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财务核算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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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模板(7篇)

财务管理制度模板(7篇)

财务管理制度模板1.餐饮服务中心实行财务集中管理,部门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2.餐饮服务中心所属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学校和后勤发展集团有关财务的,法律,法令,法规及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餐饮中心财务室负责日常的报帐,算帐,记帐等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同时也要为中心主任提供会计信息和经济分析数据,参与中心的规划和决策。

4.财务室协助中心主任作好中心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实行主任"一支笔"的财务审批制度。

5.会计人员应尽职尽责作好会计工作,严格实行会计监督,遵守成本开支范围,降低伙食成本费用。

会计人员应根据《会计法》和《会计人员工作制度》行使自己的权力和义务。

二.现金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____《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2.遵守"现金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禁私自坐支、挪用。

3.不准用任何方式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4.现金发生差错,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处理。

5.各部门当天收入的现金要及时上缴中心财务室,财务室要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规定。

6.每天营业收入的现金要由保管员,核算员负责收回,三人以上共同清点,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帐,并由部门负责人、当事人签字。

7.任何人不得将收入的现金私自挪用或存放。

8.采购人员使用现金,必须由二人负责,持市场购货报销单经中心主任审批后,到中心财务室报帐。

9.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马虎,造成现金丢失、被盗,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银行存款,支票管理制度1.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会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出借,出租银行帐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填写结算凭证,必须认真,准确,清楚,不准涂改,大小写金额要一致。

3.出纳人员从银行购回支票,首先要按号码顺序在支票登记薄中登记,然后启用,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

4.出纳员要认真核对银行往来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对未达帐款要及时催要清理。

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通用模板

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通用模板

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办法一、财务制度:1、财务管理原则:①合法原则, 即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有关的法规, 依照法规要求开展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的财务关系, 以维护和保持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②平衡原则, 即力求资金存量与流量的综合协调平衡。

资金的存量平衡, 指资金的合理配置, 也就是通过资金活动的组织和调节使各项物资资源间形成适当的构成比例, 以保证各种形态资金的适度占用和资金活动的继起性, 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畅进行; 资金的流量平衡, 指通过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积极筹措, 达到收支总量和收支时点的平衡, 以保证资金周转不致中断。

③利润风险均衡原则, 即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充分考虑风险, 全面分析财务活动的收益性和完全性, 在利润与风险的矛盾均衡中求得最大收益2、财务管理任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就在于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其生存与发展, 取决于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状况。

因此提高经济效益, 是企业经营的主要目标之一。

企业的经济效益, 在财务上就体现为是否获得利润, 经济效益的一般含义, 是要以较少的投入( 或较少的支(或耗费), 才可能形成利润。

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 依法合理筹集企业经营所需资金, 促使企业有效利用各项资产, 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财务管理方法:为了有效地组织、指挥、监督和控制财务活动, 并处理好因财务活动而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当本企业发展到比较成熟时, 将会聘请更高水平的专业会计人员进行科学的财务管理, 比如运用一系列科学的财务管理方法(如: 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等方法) 组建成一个完整的财务管理方法体系。

二、财务处理办法( 财务活动的具体处理方法):1、资金的取得: 本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投资者投入所得和企业经营收入所得。

2、资金的使用: 本企业所得资金将用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的拓展、员工工资福利的发放等。

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财务管理试行办法为全面落实和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系统财务工作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宏观调控能力,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由“东湖区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对系统内所有校(园)及二级单位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

为了使财务管理程序化、规范化以及“核算中心”的可操作性,特制定如下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一、核算中心职责分工(一)核算中心负责各单位的财务“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全面管理工作,做到分工明确,上下配合,保证质量,方便单位,服务学校,按时完成。

核算中心职责主要是:行使区政府、区财政、区教育赋予的职权。

具体做好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对各单位(部门)收支计划的实施进行指导与监督,管理好报帐单位的各项资金,并对各单位(部门)的报帐员进行业务与培训,做好本系统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以及“集中管理、分户核算”运作的全过程,包括教体局本级的财务核算工作,对核算中心和各单位部门负责。

(二)核算中心暂设主任、核算会计、电脑会计、出纳共6人,其职务分工:中心设主任一名(由局财务科科长兼任):负责监督、指导、管理核算中心的各项工作;组织核算中心人员学习法规制度和业务知识,以及思想教育;负责向局领导及上级领导报告工作信息;管理报帐单位资金的收取、储存和使用,调度资金、经费总额控制工作;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熟悉掌握核算中心的运作情况,研究报帐单位的收支政策,并提出优化收支结构的政策性建议,对各单位报帐情况进行抽审.核算会计1人:负责系统的预、决算汇总,预算追加调整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核算中心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各单位报帐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出纳员1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规定,根据审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好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登记好银行、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收入支出票据逐笔登记帐务,并按规定结帐交付单据,对未达帐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调节表”,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做好资金的安全保管工作;负责教育收费、贫困学生助学减免工作;负责系统的统计报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范本模板】

