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法规》结课论文
《工程建设法规》论文

浅谈《建筑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摘要:1998年《建筑法》的实施,保证了国家从法律上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管理。
实施10多年来,有效地规范了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维护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了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了建筑市场的顺利发展。
但由于近些年来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建筑法》本身在适用范围、责任主体各方权利义务等方面规定的不合理性日益凸显,再加上《建筑法》条款本身过于抽象而缺乏操作性等缺陷,致使《建筑法》在如今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可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建筑法问题对策一、建筑许可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①主管部门未能严格依照法定条件把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关。
《建筑法》第八条提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但实施过程中,主管部门往往忽略“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等至关重要的前置条件,在建设单位(业主)按“要求”交纳规费后,即核发施工许可证。
由此造成的直接后果主要表现在:作为弱势的承包单位(施工企业)被迫垫资、工程款支付无法得到保障(严重的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数年后,承包单位无法收取工程款),从而发生“三角债”、拖欠民工工资等现象,客观上将建设资金不到位的风险转嫁给了承包单位。
②从业资格许可监控欠力度,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但事实上,主管部门未能严格把关,且对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的从业资格监管存在松严偏见。
常常出现高资质的单位承接的任务,由低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来完成的现象。
工程建设法规课程论文

工程建设法规课程论文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与对策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集体土地)一直处于三大方面的威胁之下:政府动用征收权征收集体土地、村委会及其干部乱批乱占集体土地、村民个人乱占集体土地。
究其根源在于我国现行集体土地管理制度的立法及其执法均存在问题,亟须解决。
一、土地制度的概念土地制度的概念,有多种表述:巴洛维(Barlowe)认为:“影响不动产资源所有权和利用的制度因素就是土地制度”[1][1];而多数人认为,土地制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广义的土地制度包括有关土地问题的一切制度,主要有土地所有、土地使用、土地管理及土地利用技术等方面的制度,即涉及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方面的制度内容。
而狭义的土地制度是指约束人们土地经济关系的规则的集合,是关于人们之间围绕土地所有、使用、收益而发生的生产关系制度,即反映着人与人之间的土地经济关系,是一种经济制度,即土地经济制度。
土地经济学中的土地制度则通常以土地经济制度讨论为主。
及《物权法》对征收土地均规定应依法予以补偿,但问题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补偿标准太低,根本无法保障土地被征收农民的生活;市、县人民政府既是土地征收者,又是补偿标准的批准者,更是争议的协调者,集运动员、裁判员于一身,法律赋予如此权力,本身就无法保障土地被征收者的利益。
而对土地征收行为不服,相关法律法规至今也没有赋予被征收者相应的救济权利。
3.在部分法律、法规中无视村民小组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存在。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农村村民申请住宅用地,应当持户口簿、家庭成年成员的身份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公布征询本村村民的意见,在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建设法规课程结课论文标准

建设工程法规结课论文标准
一、考试模式及目的:
因本课程为农业水利工程专业同学选修课程,且建设工程法规相关知识内容较为广泛,该专业学生学习过程中理解稍有难度,学习兴趣有待提高。
因此,为加深学生对于该课程相关知识记忆、理解,遵循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理念,将该课程期中考核形式改为提交结课论文形式,现将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二、结课论文要求
1、论文题目范围:
本课程结课论文题目可按如下课程章节标题拟定:
第二章:法律体系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担保制度、保险制度责任制度
第三章:施工许可制度、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第四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第五章: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
2、论文命题要求:
要求同学按照以上章节题目自行拟定个人论文题目,但不应直接将章节题目作为论文题目。
3、论文字数及相关要求:
不少于3000字,参考文献不少于25个。
4、论文格式(见后附表)
5、论文评分标准
附件:论文格式要求。
工程建筑法规论文(最新3篇)

