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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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指标体系

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指标体系

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指标体系
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指标体系是为了促进合肥市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发
展而设立的一套评价体系。

该体系旨在评估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发展。

该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技术创新能力评估:评估企业的研发投入、科技人员数量和质量、研发管理
水平等,以确定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2. 知识产权保护评估:评估企业的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情况,包括专利申请数
量和质量、著作权登记、商标注册等,以检验企业的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3. 技术合作与转化评估:评估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的技术合作情况,
以及技术转化成果和转化率,以检验企业的技术转化能力和与外部合作的能力。

4. 管理创新评估:评估企业的管理创新能力,包括组织结构调整、人才培养、
绩效考核等,以推动企业持续创新和发展。

通过以上指标的评估,可以全面、客观地评价企业的技术中心,为企业提供发
展方向和指导,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将为合肥市企业的科技创新提
供更加准确、有针对性的评估和支持。

同时,它也是合肥市推动经济发展、加强产业创新的重要举措之一。

通过这一评价体系,合肥企业将更好地发挥技术创新的作用,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更大的优势。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解释l、技术开发体系:根据企业不同规模,应有不同层次的研究开发机构.特大型企业应有企业一级的技术中心(或中央研究院),分公司(或事业部)的研究所和厂(或车间)级开发机构。

大型企业可只有两级研究机构,少数规模不大的中型企业也可只有一级开发机构.2、研究开发经费支出额:指报告期内企业用于科技活动的全部实际支出。

包括劳务费、科研业务费、科研管理费、非基建投资购建的固定资产、科研基建支出以及其他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

不包括生产性活动支出及归还贷款支出。

3、职工年人均收入:按年末职工总人数计算,工资、政策补贴、福利、奖金等各项收入总和的平均数。

4、技术中心高中级人才流入约等于流出:指流入与流出之差不超过2%。

5、专职研究开发人员:指全时专门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

非全时、兼职研究开发人员不计。

6、企业专职研究开发人员比重:企业专职研究开发人员数与职工总数之比。

7、高级职称:指高级工程师,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等.8、中级职称:指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技师等。

9、专家:指国家、省部和地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享受政府专项津贴的专家。

10、授权专利数:指已经获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数.11、授权发明专利:指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

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不在统计之列。

12、新产品:指下列两种类型的产品,一是全新产品,其用途、技术设计和材料三者都有显著变化的产品.二是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性能得到提高或改进的产品.若产品的改变仅仅是在美学上(外观、颜色、图案设计、包装等)的改变及技术上的较小变化,属产品差异,不作为新产品统计。

生产资料类新产品自投产后统计三年,消费类新产品自投产后统计两年。

13、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期内销售新产品所实现的销售收入。

14、新产品销售率:新产品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率= -————--×100%产品销售总收入15、新产品实现利税:指本企业在报告年内新产品实现的利税总额,包括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利润总额。

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三
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一、评价指标及评价基本要求
二、行业系数
有关说明:
1、由于不同行业在技术创新投入与产出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技术中心评估时,对不同行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和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等三个指标引入行业系数加以调节。

2、行业系数只作为评估机构评价时使用,企业填报时无需考虑行业系数,按实际数据填报、评价时,根据企业填
报实际数据得出上述指标的比重,再乘以行业系数,得出指标的评价值。

3、行业系数表中的其他行业指烟草、煤炭、交通、建筑、石油等行业,这些行业的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和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两项指标暂按满分的 60%计算。

4、轻工 I为家电行业,轻工为轻工的其他行业。

三、指标体系的完善
国家根据各行业技术创新的实际情况和政府的宏观政策导向对评价指标、行业系数等进行必要的调整时,我省也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1、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 400万元。

2、企业专职研究与实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 30人。

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 500万元。

河南省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河南省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3
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一、指标体系
说明:
企业作为主要完成单位或企业员工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特等奖每项加6分,一等奖每项加5分,二等奖每项加4分;获省级科技进步奖项目,一等奖每项加3分,二等奖每项加2分,三等奖每项加1分。

