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企业技术中心考核指标

企业技术中心考核指标1.技术创新能力:企业技术中心应具有良好的技术创新能力,包括技术研发实力、技术创新产出、技术创新贡献等,可以通过评估专利数量、技术成果转化率等指标来进行考核。
2.人才队伍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需要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科研团队,具备良好的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
考核指标包括知识结构、团队能力、团队成员的学术和实践背景等。
3.项目管理能力:企业技术中心应具有较好的项目管理能力,包括项目立项、实施和结题的全过程管理。
可以通过项目计划完成情况、项目成果实现情况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来进行考核。
4.资金投入和使用效果:企业技术中心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和合理的使用效果,可以通过考核资金占比、资金使用效率等指标进行评估。
5.创新成果转化能力:企业技术中心需要具备创新成果转化为商业价值的能力,可以通过评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率、转化项目的市场表现等指标来进行考核。
6.指导和支持作用:企业技术中心应对企业其他部门的技术需要进行指导和支持。
考核指标包括技术服务质量、技术问题解决能力等。
7.国际合作与交流: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能力,可以通过评估国际合作项目的数量和效果、国际学术会议和论坛的参与情况等指标来进行考核。
8.制度建设和运行管理:企业技术中心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和管理体系,包括研发流程、知识产权管理、团队激励机制等。
可以通过考核制度的完善程度、规范运行情况等指标来进行评估。
9.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企业技术中心应建立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以激发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可以通过评估团队绩效指标、个人绩效指标等来进行考核。
以上是企业技术中心的一些考核指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目标来进行调整和完善。
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可以促进技术中心的发展,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评价方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数据收集和分析、评价结果的反馈与应用等。
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价方法设计的首要任务。
评价指标体系应考虑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才培养能力、创新文化建设等方面。
其中,技术创新能力是评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最核心的指标,包括企业的科研实力、技术研发投入、技术成果转化能力等。
组织管理能力考察企业的管理体系、战略规划和目标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
人才培养能力考察企业的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等。
创新文化建设考察企业的创新理念、创新氛围和创新动力等。
数据收集和分析是评价方法的核心环节。
数据收集可以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访谈、档案查询等方式进行。
通过数据分析,可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各项能力进行量化描述和分析,揭示其优势和不足之处。
数据分析可以采用统计分析、主成分分析、层次分析等方法进行。
评价结果的反馈与应用是评价方法的重要环节。
评价结果应向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帮助企业识别问题和提升能力。
评价结果还应作为评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参考依据,有助于政府对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分类管理和政策扶持。
评价方法的步骤可以分为规划、调研、指标体系设计、数据收集和分析、反馈与应用等。
规划阶段确定评价目标、范围和时限,明确评价的要求和内容。
调研阶段收集相关数据、了解企业情况和分析外部环境等。
指标体系设计阶段根据企业的特点和评价目标确定评价指标和权重。
数据收集和分析阶段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反馈与应用阶段将评价结果反馈给企业,并帮助企业制定改进措施和提升能力。
总之,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是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综合评价的一种方法。
通过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数据收集和分析、评价结果的反馈与应用,有助于推动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提升。
评价方法的设计和实施需要科学合理,重视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供有益的信息和建议,实现评价目标和评价的有效性。
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4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一、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权重三级指标权重基本要求创新投入创新经费20研发人员人均研发经费支出(万元)8 ≥5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12 分档创新人才15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重(%)7 ≥3技术中心拥有的高级专家和博士人数(人) 2 ≥3技术中心拥有的硕士人数(人) 2 ≥5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人月) 4 ≥15创新条件技术积累13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项) 5 ≥2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项) 4 ≥8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数占全部研发项目数的比重(%) 4 ≥3创新平台12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万元) 4 ≥800国家级研发平台数(个) 3 ≥1省级研发平台数(个) 2 ≥1通过省级以上组织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个) 3 ≥1创新绩效技术产出15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项) 5 ≥4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项) 6 ≥2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数(项) 4 ≥1创新效益25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10 ≥15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10 ≥12利润率(%) 5 ≥3加分加分最近两年获国家和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项)≤5- 1 -说明:1. 考虑到不同规模企业在研发投入强度上存在显著差异,对“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这一指标的基本要求按照企业规模划分为 4 档:主营业务收入500 亿元及以上的企业为1.0%,主营业务收入100~500 亿元(含100亿元)的企业为1.5%,主营业务收入10~100 亿元(含10 亿元)的企业为2.0%,主营业务收入10 亿元以下的企业为3.0%。