工程建筑法规论文(最新3篇)工程建筑法规论文篇一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建筑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许多建筑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合同意识。
国家工商局和*虽然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有些建筑企业在签署合同时不依据此合同文本,内容不全,对权责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导致签署的合同流于形式。
(二)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需要,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
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账务结算,拒付工程款等。
(三)合同体系和管理**不健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渐落后,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同时,现有的合同文本对管理环节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缺少相应的规定,而且对一些基本要约也未作出明确规定,承、发包双方存在钻合同文本漏洞的情形。
在合同管理体系上,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也不是)白话文○(很明确,存在着规定的**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的情况,缺少必要的**和**机制。
二、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施工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工期、安全和质量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关系。
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广义地说,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
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
它作为其它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和总保证作用。
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不可能实现项目的目标。
不注重合同履约,必然影响企业形象,逐渐被市场所抛弃。
三、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一)强化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对方在违约情况下,自身处于不利地位。
建筑工程法规结课论文

建筑工程法规结课论文建筑工程法规结课论文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课程是高职院校工程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程,各位,大家看看下面的建筑工程法规结课论文吧!建筑工程法规结课论文摘要:在多年的任教过程中积极开展对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研究、改革与建设,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使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有机结合,让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很好地掌握本课程的内容,教学效果显著。
关键词: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师资培养改革开放30年来,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和劳动力最密集及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最多的产业得到空前的发展,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将有更大的人才需求量。
为了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多年来我不断研究探索教学内容与课程开发改革,按照“以用定学,学以致用”的原则设计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将追求更高的教学效果作为教学行为准则,建立“课堂学习培养法律文书起草能力、施工现场培养解决工程法律纠纷能力”的课程改革思路,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形式和手段等方面积极改革。
一、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教学内容的组织课程教学内容的组织,以建筑企业开展各项业务的主要作业程序为主线,按各项业务开展的先后顺序组织教学内容,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集成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能够较系统全面地掌握建筑工程法律知识,具有一定的分析、研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二、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教学目标课程教学以案例教学为手段,以“学”“会”“懂”和“知识”“能力”的跟进关系为主线,设计了以下目标:1.掌握建设工程项目各阶段建设单位和各从业单位的相关法律规定;2.具备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阶段遵守、应用法律法规能力;3.教学过程中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完成实务和案例分析,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和创新能力、个人的综合能力和拓展能力。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结课论文要求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结课论文要求本课程为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的选修课程,因建设工程法规相关知识内容较为广泛,为使学生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本课程以提交结课论文的形式进行期末考核,具体要求如下:一.论文题目范围本课程结课论文题目可按如下章节所包含的知识点拟定:♦模块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模块2 建设许可法规♦模块3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规♦模块4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模块5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模块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模块7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模块8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二.论文命题及内容要求:要求同学按照以上章节题目自行拟定个人论文题目,但不应直接将章节题目作为论文题目。
论文内容主要为对本课程相关内容的理解,可以以具体案例分析的形式进行论述,也可根据课程所学内容谈谈对这门课程的认识,可配合图片、表格来进行论述。
三.论文字数及相关要求:1.摘要:300字以内;关键词:3-5个;正文:不少于2000字。
2.排版要求(参照附录格式):标题:宋体2号加粗作者信息:宋体3号摘要、关键词:楷体3号正文:宋体3号参考文献(如有):楷体4号行距:1.5倍行距四.考核标准1.陈述客观、清晰,不超过本课程所学内容;2.有自己的理解,严禁下载、抄袭,如有雷同(正文部分60%以上相同),所有雷同论文均为不及格;3.排版整齐、清晰、层次分明;3.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档。
五.论文提交时间:2019年12月27日前,统一发送电子版至各班班长处汇总,文件名为:1班(2班)+学号+姓名。
班长收齐后将打包文件发送给任课老师。
附录:格式模板标题18地隧1班※※※摘要:本文拟从项目管理的“四大控制”的四个方面,根据课本及课外资料中学习到的一点粗浅认识来谈谈项目管理的方式,以达到知晓项目管理的目的。
关键词:项目管理进度管理成本控制项目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的管理工作,在众多前人总结的经验中,做好“四个控制”即可管理好一个项目。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论文总结

