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doc

关于印发《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山西省行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各市经信委、各行业办,省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08年第219号政府令)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技术中心管理,规范省级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引导省级技术中心发展,省经信委参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的相关内容,制订了《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和《山西省行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现将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有企业、行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废止。
附件:1、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2、山西省行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5月23日附件1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为进一步加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规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引导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发展,根据《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08年第219号政府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制订本指南。
申请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根据《管理办法》和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参照本指南编制申请材料(编写格式要求见附件1)。
申请材料内容应包括:《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2);定量数据表及相关附表(见附件3),建筑企业、食品企业除通用附表外,还需填写建筑行业、食品行业专项附表。
已认定的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需参加每两年一次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参照本指南编制评价材料(编写格式要求见附件1)。
评价材料内容应包括:《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件4);定量数据表及附表(见附件3),建筑企业、食品企业除通用附表外,还需填写建筑行业、食品行业专项附表。
企业负责申请、评价材料内容和相关附件的真实、合法性,并承担因材料不实、不合法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山东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材料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发展概况
• 2006年始,省技术中心评价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 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发展概况
• 2007年,对省级316家技术中心进行了年度评价, 计划今后每两年评价一次。 • 2010年,复审512家。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发展概况
• 大部分市地开展了市级技术中心认定活动,已达 到近1000家。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
第五部分
答辩
企业分成机械、轻工两个组。答辩由两部分组成, 首先企业根据答辩提纲,用POWERPOINT介绍,时间不超 过14分钟。然后,专家针对答辩材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或没有介绍清楚的内容,提出2-3个问题,企业答辩,时 间6分钟。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第六部分
• 申报企业
企业需要做的工作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评价指标及解释
• 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指企业完成 (结题)的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项目数、新 工艺开发项目数之和。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评价指标及解释
• 完成省级以上项目数:指企业在国家、省发改委、 经信委、科委、教委、行业等部门立项并通过鉴定 的项目数。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谢 谢 大 家 !
• 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包括技术开发仪器、技术开发设 备、技术开发检测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等。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评价指标及解释
•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指企业科技活动人员 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的 人员。
• 包括直接参加上述三类项目活动的人员及这类项目
的管理和服务人员。
技术中心培训材料
• 工业领域的试验发展包括以下四类活动: • 为研制新产品或对已有产品进行实质性改进 • 为研制新工艺或对已有工艺进行实质性改进 • 在工程设计、小批量试制、工业性试验及试生产过 程中对新产品原型和新工艺本身作进一步改进所从 事的相关活动。 • 对引进国外技术或从国内购买的技术做实质性改进 及再创新所开展的相关活动,但不包括对这些技术 的直接应用或仿制活动。
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筑行业类)评价表和评价指标体系

效益 (40)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数 近三年获得省级奖项数量
创新效益 (20)
近三年省级示范工程
新项目产值利润率(%)
4 ≥6 4 ≥1 3 ≥1 3 ≥1 5 ≥10 5 ≥3 10 ≥1%
加分 与
扣分
加分 扣分
获国家、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和近五年詹 天佑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万元
数据
★15 技术中心高级职称人数
★16 在本企业一级注册的建设执业师人数
17 技术中心人员国内外培训费用
18 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
★
其中:中长期研发项目数
★
对外合作项目数
★19 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中心)数
★20 最近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新工法数
其中:获得国家新工法数
★21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数
目数
四川省建筑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科技投入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企业结算收入的比重
机制(15)
机制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比例比上年(次)增长
与
中心年人均收入与企业年人均收入之比
体制 人才激励 (25) 与对外合 中心人员培训费占中心人员总收入比重
作机制 对外合作项目占全部开发项目数的比重
(10)
企业设立科技奖励基金
权重 (分)
基本要求
≥ 0.3% 、 或 不 12 小于1000万元
3 ﹥0%
2 ≥1.2
2 ≥2%
3 ≥10%
3有
创新队伍 企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数量 建设(10)技术中心高级职称人员占中心人数比重
6 ≥50 4 ≥15%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附件 2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一、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下属企业数量
主营业务
统计行业代码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技术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传真
企业网址
报告年度
序号
指标名称
1 主营业务收入
2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3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4 企业职工总数 5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 6 技术中心博士人数
12.通过国家(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指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部门和国际组织认证认可的、仍在 有效期内的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数。
1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指报告年度末企业用于研 发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备原价。其中,设备包括用于研发活 动的各类机器和设备、试验测量仪器、运输工具、工装工具等。》提纲
已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需在评价年度提交工作总结,以 全面总结报告年度和报告年度前一年度企业技术创新与技术中 心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简要分析企业所在行业创新趋势和特点,以及企业在该 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2.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情况,包括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基 本情况、技术中心组织建设、技术中心创新机制建设、产学研合 作创新机制建设、国际化创新合作网络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基础 设施建设等。
12 省级研发平台数 通过国家(国际组织)认证的 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15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 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数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重
25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 比重
3.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包括重点创新项目的组织 实施、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开发等。
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