2. 企业作为主要完成单位或企业员工作为主要完成人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度获国家和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国家特等奖每项加5分,国家一等奖每项加3分,国家二等奖每项加2分,省级奖每项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
江苏省技术中心评分体系

4.10 2.20 2.72 2.40 29 0 0 12.58 6 1147 0 0 0.00 62 0 1 1 3 37 0 0 41.57 57.60
11 3 4 2 2.5 0 0 7 3 3 0 0 0 2 0 1 1 0 4 0 0 11 11
≥500(3),200-500(2.5),0-200(2),0(0) 国家级奖励≥1项((3),省级奖励≥2项(3),1项(1) 亏损额<500(-1),500-1000(-2),≥1000(-3)
3164.8 0 0 总分
3 0 0 0
评分数值 13 3 4 3 3 0 2 7 5 5 0 0 4 2 2 0 1 5 1.5 2 0 9 11
0 0 0
24 25 26
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 获国家和省科技奖励项目(加分) 企业经营亏损(扣分)
3 3
万美元 项 万元
>0
业技术中心评分体系(样表)
评分标准 ≥5(13),4—5(11),3-4(9),2-3(6),1-2(3),<1(0) ≥0.3(3),0.1-0.3(2),0-0.1(1),=0(0.5),<0(0) ≥2(4),1.5-2(3),1.2-1.5(2),1-1.2(1),≤1(0) ≥4(3),3-4(2.5),2-3(2),1-2(1),<1(0) ≥35(3),25-35(2.5),15-25(2),5-15(1),<5(0) ≥2(2),1(1.5),0(0) ≥20(2),15-20(1.5),10-15(1),5-10(0.5)),<5(0) ≥4(7),3-4(6),2-3(4),1-2(2),<1(0) ≥10(5),7-9(4),5-6(3),3-4(2),1-2(1),0(0) ≥2000(5),1500-2000(4),1000-1500(3),800-1000(2),<800(0) ≥2(2),1(1.5),0(0) ≥1(1),0(0) ≥20(4),15-20(3.5),10-15(2.5),5-10(1.5),<5(0) ≥8(2),5-7(1.5),1-4(1),0(0) ≥2(2),1(1.5),0(0) ≥1(1),0(0) ≥1(1),0(0) ≥20(5),15-20(4),10-15(3),5-10(2),<5(0) ≥4(4),3-4(3.5),2(2.5),1(1.5),0(0) ≥2(3),1(2),0(0) ≥2(3),1(2),0(0) ≥40(11),30-40(9),20-30(7),15-20(5),5-15(3),<5(0) ≥35(11),25-35(9),15-25(7),10-15(5),5-10(3),<5(0) 企业权重 评分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1.科研人员数量和结构:科研人员是技术创新的主要力量,评价指标可以包括科研人员数量、学历结构、专业结构等方面的考核。
2.科研项目数量和质量:科研项目是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评价指标可以包括科研项目数量、总投入金额以及实施情况等方面的考核。
3.科研成果转化率:评价指标可以包括科研成果转化率、新增技术产品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考核,反映技术中心的创新成果应用能力。
4.创新管理能力:评价指标可以包括创新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创新管理流程效率和创新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二、研发能力评价指标1.研发资源投入:评价指标可以包括研发经费投入、研发人员培训和外部研发资源引入情况等方面的考核。
2.研发项目管理:评价指标可以包括研发项目计划、进度控制、风险管理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考核。
3.研发效率和质量:评价指标可以包括研发周期、产品研发成功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等方面的考核。
4.研发团队协作能力:评价指标可以包括研发团队组织架构、跨部门合作和团队沟通效果等方面的考核。
三、智力资源管理评价指标1.智力资源引进和培养: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智力资源引进情况、培养科研骨干人才和建立人才激励机制等方面的考核。
2.知识管理和智力产权保护:评价指标可以包括知识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智力产权保护和技术保密管理等方面的考核。
3.智力资源有效利用: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智力资源利用效果、知识产权转化和技术服务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市场竞争力评价指标1.技术产品市场占有率: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技术产品市场份额、技术产品竞争力和技术产品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2.技术产品质量和性能: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技术产品质量稳定性、技术产品性能优势和技术产品用户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
3.技术产品品牌影响力: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技术产品品牌知名度、技术产品市场声誉和技术产品品类覆盖面等方面的考核。
以上仅是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的一些参考,实际评价指标应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具体情况加以具体化和细化,同时也需要根据技术中心建设和发展的阶段性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天津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说明

天津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说明一、评价程序1、数据采集阶段,主要由企业自行收集汇总本企业的数据资料、证明材料并对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中心的工作进行总结,填写《企业技术中心考评数据表》做好汇总数据、和工作总结。