建设工程民法典规论文总结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之间,就某一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这类合同通常涉及大额资金和复杂的技术问题,因此,其法律关系的明确性和严密性尤为重要。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这意味着合同双方应当在没有外力干预的情况下,基于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
任何强迫或欺诈行为都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工期、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这些条款的明确性有助于在执行过程中减少误解和争议。
例如,工程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应在合同中明确指出。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如果发生变更,应当及时协商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违约情况,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这可能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值得注意的是,违约责任的确定应当基于实际损失,并且应当有合理的限制,以避免过度惩罚。
当出现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这个过程中,合同文本的法律效力是不可忽视的。
一个详尽、准确的合同文本能够为争议的解决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
建设工程民法典规是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工具。
通过对民法典规的深入理解和正确应用,可以有效地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从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土木工程建设法规》结课论文

对法规课程的认知和建筑工程监理制的浅谈【引言】:在21世纪的法制社会,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掌握建筑法规、遵守建筑法规、应用建筑法规,培养学生在将来的实际工作中自觉抓住学习机会,获取相应的法律知识,以增强自己的竞争力,是建设法规课程背负的历史任务。
【正文】:第一部分:对建筑法规课程的认识本学期我在《土木工程建筑法规》课程上学习了《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其中主要学习了《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
一.《建筑法》主要内容目的: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主要规定:(1)《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从事建筑施工、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相关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相应的技术设备和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2)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合法的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规定范围了从事建筑活动。
(3)第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合法的资质证书。
(4)第三十六、三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5)第五十九条规定,建筑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对建材、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
二.《招投标法》的主要内容目的: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主要规定:(1)第九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审批手续行审批手续,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2)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并在公告中载明相关的各项信息。
(3)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4)第四章规定,开标评标必须按照相应章程和规定进行,否则结果不和法,需重新行评标开标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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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法规》结课论文开题审批表姓名张莎莎班级建管102班学号10444018论文题目浅谈《知识产权法》在建筑行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内容:(1)论文总述:目前我国建筑业虽然发展很快,但其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却并不完善,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屡见不鲜,这会降低我国建筑也的自主创新能力,建筑行业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才能够健康发展。
(2)论述知识产权的相关问题及建筑行业中的哪些方面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
(3)通过查找法律资料了解我国建筑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并指出存在的漏洞。
(4)论述建筑行业中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归属问题。
(5)列举相关侵犯知识产权的实例并进行详细分析。
(6)提出关于改进我国建筑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的方案或建议并分析其可行性(如:政府层面应加强建筑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与执法力度等)。
(7)详细叙述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在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及重要性(如:能提高我国建筑行业的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及能力等)。
(8)列出参考文献。
审批:班级: 建管102班姓名:张莎莎学号: 10444018指导老师:张健为完成时间: 2012/10/6目录一、总述二、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及在建筑行业中的涉及范围1.知识产权的总述2.知识产权的主要范围3.知识产权的种类4.知识产权的特点5.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建筑行业中的主要涉及范围三、建筑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现状、原因分析及存在的问题1.在实际操作中大多存在以下情况⑴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制度不完善⑵专利侵权纠纷日益增多⑶行业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尚未建立⑷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过程中执法力度不够2.形成目前现象的主要原因⑴建筑业自主创新能力比较低⑵建筑企业知识产权应用水平相对较低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相对薄弱,知识产权管理尚未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四、建筑行业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归属1.建筑设计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⑴招标阶段⑵概念设计阶段⑶模型作品2.建筑设计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五、一个保护三维建筑作品版权的经典案例六、建议与发展对策1.政府层面的对策和措施2.作为建筑企业应采取以下几条措施七、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参考文献【摘要】目前我国建筑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但科技含量、创新性不高,仍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建筑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行业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
