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氯乙烯MSDS
10四氯乙烯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标识化学品中文名:四氯乙烯化学品英文名:tetrachloroethylene|perchloroethylene化学品别名:全氯乙烯CAS No.:127-18-4EC No.:204-825-9分子式:C2Cl4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液体。
对水生物有毒。
对水生环境可能会引起长期有害作用。
使用适当的容器, 以预防污染环境。
| GHS 危险性类别根据GB 30000-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参阅第十六部分),该产品分类如下:致癌性,类别1B;危害水生环境-急性毒性,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慢性毒性,类别2。
| 标签要素象形图警示词:危险危险信息:可能致癌,对水生生物有毒,对水生生物有毒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防范说明预防措施:使用前取得专业说明。
在阅读并明了所有安全措施前切勿搬动。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事故响应:收集溢出物。
如接触到或有疑虑:求医/就诊。
安全储存:存放处须加锁。
废弃处置:按照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章处置内装物/容器。
| 危害描述物理化学危险无资料健康危害吸入该物质可能会引起对健康有害的影响或呼吸道不适。
意外食入本品可能对个体健康有害。
通过割伤、擦伤或病变处进入血液,可能产生全身损伤的有害作用。
眼睛直接接触本品可导致暂时不适。
环境危害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
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请参阅SDS 第十二部分。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物质混合物危险组分浓度或浓度范围CAS No.四氯乙烯>= 99.0 127-18-4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描述一般性建议:急救措施通常是需要的,请将本SDS 出示给到达现场的医生。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
用大量肥皂水和清水冲洗皮肤。
如有不适,就医。
眼睛接触:用大量水彻底冲洗至少15 分钟。
如有不适,就医。
吸入:立即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畅通。
四氯乙烯MSDS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必要时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应急
泄漏
处理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收修配转移回收。无法收集的可用多硫化钙或过量的硫磺处理。
健康危害:本品有刺激和麻醉作用。吸入急性中毒者有上呼吸道刺激症状、流泪、流涎。随之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腹痛、视力模糊、四肢麻木,甚至出现兴奋不安、抽搐乃至昏迷,可致死。慢性中毒者有乏力、眩晕、恶心、酩酊感等。可有肝损害。皮肤反复接触,可致皮炎和湿疹。
急救
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接触
限值
中国 未制定标准
美国(ACGIH)未制定标准
健康
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临界温度℃:
燃烧热():
临界压力MPa:
闪点℃:
折射率于约10000倍体积的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燃烧
四氯乙烯危险化学品物质安全信息卡

资料卡编号:M097
名称
四氯乙烯
英文名称
Teteachloroethylene
别名
全氯乙烯
化学式
C2Cl4;CCl2CCl2
相对密度(水)
1.63
稳定性
稳定
熔点(℃)
-22
蒸气相对密度(空气)
5.83
爆炸极限(%)
――
闪点(℃)
――
饱和蒸气压(kpa)
2.11kPa/20℃
毒性:属中等毒类。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本品有刺激和麻醉作用。吸入急性中毒者有上呼吸道刺激症状、流泪、流涎。随之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腹痛、视力模糊、四肢麻木,甚至出现兴奋不安、抽搐乃至昏迷,可致死。慢性中毒者有乏力、眩晕、恶心、酩酊感等。可有肝损害。皮肤反复接触,可致皮炎和
沸点(℃)
121
外观与性状
无色液体,有特殊气味,与水微溶,溶于乙醇、乙醚、苯、氯仿等多种有机溶剂。
货品危险特征
危险特性:一般不会燃烧,但长时间暴露在明火及高温下仍能燃烧。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气体。与活性金属粉末(如镁、铝等)能发生反应,引起分解。有聚合危险。若遇高热可发生剧烈分解,引起容器破裂或爆炸事故。燃烧(分解)产物:氯化氢、光气。
废弃物处置方法:建议用焚烧法处理。废弃物和其它燃料混合焚烧,燃烧要充分,防止生成光气。焚烧炉排出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此外,从废料中回收四氯乙烯,再循环使用。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保暖并休息。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四氯乙烯MSDS20125

