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基本原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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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宪法基本原则相关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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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宪法的制定、解释和修改一、随堂练习(一)单项选择题1.国家制度的核心是()。

A.国体制改革 B.政体C.选举制度 D.国家结构形式2.下列有关国体和政体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国体决定着政体,是政体存在和发展的基础B.国体是内容,政体是国体的表现形式C.国体是国家的内在表现形式,政体是国家的外在表现形式D.没有政体,国体也可以存在3.通常下列哪类国家会在宪法中公开明确地规定国家性质?( )A伊斯兰国家 B.社会主义国家C资本主义国家 D.君主立宪制国家4.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哪项规定充分表明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C.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D.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5.人民民主专政的首要标志是( )。

A.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B.以工农联盟为基础C.依靠知识分子D.爱国统一战线6.下列选项中,哪个是国家的根本制度? ( )(考研)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C.民主集中制D.社会主义制度7.关于统一战线的范围,下列选项中哪个是 2004年修宪时增加的?( )A.社会主义劳动者B.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D.拥护社会主义统一的爱国者8.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下列哪一年修改宪法时“入宪”的?( ) (考研)A.1988年 B.1993年C 1999年 D.2004年9.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司考)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10.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下,各民主党派的地位和性质是( )。

宪法基本原则

宪法基本原则

宪法原则的特征第一,普遍性。

既然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人们立宪、行宪的基本准则,那么任何立宪国家,只要是真正以民主宪政为目的就必须遵循这些原则。

第二,特殊性。

法的基本原则必须符合宪法调整对象的特点。

第三,最高性。

宪法本身贯彻的原则中也有基本原则与具体原则之分。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某个领域的最高准则,因而具有最高性的特点。

宪法的具体原则,则是宪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化,是宪法基本原则与各国国情和具体历史条件相结合的产物。

第四,抽象性。

宪法基本原则是人们在各种宪法现象和宪政实践基础上归纳、总结出来的,是人们抽象思维的结果;另一方面,对宪法基本原则的文字表述又必须高度抽象概括。

因此,除个别基本原则通过宪法规范予以明确确认以外,其他基本原则一般都寓于宪法规范之中。

A人民主权原则(popular sovereignty, people’s sovereignty一、含义又被称为“主权在民”原则、国民主权原则,是指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其行使不得背离人民授予权力行使者行使该项权力的目的。

一切政治权力应该属于人民,人民主权是最后的、固有的和不可剥夺的,它表现为一种所有权,只有在为了全体人民的利益时,权力才可能授予政府。

北美《独立宣言》(1776年7月4日通过)历史上第一次以纲领的形式宣告了人民主权的原则。

法国《人权宣言》(1789年8月26日颁布)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

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

——《人权宣言》第三条二、人民主权学说的提出1.(法)古典法学家让•博丹认为主权是“不受法律限制的、对公民和臣民进行统治的最高权力”。

提出背景:反对封建领主的割据状态实质:君主主权历史意义:顺应了现代民族国家的兴起2.(荷)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凡行使权力不受别人的意志或法律约束的,这个权力就称之为主权”,“主权属于国家者称为对外主权,主权属于一个人或者多数人者,则称之为对内主权。

2024年司法考试《宪法》试题及答案一

2024年司法考试《宪法》试题及答案一

2024年司法考试《宪法》试题及答案一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下列关于我国宪法的说法,正确的是:A. 我国宪法是工人阶级及其领导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B. 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法C. 我国宪法是全体人民共同遵守的最高行为准则D. 以上都是答案:D2.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A.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B. 宗教信仰自由C.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D. 以上都是答案:D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多少年?A. 3年B. 5年C. 7年D. 10年答案:B4. 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实行什么制度?A. 任期制度B. 选举制度C. 任命制度D. 罢免制度答案:C5. 我国宪法的修改,由谁提议,由谁通过?A.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B.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C. 由国务院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D.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6.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哪些基本义务?A. 遵守宪法和法律B. 保守国家秘密C. 爱护公共财产D.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E. 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答案:A、B、C、D、E7.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有哪些?A. 修改宪法B. 监督宪法的实施C. 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D.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E. 决定国家的重大问题答案:A、B、C、D、E三、判断题(每题3分,共30分)8.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案:√9. 我国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答案:√10.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

()答案:√11. 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

大一新生宪法知识点

大一新生宪法知识点

大一新生宪法知识点宪法是一部国家最高法律,规定了国家的组织形式、权力结构、公民权益等内容。

对于大一新生来说,了解宪法的基本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一些大一新生应该了解的宪法知识点。

