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案
地沟油第一案引发的思考

由地沟油第一案引发的思考中国的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在中国人的眼中,吃饭是一件天大的事,在我们每个中国人的眼中,食品安全问题应该被重视,也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但是2008年震惊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将一个中国著名的奶粉品牌摧毁,但被摧毁不仅仅只有一个品牌而已,我们政府对食品的监督管理的力度遭到了巨大的质疑,政府及企业的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大打折扣.整个社会人心惶惶,三鹿的事件过去没多久.今年的地沟油第一案再次深深的伤害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一个名目张胆生产地沟油的企业,并且用现代化的工厂设备,挂着生产柴油的生物科技公司,在被查出来之时.令办案的民警十分震惊,不仅引发了我们深深的思考?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人,如此大的规模.跨省协作,冒着蹲监狱的危险,也许格林生物柴油案只是地沟油案的冰山一角而已,地沟油的泛滥已经深深的影响了每一个中国人的健康,但是巨大的利润,每筒油上百元巨大利润使越来越多的人铤而走险,冒着巨大的风险,但另一方面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利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我们普通民众的维权意识不强,一个如此规模巨大的生产地沟油的企业,为什么没人去揭发举报,社会道德意识的日渐丧失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利字头上一把刀,唯利是图的社会大环境和互相推诿的相关监管部门造成了危害大家健康的地沟油泛滥。
地沟油的泛滥产生了许多的负面效应,有朋友对我说也许你每吃十顿饭里就会有一顿是地沟油,仔细想想,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如果有一天我们连吃上健康安全的食品的权利都没有的话,这个社会将是一个多么可怕的社会,也许我们可以在饮食上注意再注意,但是如果社会的公信力丧失,我们普通的公民对政府的信任不在,人人自危,这才是更可怕的事情吧,如果某一天我们去超市的时候不在在为买什么东西更安全发愁时,那将是一件多么好的事。
我们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来应对地沟油的日益泛滥,首先我们自身应该加强防范和维权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也许这是从源头做起最好,避免地沟油进入我们生活的方法,另外也是我们的政府应该做一些什么的时候,我们的政府是不时应该在其位谋其职,好好把自己的本质工作做好,也许许多,不必要的事故就会少发生,我们也应该呼唤社会道德建设,道德是一个底线,没有道德社会就会乱套,我们应大力进行社会道德建设,地沟油事件惊醒了许多中国人。
刑法实践课

刑法实践课题目:就浙江宁海被告人柳立国“特大地沟油”犯罪案的讨论分析1、时间:2013-6-202、地点:3、参加人员:4、主持人:审判长5、记录人:6、讨论主题:《浙江宁海被告人柳立国“特大地沟油”犯罪案讨论分析》●案情调查介绍及解剖地沟油事件4月16日上午,“全国特大地沟油案”一审在浙江宁海县宣判,七名涉案人获重判。
其中,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格林公司)经营者柳立国被判无期徒刑,他的哥哥柳立海判刑10年半,大姐夫于双迎判刑10年,二姐夫鲁军判刑14年,格林公司员工李树军判刑11年。
该案案发于2011年7月4日,一度被官方舆论称为“中国首例特大地沟油全环节案件”,全国58家企业牵涉其中。
有观察人士指出,迄今为止,“柳立国案”极可能是中国所有地沟油案中判刑最重的。
格林公司的两名司机刘凡金、王波,也分别被判刑7年。
此前的2013年4月8日,江西省宣判了该省首例制售地沟油案。
南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万爱梅、万斌、万军等人制售114吨地沟油,流向食用油市场,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是案,六名被告分别被判刑两年半至五年。
2012年8月,“全国特大地沟油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宁波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宁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随后,本案相关被告按生产和销售环节,被分为三组受审。
柳立国家族企业共七人被指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浙江宁波检方起诉称:从2007年12月起,在明知他人将向其所购的非食用油冒充豆油销售的情况下,柳立国等人仍将餐厨废弃油加工提炼成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非食用油对外销售,销售额达9920余万元。
