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指对城市居民生活产生的各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以便于资源回收和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垃圾分类已成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其评价标准也是衡量城市环境保护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首先,垃圾分类的评价标准应包括分类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准确性是指居民在投放垃圾时能够正确地将不同类型的垃圾分门别类,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有效性则是指分类后的垃圾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回收利用,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评价标准可以通过垃圾分类投放率、分类准确率和资源回收利用率等指标来进行评估。
其次,垃圾分类的评价标准还应包括社会参与度和宣传教育力度。
社会参与度是指居民对垃圾分类活动的参与程度,包括自觉遵守分类规定、积极参与分类宣传和教育等。
宣传教育力度则是指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垃圾分类进行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包括宣传手段和效果、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和深度等。
评价标准可以通过社区居民参与度、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范围和效果等指标来进行评估。
此外,垃圾分类的评价标准还应考虑经济成本和环境效益。
经济成本包括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营成本,以及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的投入和收益情况。
环境效益则是指垃圾分类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贡献,包括减少垃圾填埋和焚烧对环境的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等。
评价标准可以通过垃圾处理成本、环境污染减少程度和资源回收利用效益等指标来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评价标准应该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体系,包括分类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社会参与度和宣传教育力度、经济成本和环境效益等多个方面。
只有通过科学、全面的评价,才能更好地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提高城市环境保护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CJJT102-2004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1 总则1.0.1为了进一步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收集有序、有利处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运和分类评价。
城市生活垃圾中的建筑垃圾不适用于本标准。
1.0.3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称垃圾)的分类、投放、收运和分类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分类方法2.1 分类类别2.1.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应符合表2.1.1的规定:2.2 分类要求2.2.1 垃圾分类应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区垃圾的特性和处理方式选择垃圾分类方法。
1 采用焚烧处理垃圾的区域,宜按可回收物、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2 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垃圾的区域,宜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3 采用堆肥处理垃圾的区域,宜按可回收物、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2.2.2 应根据已确定的分类方法制定本地区的垃圾分类指南。
2.2.3 已分类的垃圾,应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2.3 分类操作2.3.1 垃圾分类应按本地区垃圾分类指南进行操作。
2.3.2 分类垃圾应按规定投放到指定的分类收集容器或地点,由垃圾收集部门定时收集,或交废品回收站回收。
2.3.3 垃圾分类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的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2.3.4 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美观适用,与周围环境协调容器表面应有明显标志,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CB/T19095)的规定。
2.3.5 分类垃圾收集作业应在本地区环卫作业规范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2.3.6 分类垃圾的收集频率,宜根据分类垃圾的性质和排放量确定。
2.3.7 大件垃圾应按指定地点投放,定时清运,或预约收集清运。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DB64/T 1766-2021)是2021年6月10日实施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和归口。
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DB64/T 1766-2021)规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所辖城市生活垃圾的基本规定、垃圾类别、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与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处置、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的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县级及其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处置、分类评价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现在中国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废纸:主要包括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纸盒等等,但是要注意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塑料:主要包括各种塑料袋、塑料包装物、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餐具、牙刷、杯子、矿泉水瓶、牙膏皮等。
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灯泡、暖瓶等。
金属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
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洗脸巾、书包、鞋等。
