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书2020(示范合同)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模板5篇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模板5篇第1篇示例: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甲方(投保人):(投保人的姓名/名称)乙方(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名称)鉴于甲方已就所述风险向乙方提出申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并遵照约定共同履行合同内容:第一条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自[投保日期]起生效,至[保险期限]止。
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为乙方对被保险人意外伤害造成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害,需进行医疗治疗、住院治疗、手术治疗等,均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获得乙方给付。
第三条保险金额及赔偿方式1. 乙方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护理费用等支出,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2. 乙方向被保险人赔付保险金的方式,一般为一次性给付,具体赔付方式和时间将遵循乙方的理赔规定。
第四条免赔额1. 本合同设立免赔额,即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事故后,需先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一定金额的费用,超过免赔额部分由乙方承担。
2. 免赔额的设定金额为[金额],超出该金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保险事故通知义务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指引进行报案、申报理赔等程序,以便乙方及时处理。
第六条保险费缴纳方式1. 本合同的保险费由甲方按照约定的缴纳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乙方有权停止保险责任,合同解除。
第七条保险合同终止1. 本保险合同可在以下情况下提前终止:(1)被保险人因其他原因停止从事保险合同约定的工作或活动;(2)被保险人提前终止本保险合同;(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2. 本保险合同终止后,乙方对被保险人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2.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投保人)签章:日期:年月日以上为《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模板》,请双方遵守合同约定并共同履行。
人身意外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样本

人身意外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样本一、合同双方甲方(保险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方式:_____乙方(投保人/被保险人):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地址:_____联系方式:_____二、保险责任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甲方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甲方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甲方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甲方在扣除人民币_____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_____%给付医疗保险金。
2、意外伤害事故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三、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的,甲方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但因输血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除外);7、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整形、美容、隆乳、变性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8、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鉴定为伤残等级的;9、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中暑、猝死;10、被保险人因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1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1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5篇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一、保险单保险单号码:_________二、保险范围1. 本保险适用于被保险人因意外事件而导致的伤害或死亡。
意外事件是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非故意的、偶然的事件。
2. 本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身体伤害:被保险人因意外事件导致身体受伤,包括骨折、脱臼、脑震荡等。
(2)医疗费用的赔付:被保险人因意外事件导致受伤或死亡,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赔付医疗费用。
(3)残疾赔付:被保险人因意外事件导致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赔付残疾赔偿金。
(4)死亡赔付:被保险人因意外事件导致死亡,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赔付死亡赔偿金。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最大限额。
本保险的保险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
2. 保险费是投保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
本保险的保险费根据保险金额、保险期限、被保险人等因素确定。
投保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
四、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险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保险期限的终止应当符合以下情况之一:1. 保险合同约定的终止事由发生;2. 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3. 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
五、投保人的权利和义务1. 投保人的权利:(1)在保险期限内,享有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权;(2)享有对保险合同的解释权;(3)享有对保险合同的变更权。
2. 投保人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2)在签订合同时,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关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职业、年龄等情况;(3)在保险期限内,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发生的意外事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保险公司的权利和义务1. 保险公司的权利:(1)享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2)享有对保险合同的解释权;(3)享有对保险合同的变更权。
2. 保险公司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2)及时向投保人提供必要的理赔服务;(3)对投保人的咨询和投诉及时作出处理。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6篇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6篇篇1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当事人信息甲方(被保险人):(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乙方(保险人):(保险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第二部分:保险产品信息1. 保险产品名称:(例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2. 保险金额:(具体金额)3. 保险期限:(例如保险起止日期、保险年限等)4. 保险费用:(具体金额及缴费方式)第三部分:保险责任与免责条款1. 保险责任:(详细列举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包括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2. 免责条款:(详细列举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例如故意自杀、酒后驾驶等)第四部分:理赔流程1. 理赔申请: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需在出险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将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核实出险事实、保单有效性等。
3. 理赔支付:经过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理赔金额。
第五部分:解决争议1.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可向保险监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第六部分:其他条款1.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并交付首期保费之日起生效。
2. 合同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3. 合同终止:保险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时,合同终止。
以上内容为人身保险合同范本格式,具体条款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希望双方在签订保险合同前仔细阅读并了解合同内容,确保双方权益。
篇2人身保险是指以保险人投保人为被保险人的身体、生命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形式。
