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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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实施方案(范本)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实施方案(范本)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实施方案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巩固“创森”成果,建设生态xx,根据《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夏季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建森林城市和建设生态xx、美丽xx等工作,认真开展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继续对涉林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查处一批涉林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完善源头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森林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二、主要工作(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各乡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车、标语横幅、印发材料等多种形式,迅速在本地掀起宣传《通告》的高潮;要在本地政府及行政村(社区)办公区、车站、主要路口、旅游景区、农贸市场等醒目位置、人员流动量大的场所张贴《通告》,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区林业局要编印《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并在重点乡镇开展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巡回宣传。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和新闻媒体单位的联系,认真做好有关新闻线索素材、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编报等工作,合力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将资源保护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确保达到树立良好执法形象、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

(二)认真开展摸底排查1、全面检查审验涉林特种行业。

对经过批准的木材经营加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林业种苗生产等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其业务开展情况、有无违法违规等行为,发现问题要依法责令整改,直至注销、吊销许可证件。

一经发现未经批准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要立即进行处理,限期申办证件或取缔。

2、全面检查林地、湿地征占用情况。

重点检查国家林业局xx年8月开展专项检查以来新发生的案例,对未经审核同意的违法用地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野生动物危害防范工作措施

野生动物危害防范工作措施

野生动物危害防范工作措施一、宣传教育1.加强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宣传野生动物对生态平衡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性。

2.针对学校、社区和企业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其了解野生动物的习性和危害防范措施。

二、监测预警1.建立完善的野生动物监测网络,及时掌握野生动物的活动情况和异常行为。

2.对可能引发野生动物危害的天气、环境等因素进行预警,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三、防范措施1.定期巡查和清理可能吸引野生动物的垃圾堆放点,减少野生动物聚集。

2.在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公众注意野生动物的存在。

3.指导公众如何避免与野生动物的接触,以及在遇到危险时如何自我保护。

四、限制活动1.在特定区域限制人员和车辆的活动,避免干扰野生动物的正常生活。

2.对可能引发野生动物危害的农作物和家畜采取保护措施,减少野生动物的侵害。

五、应急处理1.制定野生动物危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

2.对出现的野生动物危害事件进行及时响应和处理,减轻其对社会和公众的影响。

3.对受伤的人员和财产进行救助和补偿,加强事后恢复和重建工作。

六、科研支持1.加强野生动物生态学和行为学的研究,了解野生动物的习性和活动规律。

2.开展野生动物危害防范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防范工作的科技水平。

3.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和防范工作的协同发展。

七、社区合作1.加强与当地社区的合作与沟通,了解当地环境和野生动物的情况。

2.鼓励社区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和防范工作,提高公众意识和参与度。

3.为社区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加强社区在野生动物保护和防范工作中的作用。

八、法规制定1.制定和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防范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明确政府和公众在野生动物保护和防范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2.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贩卖和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

3.建立健全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体系,为野生动物保护和防范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非法狩猎专项行动方案

非法狩猎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非法狩猎现象日益严重,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损害了野生动物资源。

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二、组织领导成立非法狩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三、行动时间本次专项行动自2024年X月X日起,至2024年X月X日结束。

四、行动范围专项行动范围覆盖全国范围内,重点针对以下地区和领域:1. 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较为严重的地区;2. 非法狩猎重点野生动物种类,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濒危野生动物等;3. 非法狩猎工具制造、销售、使用环节;4. 非法狩猎、交易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团伙。

五、行动任务1. 加强宣传引导。

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2. 深入摸排线索。

对非法狩猎、交易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摸排,掌握案件线索。

3. 严厉打击非法狩猎行为。

对非法狩猎、交易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4. 加强案件侦破。

对重大、典型案件,要挂牌督办,集中力量侦破。

5. 严格执法办案。

对非法狩猎、交易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6. 加强部门协作。

加强与林业、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打击合力。

六、行动措施1. 开展集中打击行动。

组织警力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进行集中打击,严厉打击非法狩猎、交易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2. 加强线索摸排。

鼓励群众举报非法狩猎、交易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线索予以奖励。

3. 强化执法检查。

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野生动物繁育场所、餐饮业等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4. 加强案件督办。

