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08]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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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的工作总结(通用15篇)

环保的工作总结(通用15篇)

环保的工作总结(通用15篇)环保的工作总结篇1一、全力配合、着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改造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

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牵头,区政府和各街乡镇签订了农村环境综合改造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责任状,办事处X主任在责任书上签字。

作为处环保联络员,我深感责任重大。

一是以办事处实施“城管革命”为抓手,结合处城管办的日常工作,积极参与配合各类环境整治活动;二是在工作上做“有心人”,坚持做到“三勤”(手勤、脑勤、笔勤),积极收集整理和上报我处环境保护和村湾整治的工作动态,20xx年共向区环保局上报环保信息8篇,被采用6篇,上报率和采用率在居各乡镇前列。

三是收集和撰写农村环境综合改造汇编资料共65篇,汇编材料得到区环保局领导好评,区环保局X局长在汇编材料上作出批示以示表扬。

二、深入推动生态村、卫生村、卫生街(乡镇)创建工作。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环境和卫生状况提出了更高要求,办事处因势利导,在大力改善人居环境的同时,积极推动生态村、卫生村、卫生街(乡镇)创建工作。

其中XX村被评为区级生态村、卫生村,中心小学、财政所连续多年被评为区级卫生单位,办事处机关先后被评为区级、市级卫生单位,20xx年XX办事处被评为区级卫生街镇。

通过一系列生态和卫生创建,取到了宣传教育、普及环境卫生知识,提高群众环境卫生意识的作用。

其中我整理的卫生创建资料得到市验收组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三、增加投入,加大环境卫生设施硬件建设力度。

办事处充值挖掘自身潜力,通过区政府、上级部门的支持和自筹资金等方式,共计投入48万元进行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

包括:配置垃圾清运车、洒水车各一台,购置环境巡查用电动车两台,购买垃圾桶、建筑围栏等保洁用具400余套件,发放12名村保洁员工资近12万元等。

通过对环境卫生设施的投资,使我处各路段、居民点的暴露垃圾明显减少,居民居住环境进一步得到美化。

四、以实施“城管革命”为抓手,大力开展环境整治。

一是扎实推进、高标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目前已建设2座,拟建4座;二是从20xx年9月起,在区卫生局改厕专项政策扶持下,将全面启动农村改厕工程,计划20xx年改厕数量为350户,总投入20.5万元,工程将严格按照三级沉淀、无氧降解的高标准施工,预计三年内改厕实现全覆盖。

生活垃圾热解低温余热发电厂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生活垃圾热解低温余热发电厂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采用垃圾热解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处理生活垃圾,一可全面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二可有效改善城镇环境质量,杜绝垃圾填埋造成的土地 资源浪费及各种弊端,营造一个更加美好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并且通过余热发电使 垃圾变废为宝,有利于城市的良好性发展及可持续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将解决XX县目前垃圾处理的困难局面及落后状况,改善区 域环境卫生状况,能满足环境保护发展的需要。因此,建设XX县生活垃圾热解低温余 热发电厂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特点
昭平县生活垃圾热解低温余热发电厂项目为新建项目,厂址位于XX市昭平县昭平 镇富裕村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区内预留用地,占地约 20 亩。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3 条 50t/d 的垃圾热解生产线,配备 3 台 125kW/h 低温余热发电机组、烟气净化系统、飞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I 二、项目特点.......................................................................................................................... I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II 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II 五、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III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IV

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环保部复函汇总(doc 51页)

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环保部复函汇总(doc 51页)