第一,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其中包括人民主权、宪法权威、宪法统治、保护公民权益等原则。

人民主权是指国家的一切权力归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和民主参与来行使权力。

宪法权威是指宪法在国家政治、法律体系中的最高地位,是一切法律的根本依据。

宪法统治是指国家政治、法律活动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和准则。

保护公民权益是宪法目的之一,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第二,宪法的基本结构是什么?宪法一般由前言、序言、总纲和基本权利保障、国家机构和组织、法律制度、宪法的解释和修正等部分组成。

前言部分通常介绍了宪法的背景和目的,序言部分阐述了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宗旨。

总纲部分包括了国家制度和基本权利保障等内容。

国家机构和组织部分介绍了国家的组织形式和权力机构。

法律制度部分规定了国家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宪法的解释和修正部分规定了宪法的解释方式和修正程序。

第三,宪法权威的体现方式有哪些?宪法权威的体现方式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立法权是指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主要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如国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行政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管理权力,包括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建设、社会事务等权力。

司法权是指审判机关依法行使的审判权力,主要由独立的司法机关行使,对依法违法行为进行制裁。

第四,宪法规定了哪些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公民的人格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等。

其中,人格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等。

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权等。

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财产权等。

社会权利包括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等。

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知识竞赛答题

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知识竞赛答题

2023年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知识竞赛题姓名:分数:一、单选题(30题,每题1分)1.我国现行宪法是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D)年通过的。

A.1954B.1975C.1978D.19822.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含义是(C )A.18周岁以上的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B.人民在法律面前平等C.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在法律面前平等D.凡居住中国境内的人在法律面前平等3.公民应履行的最根本的法律义务是(A)A.遵守宪法和法律B.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C.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D.依法纳税4.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C)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5.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C)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和国务院6.宪法规定,(C)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国务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D.各民主党派7.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D)。

A.法律监督机关B.中央国家机关C.民主党派组织D.统一战线组织8.我国采取的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种国家结构形式(D)。

A.“一国两制”B.统一的多民族C.复合制D.单一制9.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实行(B )的原则。

A.首长负责制B.民主集中制C.分工协作制D.议行合一制10.拆阅邮件或者窃听公民的电话等通讯内容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D)。

A.隐私权B.人格权C.通信自由D.通信秘密11.选举权的普遍性是指(A )。

A.一个国家内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的广泛程度B.所有公民都享有选举权C.全体人民均有选举权D.一切公民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选举12.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D),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普法知识问答答案

普法知识问答答案

1、什么是宪法?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我国宪法规定了我国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等重要内容。

2、宪法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答: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3、宪法的根本性体现在哪些方面?答:(1)宪法内容的根本性(2)宪法法律效力的最高性(3)宪法制定、修改程序的严格性(4)宪法的解释和监督实施的特殊性4、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然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

任何一部宪法都不可能凭空产生,都必须反映一国当时的政治指导思想、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对这些方面的集中反映。

对世界各国宪法与宪政理论和实践的考察表明,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5、宪法的作用是什么?答:一、确认和巩固作用宪法是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它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确认下来,将统治阶级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现为国家意志,从而巩固统治阶级的地位。

二、限制和规范作用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机构如何组成、这些机构有哪些职权、这些职权如何行使等内容,把国家机构的活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上。

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不仅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避免或减少冲突和内耗,而且使各国家机关权责分明,运行有序。

三、指引和协调作用指引作用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范围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效力最高,思想基础贯穿着民主的基本精神。

协调作用是宪法对于整体社会的作用,宪法通过调整各种社会行为,不仅使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章可循,而且也使各个方面相互之间形成良性和谐的互动关系。

四、评价和宣传作用宪法的评价作用具有广泛性、集中性、最高性。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权力制约、法治)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也称主权在民原则,意思是指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

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一个基本原则。

但在社会主义宪法中,人民主权原则已被赋予了新的含义。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权力制约、法治)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也称主权在民原则,意思是指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

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一个基本原则。

但在社会主义宪法中,人民主权原则已被赋予了新的含义。

人民主权原则是近代以来全球范围内民主化浪潮及其所建立的现代民主制度的理论基石,它已为一切民主或自诩为民主的国家所认同,但是,由于人民主权原则的思想发展极为复杂,各国对其基本内涵理解不一,故而相应的制度表现形式也相差甚远。

