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风险及案例4机动车、其他动产质押典当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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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收当业务规则

典当收当业务规则

收当业务规则一、民品典当的操作程序1、对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典当受理①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③赃物和来历不明的物品;④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容器;⑤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⑥国有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务文件;⑦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的身份证件;⑧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产。

2、审查当户的合法身份证件(1)出资人属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经办人非法人的,应提交法人代表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出资人属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有共有人的,应提交共有人证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出具原件核对。

3、审查当物人真假,手续是否齐全、合法、是否在禁止典当之列,某些当物需提供发票;4、当产、当物名、证照一致;5、经专业人员评估并确定当金及综合费用;6、确定当期(本行当期50-60天不等),制作发票,支付当金:当金支付一般按评估价的50%支付,变现率较高的财务,当金可支付至评估价的85%;7、将当物入库保管。

二、房产典当的操作程序1、房产典当需审验当户提供的下列文件资料:①房屋所有权证(原件)②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③契税证(原件)④房屋产权共有人(夫妻)身份证明及统一典当的证明(⑤房屋所在地户口薄上年满18周岁以上居住人的身份证明及同意典当的证明;⑥安置家庭其他成员保证函;⑦其他居住地证明文件;⑧如非房产所有权者来办理,需执产权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实地看房;3、与当户签订一式三份的房地产典当(抵押合同);4、到房管部门办理他项权证;5、有关证明文件交由典当行收存;6、发放当金。

三、机动车辆典当的操作程序1、机动车辆典当需审验当户提供的下列文件资料:①《机动车登记证书》;②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③车辆购买原始发票或过户发票(需留存复印件);④附加费凭证;⑤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⑥交通规费查验证;⑦排污检验证⑧车辆保险单;⑨出典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需留存复印件);⑩当物是夫妻共有财产的,需出具有夫妻双方同意抵押的典当确认函;、⑪如果单位车辆出典,还需提交: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需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明;b、盖有单位公章的同意出典承诺书及还款承诺书;c、属股份公司的需董事会同意出典的决议书;d、单位介绍信(6,其中两需加盖财务章);2、核对牌照号、车架号(拓印)、发动机(拓印)、标牌号;3、专业人员试车检测,并根据车况、市场价格变现率、风险率等因素评估作价。

房地产典当业务操作规程及风险防范

房地产典当业务操作规程及风险防范

(1)土地所有权。
(2)地上无建筑物,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 使用权。
(3)乡、镇、村企业的土使用权不得单独典当 (4)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耕地、宅基地等)。 (5)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依法被查封、扣押 监管或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6)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单位的 房地产及其设备、设施。
证原件; (2)房屋产权人及共有人户口簿; (3)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结
婚证或其他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对当户提供的以上权属证件文件要认真查验,查
验时要实行“三查清”:
一要查清抵押的房产权属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有 争议,是否有担保抵押,是否有查封及诉讼保全措施, 现在还要查看是否落宗。
二要查清当户的资信信誉。
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 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上述定义和规定,明确了房地产作为当 物进行典当实质是以“抵押”形式办理典 当借款。
二、房地产抵押的概念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
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 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在手续办理上要严谨,签订合同文本, 办理他项权利登记必须是产权人、共有人 真实意思的表达。办手续时产权人、共有 人必须全部到场,在所有书面文件上都要有 产权人、共有人亲笔签字,不得代签。开具 当票时应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及他项权利证一起交典当行保存。
(2)手续办理要合法。严禁偏离政策和 有关法律,签订的合同内容,在法律上不能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继续保持对房 地产以及房地产权利的占有,而依照一定 的方式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它是 物的一种担保方式。

典当公司法律案例(3篇)

典当公司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典当公司(以下简称“典当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从事典当业务的企业。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典当行业逐渐兴起,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捷的融资渠道。

然而,由于行业监管不力、部分企业违规操作等原因,典当行业也暴露出诸多法律风险。

本文将以一起典当公司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典当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应对策略。

二、案例简介2019年5月,市民张先生因急需用钱,将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抵押给典当公司,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典当期限为6个月,月息2%。

合同签订后,典当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张先生10万元的现金。

然而,在典当期限届满后,张先生因故无法赎回汽车。

此时,典当公司提出,由于张先生未按时支付利息,已构成违约,要求张先生支付滞纳金及违约金。

张先生对此表示异议,认为典当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要求典当公司退还其抵押车辆。

三、法律分析1. 抵押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4条规定,抵押合同自抵押物交付之日起生效。

本案中,张先生将汽车抵押给典当公司,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合同合法有效。

2. 利息支付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5条规定,抵押权人有权收取抵押物的孳息。

本案中,典当公司有权收取张先生抵押车辆的租金。

然而,典当公司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3. 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张先生未按时支付利息,构成违约。

