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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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品盘点规章制度怎么写

公司物品盘点规章制度怎么写

公司物品盘点规章制度怎么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物品盘点工作,严格管理公司资产,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在公司范围内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司物品包括固定资产、易耗品、库存产品等,由相关部门管理协调。

第四条物品盘点工作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各部门配合完成,定期进行盘点。

第五条公司物品盘点工作要求严谨、高效、保密,确保物品盘点结果真实可靠。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物品盘点工作,做好物品清点、核对和统计工作,确保物品管理规范。

第七条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将盘点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和报告,提出改进措施。

第二章物品盘点程序第八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规定时间和流程,参与物品盘点工作。

第九条盘点工作按照固定资产、易耗品和库存产品顺序进行,逐项核对数量、类别和价值。

第十条盘点过程中出现物品缺失、损坏、冗余等情况,要及时记录并报告。

第十一条盘点结束后,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整理盘点结果,制作盘点报告。

第十二条对盘点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进行盘点结算和备案,定期进行跟踪管理。

第三章物品盘点责任第十三条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物品盘点工作,明确部门物品管理责任,加强监督。

第十四条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物品盘点工作职责,确保盘点结果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物品盘点工作,落实盘点方案和计划。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要积极配合物品盘点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和协助。

第四章物品盘点纪律第十七条公司员工在盘点过程中要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保持纪律性。

第十八条严禁盘点人员擅自调换、转移或私自使用公司物品,一经发现将依规处理。

第十九条盘点数据涉密信息要妥善保管,不得外传或泄露,违者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禁止盘点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规操作,对涉案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各部门。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凡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事宜,按照规定处理。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内部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障国有企业的长期经营稳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台账管理、保养维护、报废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资产管理责任第一条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运营管理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及员工要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流程第一条固定资产的采购流程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包括资产采购申请、审批、采购、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确保采购的资产符合要求并及时录入资产台账。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处置流程应当经过合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进行相应处置,如出售、报废、转让等。

第四章:资产台账管理第一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分类、登记和盘点。

第二条每年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确保台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处理。

第五章:保养维护第一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的保养维护制度,定期进行资产的保养维护工作,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的保养维护计划,明确保养的内容、频率和责任人,确保保养工作的有效性。

第六章:附则第一条对于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其他事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规定进行具体处理。

第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以上为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望各部门严格执行,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与有效利用。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总则1、医院固定资产指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医疗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和单价在2 0元以上,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

2、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

3、医院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直接管理实行责任制,部门和科室均需明确管理责任人。

4、固定资产管理纳入部门、科室的考核范围,并与绩效考核相挂钩。

(二)、管理分工医院设兼职总资产管理员,监督、管理、协调各部门、科室的资产使用。

各部门、科室应指定一名资产管理员(一般由主管或护士长担任),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

按医院固定资产的分类,明确相应管理部门。

1、由总务部负责管理的有:房屋、建筑及各种附属设施(中央空调、电梯、污水处理站)。

家具:桌、椅、凳、沙发、茶几、床、柜等。

被服装具:被、褥、床单、被罩、床垫、窗帘。

交通工具:汽车、其他交通工具等。

其它设备:空调机、电视机、炊事设备、消防设备等。

2、由医务部负责管理的有: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含属于医疗设备的车、台、柜等)。

医用图书、杂志。

3、由院办公室负责管理的有:各类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摄像机、录像机、录音机、投影仪及通讯、网络设备等。

(三)购置1、购置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按管理分工报送总务部、医务部或总办。

总务部、医务部、总办对购置固定资产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提出部门意见,而后转报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

每年11月份医院应制定下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按管理分工由总务部、医务部、总办分工调研、拟定购置计划方案,经院办公会研究讨论后实施(财务经理参与讨论)。

2、经确定购置的固定资产,由总务部购置。

购置前应进行市场调查,咨询听取专业人员意见,按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3、选定固定资产的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价格后,应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对供货时间、运输方式、付款日期、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事项做出具体详尽的约定。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及范围1. 定义: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物、设施设备、家具、交通工具、图书、教学用品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职责1. 幼儿园园长:全面负责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2. 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盘点等工作。

3. 总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维护、报废等工作。

4.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负有管理责任,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四、固定资产管理流程1. 采购与验收(1)固定资产采购前,需编制采购计划,经园长审批后执行。

(2)采购的固定资产,需由总务部门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2. 使用与保管(1)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前,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2)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需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

3. 维护与保养(1)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发现固定资产损坏、故障,及时报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4. 报废与处置(1)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条件时,需由总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2)报废申请经园长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五、固定资产盘点1. 每学期末,由总务部门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2. 盘点过程中,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需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 盘点结果报园长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通报或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幼儿园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国企职工食堂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国企职工食堂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国企职工食堂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为了规范国企职工食堂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保障资产的安全性,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请大家遵守并执行。