人民主权原则即便在其支持者那里也并不具有完全一致的内涵,而是存在著作为"抽象原则"的人民主权原则和作为"具体原则"的人民主权原则的思想分野。

对原则采取的不同的理论取向自然是特定历史"情境"下的必然,但是,进入"革命后社会"的国家却有必要对以往非常态下的制度选择重新加以思考。

二、基本人权原则:人权,即作为一个人应具有的权利。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一贯致力于维护和保障人权。

从《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到《1982年宪法》,虽然没有直接使用"人权"一词,但基本人权原则和人权的具体内容,则直接反映在宪法所确认和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之中,而且在实践中始终把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

生存权是第一人权,是其它人权的基础。

在占有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国解决了公民的生存权问题,这在人权发展史是个杰出的贡献,其根本原因无疑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确认与保障了人权。

中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中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中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研究与分析宪法的基本原则一、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法国布丹首创这个概念,并认为主权在君;洛克则提出议会主权;真正的人民主权的学说是由法国的卢梭所创立。

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

在卢梭看来,主权是公意的具体表现,人民的公意表现为最高权力;人民是国家最高权力的来源,国家是自由的人民缔结契约的产物,而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

人民主权学说的出现是国家学说发展史上的一大飞跃,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阶级的锐利武器,胜利后的资产阶级纷纷在宪法中确认人民主权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一般表述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无产阶级在创建无产阶级政权过程中,批判性地继承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基础上,对人民主权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二、基本人权原则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人权在阶级社会里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但就其原创意义而言,人权属于应有权利、道德权利。

17、18世纪的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了天赋人权学说,强调人人生而享有自由、平等、追求幸福和财产的权利。

在启蒙思想家提出的天赋人权学说和人权口号的指导下,资产阶级开始了争取人权的斗争,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人权口号逐渐被政治宣言和宪法确认为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后,同样也在宪法中确认了基本人权原则。

在措辞上,社会主义宪法并未直接使用人权一词,但宪法中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实质上就是对基本权利的确认。

三、法治原则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重要的民主原则。

其核心思想在于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不仅宣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而且还规定国家的立法权属于最高人民代表机关,使宪法和法律有了广泛深厚的民主基础,为社会主义的法治原则的实现提供了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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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实际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问题
宪法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于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

任何一部宪法都不可能凭空产生,都必须反映一国当时的政治指导思想、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宪法基本原则是对这些方面的集中反映。

认真、全面地分析和归纳宪法的基本原则,对于了解宪法发展的规律性,特别是资本主义类型宪法与社会主义类型宪法的历史联系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世界各国宪法与宪政理论和实践的考察表明,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
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

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

因此,国家的主人不是君主,而是人民,治理者只是受人民委托,因而主权只能属于人民。

从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宣布政府的正当权利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等等。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质上也就是主权在民。

二、基本人权原则
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

人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是社会中的人,因而当人权与某一个体的人相结合时,则不能补打上这个人所处客观社会历史条件的烙印,从而使人权在阶级社会中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但就人权最原创的意义而言,它在本质上属于应有权利、道德权利。

由于资本主义宪法所体现的基本人权原则以资产阶级所有权为核心,因而虽然其宪法规范往往以公民普遍享有人权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它的特点在于以人权的普遍性掩盖人权的阶级性;社会主义宪法则在具体规范中,公开限制少数敌对分子的部分人权,其特点在于以人权的阶级性谋求人权的普遍性。

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以后在宪法中确认了基本人权原则。

虽然在措辞上,社会主义宪法并未直接合作“人权”一词,但宪法中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实质上就是对基本人权的确认。

如我国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公民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等等,就是基本人权的主要内容。

三、法治原则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

它是指统治阶级按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重要的民主原则。

如洛克认为,政府应该以正式公布的既定法律来进行统治。

这些法律不论贫富、不论权贵和庄稼人都一视同仁,并不因特殊情况而有出入。

社会主义国家的先锋不仅宣布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国家机关和全体公民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且还规定国家的立法权属于最高的人民代表机关。

这样,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不仅宪法和法律具有广泛深厚的民主基础,所有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而且以生产资料的社会公有制作为坚强的后盾,从而使社会主义的法治原则有了真正实现的前提条件。

四、权力制约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督原则是由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政权巴黎公社所首创的。

马克思指出:公社是由巴黎各区普选选出的城市代表组成的。

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

巴黎公社所首创的这一原则,被后来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奉为一条重要的民主原则,并在各国宪法中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等等。

尽管如此,但由于监督观念,特别是监督原则的法律化、制度化还有待加强,因此,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政实践中,权力制约原则的贯彻落实还有许多工作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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