2、数据审查阶段,各工业控股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区县经委对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总结和考评数据资料进行审查,特别是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签署审查意见。
3、数据网上填报阶段,各企业技术中心于2月15日前完成《企业技术中心考评数据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网上提交,同时将总结和数据表报市经委科技处。
4、数据处理与核查阶段,市经委科技处组织有关专家,负责对各企业技术中心的考评数据进行二次核查并分析、得出对全市企业技术中心的年度全面考评结果。
5、通报评价结果阶段,市经委科技处对考评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二、评价结果㈠企业技术中心考评结果分为:90分以上为优秀(含90分)、80分以上为良好(含80分)、70分以上为及格(含70分)、60分以上为较差(含60分)。
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1、考评结果低于60分(不含60分);2、连续两年评价得分65分以下(不含65分);3、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企业专职技术开发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三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低于最低标准(最低标准分别为100万元、20人、100万元)。
㈢逾期一个月以上或不上报考评材料的,以自动放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处理。
㈣考核不合格者给予摘牌处理,停止享受技术中心的一切优惠扶持政策。
考评较差的给予“黄牌”警告,并限期整改。
三、评价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1、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总部和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企业(按实际控投权)等应该列入会计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企业的营业收入(销售收入),经按合并报表原则处理后的合并营业收入。
包括工业性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与旅游酒店服务等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
2、企业利润总额: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消耗后的盈余。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一、评价原则(一)准确反映技术中心建设发展状况,强化引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三)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相结合。
(四)评价技术中心与考察企业相结合。
(五)相对值与绝对值相结合。
二、评价程序(一)数据采集。
每年4月10日前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要按照技术中心评价要求,认真准备上一年度技术中心的工作总结、《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见附件)及相关说明材料报地方经贸委。
评价指标中的定量数据在《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中填报,定性数据在技术中心工作总结中详细说明。
(二)数据初审。
各地经贸委对本地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和工作总结进行详细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于每年4月30日前报国家经贸委。
(三)数据核查。
国家经贸委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负责对各地上报的评价数据进行核查,核查方式包括召开评价核查会和实地核查等。
(四)数据计算与分析。
评估机构负责对经核查后的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向国家经贸委提交评价结果。
(五)结果确认。
国家经贸委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发布评价结果。
三、评价结果(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评价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含60分)至90分之间为合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
1、评价得分低于60分;2、连续两次评价得分65分(含65分)以下;3、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企业专职技术开发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三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低于最低标准。
最低标准由国家经贸委根据技术中心建设发展情况每年予以确定并公布;(四)逾期一个月以上或不上报评价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四、指标解释(一)技术创新体系:根据经营规模、创新活动的特点,大型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应当包括多层次的技术创新组织系统、健全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系统和技术创新资源配置系统。
(二)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中关于技术开发经费的核算范围,下列技术开发活动的支出可以统计为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中间试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折旧,与新产品的试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标准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技术创新能力: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
平,能够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
2.技术积累和研发实力:技术中心应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
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0人。
同时,应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3.行业影响力和发展前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
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同时,在行业中有重要的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国际一流企业的潜力。