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
如每回收1吨废纸可造好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74%;每回收1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0.7吨二级原料;每回收1吨废钢铁可炼好钢0.9吨,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47%,减少空气污染75%,减少97%的水污染和固体废物。
2.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3吨有机肥料。
3.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
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
4.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与日俱增。
如何有效地进行垃圾分类,已经成为城市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而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则是衡量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的关键。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顾名思义,就是将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垃圾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这一过程的目的在于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减量化,即通过垃圾分类减少垃圾的总体产生量。
比如,鼓励居民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购买环保包装的商品等,从源头上控制垃圾的产生。
资源化,则是将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部分进行回收和再加工,使之成为新的资源。
像废纸可以制成再生纸,废弃塑料可以制成塑料制品等。
无害化则是通过科学的处理方式,降低垃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要实现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首先需要明确分类的标准。
一般来说,城市生活垃圾可以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废纸包括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等,但要注意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塑料包括各种塑料袋、塑料泡沫、塑料包装、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等。
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暖瓶等。
金属物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
布料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洗脸巾、书包、鞋等。
有害垃圾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
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厨余垃圾是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
其他垃圾则是指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然而,仅仅明确分类标准还不够,还需要建立相应的评价标准来评估垃圾分类工作的效果。
评价标准可以从多个方面来制定。
首先是分类的准确率。
城市垃圾分类与处理标准

城市垃圾分类与处理标准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垃圾处理问题愈发突出。
垃圾分类与处理成为了城市管理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垃圾分类、垃圾处理和循环经济等方面,探讨城市垃圾分类与处理的标准和规范。
一、垃圾分类标准垃圾分类是指将生活垃圾按照其属性和特点进行划分,制定相应的分类标准。
一般而言,垃圾可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具体标准如下:1. 可回收垃圾:指能够通过各种方式回收再利用的废弃物品。
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电子产品等。
2.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品。
包括废水银灯、废电池、废油漆、废药品、废农药等。
3. 厨余垃圾:指生活中产生的餐厨废弃物。
包括食物残渣、剩菜剩饭、果皮果核、蔬菜叶茎等。
4.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外的其他废弃物品。
例如破旧衣物、破损家具、尘土灰烬等。
二、垃圾处理标准垃圾处理是指对不同种类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以达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
根据垃圾的类别,我们可以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1. 可回收垃圾处理:可回收垃圾应进行投放和回收分离处理。
居民和单位应设置明显的可回收垃圾投放点,每天定时由专门的垃圾收运车辆进行回收和运输。
2. 有害垃圾处理:有害垃圾应通过专门渠道收集和处理。
居民和单位应将有害垃圾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由环保部门统一进行处理,确保其迅速、安全地得到处置。
3. 厨余垃圾处理:厨余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居民和单位应将厨余垃圾投放到专门的垃圾桶中,并由环卫工人定时进行收集和运输。
厨余垃圾可进行堆肥处理或生物沼气发酵,以实现资源化利用。
4. 其他垃圾处理:其他垃圾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居民和单位应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中,由环保部门进行集中处置,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垃圾处理,以降低其对环境的影响。
三、循环经济与垃圾处理垃圾分类和处理不仅仅是减少环境污染的手段,更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生活垃圾分类评分标准

全部执行的得4分,少一项按比例扣分。
开展垃圾分类日常监督检查(15分)
机构人员掌握垃圾分类投放方法(7分)
随机抽取5%工作人员进行分类测试,按答对人数占测试总数的百分比计分(满分7分)
垃圾容器的收集物与分类标识相符(4分)
以投放准确率计分(满分4分)。
容器内的垃圾及时分类清运(4分)
满分4分,未及时清运的,有一项扣1分。
提出垃圾减量化措施(5分)
有措施得5分,否不得分。
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5分)
按年度制订工作计划(3分)
有得3分,否不得分。
召开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议,每年不少于1次(2分)
有得2分,否不得分。
实行垃圾分类激励约束机制(5分)
制定垃圾分类激励约束机制(1分)
有得1分,否不得分。
落实垃圾分类激励约束机制(4分)
建立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投放制度。(2分)
未建立大件垃圾投放制度的,扣1分;未建立装修垃圾投放制度的,扣1分。
投放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2分)