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环保部复函汇总(doc 51页)部门: xxx时间: xxx制作人: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勿作商业用途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的环保部复函汇总(1998-2012年)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三月目录1、关于含重金属废气排放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 (1)2、关于含重金属废气排放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 (2)3、关于废止《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生效前已在国内生产使用的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2)4、关于确定矿井水进水本底值有关问题的复函 (3)5、关于租赁经营企业厂界适用标准的复函 (4)6、关于《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有关意见的复函 (5)7、关于合成氨及尿素项目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 (7)8、关于明确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8)9、关于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废水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 910、关于实施《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复函1111、关于钢压延加工及铁合金等项目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1212、关于福建省安溪闽华电池有限公司是否需要进行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意见的复函 (13)13、关于外商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问题的复函1414、关于水泥粉磨站项目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 (15)15、关于含喷绘的广告制作项目是否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请示的复函 (16)16、关于暂停安徽省安庆市涉重金属工业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通知 (16)17、关于地表水化学需氧量测定方法问题的复函 (17)18、关于执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有关事项的复函 (18)19、关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大肠菌群排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1820、关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排放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 1921、关于机动车维修企业产生的废弃机油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以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19)22、关于居民楼内生活服务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 (20)23、关于确定教堂等宗教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复函2124、关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直接排放污水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21)25、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U类第15项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22)26、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2327、关于生活垃圾填埋气体发电机组烟气排放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2428、关于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2529、关于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有关意见的复函.. 2730、关于废弃钻井液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28)31、关于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适用问题的复函.. 3032、关于居民楼内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313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确定防护距离标准问题的复函 (31)34、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有关问题的复函 (32)35、关于实施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问题的函 (33)36、关于焦炭生产企业环境监管及排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3437、关于企业排放环境噪声监管问题的复函 (35)38、关于公众申请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有关问题的复函.. 3639、关于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监测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3740、关于不同容量锅炉共用烟囱排放大气污染物适用排放标准问题的复函 (39)41、关于危险废物跨地级以上市转移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4042、关于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问题的复函 (41)43、关于禁止使用氯氟烃(CFCs)物质作为发泡剂的公告.. 4144、关于烟厂原烟储存仓库磷化氢无组织排放适用标准的复函4345、关于饲料级磷酸氢钙生产企业废水排放执行标准的复函4346、关于居民楼内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4447、关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执行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4548、关于餐饮行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是否属于生活垃圾的复函4649、关于内燃式瓦斯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请示的复函4750、关于火电厂实施烟气脱硫后执行标准的复函 (47)51、关于废纸和废塑料适用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问题的复函 (48)52、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49)。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湘水政[2008]14号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湘水政[2008]14号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正文:----------------------------------------------------------------------------------------------------------------------------------------------------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湘水政〔2008〕14号)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水利厅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省水利厅决定,宣布《进一步做好今年各项水利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1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1)。

二、省水利厅决定,确认《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22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2)。

三、省水利厅决定,重新公布《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续工作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3)。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公告发布前连续计算;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但是,规范性文件规定了有效期的,按其规定的有效期执行。

省水利厅于2008年9月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2008年10月1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省水利厅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省水利厅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省水利厅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二○○八年十月八日附件1:省水利厅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制定机关文号文件标题1湖南省水利厅湘水财〔2007〕70号进一步做好今年各项水利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2:省水利厅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序号制定机关文号文件标题1湖南省水利厅湘水财〔2004〕17号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2湘水财〔2004〕50号关于印发《日元贷款湖南城市防洪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3湖南省水利厅湘水财〔2008〕30号关于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与管理的意见4湖南省水利厅湘水保〔2007〕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5湖南省水利厅湘水保〔2007〕18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6湖南省水利厅湘水保〔200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7湘水政〔2005〕39号湖南省市(州)际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8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2006〕37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9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2007〕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小(二)型水库安全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10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2007〕7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报告编制导引》的通知11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2007〕20号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补助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2湘水建管〔2007〕44号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补助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省级补助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13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2008〕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建设人工和材料价格意见的通知14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2008〕16号关于颁发《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15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2008〕21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导则》的通知16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2008〕25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单位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7湘水建管〔2008〕27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招标投标细则》的通知18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2008〕5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规划内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19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2008〕52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国家规划内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与施工监理项目实行打捆招标和集中招标的通知20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2008〕79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8年度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与施工监理集中招标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1湖南省水利厅湘水财〔2006〕40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科学技术投入的筹集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2湖南省水利厅湘水科教〔2006〕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3:省水利厅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制定机关文号文件标题1湖南省水利厅湘水保〔2003〕19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续工作的通知2湖南省水利厅湘水保〔2003〕25号关于做好城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结束——。

低碳生态试点示范申报书范本

低碳生态试点示范申报书范本

低碳生态试点示申报书申报信息(请在相应括号中进行标记)域,申请综合试点示的城市,应填写全部9个领域的容;申请专项试点示的城市,只需结合本地情况填写拟试点示领域的容)(1)发展目标、建设重点和规划概要发展目标:基于×××城市建设特征、经济基础条件与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并结合与之相关的发展规划与政策文件,制定如下城市更新、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近期目标:①到2020年,完成新城分区建设发展规划,实现基础设施覆盖率80%以上;改善旧城人居环境与交通状况,充分提升公共空间品质,防止旧城区衰落。