人身保险合同作为购买人身保险的重要法律依据,在签订合同时需注意保险合同范本的格式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以下是一份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的范本格式,供参考:人身保险合同合同编号:______甲方(投保人):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人身保险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一、保险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5篇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公司乙方:投保人/被保险人鉴于甲方为了保障乙方在意外事故中可能产生的伤害风险,乙方向甲方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且双方在自愿、平等和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如下保险合同:第一条保险金额1. 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元整。
2. 保险金额的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康复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等。
第二条保险期限1. 保险期限为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具体时间)。
2. 保险期限内,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伤害,均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第三条保险费用1.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按照约定的比例缴纳保险费用。
2. 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具体说明)。
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保险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四条保险责任1. 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伤害,甲方应当在保险金额限额内给予赔偿。
2.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康复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等。
3. 乙方出现意外事故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第五条保险事故处理1. 乙方出现意外事故应当立即就医,并保存相关的医疗发票、诊断证明等证明文件。
2.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理赔申请和证明文件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并及时给予赔偿。
第六条保险合同解除1. 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如需解除保险合同,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相应的解约费用。
2. 甲方在乙方违反保险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用。
第七条其他约定1.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保险合同的解释权属于双方,如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声明:本合同内容为虚拟范本,仅供参考。
人身意外保险合同范文3篇

人身意外保险合同范文3篇篇1合同编号:[请填写]甲方(保险公司):[请填写]住所地:[请填写]法定代表人:[请填写]联系电话:[请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乙方(投保人/被保险人):[请填写]身份证号:[请填写]住所地:[请填写]联系电话:[请填写]鉴于:1. 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保险公司,具有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2. 乙方希望为自身或其指定的被保险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获得在约定条件下的保险保障。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自身或指定被保险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 保险事故:指本合同约定的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等情形。
2. 保险期间:指本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开始时间至保险责任终止时间之间的期限。
3. 保险金额:指甲方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4. 保险费:指乙方为获得本合同项下保险保障所应支付给甲方的费用。
第二条保险责任1. 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甲方按照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 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残疾,甲方按照保险条款中约定的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3. 医疗费用补偿: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直接导致需要接受治疗,甲方将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
第三条保险期间与保险金额1.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具体时长]年/月,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2.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具体数额]元。
第四条保险费及其支付方式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保险费人民币[具体数额]元。
2. 保险费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以附件《保险费支付计划表》为准。
第五条保险责任免除1. 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已患有疾病;-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自杀或自伤;-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等。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模板6篇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模板6篇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模板甲方:保险人(保险公司全称及地址)乙方:被保险人(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本合同项下遭受的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给付保险金约定如下:一、保险期间:本合同自保险单生效之日零时起至保险单所载的保险期限届满或解除、终止之日零时止。
二、保险金额及费率:乙方保险金额为(具体金额),保险费率为(具体费率),保险费用为(具体金额)。
三、保险责任:1. 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限于乙方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伤残的损失,具体保险责任如下:(1)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为保险金额的100%;(2)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全残,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为保险金额的100%;(3)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部分残,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为保险金额的50%。
2. 本合同保险责任仅限于乙方在保险期间内遭受的意外事故所致的人身伤害,不包括乙方故意自杀、犯罪行为、醉酒、药物滥用、从事危险运动等情况。
四、理赔条件:1. 乙方出险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理赔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2. 乙方出险后,保险公司有权进行事故调查和鉴定,乙方须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理赔方式:1. 乙方符合理赔条件的,保险公司应在接到理赔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理赔款项。
2. 理赔款项将以转账等形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六、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经签署,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合同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
2. 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3.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可咨询保险公司或相关法律机构。
人身险保险合同书样本

人身险保险合同书样本甲方(保险人):[保险公司全称]乙方(投保人):[投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保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乙方希望为其本人或其指定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身险,甲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提供保险,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如下:第一条保险标的本合同的保险标的为乙方本人或其指定的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条保险责任甲方对乙方或其指定的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疾病等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或死亡,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第三条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
第四条保险费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和方式向甲方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
第五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第六条投保人声明乙方声明其在投保时已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及其他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如何确定保险费率的重要情况。
