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征求意见稿
饲料生产许可证现场评审意见范文

饲料生产许可证现场评审意见范文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位于[具体地址],是一家专注于饲料生产的企业。
在现场评审期间,我们与企业的管理层、生产人员、质量控制人员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对生产车间、仓储设施、检验设备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二、评审内容及结果。
# (一)人员要求。
1. 企业人员配备。
企业的人员配备基本满足饲料生产的需求。
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都对饲料生产有一定的了解。
厂长[厂长姓名]在饲料行业有多年的从业经验,对企业的整体运营和发展方向有着清晰的规划。
生产工人数量足够,且大多数都经过了相关的岗位培训,不过在一些新入职员工的培训深度上,还有点小欠缺,就像刚学走路的小孩,走得还不太稳当。
2. 人员资质。
质量检验人员的资质比较齐全,都持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这一点值得点赞。
但在查看生产工人的健康证时,发现有个别员工的健康证即将到期,这就像汽车快没油了还在跑,虽然还能跑一段,但总归有点让人不放心。
# (二)厂区环境与布局。
1. 厂区环境。
厂区整体环境比较整洁,绿化也做得不错,就像一个小花园里藏着一个饲料厂。
但是在生产车间周边的角落里,发现有一些杂物堆积,这就有点像漂亮脸蛋上的小雀斑,虽然不影响大局,但看着有点不太舒服。
2. 厂区布局。
厂区布局基本合理,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相对独立,就像不同的小伙伴住在各自的房间里,互不干扰。
不过原料库和成品库之间的运输通道有点狭窄,如果来个“大胖子”(大型运输车辆),可能就会有点挤,不太方便货物的快速流转。
# (三)生产设备。
1. 设备配备。
生产设备的配备比较齐全,从原料的粉碎、混合到成品的包装,都有相应的设备在运作。
这些设备就像一群勤劳的小蜜蜂,各司其职。
但是部分设备有点陈旧,就像上了年纪的老黄牛,虽然还能干活,但效率和稳定性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例如,那台[设备名称]在运行过程中偶尔会发出一些奇怪的声音,像是在抱怨自己太累了。
2. 设备维护。
企业有设备维护的相关制度,也有维护记录。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规定完整版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农业部关于公开征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02-09为保障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部对原《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五章25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规定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由农业部核发;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核发。
二是统一规定了饲料生产企业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
申请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受理、审查和现场审核,并将审查、审核意见上报农业部。
农业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申请设立其它饲料生产企业,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受理并做出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三是对委托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作了规范,规定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委托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向各自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受托方应当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委托方应当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委托生产的产品标签应当同时标明委托企业和受托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许可证编号和批准文号。
四是加强了对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的监督管理。
饲料生产许可现场审核表

(1)工人坚守岗位,无串岗、脱岗等现象;(2)人流、物流通道畅通,无交叉、堵塞现象;(3)车间内所有物品,定置存放整齐,必要的时侯要有标识;地面整洁干净;(4)库房内垛位整洁,无破包、漏包等现象,地面干净,无落料、撒料现象,原料垛位有明显标识。
*21
药物饲料添加剂存放间隔合理,避免交叉污染。
(2)检化验技术:检化验项目及方法。
(十三)
生产
负责人
45
专职从事该工作两年以上,熟悉饲料法规及相关法规。
B
考核
46
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7
生产车间面积应与设计能力相匹配,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A
现场查看
设计图或车间建筑设计图与现场核对,应一致。
8
生产车间地面、内墙应平整光滑;区域功能划分明确。
B
现场查看
(1)中控室(微机室);(2)风机室(冷却风机);(3)粉碎室;(4)小料配料间(小料存放);(5)空压机室;(6)油脂添加室;(7)回机料存放区;(8)投料区(大料和小料投放);(9)制粒区;(10)卫生工具放置区;(11)环模压辊及工具箱放置。
5
厂区内主要道路平整、硬化。
B
现场查看
(1)满足生产工艺的需要,运输畅通;(2)合理的人流、货流通道;(3)无尘土飞扬现象。
(三)
车间布局与设施
6
生产车间要按所生产的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等的生产工艺合理布局,符合工艺流程要求,且能满足机械化连续生产的需要。
B
现场查看
查看设计文件
(1)工艺流程图、工艺技术参数与设备明细表;(2)车间设备布置设计图;(3)现场与设计图纸应一致。
宠物配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

宠物配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征求意见稿)一、许可范围(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宠物配合饲料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宠物配合饲料,是指为满足宠物不同生命阶段或者特定生理、病理状况下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单独使用即可满足宠物全面营养需要。
宠物配合饲料分为两个类别:固态宠物配合饲料、半固态宠物配合饲料。
(三)本要求适用于以下情形:1.设立:指企业首次申请生产许可;2.续展:指企业生产许可有效期满继续生产;3.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生产线指企业在同一厂区增建已获得许可产品的生产线;更换生产线指企业对已有生产线的关键设备或生产工艺进行重大调整;4.增加产品类别或产品系列:指企业申请增加生产许可范围以外的产品;5.迁址:指企业迁移出原生产地址,搬迁至新的生产地址;6.变更:指企业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注册地址或注册地址名称变更、生产地址名称变更。
二、申报材料格式要求(一)企业应当按照《宠物配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应当使用A4规格纸、小四号宋体打印,按照《宠物配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
表格不足时可加续表。
申报材料应当清晰、干净、整洁。