规划期城市更新固定资产预计投资(包括拆迁费用和直接投资)约84亿元,其中新城区建设预计投资约70亿元,旧城区改造预计投资约14亿元。

②到2020年,基本完成对本市重点红色旅游景区与历史人文景区的保护围、建设控制地带、建设协调区的全面划定与精品旅游线路的规划制定。

着力开发醴陵、茶陵、炎陵等地区的红色旅游资源。

规划期历史文化风貌保护预计投资约8亿元。

注:本发展目标制定依据《×××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修订)》。

建设重点:①卫星城建设工程——××湘江新城分区、天元高新区新城分区;②旧城区更新工程——河东组团部分旧城区、河西组团重点城中村;③历史文化特色地区保护工程——中心城区重点历史人文景区、重点红色旅游景区、醴陵红色旅游景色。

规划概要:①新城区以卫星城理论为基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结合×××未来城市发展需求,建设人居环境良好,城市功能完善,具有合理的社会组织结构和城市空间结构的生态型城区,重点工程详见附图12。

②旧城区以西方先进城市更新理论为基础,具体结合×××旧城区现状,通过拆除重建、整旧复新、保存维护等方式,防止旧城衰落,实现新城旧城协调发展的目标,重点工程详见附图1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产5万吨生物质秸秆纤维原料项目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产5万吨生物质秸秆纤维原料项目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生物质秸秆纤维原料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嘉美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日期:2015年03月26日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
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三、环境质量状况
四、评价适用标准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七、环境影响分析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九、结论与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煤焦油、洗油仓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煤焦油、洗油仓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煤焦油、洗油仓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娄底东信贸易有限公司煤焦油、洗油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稿)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二0一六年十二月目录1 总论 01.1 任务由来 01.2 编制依据 (1)1.3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5)1.4 评价标准 (8)1.5 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 (15)1.6 评价工作重点 (18)1.7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8)2区域环境概况 (23)2.1 自然环境概况 (23)2.2 生态环境概况 (27)2.3 社会环境概况 (27)3 现有工程概况 (29)3.1 项目概况 (29)3.2 收发油 (31)3.3 平面布置 (32)3.4 公用工程 (32)3.5 现有工程污染源分析 (32)3.6 现有环保设施及处理能力 (33)3.7 现存在的环境问题 (34)4 拟建工程概况 (35)4.1 项目概况 (35)4.2 主要建设内容 (35)4.3 平面布局 (36)4.4 储运工艺 (36)4.5 公用工程 (38)4.6 项目污染源分析 (39)4.7 污染物排放汇总及“三本账” (43)5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6)5.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6)5.2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1)5.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7)5.4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63)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5)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65)6.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68)7 环境风险分析 (78)7.1 风险识别 (78)7.2评价等级与范围 (81)7.3 最大可信事故 (82)7.4 风险源项分析 (84)7.5 风险预测与评价 (86)7.6 安全现状评价 (106)7.7 风险防范措施 (106)8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116)8.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16)8.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17)9 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 (121)9.1清洁生产 (121)9.2各类指标的清洁生产分析 (121)9.3清洁生产管理 (122)9.4清洁生产评述结论 (123)9.5总量控制 (123)10公众参与 (124)10.1 目的、原则和方式 (124)10.2 公开环境信息 (124)11 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分析 (128)11.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28)11.2规划选址符合性分析 (128)11.3环境功能区划 (128)11.4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129)11.5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129)11.6 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结论 (129)12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31)12.1社会效益分析 (131)12.2环境效益分析 (131)13 环境管理与监测 (133)13.1环境管理 (133)13.2环境监测 (133)13.3排污口设置 (134)13.4“三同时”竣工验收 (134)14 结论与建议 (137)14.1评价结论 (137)14.2建议 (146)1 总论1.1 任务由来煤焦油是炼焦工业煤热解生成的粗煤气中的产物之一,其产量约占装炉煤的3%~4%,其组成极为复杂,主要含有苯、甲苯、二甲苯、萘、蒽等芳烃、芳香族含氧化合物(如苯酚等酚类化合物)以及含氮、含硫的杂环化合物等多种有机物,在常温常压下其产品呈黑色粘稠液状,各馏分进一步加工,可分离出多种产品,如沥青、耐高温材料等。

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008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109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008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109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008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正文:---------------------------------------------------------------------------------------------------------------------------------------------------- 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008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1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在认真总结分析“十五”期间环境统计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部研究并制定了“十一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自2006年开始执行,现已执行两年。

经国家统计局批准,2008年继续执行“十一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现印发你们,请抓紧布置开展2008年环境统计工作。

