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_0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一、学校管理制度1.学校组织结构学校设有董事会、学校行政机构、教学部门等组织机构。
董事会负责学校的发展方向和决策,行政机构负责学校行政管理,教学部门负责教学管理。
2.学校办学宗旨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职业技能人才,为社会提供优秀的人才。
3.学校课程设置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需求,制定适合的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符合职业教育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学校教学管理学校教学管理应建立科学、规范的体系,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过程管理、教材选用等方面。
5.学生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包括学生招生、学籍管理、学生考勤等方面,确保学生的权益和学习环境。
6.学校财务管理学校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真实、准确和合规性。
二、规章制度1.入学规定学生入学需符合学校招生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2.学习考核学校根据学生学习进展和考核情况,制定学习考核制度。
学生需按时参加考试和评估,否则将影响学分积累和毕业资格。
3.课堂纪律学生在课堂上应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不得私自传播与课程无关的信息。
4.实习规定对于需要实习的学生,学校应制定相关实习规定,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单位选择等。
学生需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实习任务。
5.奖惩制度学校应建立奖励制度和惩罚制度,对于优秀学生给予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处罚。
6.学生退学学生如需退学,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结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对于学校的正常运行和学生的学习是至关重要的。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要求,制定合理、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以推动学校的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
同时,学生也应深入了解学校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以确保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自身的学习效果。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设立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第三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为宗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应当设立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
校务委员会由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审批教学计划、审议财务预算等重大事项。
第五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校务委员会的决策,对校务委员会负责。
第六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应当设立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七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应当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社会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实用性和针对性。
第八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管,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确保教学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九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应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教师,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十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员管理制度,对学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管理,确保学员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十二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应当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负责学校的财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
第十三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制度,合理编制财务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确保学校财务状况良好。
技能培训班规章制度范本

技能培训班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技能培训班管理,提高培训效果,保障培训和学员权益,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学员管理1. 学员入学条件:学员需具备相应的学习基础和职业背景,符合技能培训班的招生要求。
2. 学员注册:学员需按照技能培训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注册报名。
3. 学员退费:学员如需退费,需提前与技能培训班协商,并按照规定的退费标准操作。
第三章师资管理1. 师资要求:技能培训班应聘用具备相关技能和教学经验的专业师资,确保教学质量。
2. 师资评估:技能培训班应建立师资评估机制,定期对师资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四章教学管理1. 教学计划:技能培训班需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
2. 教学方法:技能培训班应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提高学员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
3. 教学评估:技能培训班应建立教学评估机制,对学员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估。
第五章管理制度1. 考勤制度:技能培训班需建立学员考勤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考勤时间和要求进行管理。
2. 行为规范:技能培训班要求学员遵守课堂纪律和秩序,不得影响教学秩序和师生关系。
3. 安全管理:技能培训班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员在校学习和生活安全。
第六章奖惩制度1. 奖励机制:技能培训班应建立奖励机制,对学员在学习和教学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奖励。
2. 处罚制度:技能培训班对学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等。
第七章合作机制1. 报名合作:技能培训班可与相关企业、机构合作,共同举办培训班。
2. 就业合作:技能培训班可与企业建立就业合作机制,为学员提供就业咨询和推荐服务。
第八章其他规定1. 本规章制度由技能培训班负责人负责解释和执行。
2. 本规章制度经技能培训班师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3. 本规章制度如有修改,需进行师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以上为技能培训班规章制度范本,希望能够对技能培训班管理者提供参考和借鉴。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培训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学生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招生、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以培训学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科学、规范的管理。
第四条学校聘请一名负责管理的校长,全权负责学校的管理工作,并设立相应的管理团队。
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门的要求进行招生,招生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擅自增加招生名额。
第二章招生管理第六条培训学校要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制定招生计划,并向教育部门报备。
第七条学校要在显著位置公示招生条件、招生名额、招生程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学校要对报考学生进行面试和测试,以确保学生的学习适应能力和水平。
第九条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兴趣和能力,提供适合他们发展的课程和教学方案。
第十条学校要与学生和家长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要制定合理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保证学生获得全面、系统的教育。