典当公司有权要求张先生支付滞纳金及违约金。

4. 车辆返还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34条规定,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返还抵押物。

本案中,张先生未按时赎回汽车,典当公司有权要求返还车辆。

四、案例分析1. 典当公司风险本案中,典当公司存在以下风险:(1)合同条款不完善:典当公司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浅析应收账款质押典当业务风控要点

浅析应收账款质押典当业务风控要点

浅析应收账款质押典当业务风控要点时间:2013-10-29 来源:融和典当行阅读:616次受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占典当行业半壁江山的房地产典当业务的风险日益增大,典当行业的经营压力日益凸显,寻找新的、具有一定替代性的业务类型成为典当行业的当务之急,笔者认为,应收账款质押典当业务市场空间巨大,且符合典当行业“拾遗补缺、扶危救急”的行业定位。

本文从应收账款质押典当的可行性和基本概念着手,详细分析典当公司开展该类业务需要注意的风险隐患,并提出了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

受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影响,传统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特别是资金流向房地产开发的业务,风险日益加大,这对典当公司业务拓展、盈利创收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当前的外部经济环境下,典当公司迫切需要寻找新的、有一定市场空间的替代业务类型。

笔者认为,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质押典当业务具有一定的市场空间和可操作性,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抵质押物不足的困境,亦符合现代典当“拾遗补缺、扶危救急”的角色定位。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4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应收账款84787.4亿元,同比增长13.3%;据不完全统计,国中小企业总资产约60%以上是应收账款和存货,应收账款总额高达5.5万亿元,远远高于国典当行业2012年的典当总额2764.6亿元,发展应收账款质押典当将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但与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民品质押典当业务相比,因典当公司不能有效监控当户的资金账户,当物的真实性检验难度较大,尚无系统有效识别、评估和控制此类业务风险的成型经验可借鉴。

本文将就笔者在前期操作应收账款质押典当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操作难点,简单介绍应收账款质押典当业务的风险隐患和风控要点:一、典当公司可以开展应收账款质押典当业务《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可以出质的权利中包含应收账款,这为典当公司开展该类业务提供了基础。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文件制订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规定,可以质押的应收账款包括五方面权利:一是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等产生的债权;二是出租动产、不动产产生的债权;三是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四是公路、桥梁等不动产收费权;五是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典当管理办法培训提要

典当管理办法培训提要

典当管理办法的培训内容一、典当的定义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二、完善典当行安全管理制度(一)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二)当物查验、保管制度;(三)通缉协查核对制度;(四)可疑情况报告制度;(五)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三、必须配备的安全防范设施(一)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二)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三)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四)设置报警装置;(五)门窗设置防护设施;(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四、典当行经营的业务范围经批准,典当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一)动产质押典当业务;(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三)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四)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五)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六)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一)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二)动产抵押业务;(三)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四)发放信用贷款;(五)未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典当行不得收当下列财物(一)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二)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四)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五)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六)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七)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八)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六、典当行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二)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者变相拆借资金;(三)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四)对外投资。

典当行业发展现状、风险分析及政策建议

典当行业发展现状、风险分析及政策建议

典当行业发展现状、风险分析及政策建议当前,G市具有融资功能的典当行发展迅速,典当行业资金使用效率较高,在满足部分小额信贷资金和企业短缺资金需求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资金来源渠道较窄、评估中介缺乏、法律法规不健全、业务结构单一、变相发放信用贷款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典当业法制建设,规范典当市场发展,形成了《典当业管理条例(修改稿)》征求意见。

一、G市典当行业发展概况及特征(一)行业发展较快,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近年来,典当行业凭借其程序简单、方便快捷的优势,呈现快速发展势头。

截止2013年末,全市共有典当行9家,注册资本合计1.2亿元,典当余额6998万元,较2012年增加6128.2万元;2013年典当行实现典当总额10005万元,较2012年增加8439.7万元。

(二)业务结构单一,短期化特征明显。

目前,典当行经营范围主要涉及动产质押典当、财产权利质押典当、房地产抵押典当、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及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等。

典当物品则多以房产、汽车等为主,兼有少量股票、黄铂金饰品等,业务品种较为单一,主要解决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金急需以及提供个人消费或者急用的小额资金需求。

调查显示,2013年辖内典当行涉及房产及车辆典当额为7050万元,占比达70.46%。

此外,典当业务多以短期融资为主,按照《典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当期最长可达6个月,但从实际情况看,当期普遍较短,通常为1-3个月,最短当期仅为几天。