加分项累计不超过6分。

二、行业系数
说明:
1.由于不同行业在研发投入与产出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技术中心评估时,对不同行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三个指标引入行业系数加以调节。

2.行业系数主要依据已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大型工业企业统计数据测算得到。

3.行业系数只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价时使用,企业填报时无需考虑行业系数,按实际数据填报。

评价时,根据企业填报的实际数据计算得出上述指标的比重,再乘以行业系数,得出指标的评价值。

4.行业系数表中的“其他”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

三、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1.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

2.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

3.年度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1.科研人员数量和结构:科研人员是技术创新的主要力量,评价指标可以包括科研人员数量、学历结构、专业结构等方面的考核。

2.科研项目数量和质量:科研项目是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评价指标可以包括科研项目数量、总投入金额以及实施情况等方面的考核。

3.科研成果转化率:评价指标可以包括科研成果转化率、新增技术产品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考核,反映技术中心的创新成果应用能力。

4.创新管理能力:评价指标可以包括创新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创新管理流程效率和创新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二、研发能力评价指标1.研发资源投入:评价指标可以包括研发经费投入、研发人员培训和外部研发资源引入情况等方面的考核。

2.研发项目管理:评价指标可以包括研发项目计划、进度控制、风险管理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考核。

3.研发效率和质量:评价指标可以包括研发周期、产品研发成功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等方面的考核。

4.研发团队协作能力:评价指标可以包括研发团队组织架构、跨部门合作和团队沟通效果等方面的考核。

三、智力资源管理评价指标1.智力资源引进和培养: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智力资源引进情况、培养科研骨干人才和建立人才激励机制等方面的考核。

2.知识管理和智力产权保护:评价指标可以包括知识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智力产权保护和技术保密管理等方面的考核。

3.智力资源有效利用: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智力资源利用效果、知识产权转化和技术服务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市场竞争力评价指标1.技术产品市场占有率: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技术产品市场份额、技术产品竞争力和技术产品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2.技术产品质量和性能: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技术产品质量稳定性、技术产品性能优势和技术产品用户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

3.技术产品品牌影响力: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技术产品品牌知名度、技术产品市场声誉和技术产品品类覆盖面等方面的考核。

以上仅是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的一些参考,实际评价指标应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具体情况加以具体化和细化,同时也需要根据技术中心建设和发展的阶段性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及说明

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及说明

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及说明一、评价指标及评价基本要求二、行业系数有关说明:1、由于不同行业在技术创新投入与产出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技术中心评估时,对不同行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和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等三个指标引入行业系数加以调节。

2、行业系数只作为评估机构评价时使用,企业填报时无需考虑行业系数,按实际数据填报。

评价时,根据企业填报的实际数据得出上述指标的比重,再乘以行业系数,得出指标的评价值。

3、行业系数表中的“其他”行业包括农业、交通、烟草制品等其他行业。

三、指标说明和解释1、企业:本表中的“企业”指的是技术中心所在企业。

如果是集团技术中心,企业指的就是集团;如果是股份技术中心,企业指的就是股份;如果是单体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指的就是该单体企业。

“企业”代表的范围就是指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会计合并报表所涵盖的企业范围。

2、企业营业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非主营业务收入两部分。

3、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指企业销售产成品、试制半成品的收入和提供工业性劳务收入总额,即工业性企业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的收入总额。

按照工业产品和为工业产品配套直接服务的(产品)销售收入填列。

注意按合并报表原则进行填报。

4、企业利润总额: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收入扣除其成本、费用、税金后的利润。

该指标根据会计损益表中”产品销售利润”项的期末累计数填列。

5、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研发”)经费支出总额: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研发活动的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及其他费用。

6、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期本企业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新产品销售收入是产品销售收入的组成部分,计算口径与产品销售收入一致。

新产品即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标准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标准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技术创新能力: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
平,能够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

2.技术积累和研发实力:技术中心应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
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0人。

同时,应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3.行业影响力和发展前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
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同时,在行业中有重要的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国际一流企业的潜力。

4.组织管理体系: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包括战
略规划、研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