●地沟油的分类及危害(1)地沟油的分类:一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二是狭义的地沟油,即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三是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规定要求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
2010年食品安全8大事故

2010年食品安全8大事故 2011年01月12日10:28 生意社生意社01月12日讯NO1.地沟油事件回放:2010年3月20日,西安市药监局食品稽查分局执法人员在重庆胖妈烂火锅西安总店,发现其存在泔水油回收装置,现场查获的账单也表明火锅店涉嫌回收地沟油。
据此,西安市药监局食品稽查分局以涉嫌回收泔水油二次利用,违反《食品安全法》,责令该店停业整顿。
此事在全国范围引发对地沟油的声讨,但至今地沟油仍然没有销声匿迹。
何为地沟油?地沟油是各类劣质油的通称,包括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提炼后产出的油以及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规定要求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
地沟油的危害:地沟油的制作过程注定了它的不卫生,其中含有的大量细菌、真菌等有害微生物,一旦到达人的肠道,轻者会引发人们腹泻、腹痛,重者则会引起人们恶心、呕吐等一系列肠胃疾病。
地沟油中含有黄曲霉素、苯并芘,这两种毒素都是致癌物质,其毒性是砒霜的100倍。
可以导致胃癌、肠癌、肾癌及乳腺、卵巢、小肠等部位癌肿。
简易鉴别地沟油:一看看透明度,纯净的植物油呈透明状,地沟油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混入了碱脂、蜡质、杂质等物,透明度会下降;再看色泽,纯净的油为无色,地沟油色深;看沉淀物,如有沉淀,其主要成分是杂质。
二闻每种油都有各自独特的气味。
可以在手掌上滴一两滴油,双手合拢摩擦,发热时仔细闻其气味。
有异味的油,说明质量有问题,有臭味的很可能就是地沟油。
三尝用筷子取一滴油,仔细品尝其味道。
口感带酸味的油是不合格产品,有焦苦味的油已发生酸败,有异味的油可能是地沟油。
四听取油层底部的油一两滴,涂在易燃的纸片上,点燃并听其响声。
燃烧正常无响声的是合格产品;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嗞嗞”声音的,水分超标,是不合格产品;燃烧时发出“噼啪”爆炸声,表明油的含水量严重超标,而且有可能是掺假产品,绝对不能购买。
地沟油入药

地沟油入药佚名【摘要】在"苹果皮板蓝根"、"皮革胶囊"之后,地沟油事件再次将制药行业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
8月28日,宁波市中院开庭审理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案,其中涉及焦作健康元公司。
据称,该公司曾在一年半的时间里,采购地沟油用于生产7-ACA (头孢类抗生素中间体),采购金额达1.45亿元。
【期刊名称】《英才》【年(卷),期】2012(000)010【总页数】1页(P22-22)【关键词】头孢类抗生素;采购金额;制药行业;开庭审理;板蓝根;宁波市;中间体;公司【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12.45在“苹果皮板蓝根”、“皮革胶囊”之后,地沟油事件再次将制药行业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
8月28日,宁波市中院开庭审理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案,其中涉及焦作健康元公司。
据称,该公司曾在一年半的时间里,采购地沟油用于生产7-ACA(头孢类抗生素中间体),采购金额达1.45亿元。
两天后,健康元董事长朱保国紧急召开电话会议,在解释自身清白的同时提到,河南惠康公司的采购商一共有62家,其中相当一部分为制药企业。
一石激起千层浪,全国制药百强齐鲁制药、跨国公司正大集团随即被卷入其中。
地沟油与7-ACA7-ACA作为头孢菌素关键性中间体,已成为当今国际抗生素市场的主角。
在生产7-ACA的过程中,有一步是利用豆油中的营养有益成分来培养细菌。
焦作健康元购买的掺杂地沟油的豆油,就是用来提供营养成分的。
据健康元方面称,在生产7-ACA的全部成本中,豆油占32%。
7 -ACA对健康元的意义健康元的7-ACA产量目前在国内排名第二,市场份额约25%。
据健康元2011年年报显示,其总营收47.38亿,其中7-ACA营收为6.07亿,占比12.8%。
7-ACA的利润率为5.18%。
上市药企健康元被曝为全国特大地沟油案最大买家 国际博览

河南惠康最大的客户是河南焦作健康元 生 物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占 其 销 售 总 额 的 一 半 ,而 这家公司是 A 股上市的健康元的全资子公 司 。 据 公 安 机 关 侦 查 ,2010 年 初 至 2011 年 7 月,河 南 惠 康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与 焦 作 健 康 元 签 订购销合同,共销售 1.62 万吨地沟油,金额高 达 1.45 亿 元,平 均 售 价 8950 元/吨,这 一 价 格 不 仅 远 低 于 正 常 豆 油 的 价 格,甚 至 还 低 于 河 南惠康向食品厂销售均价(9375 元/吨),更低 于向饲料企业的销售均价(1.12 万元/吨)。