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案件得到及时侦破。

5. 强化执法监督。

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严肃查处。

2024年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整治行动总结

2024年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整治行动总结

2024年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整治行动总结引言:近年来,由于人口的不断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破坏和滥捕滥杀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我国政府于2024年启动了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旨在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倡导公众保护意识,共同推动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

本文将对2024年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整治行动进行总结,以期提供经验和启示,推动相关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一、行动目标和措施1. 行动目标(1)加强打击力度:通过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形成威慑力。

(2)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使其付出应有的代价。

(3)倡导公众保护意识: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公众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重视,树立保护意识,共同参与保护工作。

(4)加强执法合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形成联动效应,实现资源保护的协同行动。

2. 主要措施(1)加强执法力量:将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列入重点打击范围,组建专门执法队伍,加强巡查力度,提高执法效率。

(2)加大打击力度:加大对非法猎捕、贩卖、运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效果的显著。

(3)提高违法成本:对于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没收违法所得,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形成有效威慑。

(4)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5)加强执法合作:加强与公安、林业、海关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打击跨境走私和非法交易活动。

二、行动成效1. 打击力度显著增强:2024年行动期间,全国各级执法机关加大对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先后成功破获一批涉及大规模走私和贩卖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有效震慑了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19.03.08•【文号】林护发〔2019〕21号•【施行日期】2019.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林护发〔2019〕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派出机构:最近,陕西侦破秦岭地区猎杀野生动物重大案件。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加强保护、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秦岭地区非法猎杀野生动物重大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部分地区在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形势十分严峻。

为切实强化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严防非法猎杀贩卖野生动物恶劣事件再次发生,现紧急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野生动物保护的重大政治意义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稳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声誉。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大熊猫、东北虎豹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切实维护我国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建立的良好国际形象和声誉。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野生动物保护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的重大政治意义,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好野生动物保护的监管职责,坚决遏制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犯罪行为,守护好来之不易的保护成果。

保护野生动物的方案2023

保护野生动物的方案2023

保护野生动物的方案2023保护野生动物的方案篇1为加强我州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种滥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严防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甘林护函〔20XX〕668号)、《甘肃省林业厅关于查处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行为的紧急通知》(甘林护函〔20XX〕639号)和《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甘林护函〔20XX〕7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甘南林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通过集中打击,坚决遏制乱捕滥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维护我州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健康,为建设“生态甘南”创造有利的林区环境;通过清理整顿,依法规范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维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良好秩序;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抵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自觉性,营造“热爱大自然、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行动内容(一)行动内容在全州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捕捉、杀害、加工、贩卖野生动物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无证经营、无证驯养、无证收购、无证运输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意识。

(二)行动重点1.清理整顿: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动物检疫站、综治办等部门配合,对未取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野生动物特许运输证》,擅自经营、利用、出售、驯养、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皮毛市场、餐饮业等破坏野生保护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形成长效机制。

2.集中打击:森林公安局、木材检查站、林业管护站和保护站等基层单位要加大巡查和看守力度,对进出林区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登记,逐一检查,全面摸底排查各种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活动,特别是舟曲、迭部等重点林区,要从源头上杜绝各类违法案件的发生。

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

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

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变化,陆生野生动物种群快速恢复增长。

同时•,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以下简称“野生动物致害”)问题凸显,一些地区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造成人员伤亡等。

为全面加强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善机制,科学防控,合理补偿,加强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保护优先。

野生动物种群持续健康发展,栖息地生境得到优化平衡,依法、科学调控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积极稳妥解决野生动物种群扩散和致害问题。

预防为主。

强化调查监测、科学评估、动态调整、主动预防,减少危害,依法给予野生动物致害补偿。

分类施策。

科学确定防控策略和措施,提高防控效率,促进野生动物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响应及时、防控到位。

(三)目标任务。

在野猪致害防控综合试点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致害防控各项措施。

到2025年,野生动物种群健康发展,重要栖息地范围明确,野生动物生境持续向好,生态系统更加平衡稳定,野生动物致害防控法律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工作体系基本覆盖重点区域,致害防控能力有效增强,致害损失基本实现合理补偿。