与“十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相比,“十一五”环境统计制度在调查范围、指标体系、调查频次,以及环境统计数据上报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一、调整了环境统计调查范围,完善了统计指标体系根据“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环境管理的要求,“十一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在“十五”环境统计体系的基础上,本着继承和发展的原则,调整了调查范围,删除了一些过时失效的指标,并新增了一些适应现实环境管理需求的统计指标,同时对部分指标解释进行了完善。

(一)为加强对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情况的监管,将火电行业(含企业自备电厂)从工业行业中单列出来进行调查,增加了火电分机组的装机容量、煤耗量、排污量等指标;增加了医院污染物排放的统计调查;删除了城市垃圾处理场运行情况调查。

(二)环境统计专业年报增加了环保产业、环境宣教等专业报表,删除了绿色工程规划第二期、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污染治理投资情况、生态示范区建设主要情况、生态功能保护区名录等专业报表。

二、调增了环境统计调查频次为满足国家经济形势分析的需要,“十一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增加了对国控重点源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季报(自2008年第二季度起增加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地市季报直报),增加了环境信访工作、突发环境事件等方面的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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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申报工作的
通知
正文:
----------------------------------------------------------------------------------------------------------------------------------------------------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环发[2008]83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了推动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生态系列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省局决定开展2008年度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评选、考核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局拟在年内表彰命名一批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希望各市州认真抓好创建工作,对符合条件要求的乡镇、村积极推荐申报;对符合国家要求的,积极申报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

二、对申报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单位,市、州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认真把关,确保质量。

推荐上报的单位必须符合《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规定》(环发〔2002〕101号)、《湖南省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考核验收规定(试行)》(见附件)的要求。

三、申报2008年度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单位,必须于11月25日前报省环保局。

联系人:省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处周胜文
联系电话:************
附件:湖南省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考核验收规定(试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湖南省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考核验收规定
(试行)
一、适用范围
申报全省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范围,包括县级市、县(区)以下各类建制镇、乡和行政村。

二、考核验收依据
1、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活动的通知》(环发〔2002〕101号);
2、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的通知》(环发〔2006〕192号);
3、湖南省环保局《关于开展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活动的通知》(湘环发〔2004〕49号);
4、湖南省环保局《关于开展生态村创建活动的通知》(湘环发[2008]82号)。

三、申报条件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并设专门的创建办公室。

2、编制环境规划并批准实施,环境规划的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

3、提交创建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

4、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和《湖南省省级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试行)》、《湖南省省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的各项要求。

5、申报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生态村的单位,原则上应先取得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村的命名。

四、申报程序、内容与时间
按照自愿的原则,对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考核标准,经自查完全符合基本条件和考核指标要求的乡镇、行政村,可以提出申报。

1、申报程序。

申报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生态村,须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批准,由市、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向省环保局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申报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村,须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批准,向市、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2、申报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必须附有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的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

工作总结包括: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过程、主要活动和所取得的成效;技术报告包括:环境优美乡镇申报表、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有关监测、检测报告)以及县(市、区)、市、州核查核准的申报表。

3、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的9月30日。

五、考核验收程序
1、申报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生态村,由省环保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省环保局组织有关专家到申报乡镇、行政村进行实地考核。

申报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村,由市、州环保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州环保局组织有关专家到申报乡镇、行政村进行实地考核。

实地考核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社会调查等内容。

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专家组应指导申报乡镇、行政村做好改进工作。

实地考核结束后,专家组提交考核报告。

2、省环保局依据专家组考核报告和申报材料对被考核的乡镇、行政村进行审议。

3、对于考核合格的单位,将向社会公示。

在公示过程中,对有疑问的乡镇、行政村由省环保局委托市、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六、审批、命名
经考核符合条件的乡镇、行政村,由省环保局命名为“湖南省环境优美乡镇”、“湖南省省级生态村”,并颁发证书和标牌。

申报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生态村,由省环保局将申报验收材料上报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对专家组提出的复核意见和公示结果进行审议,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乡镇,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生态村”,并颁发证书和标牌。

七、监督管理
1、省环保局对命名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组织一次复查,并在此期间进行抽查。

复查不合格的,撤消命名或报国家环境保护部撤消命名;抽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2、被命名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单位,从被命名的第2年起,于每年的12月底以前向省环保局报送本年度创建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包括:环境规划实施、乡镇建设与管理、环境管理、环境质量状况、各项考核指标变化等方面的情况。

八、原《湖南省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规定(试行)》(湘环发〔2004〕49号文附件1)废止。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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