发现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相应责任的,扣2分。
与分类运输单位建立交接制度。(2分)
未建立交接制度的,扣2分。
建立管理台账,明确收集、运输的时间、种类、数量、去向等。(2分)
加5分。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评分细则
组织管理
(40分)
制订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5分)
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职责和管理人员(5分)
制订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设分管领导、管理部门、管理职责、联络员,每项得1分。
设定垃圾分类工作目标(5分)
设定工作目标,得1分;按目标完成时间节点、完成率计算得分,最高4分。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1 总则1.0.1 为了进一步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收集有序、有利处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运和分类评价。
城市生活垃圾中的建筑垃圾不适用于本标准。
1.0.3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称垃圾)的分类、投放、收运和分类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分类方法2.1 分类类别2.1.1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应符合表2.1.1的规定:表2.1.1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分类分类类别内容一可回收物包括下列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1.纸类未严重玷污的文字用纸、包装用纸和其他纸制品等;2.塑料废容器塑料、包装塑料等塑料制品;3.金属各种类别的废金属物品;4.玻璃有色和无色废玻璃制品;5.织物旧纺织衣物和纺织制品。
二大件垃圾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
包括废家用电器和家具等。
三可堆肥垃圾垃圾中适宜于利用微生物发酵处理并制成肥料的物质。
包括剩余饭菜等易腐食物类厨余垃圾,树枝花草等可堆沤植物类垃圾等。
四可燃垃圾可以燃烧的垃圾。
包括植物类垃圾,不适宜回收的废纸类、废塑料橡胶、旧织物用品、废木等。
五有害垃圾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
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油漆、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
%100⨯=R i Rc γ (3.0.3-1)式中γc ——知晓率(%);R i ——居民知晓垃圾分类收集的人口数(或户数);R ——评价范围内居民总人口数(或总户数)。
2 参与率应按公式(3.0.3-2)计算:%100⨯=R R j p γ (3.0.3-2)式中p γ——参与率(%)R j ——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人口数(或户数);R ——评价范围内居民总人口数(或总户数)。
3 容器配置率应按公式(3.0.3-3)计算:%100⨯=N i N ed γ (3.0.3-3)式中γed ——容器配置率(%);Ni ——实际容器数;N ——应配置容器数。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分类准确性:- 根据不同分类要求,正确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 对于可回收物,正确区分并投放到相应的回收容器中,如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
- 对于有害垃圾,正确辨别并投放到合适的专用容器中,如电池、荧光灯管、过期药品等。
- 对于厨余垃圾,正确将食物残渣、瓜皮果核等投放到厨余垃圾容器中。
- 对于其他垃圾,将无法回收和无害化处理的垃圾投放到其他垃圾容器中。
2. 投放规范性:- 使用正确的分类容器,如投放可回收物时使用指定的回收袋、投放厨余垃圾时使用生物降解垃圾袋等。
- 避免混投垃圾到错误的分类容器中,如将厨余垃圾投放到其他垃圾容器中。
- 避免将非生活垃圾投放到分类容器中,如将大型家具或建筑垃圾投放到可回收物容器中。
- 垃圾投放完毕后,将分类容器放置整齐,避免分类混乱。
3. 宣传和培训:- 参加相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培训活动。
- 对于新出台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和新的分类要求,及时学习和适应,并在实践中有效落实。
- 主动宣传和教育他人正确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方法。
4. 合作与参与度:- 积极参与社区、学校、单位等组织的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 协助其他人了解和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技能,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 遵守相关的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和管理措施,不进行违规投放或乱倒垃圾。
根据以上指标,可以给出相应的评分标准,如:- 分类准确性:准确分类率高于90%得到满分,每减少1%,扣除0.5分。
- 投放规范性:分类容器使用规范得到满分,每存在一项不规范行为,扣除0.5分。
- 宣传和培训:积极参与宣传和培训活动得到满分,未参与或参与率较低,扣除1分。
- 合作与参与度: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得到满分,未参与或未积极配合,扣除1分。
评分标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地方政策进行调整,以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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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CJJ/T102-2004
1 总则
1.0.1为了进一步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收集有序、有利处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运和分类评价。
城市生活垃圾中的建筑垃圾不适用于本标准。
1.0.3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称垃圾)的分类、投放、收运和分类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分类方法
2.1 分类类别
2.1.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应符合表 2.1.1的规定:
表2.1.1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分
类
分类类别内容
一可回收物
包括下列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
1.纸类未严重玷污的文字用纸、包装用纸和其他纸制品等;
2.塑料废容器塑料、包装塑料等塑料制品;
3.金属各种类别的废金属物品;
4.玻璃有色和无色废玻璃制品;
5.织物旧纺织衣物和纺织制品。
二大件垃圾
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
包括废家用电器和家具等。
三可堆肥垃
圾
垃圾中适宜于利用微生物发酵处理并制成肥
料的物质。
包括剩余饭菜等易腐食物类厨余垃圾,树枝花草等可堆沤植物类垃圾等。
四可燃垃圾
可以燃烧的垃圾。
包括植物类垃圾,不适宜回收的废纸类、废塑料橡胶、旧织物用品、废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