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归档文件整理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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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办法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办法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办法第一条为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的需要,规范、简化本校文件整理方法及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22-2000)及省档案局《实施细则》, 同时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本单位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归档文件的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等一系列具体整理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形成的所有归档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归档文件是指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应作为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

第四条归档程序:按照归档时间要求,各文件处理部门将处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在档案馆指导下,进行分类排列,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然后移交档案馆进一步整理和保存。

第五条归档时间:教学类档案须在当年12月以前归档,党群行政等其他各类档案须在次年6月以前归档。

第六条归档文件应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一)“件”的确定1.一般以一份文件为一件;2.文件正本与定稿合为一件;3.正文与附件合为一件;4.原件与复制件(包括复印件以及抄件等)合为一件;5.转发文与被转发文合为一件;6.同一年度内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合为一件,跨年度的各为一件(报告与批示、函与复函等同此处理);7.正文与文件处理单(包括文件处理单、拟办单、发文稿纸、签批条等)合为一件;8.报表、名册、图表、介绍信存根、会议记录等按其本来的装订方式,一个自然本(册)为一件。

(二)件内文件排序方法1.正本在前,定稿在后;2.正文在前,附件在后;3.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4.转发件在前,被转发件在后;5.请示与批复作为一件时,批复在前,请示在后;6.不同文字的文本,中文文本在前,外文文本在后;汉文文本在前,少数民族文字文本在后;原文在前,译文在后;7.文书处理单置于相关文件正文之后。

(三)件与件之间的排序方法1.一般按照文件事由的重要程度排列。

将反映本部门主要职能或本部门重要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排在前面,其他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排在后面;将综合性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排在前面,具体业务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排在后面。

福州市档案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榕档综[2014]26号

福州市档案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榕档综[2014]26号

福州市档案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福州市档案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榕档综〔2014〕26号)市直各部、委、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为进一步明确档案收集范围,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根据《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精神,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福州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档案局2014年5月15日福州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构建覆盖人民群众、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国家档案资源体系,把本馆建设成我市档案永久保管的基地、历史研究和现实工作查考的中心,贴近群众、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各界的公共档案馆,根据《档案法》、《福建省档案条例》、《全国档案馆设置原则和布局方案》、《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国家档案局9号令),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收集,是指国家综合档案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按照相关制度对本级各立档单位的档案实行有序接收和对散存在社会上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及相关资料进行征集的过程。

第三条档案收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根据档案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收集应该由市档案馆保存的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和形式的档案及有关资料,建立内容丰富、门类多样、结构合理、特色显著的综合性档案馆馆藏体系,全面维护本地区真实历史面貌,充分发挥档案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

归档文件整理细则

归档文件整理细则

归档文件整理细则一、目的为统一档案归档整理标准,做到文件收集齐全,分类合理,规范编号,同时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订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南置地集团各中心(部门)、战区(项目)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术语定义1、归档文件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应作为实体(电子)档案保存的各种文件材料。

2、件: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

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原件与附件为一件(如附件数量较多不易装订可各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请示与批复同一年度的为一件,不同年度的可分开成件(但必须标识存放的关联位置);没有批复的重要请示可视为一件;营销项目续销类文件一户材料为一件。

3、全宗号为方便档案管理工作,本规则中指的全宗号仅为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一个代号,不同于城建档案馆针对入库档案所给的全宗号,战区的档案以全宗号进行区分;公司对各级公司设立了统一的全宗代码(详见附件三),不得随意修改。

4、分类号分类号是以字母、数字形式标识档案内容和特征,使之有序排列的一种编码,是档号的重要组成部分。

5、项目代码项目即取得某一地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开发建设的一个工程项目(含合作项目),为此项目编制的代码即为项目代码。