(三)业务拓展较快,资金运用率提升明显。

典当行发放贷款注重当物的合法性和市场价值,没有资金用途、地域限制,不审核信用程度,贷款发放程序简单、方便快捷,适用于应急型或救急型融资要求,资金运用率较高。

调查显示:全市典当资金运用率从2012年的14.38%上升至2013年的57.87%。

(四)经营效益回升,总体出现扭亏为盈。

典当行主要收入来源为典当当金利息和典当综合费用。

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业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

典当行业法律风控案例范文(3篇)

典当行业法律风控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典当行业作为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

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典当行业也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

本案例以某典当行因借款人逾期不还款而引发的诉讼纠纷为例,分析典当行业在法律风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二、案例简介某典当行(以下简称“典当行”)于2019年5月与借款人李某签订了一份《典当借款合同》,约定典当行向李某提供人民币1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6个月,利率为月息2%。

合同签订后,典当行依约向李某发放了借款。

然而,借款到期后,李某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典当行多次催收无果,遂于2020年3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支付相应的罚息。

在诉讼过程中,李某提出抗辩,称其与典当行签订的《典当借款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同时,李某还认为典当行在借款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要求法院判决典当行承担违约责任。

三、案例分析1. 合同效力问题李某提出的第一个抗辩理由是《典当借款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欺诈、胁迫等。

在本案中,典当行与李某签订的《典当借款合同》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未违背公序良俗。

因此,李某的抗辩理由不成立。

2. 欺诈行为问题李某提出的第二个抗辩理由是典当行在借款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在本案中,典当行在借款过程中并未存在欺诈行为。

李某的抗辩理由同样不成立。

3. 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本案中,典当行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1)合同效力风险: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导致典当行无法追回借款。

典当行从事动产抵押借款业务的法律效力

典当行从事动产抵押借款业务的法律效力

典当行从事动产抵押借款业务的法律效力案例1:海口市慧源典当行诉海口九星印务有限公司等抵押借款案(海南省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01)新经初字第44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慧源典当行诉称:2000年3月25日,被告九星公司以其所有的设备及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向我行借款7万元用于周转,贷款期限为3个月,后贷款期限延续至同年9月24日。

抵押的动产由九星公司继续使用。

我行与九星公司签订了抵押协议并在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

同年9月12日,经九星公司申请,我行又贷款3万元给该公司。

同年11月10日,我行发现九星公司的设备被陈百钧转移至海南师范学院院内213站台的一处平房内。

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九星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支付利息、费用50 500元;陈百钧将九星公司抵押给我行的设备退还给我行。

被告陈百钧辩称:2000年6月7日,我与九星公司签订了由九星公司将J4104四开胶印机等5件机器设备及配套用品、办公用品转让给我的协议,价款为16万元。

双方办理了该协议的公证手续。

我已付给九星公司15.7万元,余3 000元作为双方业务款互相抵消。

同年10月,我将所买的设备迁到海南师范学院印刷厂进行经营。

所以,我购买九星公司的设备是合法的,并没有非法转移抵押物。

另外,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以企业的设备进行抵押的,必须进行抵押登记,否则不得对抗第三人。

原告与九星公司之间的设备典当直至同年9月11日才办理抵押登记,我受让设备在先,因此,原告与九星公司的典当行为不能对抗我的设备受让行为。

综上所述,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对我的诉讼请求。

被告九星公司没有答辩。

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2月25日,慧源典当行与九星公司签订一份典当协议,约定由九星公司将其经营权及全部设备含景德镇产4101四开胶印机、平凉产对开切纸机、鑫光产D101订书机和泰兴产对开晒版机作为当物典当给慧源典当行;典当金额为7万元,当期从2000年3月25日至同年4月18日止,利率为2%,监管费2%,手续费1%;超过当期一日,按一个当期加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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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质押操作
1、审核好后,依鉴定评估的现在市场 价值,确定折当率和当价。
2、签订当票、补充合同、质押合同、 委托合同、车辆状态交接单;
3、支付当款,典当车辆入库。 4、提前赎当或到期续当、赎当
机动车质押操作
折当率:
一、办理质押登记、办理委托过户公证书、车辆交付质押时可 按机动车评估市值折当80%以下;
机动车质押操作
查验已上牌的车辆证件: 1、机动车来历凭证(销售发票等);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行驶证; 5、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 6、公路养路费凭证; 7、车船税 8、保险单凭证。
机动车质押操作
查验机动车权属人的证件: 1、属个人的: 公民身份证、回乡证、暂住证
2、属单位的: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股东
员工的素质:(品质、学识、责任)
1、选用人才时,注重思想品德的考查。 2、加强职工培训,鼓励员工自学。 3、提高人员素质。关键是责任心教育。 (五爱、润健)
法律文本中注意的问题
1、期限; 2、当价; 3、综合费及利息的约定;
4、业务集中度。
第二部分 相关理论及法律法规
相关理论
❖ 动产典当的概念、特点

