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分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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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1.03.11
•【字号】京药监人[2011]9号
•【施行日期】2011.03.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京药监人〔2011〕9号)
各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药监局党组研究,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做出如下安排:
丛骆骆: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监督管理处工作;联系市药品检验所、市药监局老干部活动中心、北京医药技术人才咨询服务中心、市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卢爱丽:负责医疗器械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工作;联系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市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市保健食品化妆品技术审评中心。

袁林:担任局新闻发言人,负责药品注册处、药品安全监管处工作;联系市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药品审评中心。

安树果:负责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市药监局纪检组、监察处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初云海:负责行政受理办公室,分管机关党委、纪委工作,主管工会、共青团
工作,协助局长抓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监督管理处工作。

郝田仓:负责法规处、研究室、科技处(宣传处)、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处工作;联系市药监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

王福义:负责市场监管处、财务处,协助局长抓办公室工作;联系市药品稽查办公室、市医药信息研究所、市药监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8.21•【字号】沪食药安委〔2017〕5号•【施行日期】2017.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沪食药安委〔2017〕5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现将《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2017年8月21日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等规定,结合本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以及各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制定本职责分工。

一、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职责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为市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承担以下职责:组织落实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考评;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协调、决定有关部门监管职责不清问题;承担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以下职责:(一)综合管理职责。

负责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服务;推动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制、监管机制和制度建设;组织拟订本市食品药品安全和监管队伍建设规划;协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完善与规范本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机制;承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2021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小时值班制度表

2021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小时值班制度表

Pure thoughts can make the smallest actions noble.勤学乐观天天向上(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小时值班制度表为切实做好局机关值班工作,确保通讯无阻、政令畅通,制定本制度:一、实行局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

二、值班实行统一安排,由办公室按月排出工作人员和领导值班顺序。

三、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须经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与他人调换,并报办公室。

对于临时外出、学习、开会等原因不能值班的,由办公室另行安排。

四、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局领导将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空岗,对值班人员提出批评;被上级机关通报空岗的,对空岗人员按上级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因值班缺位和不负责任造成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五、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处理好各项事务,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好值班电话接听和记录,不准将外人带到值班室留宿。

六、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对办公楼内外的防火、防盗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做好机关内的安全保卫和检查工作。

七、值班人员要自觉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爱护和保管一切财务。

八、交接时须将电话记录、值班钥匙及未办结事宜等有关情况交代清楚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值班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加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政务值班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工作正常运转,及时处置紧急重大事件,根据国家局、省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值班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机关全体公务员24小时值班。

具体安排是:(一)日常工作时间内政务值班由办公室承担,如遇半天工作日时,由办公室领导在办公室内确定值班人员。

(二)夜间及节假日政务值班由各处室公务员承担,办公室负责局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将机关公务员编排值班顺序,并通知到本人。

第三条政务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值班期间的事宜。

食药监所站管理制度

食药监所站管理制度

食药监所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站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站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内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和业务指导工作的单位。

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站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的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内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站的主要任务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和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3.协助调查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和投诉案件;4.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5.协助推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各项改革。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站设站长,副站长,科员等职务。

第六条站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站工作,组织协调站的各项工作,对站的全面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站长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全票通过,经上级机构审批后生效。

第八条站长选举产生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2.熟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3.人格正直,廉洁自律,能够正确处理工作中的各种复杂问题。

第九条站长在本站的实际工作中,有权对本站全面负责,独立执行监管职责,对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宜有权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条站长在执行职务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不得滥用职权。

第十一条站长有权对本站内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站长在工作中应当与上级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上级机构汇报工作进展及问题。

第十三条副站长由站长提名,聘任后履行职责期限和站长同期,协助站长管理和领导站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副站长具备和站长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有权代表站长执行监管职责。

第十五条科员等职务的任命由站长聘任,其职责范围由站长确定。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站的职责分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负责本辖区内食品药品的监督检查和调查处置工作;2.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3.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监督管理政策;4.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指示和工作要求。

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工作,规范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是指在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工作中,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药品质量监督、信息收集、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遵循依法管理、分级负责、规范培训、严格考核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管理第五条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从熟悉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中选聘。

第六条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宣传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工作;(三)收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报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四)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五)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食品药品质量投诉举报;(六)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热爱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工作,具备一定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知识;(三)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第八条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的培训、考核、管理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担任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

第九条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应当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条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不得泄露在工作中获取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重大活动人员职责分工表