6、案卷号同一分类下的文件按形成时间依次装入档案盒中,一盒即为一个案卷(法律诉讼文件应按照相关性进行组卷);案卷按照有序排列所形成的顺序号,即为案卷号。

7、件号件号即案卷内文件顺序号,反映文件在该卷的位置,第一卷内的文件件号从1 开始编写,之后的文件件号按顺序编写。

8、档号档案编号,简称档号,是以字符形式赋予文件实体的一组代码,通常用于反映文件排列顺序。

本细则中档号主要由全宗号、分类号、卷号、件号等通过特定方式排列组合而成。

1、采用“事件”分类法,即按照档案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根据公司档案产生情况,初步分为七大类:、文书档案、运营档案、营销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人事档案、账务档案,采用英文字母作为类目代码。

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实施细则版.doc

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实施细则版.doc

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实施细则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依据:交通部《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通档案管理办法》及省有关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省区域内从事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的参建单位。

第三条定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对建成后工程管理、维护、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类型载体的历史记录。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部分工作组织与职责第四条遵照国家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省高指对各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的档案赋有监督、指导、咨询和检查职能。

第五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形成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承担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等管理职责。

实行“两纳入”、“三同步”,即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纳入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归档,“三同步”工作必须纳入工程季度、半年度、年度检查考核范畴。

第六条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应由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不得委托他人。

项目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文件材料的收集和归档范围,做好相关设计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同时还必须向项目法人单位提供与相应项目设计纸质档案资料完全一致的电子图档文件(DWG格式文件)。

项目监理单位在做好监理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的同时,应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文件材料形成、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签订中间交工证书时,要查看已完工工程的施工资料是否收集齐全,符合要求方可签字。

在合同段交工验收前向项目法人单位提交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意见。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1. 引言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旨在规范文件的归档、保存与管理,提高文件检索和利用效率。

本细则为对《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说明。

2. 文件归档的目的文件归档的目的是确保文件的安全保存和整理,以便于保护重要信息并能够快速检索和使用。

3. 文件归档的原则在文件归档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3.1 一致性归档文件的整理和保存需要保持一致性,以便于检索和利用。

3.2 可追溯性对于归档文件的整理和保存,需要记录相应的信息,以便追踪和确认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3 存档分级根据文件的重要性和保密等级,划分存档分级,确保重要文件得到适当的保护措施。

3.4 安全性在文件归档的过程中,要确保文件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4. 文件归档的流程文件归档的流程包括文件的准备、分类、整理和保存等步骤。

4.1 文件准备在进行文件归档之前,需要对待归档的文件进行筛选和整理,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2 文件分类按照文件的类型、用途和重要性等因素,对文件进行分类,并为不同类别的文件建立相应的归档目录。

4.3 文件整理对待归档的文件进行整理,包括文件的排序、编号和标注等工作,以便于日后的检索和利用。

4.4 文件保存按照归档目录的要求,将文件进行保存,并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5. 归档文件的管理归档文件的管理包括文件的存档、检索和销毁等方面。

5.1 文件存档将归档文件按照归档目录的要求保存在相应的存档位置,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登记册。

5.2 文件检索对于需要查询的文件,可以通过档案登记册进行检索,根据相关信息快速找到目标文件。

5.3 文件销毁对于已经达到规定保存期限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文件,应按照文件销毁规定进行安全销毁,确保文件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6. 文件归档的责任文件归档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人员,需要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

6.1 归档负责人设立归档负责人,负责文件归档工作的组织和执行。

6.2 归档人员归档人员执行具体的文件整理和归档工作,按照规定完成归档任务。

厦门市《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

厦门市《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

厦门市《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为适应文档一体化和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需要,规范归档文件的整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整理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结合我市文书档案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各级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

第二条定义一、归档文件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

二、归档文件整理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第三条整理原则归档文件的整理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四条质量要求一、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准确。

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裱,字迹模糊或易退变的文件、热敏传真纸文件应予复制,并附于原件后一并归档。

二、整理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文件整理归档时要去除金属物,纸张幅面尺寸超过国际标准A4型的按A4规格加以折叠。