第七条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乙方或其指定的受益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甲方在核实无误后,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第八条保险金的免除若乙方或其指定的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有其他欺诈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合同变更或解除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退还乙方相应的保险费。
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双方可在此约定其他事项,如保险金的支付方式、保险责任的特别约定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保险公司印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姓名]日期:[合同签订日期]乙方(签字):[投保人姓名]日期:[合同签订日期][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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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书2020(示范合同)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both parties. If one party violates the agreement, the contract is the basis for safeguarding their own rights(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编号:MZ-HT-012216人身保险合同书2020(示范合同)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交付保险费第二条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_____ 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险费且同意承保时,应发给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人身保险合同范文节选!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第三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
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
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交保险费的利息。
保险费第四条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按年交付、按半年交付、按月交付。
按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半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半年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月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每月的1号至月底。
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分为趸交、10年交、20年交。
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
合同效力的恢复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1.每年在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的5%增加保险金额。
人身保险合同范文节选!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3周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3.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第一年度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本合同即行终止;第二年度及第二年度以后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故,本公司按增加后的保险金额给付,本合同终止。
4.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第一年度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合同即行终止;第二年度及第二年度以后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增加后的保险金额给付,合同即行终止。
责任免除第八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三、自本保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被保险人的自杀、故意自伤行为;四、被保险人的故意犯罪、吸毒、殴斗及酒醉行为;五、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六、罹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爱滋病)、性病;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八、无驾驶执照、酒后驾车或其他违章驾驶。
发生第一款情形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其他各款情形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身体高度残疾鉴定第九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
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病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第十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30日内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第十一条被保险人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付凭证;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二条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二、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死亡证明书;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付凭证;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申请领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二、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鉴定书;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付凭证;四、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合同的解除第十四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本公司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
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
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本公司通知解除本合同时,按所知最后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第十五条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应于接到通知后30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付凭证;三、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第十六条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的差额及利息,如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发现的,本公司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第十七条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
但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
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生存保险金、高度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前项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本公司不负责任。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或依法丧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变更地址第十九条投保人的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
投保人不做前项通知时,本公司按所知最后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索赔时效第二十条本合同的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灭。
批注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合同纠纷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按( )项方式处理:(1)通过仲裁机关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释义第二十三条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二十四条本条款所述“身体高度残疾”是指下列情事之一:一、双目失明;(注1)二、言语(注2)或咀嚼(注3)机能完全永久丧失;三、中枢神经或胸、腹部脏器极度障害,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护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须他人扶助;(注4)四、两手腕关节丧失或两足踝关节丧失;五、一手腕关节及一足踝关节丧失;六、一目失明及一手腕关节丧失或一目失明及一足踝关节丧失;七、四肢机能完全永久丧失。
注:1.失明的认定(1)视力的测定,依据国际视力表两眼分别依矫正视力测定。
(2)失明指视力永久在国际视力表0.02以下。
2.言语机能的丧失指下列情形之一:(1)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喉头音等四种语言能力中,有三种以上(含三种)丧失不能发出。
(2)声带全部剔除。
(3)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
3.咀嚼机能的丧失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食物的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者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都不能自己完成,经常需要他人扶助的状态。
5.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180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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