重大活动人员职责分工表

王 辉(食品药 陈效彩(地区旅 品监督管理 游宾馆 18999453889) 18199616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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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餐饮具清洗消毒应设专间,并与厨房分开,做 到污进洁出; 2、餐饮具清洗消毒工序合理,按“一刮二洗三过 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3、餐饮具采用煮沸或蒸汽消毒。煮沸消毒温度必 须达到100℃,消毒时间应在3分钟以上。蒸汽消毒 温度达95℃以上,时间不少于15分钟。餐饮具消毒 餐饮具 后可以用消毒巾擦干或自然晾干; 清洗 4、不宜使用热力消毒的餐饮具可采用化学消毒方 消毒 法。消毒前应洗刷干净,有效氯浓度不得低于 250mg/kg,浸泡3—5分钟,再用清水冲净; 5、餐饮具消毒后应无水渍、无污垢、无油渍、无 食物残渣、无异味; 6、餐饮具消毒后应放入密闭式保洁橱内,不得与 其他物品混放,防止交叉污染; 7、废弃物品应放入带盖的容器内,不得外溢,及 时清理。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人员职责分工表
序号 负责环节 主要要求 主办方监督人 监管部门监督人 承办方监督人
1
食品 采购
1、供餐食品有专人负责采购,采购的食品及原料 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采购食品及原料渠道清楚, 应定点采购,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采 购的食品应索取批次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票据 及许可证复印件,并做好食品采购、验收记录; 2、加工数量应有计划,做到当天进料,当天加 工,及时冷藏,当日用完; 3、肉类原料须经动检部门卫生检验合格,符合国 家标准一级鲜度,水产类原料新鲜或冷冻、组织有 弹性、骨肉紧密连接; 4、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包装无破损,商标标识齐 (接待处 全; xxxxxxxxxxx) 5、使用国家允许使用的、并经许可的单位生产的 食品添加剂,并符合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 6、使用获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文号的食品用洗涤 剂、消毒剂; 7、采购的食品用具、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 准; 8、原则上不得供应活动参加者的自带食品,必须 要供应的,食品安全由其负责。接待单位应当留取 活动参加者自带食品的样品;

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黔南州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黔南州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黔南州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12.16•【字号】•【施行日期】2014.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黔南州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都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州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为加强对全州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黔南州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白新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兰国强党组成员、副局长兰顺锋党组成员、副局长范建和党组成员、副局长潘鸿广党组成员、副局长唐静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春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唐余山党组成员、稽查局局长徐斌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成员:刘涛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刘再坤行政受理科负责人徐英学食品生产科负责人易勇食品流通科负责人岑义培食品安全监管科负责人杨军药品安全监管科科长詹晓玲市场监管科负责人韦玲丽计划财务科副科长一、领导小组工作分工:局长白新作为全州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总负责人,纪检组长唐静志负责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监督、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食安委办,徐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牵头,有关科室负责人及稽查局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对州内2-3县(市、区)网格化管理进行指导,每年督导不少于2次,协调解决网格化监管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班子成员对县(市、区)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进行包片负责:党组成员、副局长兰国强,负责都匀市、都匀经济开发区、三都县;党组成员、副局长范建和,负责独山县、荔波县;党组成员、副局长潘鸿广,负责惠水县、长顺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春,负责罗甸县、平塘县;党组成员、稽查局局长唐余山,负责贵定县、龙里县;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徐斌,负责福泉市、瓮安县。

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一、重庆XX有限公司企业组织机构二、部门职责:公司的产品质量安全实行总经理为负责人的分工责任制,下属副总经理及运营部为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责任人、实施责任部门。

业务部、仓储部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为质量安全具体实施人,全面负责进口食品采购、销售、仓储物流工作,关务部负责食品进口的报关、报检。

三、岗位设置:(一)运营部:1、进行海外供应商资料收集、询价等工作、信用背景调查(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具的信用证明等材料);2、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编制商品国际采购工作计划;3、货物到港后,跟进集装箱运输情况,及时到仓储场地监督拆箱,避免货物长时间暴露太强烈阳光下导致变质;4、负责按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仓库的管理工作。

5、负责仓储物资的管理工作。

定期检查仓储场地,确保场地有良好的通风、遮雨、避阳条件,所有货物要堆放在托盘上,不得直接接触地面,以免受潮。

6、负责监督仓库管理员的发货,并做好库存、收发货记录。

7、做好进口食品台账的管理,及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的管理。

8、负责公司的档案管理。

9、收集国内同类产品信息、市场发展趋势、价参与、指导采购人员进行国际采购谈判,签订国际采购合同。

10、做好市场调查,开拓公司销售业务,建立销售台账,客户回款管理,客户关系维护。

11、负责商品召回,并及时移交业务部,规整召回记录。

(二)仓储部1、仓储部要和业务部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所进货物的情况,详细记录进出库商品的数量,建立商品进出库及库存台账。

2、严格执行仓储物流管理制度及仓库现场管理细则。

四、岗位职责:(一)总经理1、监督各岗位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职责的履行,保证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行;2、任免调配人员,提出、审批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安排;3、带头学习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知识和相关规定,带领全体员工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意识。

4、定期检查仓库货物情况,核查进口食品台账、进出库及库存台账及销售台账召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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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分工安排表
姓名
职务
主要工作职责
备注
所长
主持本所全面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兴宾区食药监管的指导下,抓好全镇“四品一械”的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执法人员
1.负责食品销售经营者的监管和执法工作;2.负责食品快检、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3.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初审工作; 4.协助做好办公室工作及电子监管工作。
执法人员
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和执法工作;2.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监管及备案;3.对“四品一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及案卷整理。
执法人员
1.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2.行政审批工作;3.负责投诉举报案件接收工作4.负责材料上报和档案归档工作。
执法人员
1.负责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监管和执法工作;2负责样品抽检、送检工作;3.负责食品经营电子监管工作;4.协助稽查办案工作:5.负责本所内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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