一、固定资产分类与登记1.固定资产分类:将食堂固定资产分为设备类、家具类、器具类、电子产品类等。

根据不同类别,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2.资产登记:对新购入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采购日期、供应商等信息,并分配唯一的资产编码。

二、固定资产验收与验收标准1.验收程序:在固定资产到货后,由验收人员进行验货、验明规格、比对合同等流程,确保与采购合同一致。

2.验收标准:根据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包括外观完好、功能正常、数量准确等。

三、固定资产领用与归还1.领用程序:申请人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领用人进行签字确认,同时将资产信息登记在领用台账上。

2.归还程序:领用人在不需要使用资产时,填写《固定资产归还单》,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归还给资产管理部门,并在领用台账上进行相应记录。

四、固定资产保养与维修1.保养计划:制定固定资产的定期保养计划,包括清洁、润滑、检查等,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2.维修流程:对于出现故障或损坏的固定资产,及时报修并进行维修处理,记录维修情况和费用,并在维修台账上进行登记。

五、固定资产盘点与报废1.盘点程序:定期对食堂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对资产数量和状况,并与资产台账进行比对。

2.报废程序:对于无法修复或达到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进行报废处理,并在报废台账上进行登记。

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素材稿件7篇).doc

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素材稿件7篇).doc

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素材稿件7篇)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1第一章说明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应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第三条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和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固定资产台帐、档案。

第四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更新、新增、调拨、报废等审批手续。

第五条有计划地组织对现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及时处理多余和闲置的固定资产。

第六条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实地盘点至少一次,对盘亏、毁损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公司总部,国资局)批准,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七条要定期考核固定资产的利用效果和完好率,对固定资产的购进、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应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八条严格资产折旧与固定资产折旧资金的管理。

合理折旧,真实地反映成本和企业利润,正确地评价生产经营成果。

充分挖掘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促进产品数量、质量的提高,降低产品成本,保证公司扩大再生产和技术进步资金的需要。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标准和分类第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价值在1500元以上。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__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十条对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类管理:(1)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造物、动力设备、传导设备、工作机器及设备、工具仪表及生产用具、运输设备、管理用具等。

(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食堂、学校、医院、专设的试验机械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3)出租固定资产、指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7篇范文精选)

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7篇范文精选)

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7篇范文精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11、目的: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采购审批、使用管理、维护管理、账务管理、报废处理等工作职责,保障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和安全、完整。

2、适用范围:适用于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转让、报废、处置等活动。

3、定义:使用周期在1年以上或价格在2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维修项目除外)。

4、管理职责:公司采用财务部、设备工程部/办公室、使用部门三级固定资产管理方法。

4.1财务部:4.1.1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帐务。

4.1.2审核并办理固定资产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财务手续。

4.1.3监督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4.2设备工程部:4.2.1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维护、维修,保证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和效率;4.2.2负责固定资产使用中的专业指导、监督检查,保证使用安全;4.2.3负责建立健全生产设备、设施、仪器、厂房等档案资料和台帐,采购/建设、使用、调拨、报废等帐务完整、清晰;4.2.4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编号工作;4.2.5参与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4.2.6负责厂房、设施、生产设备的大修计划。

4.3办公室4.3.1负责办公用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包括申购、调拨、报废等;4.3.2负责建立健全办公用固定资产的档案资料和台帐,从采购、使用、调拨、报废等帐务完整清晰;4.3.3参与办公用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4.4使用部门4.4.1建立部门固定资产使用、维护、保管等责任制度,保证使用安全、资产安全和使用效率;4.4.2建立部门固定资产台帐和设备管理标识,帐、卡、物一致;4.4.3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掌握固定资产的状况并及时上报;4.4.4协助设备工程部制定年度生产设备、设施的大修计划。

5、固定资产购置5.1申请: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5.2审核: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办公用固定资产交办公室专业审核,办公用以外的固定资产交设备工程部专业审核,审核其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调给性;5.3审批:由分管领导先审批,再经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5.4采购:使用部门将审批报告按办公用固定资产交办公室,除此之外的交设备工程部,由职能部门按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

国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国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国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护国有资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国有企业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是国有企业履行国家赋予的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经营为主,保值增值,有效利用,合理配置”的原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护国有资产,防止滥用职权、挪用国有资产。

第五条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应当与预算管理、会计管理、财务管理、资产评估等制度相衔接,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资产管理主体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主要包括资产部门、财务部门、生产经营部门等相关部门。

第七条资产部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承担者,负责资产的登记、清查、评估、处置等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监督审查、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等工作。

第九条生产经营部门是固定资产的使用者,负责对资产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

第十条固定资产管理主体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明确各自的职责,并定期进行评估。

第三章资产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流程主要包括资产获取、登记、使用、保养、处置等环节。