(三)申报材料中企业提供的企业承诺书、宠物配合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组织框图、主要机构负责人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厂区平面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配料精度证明、混合机混合均匀度检测报告、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检验仪器购置发票、企业管理制度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首页应当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光盘),其中一份报送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承担受理工作的饲料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五)申报材料电子文档采用PDF格式,相关证明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文件名为企业全称。
饲料生产许可申请表

固定资产
(万元)
所属法人机构
信息
名称
住所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企业类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机构设置
及人员组成
机构名称
人数
人员总数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企业简介:
表2产品基本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能力(吨/年)
生产工艺简述
表3 生产设备明细表(生产线)
生产产品:
序号
设备名称
生产许可申请书
企 业 名 称:(公章)
联 系 人:
联 系方 式:
申 请 事 项:设立□ 续展□ 增加或更换生产线□
增加产品品种□ 迁址□
申 报 日 期: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二〇一二年
表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通讯地址及邮编
法定代表人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所(注册地址)
企业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注2:企业的检验化验员还本文档包含:
1、企业承诺书
2、单一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书
3、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申请书
请根据实际申请的行政许可类别选择性使用。
企业承诺书
一、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一)本企业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已经充分理解。
(二)本企业提供的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均真实、完整、一致。申报材料中如有虚假不实信息,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型号规格
生产厂家
出厂日期(年月)
技术性能指标
表4检验仪器明细表
序号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维护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秩序,保障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由农业部核发。
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
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饲料管理部门承担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申请的受理工作。
第四条农业部设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负责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的技术评审工作。
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设立饲料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的技术评审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生产许可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农业部和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权限核实、处理。
第二章生产许可证核发第六条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六)农业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具体条件由农业部制定并公布。
第七条申请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生产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农业部规定的申请材料。
申请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核,并将相关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上报农业部。
饲料添加剂(混合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饲料添加剂(混合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征求意见稿)为加强饲料添加剂(混合剂)生产企业监督管理,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条件。
饲料添加剂(混合剂)定义:由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混合,但不属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饲料添加剂产品。
一、机构与人员1.企业设立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岗位职责明确。
2.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熟悉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并通过饲料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
3.技术负责人与企业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具备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熟悉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和动物营养、产品配方设计等相关专业知识,并通过饲料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
4.生产负责人与企业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具有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轻工纺织、食品类、机械类、化工与制药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熟悉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和饲料加工技术与设备、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并通过饲料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
5.质量负责人与企业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具有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类、生物科学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熟悉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和原料与产品质量控制、原料与产品检验、产品质量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并通过饲料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
6.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
熟悉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并通过饲料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