第十二条学校要配备合格的教师,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完善的教学评估制度,及时监督和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学校要积极引入先进的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五条学校要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确保学生能够健康、安全地学习和生活。
第十六条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常规的健康检查,确保学生的身体状况良好。
第十七条学校要建立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学生个人信息、学习情况、家庭背景等。
第十八条学校要组织各类学生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质和综合能力。
第五章教师管理第十九条学校要根据实际需要,招聘符合要求的教师,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学校要对教师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二十一条学校要建立教师管理制度,包括教师的绩效考核、奖惩制度等。
技能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技能培训学校规章制度一、学校宗旨技能培训学校的宗旨是为广大学员提供优质的技能培训服务,帮助他们提升专业能力,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实现个人价值。
二、学校管理机构技能培训学校设立学校领导班子,由校长、副校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和决策工作。
三、学校人员构成1. 教师队伍: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他们既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又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教学热情。
2. 学员队伍:各行各业的学员都可以来学校接受技能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四、学校管理制度1. 学校教学管理制度(1)教学计划: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需求制定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符合学员需求。
(2)教学组织:教师团队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3)教学评价:学校对学员进行教学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 学校学员管理制度(1)学员招生:学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需求开展学员招收工作,确保学员数量和质量。
(2)学员考核:学校对学员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确定学员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向。
(3)学员服务:学校提供学员服务,解答学员疑问,帮助学员解决问题,提高学员满意度。
3.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财务预算:学校根据经营计划和财务需求制定年度财务预算,确保经济合理、安全、健康。
(2)财务监督:学校设立财务监督机构,对学校财务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财务运营稳健、规范。
(3)财务审计:学校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五、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 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学校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2. 学校安全教育:学校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环境安全、稳定。
3. 学校安全检查:学校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稳定和持续。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培训学校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我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学员就业竞争力为目标,全面提高职业培训学校的整体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处等管理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1. 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3. 学生处:负责学生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奖惩工作、就业指导等工作。
4. 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5. 后勤处: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设备维护、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等。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五条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1. 教务处根据市场需求和学员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报校长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2. 教学课程设置应注重实用性、前瞻性和针对性,确保学员能够掌握实用的职业技能。
第六条教师管理:1. 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 教师应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备课、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3. 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七条学员管理:1. 学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培训,完成学习任务。
2. 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教师请教。
3. 学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提高综合素质。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八条学生处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具体包括:1. 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
2. 做好学生的奖惩工作,树立良好的校风校纪。
3. 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九条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包括:1.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学校财务安全。
2024年最新民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精选6篇)1

2024年最新民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精选6篇)最新民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1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督导教学常规的执行情况,全面提升教师对教学常规的重视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责任心,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把激励、创新、发展、进取的人文精神纳入教学活动中,努力创建和谐且富有竞争的教学环境,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一、备课1、应有详尽、科学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2、严格遵守备课环节,分课时备课,课时应与教参同步。
内容详尽,重点突出,难点准确,设计合理。
3、应备周前课,特殊情况不得少于3节。
4、严禁抄袭教案,要钻透教材,分析学情,书写规范。
5、考核方法:集中检查与随堂检查相结合。
二、教学1、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全身心投入,杜绝坐教,随意代教及在课堂里玩弄手机等行为。
课堂管理得当,纪律良好。
2、注重自身形象,着装整洁大方,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或露肩露背的服装进教室。
教师用语要文明,不得用语言挖苦、讽刺学生。
3、任课教师要提前2分钟到达所在班级,提醒学生把教室桌凳摆放整齐,把相关课本整齐放在课桌上,等待上课。
上、下课要起立,相互问候。
严格遵守课堂常规。
4、充分利用小黑板、挂图、PPT等教学手段;教师要有激情,课堂气氛活跃,学生有兴趣。
5、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课堂习惯,坐姿端正。
回答问题积极,注意力集中。
6、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任意更改教学内容,把非笔试科目挪作它用。
7、要求教师教学严谨,经常性总结和反思课堂教学的得失,全方位评价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8、分单元按月对学生学业进行质量检测。
对学生的学业质量评估要客观公正,要从中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与方法。
同时要详细记录每次考试的数据。
9、学期结束任课老师要写好相关学科的教学总结,用统一格式书写上报教导处。
10、考核方法:教学常规月评考核和校领导不定时检查相结合。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1、作业布置分年段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