相关理论
❖ 动产典当与相邻近的法律关系区别 1、与我国传统典权的的区别
现行法律中,典当并用,典当与典权不分。在理论和实践上都造成 了一定的混乱。二者有以下区别: (1)设置目的不同(一为担保性;一为用益性) (2)标的物不同 (3)期限不同 (4)对主体要求不同 (5)对出典物使用收益不同 (6)赎典条件不同
8、机动车右置方向盘或者将右置方向盘改为左置方向盘的;
9、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属于利用报废车辆的零部件拼 (组)装的;
10、机动车检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
11、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二、注意事项
1、查验机动车的性能;
2、检查车的外观(查看车体有无划痕、车灯是否完整、车锁是否正 常等)、年限、公里数;
机动车的权利暇疵
A、套牌车; B、假牌假证车; C、盗抢车; D、拼装车; E、非法进口车; F、未按规定登记的车; G、有在先优先权的车; H、权利全部或部份限制的车; I、税费不清的车; J、权属人不清或特殊的车; K、特种用途的车;
机动车的质量暇疵
A、故障车; B、碰撞事故车; C、火烧车; D、水浸车; E、保值率低的车; F、更年期的车; G、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车; H、经济性能差的车; I、使用不当的车; J、报废车; K、缺件车;
(一)动产典当的概念 动产典当,是指当户将其所有的动产交付于典当行占有,向典
当行借贷一定数额的金钱,并支付一定比例的综合费用,在约定 期限内清偿当金和利息,赎回当物的行为。动产典当实质是一种 动产质押的法律关系。 (二)动产典当应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动产典当的标的物为动产 ; 第二、动产典当的主体一方只能是典当行 ; 第三、动产典当的生效要件是移转占有; 第四、动产典当法律关系中,动产担保与主债权产生情况不同。
机动车市场环境变化对其的影响
A、新车市场的供求关系; B、旧车市场的供求关系; C、政策限制或变化的风险; D、品牌价值的变化; E、售后服务的差异; F、潮流发展的影响; G、购买力变化的影响; H、经济发展变化的影响; I、汇率变化的影响; J、消费观念变化的影响; K、资本市场变化的影响。
三、管理缺位
3、签定合同,同时应与车主一起将车况记录在案,注明机动车的外观、 性能、公里数(包括入库的路程)。 4、查询违章记录。 5、查验相关证件真伪; 6、检查发动机号、车架号.
机动车质押操作实务小结
一、规范作业; 二、多工种配合作业; 三、服务与业务的平衡; 四、计划的调整与执行。
机动车操作风险识别与防范
相关理论
2、动产典当与普通动产质押的区别 (1)与主债权产生时间不同; (2)提供动产担保的主体不完全相同; (3)回赎情况不同。
3、动产典当与营业质权区别 从法律性质方面讲,营业质权实质是动产质权,它属于动产
质权的特例,其最大的特殊性在于:营业质不适用法律关于流质 契约禁止的规定。如现行《典当管理办法》第43条(二)款绝当 物估价额不足三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 溢自负。此一规定符合营业质的特征。
法律法规
一、动产典当与《典当行管理办法》
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典当管理办法》自2005年4月1日 起施行。 应注意:该办法对典当行的经营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如动产典当方 面,典当行只能做动产质押不允许做动产抵押业务。
二、办理质押登记、车辆交付质押时可按机动车评估市值折当 60%以下;
三、办理委托过户公证书、车辆交付质押时可按机动车评估市 值折当60%以下;
四、办理质押登记、办理委托过户公证书时可按机动车评估市 值折当40%以下;下列机动车 Nhomakorabea不予收当
1、机动车与该车的机动车档案记载事项不一致的;
2、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的;
法律法规
当代中国关于动产典当的法律调整: 1、《典当管理办法》 2、《民法通则》 3、《担保法》 4、《合同法》 5、《婚姻法》 6、《公司法》 7、《物权法》 8、税收方面的法律 9、执行方面的法律 10、与以上法律相关的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
性法规、政策等。 11、各专业物品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
3、机动车办理了抵押登记的;
4、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法部门依法查 封、扣押的;
5、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与机动车来历凭 证、或行驶证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6、机动车属于走私、无进口证明、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 或者套用国产车目录的;
7、机动车未获得国家生产许可的(即没有目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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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业务管理 (4)
操作实务及风险 法律法规、法律风险
目录
第一部分 业务操作及风险
第二部分 法律风险 第三部分 案例分析
第一部分 业务操作及风险管理
机动车质押操作 典当业务流程图.doc
一、权属审查
(一)机动车权属审查; (二)机动车所有人审查; (三)新车的权属凭证; (四)旧车权属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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