7.饲料检验化验员与企业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取得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检验化验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企业至少有2名专职的饲料检验化验员。
熟悉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并通过饲料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和现场操作技能考核。
8.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与企业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取得农业部颁发的“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现场操作技能考核。
单一饲料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

单一饲料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单一饲料生产许可证是指申请人用于生产、销售饲料的许可证件。
如果企业希望获得单一饲料生产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书: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申请的许可证类别、申请的许可证范围等。
3.企业法人资格证明: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生产场所证明:包括企业生产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饲料生产设备资料:包括饲料生产设备清单、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等。
6.原料供应商资料:包括饲料生产所需原料的供应商及其合格证明。
7.饲料产品技术标准:包括饲料产品技术标准原件及复印件。
8.饲料产品检测报告:包括饲料产品的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10.饲料产品样品:包括饲料产品的样品供审查。
11.其他辅助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环保手续、消防验收合格证等。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缴纳相关的申请费用,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是单一饲料生产许可证申报所需的基本材料清单,
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相关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申请人需要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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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征求意见稿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征求意见稿)为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监督管理,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条件。
本条件适用于生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的企业,单一饲料生产企业除外。
一、机构与人员1.企业设立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岗位职责明确。
2.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熟悉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并通过饲料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
3.技术负责人与企业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具备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熟悉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和动物营养、产品配方设计等相关专业知识,并通过饲料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
4.生产负责人与企业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具有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轻工纺织、食品类、机械类、化工与制药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熟悉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和饲料加工技术与设备、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并通过饲料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
5.质量负责人与企业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具有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类、生物科学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熟悉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和原料与产品质量控制、原料与产品检验、产品质量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并通过饲料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
6.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
熟悉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并通过饲料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
7.饲料检验化验员与企业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取得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检验化验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企业至少有2名专职的饲料检验化验员,生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的企业至少有1名具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熟悉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并通过饲料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和现场操作技能考核。
8.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与企业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取得农业部颁发的“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 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现场操作技能考核。
二、厂区与布局1.具有企业所在地乡镇级以上政府部门同意设立本企业的证明材料。
2.厂区周围没有影响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的污染源。
3.有厂区土地所有权证明文件,或者企业与出租方签署的租赁协议(期限不少于5年)及出租方的土地所有权证明。
4.厂区内生产区与生活、办公等区域分开,总体布局合理,人流、物流顺畅。
厂区道路和作业场所采用混凝土或沥青硬化,厂区内其它区域无裸露地面。
5.生产区内有相对独立的生产车间、原料库、配料间和成品库。
6.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车间单独设立。
同时生产固态和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车间隔离。
7.生产区内建筑物具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设施。
通风采用自然或人工通风方式,自然采光有防雨功能,人工采光灯具具有防爆功能。