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范本模板】

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一、适用财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二、财务核算流程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1。

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1)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2)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

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3)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4)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5)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6)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7)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4。

财务制度核算办法模板

财务制度核算办法模板

财务制度核算办法模板一、前言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制度核算办法。

二、财务组织架构1. 公司财务部门是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部门,对公司财务报表负有一定的责任。

2. 公司财务部门设置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岗位,各岗位分工明确,相互制约。

三、会计核算原则1. 合法性原则: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必须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 准确性原则:会计核算必须准确无误,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4. 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工作必须及时完成,确保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5. 完整性原则:会计核算必须全面反映公司财务活动,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6. 连续性原则:会计核算工作必须连续进行,确保会计信息的连续性。

四、会计核算内容1. 资产类: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库存商品、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 负债类: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长期负债等。

3. 共同类: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4. 收入类:包括销售收入、其他收入等。

5. 费用类:包括采购成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五、会计核算程序1. 填制会计凭证:根据原始凭证,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要求填制会计凭证。

2. 登记会计账簿:将会计凭证登记到相应的会计账簿中,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3. 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会计账簿资料,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 财务分析: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和解读,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六、会计档案管理1.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应当保存至少10年。

2. 会计档案应当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宁乡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宁乡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宁乡县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财务管理,提高村(社区)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村(社区)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O6〕24号)、《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O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内按建制村(社区)设置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第三条村(社区)财务实行“村账乡(镇)代管”,即在坚持依法自治、民主管理,坚持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和收益分配权不变的前提下,由村(居)民委员会书面委托乡镇,进行村(社区)财务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四条村(社区)财务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统一设置会计账户,使用借贷记账法,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由县财政局统一安装财务软件进行电算化管理。

第五条村(社区)集体资金核算专户由乡镇财政所实行统一管理,分村(社区)建账,按村(社区)核算。

会计核算应坚持月清月结,当月支出当月审核、当月入账。

第六条村(社区)财务核算会计应及时、准确进行账务处理,并督促村(社区)报账员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月末及时与开户银行核对存款余额,确保账实相符。

银行对账单视同原始凭证进行收集、整理和保管。

第七条村(社区)财务核算会计应在年终根据村(居)民委员会制订的收益分配方案办理收益分配和结、转账,并将所有会计资料整理归档,分村(社区)保管。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八条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包括:上级下拨的各种款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村(社区)统筹的经营收入,发包及租金收入,土地征收补偿费,扶贫救济款,机关、团体、经济组织及个人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拨款、补贴、捐赠收入,贷款、利息等所有集体收入。

宁乡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宁乡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宁乡县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财务管理,提高村(社区)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村(社区)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O6‟24号)、《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O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内按建制村(社区)设置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第三条村(社区)财务实行“村账乡(镇)代管”,即在坚持依法自治、民主管理,坚持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和收益分配权不变的前提下,由村(居)民委员会书面委托乡镇,进行村(社区)财务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四条村(社区)财务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统一设置会计账户,使用借贷记账法,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由县财政局统一安装财务软件进行电算化管理。

第五条村(社区)集体资金核算专户由乡镇财政所实行统一管理,分村(社区)建账,按村(社区)核算。

会计核算应坚持月清月结,当月支出当月审核、当月入账。

第六条村(社区)财务核算会计应及时、准确进行账务处理,并督促村(社区)报账员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月末及时与开户银行核对存款余额,确保账实相符。

银行对账单视同原始凭证进行收集、整理和保管。

第七条村(社区)财务核算会计应在年终根据村(居)民委员会制订的收益分配方案办理收益分配和结、转账,并将所有会计资料整理归档,分村(社区)保管。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八条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包括:上级下拨的各种款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村(社区)统筹的经营收入,发包及租金收入,土地征收补偿费,扶贫救济款,机关、团体、经济组织及个人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拨款、补贴、捐赠收入,贷款、利息等所有集体收入。

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共4篇)

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共4篇)

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共4篇)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共4篇)第1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财务管理服务于企业管理,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财务集中核算是建立财务监督控制体系的核心。

构架集团公司财务监督控制体系,要按照集团机构的设置、管理层次的安排和经营管理控制要求,本着"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独立核算、严格监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

为规范财务管理,强化会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经集团公司研究并报经省局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财务集中核算主要目的一是实行会计核算。

即审核会计凭证、财务报销、资金收付审核、处理账务、编报会计报表等。

二是实施会计监督。

即监督集中核算单位财务行为,审核把关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严格遵守国家和上级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办事。

三是控制集中核算单位资金活动,合规合法的管理使用资金,防范财务风险。

二、财务集中核算原则(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上级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决议。