受 时 刻 准 备 ”的 英 文 缩 写 。 这 些 士 兵 涉 嫌 购 买 价 值 87000 美 元 的 武 器 ,用 于
袭击目标和暗杀总统奥巴马。 佐治亚州斯图尔特堡美军基地附近长县法院的
检 察 官 在 法 庭 上 说,这 一 无 政 府 主 义 武 装 组 织 在 华 盛 顿 州 购 买 了 土 地 ,并 计 划 炸 毁 一 座 水 坝 ,还 要 对 该 地 区的苹果作物下毒。
目 前 ,麦 克 法 伦 一 家 正 想 方 设 法 弄 清 楚 这 个 漂 流 瓶 是 否 来 自 中 国 。 如 果 确 实 来 自 中 国 ,瓶 子 必 须 要 经 过 菲 律 宾 海 、印 度 洋 、南 大 西 洋 、北 大 西 洋 。
报 道 称 ,不 知 道 这 个 漂 流 瓶 是 在 七 夕 节 还 是 情 人 节 被 投 掷 到 海 里 去 的 ,但 便 条 的 日 期 却 写 明 是 阴 历 2012 年 7 月 7 日,按阳历算即为 8 月 23 日,这距瓶子被 这对英国母女发现只有 6 天时间。据环球网
司法实践视频记录 - 特大地沟油事件

餐厨废弃垃圾、泔水经过掏捞、提炼、勾兑等工序,重新回到食用油市场并以“豆油”名义公然出售,最终流向民众的餐桌,8月28日,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案销售环节案件由宁波中级人民法院在宁海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1名被告人军事河南两家油脂企业负责人和员工。
而第一被告人卜某则是这两家企业的董事长。
据悉,记名被告人“通力合作”将“地沟油”与正常豆油勾兑后出手,一年半时间销售额就超过3个亿。
购入的是“地沟油”卖出的是“豆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卜某的旗子即另一被告人郑某和卜军于2006年7月共同出资成立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并有被告人卜某任董事长,卜军担任副总经理,郑某负责财务,另外招募了其余被告人分别在公司担任仓库管理员、会计、出纳、销售业务员、驾驶员等职务。
而被告人陈某则是另一家也是由卜某担任董事长的河南庆隆商贸有限公司的总经理。
2010年初,被告人卜某通过陈某介绍,认识了山东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的老板柳某,而柳某正式8月22日、23日宁海法院开庭审理的“地沟油”案件生产环节的第一被告人。
卜某在明知格林公司系用餐厨废弃油为原料提炼劣质成品油的情况下,致使公司相关人员从格林公司以明显低于正常豆油的价格大量购入劣质成品油。
后公司员工将其和正常豆油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勾兑,并将勾兑后的都有以正常豆油名义销售给食品、饲料、药品原料声场企业用于生产食品、饲料、药品原料,从中获得巨大非法利益。
在明知惠康公司采用上述手段对外销售都有的情况下,几名被告人“通力合作”,业务员积极为公司联系业务,会计、出纳则运行财务完成交易,公司副经理卜军和驾驶员还改装了惠康公司的几辆油罐车,以方便其在接受买方企业的抽油样见哈时暗做手脚,通过检测。
发硬上,身为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和河南庆隆商贸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董事长,被告人卜某却装起了糊涂。
当公诉机关问及惠康公司于格林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惠康公司拥有几辆油罐车、正常豆油和“地沟油”的勾兑比例等问题时,卜某一概摇头表示“不知道”。
2011、8、28焦点访谈曝光“地沟油”案件辩护的理性思考

严德华:一般来讲,有的事情质监部门来监管,那么有的生产企业也是工商,有的是城管。地下产业链造假制假的手段非常狡猾。这个我们监管的难度是非常大的。
现查明,柳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在山东平阴以生产销售生物柴油为名,向浙江、四川、贵州、江苏等地收购地沟油,秘密生产食用油,产量达每天数十吨,并出售给粮油经销商。袁某等犯罪嫌疑人明知是地沟油,却伪称“米糠油”等,甚至假冒某些品牌,散装销售给市场。地沟油流向餐桌的传闻终于得到全面证实。这也是全国公安机关破获的一起特大的以地沟油为原料制作销售食用油的案件,彻底摧毁了一条地沟油粗炼、倒卖、精加工为食用油进行销售的地下产业链。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
这是公安机关首次全环节破获以地沟油为原料制售食用油的重大案件。由此,“地沟油”流向餐桌的传闻得到证实。此案涉及浙江、山东、河南等多省份。近日记者随公安部探访了“第一案”现场。
产业链一:淘挖初炼
地点:浙江省宁海县
偏僻树林大缸熬制泔水
8月24日,宁海县桃源街道一片偏僻的小树林边,一口直径约一米的大缸盛满泔水,泔水缸内不住冒起气泡,臭味刺鼻。
“民警撬开桶盖,已高度发酵的初炼地沟油喷涌而出,溅得人满头满脸,伸手一摸,一个卫生巾喷了出来。”8月24日,浙江宁海县公安局长林东说,这是他所知最肮脏的油。
两年不到的时间里,一个打着高新技术幌子的公司———山东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格林),已将上万吨地沟油简单处理后卖向粮油市场。林东说,“地沟油重新包装成品牌油后出售,无论是色泽还是味道,消费者无法辨别。”