就我国建筑业当前状况,思考建筑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例进行分析,提出加强建筑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若干对策。
建筑行业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才能够健康发展。
【Abstract】At present, construction industry of our country continue to develop quickly, but technique capacity and innovation are not high.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reasons is the leve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can’t match with construction industry’s fast development. According to the state of ours construction industry, considering that the importance to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and the questions existed, then combine with the instances to analyze it and put up with policies to strengthen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of construction industry. only construction industry set up impeccable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can construction industry develop healthily. 【关键词】建筑行业;现状与对策;建筑设计;知识产权保护与归属;重要性一、总述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在自主创新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增长很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
建筑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与其他行业相比既有共性,也有其特殊的行业特点:据不完全统计,从2001年到2005年间,国内建筑类专利技术授权13000余项,公开发布的国家级工法256项,被国外主要检索工具收录土木建筑类论文约为3000余篇,呈逐年增加的态势,但仅占同期国内全部专利申请的1/30,与建筑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做出的贡献和地位严重不符。
透过这些数字,可看出目前建筑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明显滞后,与行业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
二、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及在建筑行业中的涉及范围1.知识产权的总述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了6种知识产权类型,即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并规定了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也在第七节,以八条的篇幅,确定了知识产权犯罪的有关内容,从而确定了中国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制度。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发明奖励条例》等单行法和行政法规也都对相关的知识产权作了规定。
2.知识产权的主要范围一.著作权和邻接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二.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三.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四.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五.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七.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对于科技成果奖励权、地理标志权、域名权、反不正当竞争权、数据库特别权利、商品化权等能否成为独立的知识产权,在理论界存在较大分歧。
3.知识产权的种类一类是版权(也称为著作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
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主要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通常我们说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登记。
工业产权则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由此看来“产业产权”的名称更为贴切。
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
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
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4.知识产权的特点⑴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
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
权利主体独占智力成果为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⑵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
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⑶客体是人类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这种智力劳动成果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
三是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
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
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⑷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5.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建筑行业中的主要涉及范围一种是建筑设计,另外一种是建筑产品的本身,还有一种是建筑模型。
其中的建筑设计包括的范围比较大,例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各类图纸等。
本论文主要以建筑设计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归属为核心分阶段进行研究,主要阶段:招标阶段、概念设计方案阶段、模型作品阶段等。
不同阶段的作品的形式可以分为几类,一类是图形作品,图纸、各类的概念、示意图、工程设计图等,这些是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的。
除此之外,我们还有很多的文字作品的描述、说明书、设计资料,包括一些数据,还有一些辅助的说明,也是受到保护的,或者说也是要列入到保护范畴里面的,而不仅仅是图纸本身,那么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从我们的角度,我们是要谈到这个问题的。
另外,除了图形、文字之外,作品还有其他的形式,比如有的时候,业主要求你用软件、CD、VCD、照片、包括模型等各种载体来提交你的作品或各种成果。
各种形式都是我们建筑设计过程中智力的成果,只是其依附不同的载体,以不同的方式来表达,都是需要考虑保护的对象。
同时,每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阶段的知识产权问题,那么不同的阶段以不同的形式体现出的不同的创作成果,可能是我们提供给客户的,也可能是客户要求我们这样做的,其中都会存在这些问题。
三、建筑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现状、原因分析及存在的问题1.建筑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现状⑴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制度不完善建筑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及其相关权利、未公开的信息(商业秘密)等,目前缺乏完善的保护机制和制度,企业的内部核心技术秘密很难得到有效保护:一是从业人员跳槽频繁,进入新企业后,这些技术秘密甚至商业秘密就为新雇主服务,二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建设方往往把未中标的方案无偿给中标方以“优化实施方案”。
这些违反知识产权法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建筑市场,扼杀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增加了建筑企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