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10 点击次数:23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在区域创新体系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四川省企业技术创新条例》,并参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中心是企业设立的具有较高层次和水平的研究开发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
其主要职能:1、开展支撑企业中长期发展需要的战略技术、产业发展前沿技术的研究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2、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与在本企业的推广应用工作;3、行业相关技术信息的获取、分析和判断工作,本企业技术改造、科研与关键生产设备购置、重大产品构思等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的技术咨询、分析工作;4、负责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的技术合作,负责骨干科技人才的引进、使用、工作支持与培训等;5、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管理、专利申报、维护等工作;6、企业科技活动管理与科技资源整合、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为确立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对我省国民经济主要产业中经济实力较强、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
第四条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负责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
四川省经委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并牵头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认定第五条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企业自愿申请认定。
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4月30日。
第六条申请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企业年销售额在1.5亿元以上。
2、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省内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7.11
•【字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
•【施行日期】2012.07.11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16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已经2012年6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9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朱小丹
2012年7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
批)。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2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计划的通知及建设名单 2012-9-05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2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计划的通知
发布机构:浙江省科技厅发布时间:2012-09-05
浙科发条〔2012〕178号
各市科技局、义乌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按照《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建设任务,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的支持、考核与督促,确保顺利完成各项目标。
附件:2012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2年9月4日附件
2012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2年9月4日印发。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修订)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规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特制定了《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颁布时间:2016-02-26实施时间:2016-04-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规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
国家根据创新驱动发展要求和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对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引领示范作用大、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高。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负责指导协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运行评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同级管理部门,负责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管理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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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冀发改技术〔2012〕314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局:
为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河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冀发改技术〔2011〕305号),现将201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和申请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
参加评价范围为2010年度省评价结果60分及其以上的和2011年度省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参加省级评价)。
参加评价的企业技术中心应报送近两年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科技项目及企业拥有专家、专利、标准、商标、名牌、科技奖励等相关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中数据值应为2011年度实际数。
《河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中的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已调整为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60人、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若其中一项达不到最低标准,将被评价不合格,取消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二、申请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申请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基本条件(见附件1)。
申请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应报送以下材料:
1.《河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请依据编写提纲(见附件2)进行编写,报告内容应主要反映近三年企业技术创新情况。
2.《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见附件3)。
评价表中数据值应为2011年度实际数。
3. 附件及证明材料。
附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B107-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B107—2)和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外部专家、对外合作项目、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发明专利、参与制定的标准、省级以上认证实验室、著名(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科技奖励、研发水平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等。
三、上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和申请认定上报材料均用A4纸,依顺序装订成册。
请各设区市、扩权县(市)于6月30日前将推荐意见和汇总的一式五份评价、申请认定的材料报送我委。
同时将推荐申请认定企业名单抄送所在设区市国税、地税部门。
为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和认定工作,我委将安排组织专题培训,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
1.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河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