8.厂区内的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或设备。
9.厂区内有完善的排水系统,厂区内雨水、污水采用地下排水管网系统。
排水系统入口处有防堵塞装置,出口处有防止动物侵入装置。
10.用电、高温、高压、传动、提升、地坑、观察孔、爬梯、操作维修平台等存在安全风险的设备和设施,有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配备安全鞋帽。
厂区内所有配电柜、配电箱处有“小心触电”警示标识或标志;高温设备和设施有隔热层和“小心烫伤”警示标识或标志;压力容器上有安全阀防护装置;所有设备的传动装置有完整的防护罩;提升吊篮四周有不低于0.8m的防护栏;投料地坑入口处有完整的栅栏;大于400mm×400mm (或直径大于400mm)的观察孔配备防护栅栏;车间内的吊物孔有坚固的盖板或四周有不低于1m的防护栏;所有设备维修平台、操作平台和斜爬梯有不低于1m的防护栏;高于3m的直立爬梯有圆弧形防护栏。
三、工艺与设备1.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固态)生产线设计能力不小于吨/时(年单班产5000吨),主混合机有效容积不小于0.5m3,有能够说明其参数的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有包括载体(稀释剂)粉碎、配料、混合、成品包装等工序的成套机组。
生产线配料采用计算机自动配料系统。
系统动态精度不大于3‰,静态精度不大于1‰,有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证明。
有两台及以上采用不锈钢材质(至少使用304不锈钢,随机附带不锈钢材质证明材料)或性能更好的材料制造的混合机(含混合机缓冲仓)。
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不大于5%,有具备检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混合均匀度检测报告或者有能够说明其参数的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生产线除尘采用集中除尘和单点除尘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脉冲式除尘器或性能更好的除尘设备。
投料口和打包口采用单点除尘。
在生产条件下,车间内作业区粉尘浓度不大于10mg/m3; 排放大气的粉尘浓度不大于150mg/m3。
小料及载体(稀释剂)称重采用电子秤,小料投放单独配置复核电子秤,两台电子称均具有有效的计量检定证书。
粉碎机、空气压缩机分别采用隔音措施。
在生产条件下,生产作业场所噪音不大于85dB。
有所有生产设备的购置发票或已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的证明材料。
2.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液态)生产过程包括原料前处理、称量、配液、过滤、灌装等关键工序,生产过程全程封闭。
所有设备、输送管道及管件是不锈钢材质(至少使用304不锈钢,随机附带不锈钢材质证明材料)。
生产过程如果涉及均质工序,高压均质机工作压力不小于50MPa,有能够说明其参数的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并具有高压报警装置。
高压报警装置具有有效的计量检定证书。
配液罐采用夹层设计,具有加热保温功能和温度显示装置,温度显示装置具有有效的计量检定证书。
有独立的灌装功能间和灌装计量器具。
灌装计量器具具有有效的计量检定证书。
有上述设备的购置发票或已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的证明材料。
3.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线设计能力不小于10吨/时(年单班产2万吨),混合机有效容积不小于2m3,有能够说明有效容积的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专业加工幼畜禽料、水产育苗料、特种饲料、宠物饲料的企业除外。
反刍动物精料补充料生产线独立设置,其生产设备、设施均不与生产其它饲料产品共用。
生产线配料采用计算机自动配料系统。
系统动态精度不大于3‰,静态精度不大于1‰,有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证明。
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不大于7%,有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混合均匀度检测报告或者有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饲料粉碎机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粉碎机、空气压缩机、高压风机分别采用隔音措施。
在生产条件下,生产作业场所噪音不大于85dB。
生产线除尘采用集中除尘和单点除尘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脉冲式除尘器或性能更好的除尘设备。
投料口和打包口采用单点除尘。
在生产条件下,车间内作业区粉尘浓度不大于10mg/m3;排放大气的粉尘浓度不大于150mg/m3。
生产线有液态原料添加工序的,采用自动液体添加装置。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配制称重采用电子秤,小料投放单独配置复核电子秤,两台电子秤均具有有效的计量检定证书。
生产自配自用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至少有一台混合设备,其它要求同。
有所有生产设备的购置发票(正本)或已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的证明材料。
四、仓储条件1.具有立筒仓的生产企业,立筒仓要具有倒仓功能,并配备通风系统和温度监测装置。
2.有原料、成品、包装材料、备品备件等仓储设施,依据不同物料、不同类别进行适当隔离,具有防霉、防潮、防虫、防鸟、防鼠等功能。
3.存放维生素、微生物和酶制剂的贮存间密闭性能良好,并配备空调。
4.药物饲料添加剂有独立的贮存间(区)。
5.亚硒酸钠等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饲料添加剂有独立的贮存间。
五、质量检验1.检验化验室有设在厂区内的独立的检验化验室,并与生产车间和仓储区域分离。
检验化验室布局与设施1.2.1维生素预混合饲料(固态)生产企业1.2.1.1检验化验室使用总面积不小于50m2。
1.2.1.2检验化验室功能分区包括分析天平室、有机前处理室、无机前处理室、液相色谱室和留样观察室。
1)分析天平室:有天平台,设置缓冲间。
可以放置分析天平。
2)有机前处理室:有通风柜(参考条件:采用5mm安全玻璃视窗, 带水盆、水龙头,柜门开启高度为0-600mm,工作台风速在-0.8ms,排气量为1500-5000m3/h,系统工作噪音不高于60分贝,下同)、实验台(参考条件:木质或钢木结构,实芯理化板,耐酸耐碱耐腐蚀,耐高温180℃,带水盆、水龙头、洗眼器,下同)、器皿柜、试剂柜、气瓶柜或气瓶固定装置以及避光、空调等设施。
可以放置旋转蒸发仪、氮气瓶、超纯水器、水浴锅。
3)无机前处理室:有通风柜、仪器台、动力电源、器皿柜。
可以放置恒温干燥箱、高温炉、样品粉碎机、标准筛。
4)液相色谱室:有仪器台以及避光、通风等设施。
可以放置高效液相色谱仪。
5)留样观察室:有样品柜,保存环境与产品或原料的贮存环境要求相一致。
样品中有维生素添加剂等热敏性物质的,配备空调或低温冰箱。
1.2.2维生素预混合饲料(液态)生产企业1.2.2.1检验化验室使用总面积不小于40m2。
1.2.2.2检验化验室功能分区包括分析天平室、有机前处理室、液相色谱室和留样观察室。
1)分析天平室:有天平台,设置缓冲间。
可以放置分析天平、酸度计。
2)有机前处理室:有通风柜、实验台、器皿柜、试剂柜、气瓶柜或气瓶固定装置以及避光、空调等设施。
可以放置旋转蒸发仪、氮气瓶、超纯水器、水浴锅。
3)液相色谱室:有仪器台以及避光、通风等设施。
可以放置高效液相色谱仪。
4)留样观察室:有样品柜,保存环境与产品或原料的贮存环境要求相一致。
样品中有维生素添加剂等热敏性物质的,必要时配备空调或低温冰箱。
1.2.3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1.2.3.1检验化验室使用总面积不小于40m2。
1.2.3.2检验化验室功能分区包括分析天平室、无机前处理室、原子吸收室和留样观察室。
1)分析天平室:有天平台,设置缓冲间。
可以放置分析天平。
2)无机前处理室:有通风柜、仪器台、动力电源、器皿柜、试剂柜。
可以放置恒温干燥箱、高温炉、样品粉碎机、标准筛、超纯水器。
3)原子吸收室:有仪器台、抽风罩、上下水系统、气瓶柜或气瓶固定装置。
可以放置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乙炔气瓶。
4)留样观察室:有样品柜,保存环境与产品或原料的贮存环境要求相一致。
1.2.4复合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1.2.4.1检验化验室使用总面积不小于60m2。
1.2.4.2检化验室功能分区包括分析天平室、有机前处理室、无机前处理室、液相色谱室、原子吸收室和留样观察室。
1)分析天平室:有天平台,设置缓冲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