2011年8月,卢义律师接受济南平阴格林公司相关当事人的委托,为浙江宁海警方羁押的涉嫌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并与浙江宁海办案人员联系,于8月17日顺利会见了犯罪嫌疑人。本案因为是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公安部长孟建柱亲自批示,是全国首例公安机关全环节侦破“地沟油”案件,涉及到浙江、山东、河南三省,2011年8月28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对本案进行了报道,对本案“地沟油”的炼制、加工环节进行了详细报道,本案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重要影响。
2012年地沟油犯罪网络消息信息

2012年地沟油犯罪网络消息信息4月2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报道了公安部摧毁了一个窝点在浙江金华市的特大跨省地沟油犯罪网络,节目中点名曝光了连云港市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润食品厂”)从该窝点购销大量新型地沟油。
快报记者昨天赶往被曝光的康润食品厂进行实地调查,该厂一负责人否认使用购买来的新型地沟油生产食用油。
据了解,该厂已经停产半个月,目前由警方每天派专人看守,负责人王成奎也已被警方控制。
地沟油犯罪网络□现代快报记者王晓宇文/摄食品厂2个月购销40吨新型地沟油据央视报道称,所谓的新型地沟油是指一些小作坊将劣质、过期、腐败了的动物皮、肉、内脏经过简单的加工提炼后生产出来的油脂,原本这种经过加工提炼的油脂应该用于工业生产,但是被黑心商人卖给正规的油脂公司用于制造食用油。
节目中,办案人员特别提到了连云港市康润食品厂。
地沟油犯罪网络参与调查的央视记者拿到浙江金华其中一家被查工厂的销售表,表中显示连云港市康润食品厂在2011年11月和12月,分三次从该厂购买了40吨新型地沟油,每吨以7500元左右购进,经过自己加工后再以每吨12500元价格卖出,平均每吨获利5000元,利润与过去的地沟油相当。
厂长儿子否认将地沟油加工成食用油地沟油犯罪网络据了解,连云港市康润食品厂位于该市东海县桃林镇。
资料显示,该厂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动物油脂、骨汤、骨油深加工的食品企业,其产品广泛地应用于方便面、调味品、速冷食品、微波食品、糖果、乳制品、冷食以及中式糕点等。
地沟油犯罪网络昨天中午,记者赶到了桃林镇,经过多方问询终于找到了康润食品厂,厂门口的墙上记者没有见到任何有关企业名称的信息,工厂大门紧闭,在传达室门口,记者碰到了该厂负责人王成奎的儿子小王。
地沟油犯罪网络小王告诉记者,康润食品厂生产主要分为两块,一块是生产动物饲料,一块是生产食用油,小王承认厂内确实从去年10月份开始从浙江金华买了一批成品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案”的案例分析
摘要:近几年,我国许多地方都存在一个令人发指的问题──“地沟油”问题,这个问题可以说已经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
有些人长期以倒卖“地沟油”为生,他们把这些地沟油经过化学处理后装入成品油桶流入餐桌,这些地沟油流入餐桌严重威胁到我国公众的生命健康。
“地沟油”事件频频发生,引起人民关注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案”终于于8月22日受审。
一、案情简介
2012年 8月22日、23日,全国首例特大全环节生产销售“地沟油”系列案第一起案件在浙江宁海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7名被告人是济南博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员工,这两家公司也就是收购、生产、加工地沟油的企业。
此系列案系全国特大、全环节生产、销售“地沟油”犯罪案件,被列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第一批督办案件,分别经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宁海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宁波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高法院指定该系列案共3起案件由宁波中院审判。
公诉机关以被告人柳某等20人涉嫌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宁波中院提起公诉。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07年12月起,被告人柳某等7人将餐厨废弃油提炼成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非食用油销售,以正常豆油名义销售给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河南庆隆商贸有限公司等单位和袁某等人,至案发销售额达9920余万元。
其中,仅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河南庆隆商贸有限公司用该非食用油与正常豆油勾兑后对外销售,销售额就达3.5亿余元。
二、案情分析
公诉机关认为,自2007年12月起,柳某等人在明知他人将向其所购的非食用油冒充豆油等食用油销售的情况下,仍将从浙江等地收购来的餐厨废弃油经上述油脂加工厂或公司加工提炼,生产出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非食用油对外销售,从中赚取高额利润。
至案发,销售额共达9920余万元。