5.经济效益和社会贡献: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应能够为企业带来显著的经济
效益和社会贡献,能够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6.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与国际先进企业和研究
机构开展合作与交流的能力,能够引进和吸收国际先进技术,推动企业走向国际化。

7.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应重视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8.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成果转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和创新成果转化工作,能够将技术创新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标准的主要内容,具体评分标准可能因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而有所差异。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通过国家(国际组织)和省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

2
≥1
创新绩效
技术
产出
13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4
23
其中: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5
21
最近五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数

4
21
创新效益
23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9
220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人月
4
24




技术
积累
16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

3
25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3
21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项

4
23
其中:产学研合作项目数

4
≥1
基础研究和S用研究项目数

2
创新
平台
13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4
2600研发平Leabharlann 数个721
其中:国家级研发平台数

省级研发平台数

市级研发平台数
XXX
一、评价原则
1
2
3
二、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基本
要求




创新
经费
20
研发人员人均研发经费支出
万元
8
25
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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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一、评价原则
(一)准确反映技术中心建设发展状况,强化引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三)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相结合。

(四)评价技术中心与考察企业相结合。

(五)相对值与绝对值相结合。

二、评价程序
(一)数据采集。

每年4月10日前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要按照技术中心评价要求,认真准备上一年度技术中心的工作总结、《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见附件)及相关说明材料报地方经贸委。

评价指标中的定量数据在《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中填报,定性数据在技术中心工作总结中详细说明。

(二)数据初审。

各地经贸委对本地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和工作总结进行详细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于每年4月30日前报国家经贸委。

(三)数据核查。

国家经贸委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负责对各地上报的评价数据进行核查,核查方式包括召开评价核查会和实地核查等。

(四)数据计算与分析。

评估机构负责对经核查后的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向国家经贸委提交评价结果。

(五)结果确认。

国家经贸委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发布评价结果。

三、评价结果
(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评价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含60分)至90分之间为合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

1、评价得分低于60分;
2、连续两次评价得分65分(含65分)以下;
3、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企业专职技术开发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三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低于最低标准。

最低标准由国家经贸委根据技术中心建设发展情况每年予以确定并公布;
(四)逾期一个月以上或不上报评价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四、指标解释
(一)技术创新体系:根据经营规模、创新活动的特点,大型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应当包括多层次的技术创新组织系统、健全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系统和技术创新资源配置系统。

(二)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中关于技术开发经费的核算范围,下列技术开发活动的支出可以统计为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中间试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折旧,与新产品的试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三)职工收入:指职工的工资、政策补贴、福利、奖金、项目提成等各项收入的总和。

(四)专职技术开发人员:指企业在统计年度内从事技术开发活动的实际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90%以上的技术开发人员。

(五)专家:指国务院、省、部和计划单列市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务院、省、部和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的专家。

(六)新产品:指下列两种类型的产品,一是指与以前制造的产品相比,技术特性或用途具有显著差异的产品。

这些创新可以涉及全新的技术,也可以基于组合现有技术新的应用,或者源于新知识的应用。

二是指其性能具有重大改进或提高的现有产品。

若产品的改变仅仅是在美学上(外观、颜色、图案、包装等)的改变及技术上的较小变化,属于产品差异,不能作为新产品统计。

生产资料类新产品自投产后统计3年,消费类新产品自投产后统计2年。

(七)技术贸易收入:指企业向国内或国外市场提供技术及服务获取的收入,包括专利和非专利技术、许可证、专有技术、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获得的收入,接受外部委托开展的研究开发项目经费收入不计算在内。

(八)主导产品:指企业销售收入中销售额最高的一类产品。

(九)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指企业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全国同类产品销售收入的市场份额。

五、行业系数
注:其他行业指烟草、煤炭、交通、建筑、石油等行业,这些行业的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和新产品利润占企业利税总额的比重两项指标按满分的60%计算;轻工Ⅰ为家电、轻工机械行业,轻工Ⅱ为轻工的其他行业。

六、评价指标
注:加*的指标为考虑行业系数的指标
附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附件: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注:当年指统计年度,T-1年指统计年度之前一年企业负责人签字:企业盖章:地方经贸委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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