第五条整理单位归档文件的整理,以件为单位进行。

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

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来文与复文为一件,经过若干层次办理的来文复文,超过两件的,则将所有的来文、复文分别作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按其原来装订方式一册(本)为一件,未装订的式样同一的表格,以一定的单位组合,装订在一起作为一件;重要文件(如法律法规等)须保留历次修改稿的,其正本与历次修改稿(包括定稿)各为一件;会议记录以每次会议记录为一件(用记录本记录的,一本为一件);成套的会议材料应将会议通知、名单、讲话等文件各作为一件;计算机及网络环境下形成的文件,若定稿无重要修改手迹或无领导批示的,正文与发文稿纸为一件。

第六条整理方法一、装订1、归档文件应按件装订。

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来文与复文作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不同文字的文本,中文本在前,其它文本在后。

福建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福建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2012最新文档-管理系列(word可编辑版)福建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委办[2003]25号各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现将《福建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3年5月6日福建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信息化建设的需要,规范福建省党政机关在办公自动化与电子政务处理公务过程中所产生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保障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福建省档案条例》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各级党政机关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其他社会组织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电子文件,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电子档案,指经过鉴定,具有保存价值的已归档的电子文件及相应的支持软件产品和软、硬件说明。

第四条已利用计算机或计算机网络网开展办公自动化或电子政务的单位,应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中设置相应的电子文件管理子系统,此系统应能对电子文件生命周期的全部管理活动实行有效控制,实现电子文件的逻辑归档及在线管理与利用,其信息管理系统应安全可靠。

第五条以电子文件形式记载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与传递、使用、保存和销毁,应严格按照《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执行。

局域网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从物理上直接与INTERNET联网。

经有关部门批准联接专用网的系统,要有安全保密防范措施和可靠的监管保障。

第六条各单位应有严格的信息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明确规定本机关电子文件归档的时间、范围、方式、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数据类型、格式、被操作数据、检测数据等归档要求,确保归档电子文件的质量。

(完整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完整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1 总则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

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1.0.3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技术制图复制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等规范的规定。

电子文件和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术语2.0.1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存联系的工程所级成。

2.0.2 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subproject)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开程开工以前,在立顶、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 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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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归档文件整理细则(试行)
1 总则
1.1 为了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需要,规范归档文件的整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t22——2000《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福建省归档文件整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的整理。

2 整理原则及质量要求
2.1 归档文件整理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2 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准确。

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2.3 整理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3 整理方法
3.1 归档文件的整理以“件”为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

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各为一件;重要文件(如法律法规等)须保留历次修改稿的,其正本与历次稿(包括定稿)各为一件。

3.2 归档文件分类采用年度--机构--保管期限;年度----问题----保管期限;年度----保管期限三种方法。

分类方案应保持相对稳定。

3.2.1 年度----机构----保管期限分类法应先按归档文件的形成年度分类,在每个年度内,按单位内设机构设置类目,再根据保管期限分类。

3.2.2 年度----问题----保管期限分类法应先按归档文件的形成年度分类,在每个年度内,按问题设置类目,再根据保管期限分类。

3.2.3 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法应先按归档文件的形成年度分类,在每个年度内,按保管期限分类。

3.2.4 归档文件所属年度的区分,一般应以文件的签发日期(落款日期)为准。

跨年度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放在会议闭幕年整理归档;跨年度处理的非诉讼案件形成的文件材料放在结案年整理归档。

3.2.5 用问题分类法时应参照单位内部组织机构的职能性质来设置类别,并保持其连续性。

3.3 归档文件按件用线装订。

采用左侧装订的,应将左、下侧对齐;采用左上角装订时,应将左、上侧对齐。

3.4 归档文件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不同文字的文本,无特殊规定的,中文本在前,其它文本在后。

3.5 归档文件的排列方法,应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文件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会议文件、统计报表、非诉讼案件等成套性文件可集中排列。

3.6 归档文件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号,在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