4.组织管理体系: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包括战
略规划、研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
5.经济效益和社会贡献: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应能够为企业带来显著的经济
效益和社会贡献,能够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6.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与国际先进企业和研究
机构开展合作与交流的能力,能够引进和吸收国际先进技术,推动企业走向国际化。
7.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应重视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8.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成果转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和创新成果转化工作,能够将技术创新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标准的主要内容,具体评分标准可能因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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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一、评价原则
(一)准确反映技术中心建设发展状况,强化引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三)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相结合。
(四)评价技术中心与考察企业相结合。
(五)相对值与绝对值相结合。
二、评价程序
(一)数据采集。
每年4月10日前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要按照技术中心评价要求,认真准备上一年度技术中心的工作总结、《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见附件)及相关说明材料报地方经贸委。
评价指标中的定量数据在《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中填报,定性数据在技术中心工作总结中详细说明。
(二)数据初审。
各地经贸委对本地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和工作总结进行详细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于每年4月30日前报国家经贸委。
(三)数据核查。
国家经贸委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负责对各地上报的评价数据进行核查,核查方式包括召开评价核查会和实地核查等。
(四)数据计算与分析。
评估机构负责对经核查后的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向国家经贸委提交评价结果。
(五)结果确认。
国家经贸委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发布评价结果。
三、评价结果
(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评价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 60分(含60分)至90分之间为合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
1、评价得分低于60分;
2、连续两次评价得分65分(含65分)以下;
3、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企业专职技术开发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三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低于最低标准。
最低标准由国家经贸委根据技术中心建设发展情况每年予以确定并公布;
(四)逾期一个月以上或不上报评价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四、指标解释
(一)技术创新体系:根据经营规模、创新活动的特点,大型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应当包括多层次的技术创新组织系统、健全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系统和技术创新资源配置系统。
(二)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中关于技术开发经费的核算范围,下列技术开发活动的支出可以统计为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中间试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折旧,与新产品的试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三)职工收入:指职工的工资、政策补贴、福利、奖金、项目提成等各项收入的总和。
(四)专职技术开发人员:指企业在统计年度内从事技术开发活动的实际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90%以上的技术开发人员。
(五)专家:指国务院、省、部和计划单列市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务院、省、部和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的专家。
(六)新产品:指下列两种类型的产品,一是指与以前制造的产品相比,技术特性或用途具有显著差异的产品。
这些创新可以涉及全新的技术,也可以基于组合现有技术新的应用,或者源于新知识的应用。
二是指其性能具有重大改进或提高的现有产品。
若产品的改变仅仅是在美学上(外观、颜色、图案、包装等)的改变及技术上的较小变化,属于产品差异,不能作为新产品统计。
生产资料类新产品自投产后统计3年,消费类新产品自投产后统计2年。
(七)技术贸易收入:指企业向国内或国外市场提供技术及服务获取的收入,包括专利和非专利技术、许可证、专有技术、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获得的收入,接受外部委托开展的研究开发项目经费收入不计算在内。
(八)主导产品:指企业销售收入中销售额最高的一类产品。
(九)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指企业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全国同类产品销售收入的市场份额。
五、行业系数
注:其他行业指烟草、煤炭、交通、建筑、石油等行业,这些行业的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和新产品利润占企业利税总额的比重两项指标按满分的60%计算;轻工Ⅰ为家电、轻工机械行
业,轻工Ⅱ为轻工的其他行业。
六、评价指标
注:加*的指标为考虑行业系数的指标附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附件: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注:当年指统计年度,T-1年指统计年度之前一年
企业负责人签字:企业盖章:
地方经贸委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