第十二条资产获取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程序,确保合法、合规。

第十三条资产登记应当按照实物验收、财产权属登记、建立档案等程序进行,确保资产的准确登记。

第十四条资产使用应当在符合合同、协议、决策的情况下进行,对资产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资产处置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程序,确保合法合规,对处置后的资产进行帐务核算和记录。

第四章资产管理制度第十六条资产获取制度应当包括资产采购、资产入库、验收等程序,建立采购档案,确保资产获取的合法、合规。

第十七条资产登记制度应当建立实物验收、财产权属登记、建立档案等程序,确保资产登记的准确、完整。

第十八条资产使用制度应当建立资产使用责任制,做好资产的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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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固定资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及内容
盘点范围包括土地、建筑物、电子设备、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建工程等。

盘点内容包括核实资产数量、型号(面积)、单价、价值;核查资产质量,损毁情况;核对资产手续是否完善,证册是否完备等。

第三条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我公司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即年中、年终盘点。

由实物管理部门牵头,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

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二)临时盘点
指因特殊情况而临时决定进行的固定资产盘点。

由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实物管理部门,做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参与的部门、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每次盘点工作均需由总经理室牵头,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并追查盘盈盘亏的原因和提出处理意见,财务部门应积极参与盘点工作并负责进行账实的核对工作。

其中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由各分公司自行指定,一般来说电子计算机类资产由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其他类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或行政部、综合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室成员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经理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以及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具体工作,如点计数量,核查质量,核对型号、规格等。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固定资产的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临时盘点,亦应设置盘点人(或抽点人)、会点人等,其职责亦同。

第五条盘点流程
(一)盘点前,由实物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及拟定盘点通知,呈总经理核定并签发,公布实施。

(二)盘点人员确定后,由总盘人负责召集盘点小组成员召开盘点协调会,拟订盘点计划表,并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三)实物管理部门将应行盘点的实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各项固定资产卡片应依编号顺序,事先备妥,以备盘点。

(四)盘点期间已收到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固定资产,应由实物管理部门予以标示,另行存放。

(五)财务部门应在盘点前将各项财务帐册登记完毕,并根据明细帐制作帐内资产清单(格式自定),以备实物清点完毕后与盘存表进行核对。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帐册登记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帐的有关单据如入库单、出库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将帐面数调整为正确的帐面结存数。

(六)每次盘点,盘点现场至少应包括盘点人、会点人和复盘人。

固定资产已集中核算的分公司,复盘人和会点人必须由分公司指派。

固定资产尚未集中核算的分公司,复盘人必须由分公司指派。

(七)盘点物品时,由盘点人提供固定资产卡片或实物清单,并以此为据进行现场盘点,包括点计数量、丈量面积、核对规格(型号)、核查资产质量、鉴定证册是否完备有效等等。

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信息,如实详尽记录于“盘点统计表上”(一式两联),并每小段核对一次,无误后与盘点人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核对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

1、房屋建筑物、土地盘点除清点数量外,尚需实地丈量面积、核对资产权证、核查使用情况等。

2、交通运输设备除清点数量外,尚需核查行驶里程、核对各种证件是否有效、鉴定车辆性能等。

3、电子计算机除清点数量外,尚需核查设备型号等。

4、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盘点应注意检查合同、发票等资料的完整有效。

5、在建工程的盘点应注意核查工程物资的数量、检查在建项目付款与工程进度的匹配情况等。

必要时可要求专业人员如项目监理等协助盘点。

6、其他资产主要盘点资产数量。

(八)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由盘点(会点)人员相互签名确认后,第一联由实物管理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九)财务部门收到“盘存表”后,与自己的帐内资产清单进行核对。

除计算盘亏盘赢金额、数量外,尚需检查资产的辅助信息是否完整等,并出具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送实物管理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实物管理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最后归档备案),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帐项调整的依据。

(十)对于盘点情况及在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实物管理部门应尽快查明具体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待总经理或上级公司批复后再做处理。

原则上应在年终(中)决算前处理完毕。

第六条不定期抽点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也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使用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帐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帐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七条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

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办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产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调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均须经盘点人员签字确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丈量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盘点应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资产数量应于确定后,再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六)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七)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第八条盘点问题的处理
(一)帐载数量(含实物管理部门的卡片帐及财务明细帐)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或帐面记载不清者,除要求记帐人员及时补充完善外,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呈总经理室议处。

(二)帐载数字(含实物管理部门的卡片帐及财务明细帐)如有涂改而未盖章、签章、签证等进行确认,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三)固定资产资料不齐、权证过期失效、合同金额不符等情况,除责令限期整改完善外,还应追究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或经办人员的过失责任,情况严重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送总经理室议处。

(四)固定资产盘赢盘亏资产的帐务处理一定要在得到上级单位的文件批复后方可进行。

但对于盘亏的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责成专人追查原因,追索赔偿,避免造成公司更大的损失。

(五)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报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并转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九条本办法由省公司负责解释,并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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