构震区医疗卫生机构损毁时,要建立临时医疗卫生机构。

由现场最高卫生行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组建临时医院的人员和位置。

临时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承担现场人员抢救和防病等任务。

4.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4.1启动预案响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领导下,由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地震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响应机制,并在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同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开展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2卫生救援的分级响应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响应采取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灾害的分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医疗卫生救援响应。

发生Ⅳ级地震灾害,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启动医疗卫生救援Ⅳ级响应;发生Ⅲ级地震灾害,由市(州)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启动医疗卫生救援Ⅲ级响应,市、县二级卫生部门同时行动;发生Ⅱ级以上地震灾害,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启动医疗卫生救援Ⅱ级响应,省、市、县三级卫生部门同时行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请求卫生部给予援助。

4.3响应终止地震灾害现场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结束,伤员在医疗机构得到科学救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可宣布终止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转入常规工作,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现场医疗卫生救援5.1医疗救治地震灾害的现场医疗救援应在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

5.1.1临时医疗收治点医疗救援队伍进入灾区后,在救灾部门抢险救援人员支持帮助下,以保证基本安全为原则,建立临时医疗收治点,集中收治伤员。

利用一切可能的现场物资,动员民众或志愿人员,至少将收治点分为三个区域,分别为危、重症伤员收治区和轻症伤员收治区,并在隐蔽的地方设立停尸点。

5.1.2 早期救治医疗救援队伍按照平时演练或临时分工,设立检伤分类组、危重患者救治组、转运统计组,同时至少确定1名医务人员负责轻症伤员的处置和登记汇总。

按照先检伤后救治,先重症后轻症,先救命后治伤的救治处置伤员。

5.1.3 伤员的搬动对于地震伤员,发现、怀疑有脊柱骨折时,搬动应十分小心,防止脊柱弯曲和扭转,以免加重伤情。

搬运时,严禁一人抱胸、一人抬腿的方式搬动伤员,应由3~4人一组轴线搬抬伤员放至硬质担架(或平板)上,然后固定转运。

5.1.4伤员的转运对一般伤员和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后的重伤员,要及时分散转移到安全的医疗机构进行系统正规治疗。

必要时成立转运小组,全面负责伤员的转运,并设立中转救援所,指定护送医疗队,携带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械等,通过飞机、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对伤员进行快速转运。

长途转运中,要严密观察伤员病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护送到目的地。

5.1.5灾区医院、临时医院和后方接受伤员的医院要做好救治伤员的统计汇总工作,及时上报。

5.2疾病预防控制5.2.1加强饮用水卫生措施地震发生后,要选择临时性供水水源并加以防护。

选择临时性水源的总原则是先选用深层地下水,如有困难,依次选择泉水、浅层地下水、地面水,同时注意避免临时水源的污染。

饮用水消毒以化学含氯消毒剂为主,采取直接投加法和持续加药法对缸水、井水进行消毒。

另外,在地震灾害条件下,要强化对使用消防水龙带输水、用水车送水及用自备的取水工具分散取水等临时供水措施的卫生监督,保证饮用水卫生。

5.2.2加强食品安全措施加强集体食堂、临时饮食供应点、外援食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严防食品污染。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灾害过后恢复生产经营前,必须经食品监督机构重新审查、许可后恢复生产经营,在灾害袭击的非常时期,也要要保证灾民吃到安全的食物。

5.2.3加强环境卫生措施协助有关部门要好灾民临时居住地建设、简易厕所的修建和垃圾粪便的收集处理、尸体的卫生处理等环境卫生工作。

5.2.4传染病控制重建安全饮用水系统,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生物媒介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传染源,加强病人的隔离、治疗,做好疫点(疫区)的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及时开展应急计划免疫工作。

5.3健康教育组织编印卫生宣传资料,宣传灾后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应急措施及要求,充分利用大众媒介(如广播、电视、报刊等)和多种形式(如黑板报、宣传画、演出、讲课等)宣传灾后防病知识,力争提高灾民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卫生行为形成率。

5.4疾病监测与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灾区疾病的监测和报告,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进行报告。

6.地震灾害后期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6.1开展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恢复和重建工作6.1.1派往灾区的医疗救护队在完成医疗救护任务撤离灾区前,须做好与灾区医疗机构的交接工作,确保灾区伤病员医疗工作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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