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员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全体教职工、学员及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机构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治校,规范管理;2. 以人为本,关爱学员;3. 教学为主,质量至上;4. 严谨治学,创新进取。
第二章教职工管理第四条教职工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为学员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六条教职工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七条教职工应关心学员成长,尊重学员个性,维护学员合法权益。
第八条教职工应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第三章学员管理第九条学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第十条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第十一条学员应自觉维护培训环境,爱护公共设施。
第十二条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遇到困难,应及时向教师或学校反映,寻求帮助。
第十三条学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四条教学内容应紧密结合市场需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十五条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制定详细的教学方案,并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第十六条教师应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提高学员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第十七条教师应定期检查学员学习进度,及时调整教学计划。
第十八条教师应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章学校管理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十条学校应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加强后勤保障,为教学、科研和学员生活提供便利。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修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篇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一、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培养目标1、办学宗旨:济困扶危、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爱心促和谐。
3、培养目标:以培养“技能硬、素质高的现代家政服务人才”为目标。
二、教师管理1、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2、教师要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统计工作;3、教师上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4、教学方法要求精讲多练,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迅速掌握技能技巧;5、教师要加强新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三、学员管理1.学员自主就近选择培训地点,免费食宿。
2. 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3. 实行奖励全勤、评选优秀学员的奖惩制度;4. 学员就业安排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选用”,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免费再学;5. 学员就业后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助学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教学管理1. 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教学;2. 实行班主任负责、班委会自治的班级管理制度;3. 课时安排灵活。
结合学员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的情况,灵活确定课时,如有的课程一节课学员可以掌握,则课时为一节;若课堂内容较难,则可安排多个课时;4.考试考核。
根据培训规定的考试考核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基础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5. 证书发放。
学员基础理论、技能操作双合格的,学校颁发《技能等级证书》。
五、档案管理1、学员档案:学员考勤记录、鉴定资料、颁证花名册等按培训期次归档,建立了学员培训信息资料库;2、教师档案及教案归档:学校对教师档案(含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进行备案;对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总结也定期备案。
3、所有档案由校教务处统一保管,未经校领导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查询。
篇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
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第四条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
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第五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具体负责:(一)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
(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具体职责是:(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第七条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八条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近,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
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
第九条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
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六)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
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一)学校名称、校址;(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六)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篇三: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管理制度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管理制度一、学籍管理制度1、学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员报到时,须认真填写《学员登记表》,按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时进行登记注册。
3、学员参加校内考试时,须遵守考场纪律,成绩记入本人档案。
4、学校组织学员统一参加合肥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考勤制度1、学员上课、实操、考试、参加集体活动等,均应实行考勤。
2、考勤由班主任负责,并建立出勤档案。
3、学员参训前应合理安排工作或家务,保证集中培训时间,确实因故不能上课、实操、考试、参加集体活动,必须请假。
4、学员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校长批准。
5、学员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的缺勤,均按旷课处理。
6、学员在校培训时间不得低于总培训时间的80%,到课率达不到80%者,不得参加本次技能等级证书考试。
二、课堂守则1、提前进入教室,做好课前准备,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讲究文明礼貌,严禁穿背心、裤头、拖鞋进入教室、机房、操作室。
3、自觉维持教室、机房、操作室秩序,保持安静。
上课、上机、实操时不随意进出教室,进出教室必须轻手开、关门;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到振动档。
4、注意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或乱扔纸屑,不在教室里吃东西、吸烟,值日生每天清扫教室。
4、爱护公物、爱护设备。
不在桌椅、墙壁、门窗上乱涂乱画,不擅自挪动、拿走教室内的设施,不私自使用教学设备。
5、节约用电。
不需要使用电灯或风扇时应立即关掉开关;不在教室上课时或最后离开的人要关好电器开关,关好门窗。
6、上课时间不接待客人。
三、宿舍管理制度1、服从管理,不随意调换宿舍和床位。
2、宿舍内不准留宿他人,外来人员必须经门卫登记后方可探访。
3、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外出时,必须在十点熄灯前返回宿舍。
4、宿舍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严禁在宿舍赌博、划拳、酗酒肇事。
5、勤洗衣被,早起叠被,整理床单和内务,物品摆放有序;不在寝室进餐;不向走廊和楼下扔果皮杂物、泼水;值日生认真打扫室内和走廊卫生;生活垃圾倒入门外垃圾桶内以便学校保洁员统一清理。
6、爱惜寝室内的桌子、板凳、公用电话、空调、热水器、窗帘、衣柜等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防火、防盗、注意安全。
不在窗台上搁放易掉物品;不攀越栏杆和爬窗户;不点蜡烛、不私接电器;个人贵重物品注意保管。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