归档章设置全宗号、机构或问题、年度、保管期限、室编件号、馆编件号等项目,其格式如图1所示。

归档章项目填写应严格按照图1所示顺序进行。

加盖归档章时应尽量不要压住文件字迹,也不宜与批示文字或收文章等交叉。

3.6.1 全宗号: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

3.6.2 年度:填写文件形成年度。

填写时以4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公元纪年,如:1999。

3.6.3 保管期限:填写归档文件保管期限的简称或代码。

3.6.4 机构(问题):填写作为分类方案类目的机构(问题)名称或规范化简称。

3.6.5件号:填写归档文件排列顺序号,分为室编件号和馆编件号两种。

室编件号是机关档案室在文件归档整理时,根据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按文件排列顺序从“1”开始标注。

馆编件号是档案移交进馆时,按进馆要求标注。

3.7 归档文件应依据分类方案和室编件号顺序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归档文件目录设置件号、责任者、文号、题名、日期、页数、备注等项目(见图2)。

3.7.1 归档文件应逐件编目。

针对同一问题的来文与复文,应在备注栏内,互作备注。

3.7.2 件号:填写室编件号。

3.7.3 责任者:填写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的发文机关或署名者。

3.7.4 文号:填写文件的发文字号。

填写时应照实抄录,不能省略。

3.7.5 题名:填写文件标题。

文件没有题名或题名不规范的,应根据文件内容重新拟写或补充,并外加“[]”。

会议记录须重拟题名时,应写明会议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3.7.6 日期:填写文件的形成时间,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如19990909。

填写两行时应为
3.7.7 页数:填写每一件归档文件的总页数。

计算页数时以文件中有图文的页面为一页,空白页不计。

3.7.8 备注:注释文件需要说明的情况。

3.7.9 归档文件目录用纸规格采用国际标准a4型,目录应装订成册并编制封面。

归档文件目录封面设置全宗名称、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等项目(见图3),其中全宗名称即立档单位的名称,填写时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3.8 归档文件应严格按照室编件号顺序装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等项目。

3.8.1 不同年度形成的归档文件不应放入同一档案盒。

3.8.2 不同类别的归档文件不应放入同一档案盒。

按机构分类的不同机构形成的归档文件不应放入同一档案盒;按问题分类的,不同问题形成的归档文件不应放入同一档案盒。

3.8.3 不同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不应放入同一档案盒。

3.8.4 归档文件装盒时,应视文件的厚度选择厚度适宜的档案盒,档案盒排放时应尽量使文件装订部位向下,不至使文件弯曲受损。

3.8.5 档案盒封面应标明全宗名称全称。

档案盒的外形尺寸为310m m×220 mm,盒脊厚度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为20mm、30mm、40mm
等(见图4)。

3.8.6 档案盒应根据摆放方式的不同,在盒脊或底边填写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起止件号、盒号等项目(见图5)。

3.8.6.1 全宗号:按同级档案馆给定的号码填写,暂未给定的单位可先空置。

3.8.6.2 年度:按盒内文件的形成年度填写。

3.8.6.3 机构(问题):填写分类方案中相应机构(问题)的类目名称。

3.8.6.4 保管期限:按盒内文件所划定的保管期限填写。

3.8.6.5 起止件号:填写盒内第一件文件和最后一件文件的归档文件的件号,其间用“—”号连接。

3.8.6.6 盒号:填写档案盒的排列顺序号,在档案移交进馆时按进馆要求编制。

3.9 归档文件整理完毕,应按年度填写“年度归档文件整理说明”(见图6)。

主要说明年度文件归档的总数量,不同类别与保管期限归档文件的数量,及当年归档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并填写归档文件的整理人、检查人和日期。

4 附则
4.1 各行业系统可根据本细则制定实施办法,并报福建省档案局审核批准。

4.2 本细则由福建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4.3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图1 归档章式样:
备注:括号内加注的提示文字,用以说明各编号项目在归档章的位置,实际制作归档章时无须刻出。

有“*”号的项目为选择项,若不采用此项,应予空置。

图2 归档文件目录
图3 归档文件目录封面式样
图6 年度归档文件整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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