(二)服务集团公司和集中核算单位经营管理。

(三)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

1(四)集中核算单位的债权、债务的权责不变。

(五)集中核算单位原有经济业务处理、审批程序以及审批权限不变。

(六)集中核算单位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变,各单位对本单位经济业务和提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七)对重要和金额较大的经济业务实行分级审批。

三、财务集中核算范围范围包括:集团本部机关、所属单位、控股单位、项目部、临时机构及其所辖的全部设账核算的会计业务没有控制权或没有设账核算的不在财务集中核算范围。

如不设账的办事处。

四、会计核算中心主要职责(一)统一设置会计账户,对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

(二)按照会计核算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审核集中核算单位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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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财务核算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发行集团财务管理水平,加强集团分公司财务核算与管理,保证财务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实行独立核算、财务集中、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以适应集团改制需要,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设区市分公司设立财务中心,负责该市分公司和所属县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县级分公司原则上不再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财务中心设主任、副主任、财务主管、主办会计、助理会计和出纳等岗位。

财务中心主任实行委派制,由发行集团聘任。

各设区市分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务机构的大小,确定是否设置副主任岗位,应事前报发行集团备案;副主任须负责2-3个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主管由设区市分公司聘任,事前报发行集团备案;财务主管负责2-3个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各设区市分公司按照“精简高效”的精神,根据财务核算工作量确定是否设置主办会计、助理会计等岗位,并由设区市分公司聘用。

核算员由县级分公司聘任,事前报设区市分公司备案;县级分公司原则上设核算员一名,不再设出纳岗位;销售规模较大的县级分公司报设区市分公司批准后可增设一名核算员,并将现金收付与财务支出审核工作分开。

二、主要财务管理岗位职责
(一)财务中心主任
1.遵守国家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财经纪律,对全市分公司的财务进行全面管理,并对所提供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建立全市分公司会计核算体系,制定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分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财务中心的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的制定及全市财务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对全市财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4.负责各县分公司经济效益的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各分公司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5.负责市级分公司的财务支出审核和会计记账凭证的审核工作,对全市分公司成本费用控制、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工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6.编制和分解全市财务预算,督促检查各项预算的执行情况,定期向集团汇报全市分公司的财务运作和经营管理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7.负责全市分公司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定期对各分公司的资金、存货、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检查。

8.参与分公司的重大经济决策,对决策进行财务可行性和经济效益性的分析,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9.负责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市级分公司各业务部门以及各县级分公司的沟通协调工作。

10.协助发行集团审计部对集团分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财务中心副主任
1.协助主任完成财务中心的相关管理工作。

2.履行所管理的分公司财务主管的岗位职责。

(三)财务主管
1.负责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对分管的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分公司财务原始凭证的审核和记账凭证的编制工作,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

3.负责分公司的税收统筹和策划,每月填制各项税收申报表,协调和配合完成各项财务审计和税收检查工作。

4.参与管理的分公司重大经济决策,对决策进行财务可行性和经济效益性的分析和预测,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5.负责分公司的资金管理,对分公司的财务支出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财务支出和票据有权不予办理或退回;并监督核算员及时报账和核对备用金;每月末对各银行账户的余额的核对情况进行检查,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及时对未达账款进行清理。

6.及时掌握分公司销售款的回笼情况,编制销售款回笼情况明细表,对销售货款的回笼进度及时进行跟踪和监督。

7. 负责与供应商核对往来账目,核定货款的支付。

8.负责分公司的资产管理,定期到分公司现场对货币资金、存货和固定资产等进行检查并核对账目,对资产的盘点工作进行监督。

9.掌握分公司财务状况,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定期为分公司负责人提供经营运行情况的分析报告。

10.及时装订会计凭证并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存档管理。

11.对分公司核算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定期向财务中心主任汇报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情况。

12.与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搞好协作和配合,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核算员
1.履行县级分公司出纳的职责;设置两名核算员的单位,应将审核职能、印鉴章的管理与现金管理的职能分开。

2.负责对分公司财务支出的初步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财务支出和票据有权不予办理和退回;对财务主管审核退回的财务支出事项予以协助办理;
3.负责分公司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按照财务部的要求,每月按时按质向业务部门收集、审核和传递商品入库、销售等会计凭证;设立存货管理台账,并定期与业务部门和财务主管核对,及时掌握分公司商品的进、销、存情况;对分公司的资金、存货和固定资产等的盘点进行监督,对盘点结果进行具体分析。

4.负责分公司的税收申报和缴纳、发票的领购和管理,协调和办理与税务机关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务,并及时向所在分公司负责人和财务主管汇报。

5.负责会计原始凭证的传递工作,按照财务主管的要求对原始会计凭证进行整理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将分公司所有会计原始票据送交财务主管。

6.负责完成免费教科书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7.协助财务主管完成分公司的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五)主办会计、助理会计和出纳的岗位职责由设区市分公司根据《会计法》和相关规定确定。

三、财务管理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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