8月24日,整个系列案的第二起案件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名被告人分别是郑州市金水区的宏大粮油商行的业主袁一和为产、销牵线搭桥的中间人程江萍,这两人分别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起诉。
前年3月份,宁波市宁海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就发现了非法炼制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的线索,于2011年3月28日立案侦查,紧接着该案件6月20日就被列为公安部督办的案件。
经过4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宁海县公安局先后四次组织力量赶到江苏、山东、河南、河北等地调查,一共抓获了犯罪嫌疑人20名,查扣了非法加工地沟油原料和成品共计694吨。
据了解,整个生产销售环节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这起案件中形成了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六大环节于一体的地沟油生产产业链,犯罪网络涉及到14个省。
这起案件涉及人员之多,涉及地域之广,涉案金额之大,产业链如此完整,可以说在全国尚属首例,所以被法院称为“全国首例特大全环节生产销售‘地沟油’犯罪案”。
销售公诉机关称,通过程江萍的穿针引线,自2009年6月至2011年7月,被告人袁一明知格林公司生产的油脂是由餐厨废弃油加工而成的劣质成品油,仍大量购入并加价销往河南省新乡市、三门峡市等地的一些粮油经营部和食用油批发部,同时,袁一自己也将收购来的油经灌装零售给周边的工地食堂、夜排档、油条摊业主,销售额共计人民币300余万元,故对其以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
8月28日、29日,全国特大全环节“地沟油”犯罪案件继续在宁波市宁海县法院审理。
11名被告人均是河南两家油脂企业的负责人和员工。
据悉,几名被告人“通力合作”将“地沟油”与正常豆油勾兑后出售,一年半时间销售额就超3个亿。
三、“地沟油”事件屡打不绝的原因:
一是利益的驱动。
一些黑心经营者将“地沟油”非法贩卖,回馈的利润高达十几甚至几十倍,从而诱使一些人为了利益,昧着自己的良心,从中赚取高额利润。
二是立法体系不完善。
现今我国刑法中针对“地沟油”问题还没有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而且“地沟油”事件的不同环节存在“罪与非罪”界限不清楚的问题。
三是监管不力。
就“地沟油”的监管工作而言,工商、质检、环保、公安、食品监督局等部门虽都有管理职权,但谁是主导部门不明确,长期处于推诿扯皮状态,导致执法监管不到位,整治力度不大,使黑心经营者钻了空子。
四是市场空间很大。
“地沟油”的价格比正常食用油的价格要便宜很多,有些企业为了省钱,他们忽视健康,不讲卫生、不讲科学,低价购买“地沟油”食用,这就为“地沟油”销售提供了较大的市场。
五是打击难度大。
在打击“地沟油”的过程中,不仅它的贩运、制作、销售本身很隐蔽,而且国家没有出台对非法制做“地沟油”食品处罚的检测标准,再加上也没有研制出非法使用“地沟油”食品的检测仪器,这就给打击工作增加了较大难度。
随着8月29日最后一天的庭审结束,这次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系列案件审理也暂告段落。
然而对“地沟油”事件的关注却不会停止。
民以食为天,油盐酱醋油居首位,作为千家万户每天都在使用的食用油,一旦出现安全危机,势必影响广泛深远。
“地沟油”的出现,无疑让人感到窝心气闷。
“地沟油”一词,近年来也迅速成为频频见诸报端的热词,但究竟什么是“地沟油”,却并无一个科学严谨的定义。
在网络上,对地沟油的描述是:“泛指在生活中存在的各类劣质油,如回收的食用油、反复使用的炸油等。
地沟油最大来源为城市大型饭店下水道的隔油池。
长期食用可能会引发癌症,对人体的危害极大,必须要有效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必须制定强有力的对策措施:
一是重权出击。
各职能部门应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用关注民生的政治责任感,重视对“地沟油”的综合治理工作。
对非法贩运、生产、销售“地沟油”窝点,加大打击的力度,依法从重处理。
二是出台科学的管理办法。
三是针对“地沟油”问题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
由于“地沟油”问题存在一系列的环节,针对这些环节制定明确的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四是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
五是开发“地沟油”的再利用价值。
六是广泛宣传。
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对“地沟油”的危害,进行广泛宣传。
要深入农村对广大农民进行讲科学、讲卫生、讲健康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同时加大对“地沟油”举报的宣传力度,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让所有消费者都参与到这项活动中,堵死“地沟油”流入食品市场,杜绝“地沟油”上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