到2035年,野生动物种群发展更加健康,重要栖息地范围扩展、生境质量进一步提高,野生动物致害防控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工作体系全面覆盖,致害防控能力大幅提升,应急处置快速到位,致害损失补偿机制更加成熟完善,野生动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二、开展监测预警(四)落实野生动物致害监测预警措施。

将野生动物致害作为野生动物种群及其栖息地监测重要内容,对野猪等致害较为频繁、损失较为严重的野生动物,要制定监测预警工作方案,促进高新技术在监测、预警中的应用,提高预防预警效果。

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关于传发《贵阳市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关于传发《贵阳市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关于传发《贵阳市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20.10.10•【字号】•【施行日期】2020.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道、公路、民航、森林、缉私正文贵阳市公安局关于传发《贵阳市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分、县(市)局、贵安新区公安局,市局相关单位:现将《贵阳市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传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贵阳市公安局2020年10月10日贵阳市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近期,全国各地私挖盗采濒危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活动频繁,一些不法商家借助网络平台公开售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影响恶劣。

对此,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公安部领导也提出明确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关于传发〈贵州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公明传〔2020〕144号)统一部署,结合贵阳市工作实际,现就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犯罪活动,全面排查梳理情报线索,加大网络安全监管,强化案件侦办,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实现对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犯罪活动的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彻底斩断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犯罪链。

结合“昆仑2020”专项行动,侦破一批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分子,打掉一批犯罪团伙,使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在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成立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犯罪领导小组。

组长:向东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副组长:郑国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支队长成员:谢庭祥市森林公安局局长任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何锐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支队长杨文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杨卫兵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周永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副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谢庭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犯罪行动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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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附件1:
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社会稳定,根据我市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现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决定从7月20日至8月31日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行动组织有序,打击有力,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的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有效遏制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野生动物管理,依法开展经营利用和狩猎活动,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由市林业局吴善印局长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封宗祥、市林业局副局长严轶华、王智勇任副组长,市公安、林业的治安支队、法制处、资源林政处、森林公安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处,具体指导和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工作。

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有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三、整治重点
违法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和非法出售、收购、邮寄、运输、携带陆生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清理整顿狩猎组织,规范狩猎活动。

四、行动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

各地要按通知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人员,做好摸底排查工作,摸清底数,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行动方案。

(二)、整治打击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查处一批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打击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在清理整顿违法经营利用活动中,坚决取缔违法经营场所和窝点;清理整顿狩猎组织,加强队伍管理,规范狩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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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结巩固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

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成果和经验,加强和规范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和依法狩猎活动,加大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各县(市、区)领导小组要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材料于8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分别抄报市林业局、公安局。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摸排重点。

在动员部署阶段要确定摸排重点:一是要摸清本地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深挖案源,确定打击对象;二是要清理已核准的经营利用场所,重新核定年度经营利用限额指标,审验核准证;三是商请工商等有关部门配合,全面开展饭店、酒家、宾馆、大排档、休闲山庄、农家乐和集贸市场等经营利用场所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申请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户,要依法审核审批,规范经营利用管理;四是全面开展对违法生产、经营电捕等禁止使用猎捕工具的检查,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二)、整顿狩猎队伍。

我市的狩猎队伍和狩猎人员在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区分类别,适量捕杀,总量控制”的方针,经常性地开展成灾野猪的猎捕活
动,减少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努力“为民除害”,受到林区群众的好评。

但少数队员组织纪律性松懈,法制意识淡薄,在猎捕成灾野猪时,误伤或捕杀其他野生动物时有发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已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

为保护生态平衡,规范狩猎行为,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责职,对狩猎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对不符合条件的猎民要收回狩猎证、持枪证,停止其狩猎行为。

今后各狩猎组织要开展狩猎“成灾野猪”活动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报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再到公安部门领取枪支,按规定狩猎。

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要严格按规定加强对狩猎队和狩猎活动的日常管理。

对个别狩猎队员乱捕滥猎的要依法严肃惩处。

(三)、加强信息工作。

各县(市、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阶段组织实施情况按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市、区)领导小组组建情况和实施方案于7月31日前上报;各县(市、区)狩猎组织基本情况统计表于8月2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行动战果表分别于8月10日、8月20日、8月25日上报,重大情况随时报。

市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
话:2267343;传真:2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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