四氯乙烯MSDS标识中文名:四氯乙烯分子式:C2Cl4分子量:165.82 CAS号:127-18-4 危规号:---理化性质性状:无色液体,有氯仿样气味熔点℃:-22.2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苯、甲苯等。
沸点℃:121.2相对密度(水=1):):(20℃/4℃)1.6226饱和蒸汽压/kPa:2.11(20℃)相对密度(空气=1):0.6临界温度℃:347.1燃烧热(kJ.mol-1):679.3临界压力MPa:9.74闪点℃:27.4折射率:1.50566稳定性:稳定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约10000倍体积的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2.88燃烧爆炸危险性燃爆危害:本品可燃,有毒,具刺激性。
危险特性:一般不会燃烧,但长时间暴露在明火及高温下仍能燃烧。
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气体。
与活性金属粉末(如镁、铝等)能发生反应,引起分解。
若遇高热可发生剧烈分解,引起容器破裂或爆炸事故。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
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接触限值中国未制定标准美国(ACGIH)未制定标准健康危害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本品有刺激和麻醉作用。
吸入急性中毒者有上呼吸道刺激症状、流泪、流涎。
随之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腹痛、视力模糊、四肢麻木,甚至出现兴奋不安、抽搐乃至昏迷,可致死。
慢性中毒者有乏力、眩晕、恶心、酩酊感等。
可有肝损害。
皮肤反复接触,可致皮炎和湿疹。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保暖并休息。
呼吸困难时给输氧。
四氯乙烯127-18-4

g) 闪点
无数据资料
h) 蒸发速率
无数据资料
i) 可燃性(固体,气体) 无数据资料
j) 高的/低的燃烧性或爆炸性限度 无数据资料
k) 蒸气压
25.3 hPa (19.0 mmHg) at 25.0 °C (77.0 °F) 17.3 hPa (13.0
mmHg) at 20.0 °C (68.0 °F)
12.2 持久存留性和降解性
生物降解性 好氧的 - 暴露时间 28 d 结果: 11 % - 不易快速生物降解的。方法: OECD测试导则301C
12.3 生物积累的潜在可能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蓝鳃太阳鱼 - 21 d -0.00343 mg/l 生物富集因子 (BCF): 49
12.4 土壤中的迁移
4.2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滞后的
麻醉,可能发生对肝的伤害。,可能发生对肾的伤害。
https:// 1/5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3 及时的医疗处理和所需的特殊处理的说明和指示
无数据资料
5 消防措施
5.1 灭火介质
火灾特征 无数据资料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用水雾,耐醇泡沫,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
2.2 GHS 标记要素,包括预防性的陈述
危害类型
GHS07:感叹号; GHS08:健康危害; GHS09:环境危害;
信号词
【警告】
危险申明
H351
也许可能会导致癌症。
H411
对水生生物有毒并造成长期影响。
警告申明
P273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P281
使用所需的个人防护设备。
RS
Hazard symbol(s) Xn;N
欧洲陆运危规 : 1897
四氯乙烯

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有氯仿样气味。pH值:无资料熔点(℃):-22.3沸点(℃):121.2相对密度(水=1):1.63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5.83饱和蒸气压(kPa):2.11(20℃)燃烧热(kJ/mol):-679.3临界温度(℃):347.1临界压力(MPa):9.74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2.6~3.4闪点(℃):无资料引燃温度(℃):无资料爆炸上限%(V/V):无资料爆炸下限%(V/V):无资料溶解性:不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主要用途:用作溶剂。
健康危害:本品有刺激和麻醉作用。吸入急性中毒者有上呼吸道刺激症状、流泪、流涎。随之出现头晕、头痛、恶心、运动失调及酒醉样症状。口服后出现头晕、头痛、倦睡、恶心、呕吐、腹痛、视力模糊、四肢麻木,甚至出现兴奋不安、抽搐乃至昏迷,可致死。慢性影响:有乏力、眩晕、恶心、酩酊感等。可有肝损害。皮肤反复接触,可致皮炎和湿疹。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减少蒸发。用沙土、惰性物质或蛭石吸收大量液体。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透气型防毒服,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碱金属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四氯乙烯msds

、物质的理化常数2、对环境的影响一、健康危害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本品有刺激和麻醉作用。
吸入急性中毒者有上呼吸道刺激症状、流泪、流涎。
随之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腹痛、视力模糊、四肢麻木,甚至出现兴奋不安、抽搐乃至昏迷,可致死。
慢性中互者有乏力、眩晕、恶心、酩酊感等。
可有肝损害。
皮肤反复接触,可致皮炎和湿疹。
当直接接触时,四氯乙烯经皮肤或在吸入之后经肺而被吸收。
人体内该化学物质的量随着接触水平和接触期间体力活动的增加而增加。
它在人和动物的脂肪组织中蓄积到某一有限程度。
人和动物都能使之代谢,主要以三氯乙酸形式,有时也以2,2,2-三氯乙醇的形式。
所有物种,代谢能力都是有限的。
但是,代谢程度随物种不同而异。
对于人,大部分四氯乙烯以肺原样排出。
经血液和呼吸对四氯乙烯的排出都很慢,但其排出量则随着接触水平的增高而增加。
因此,可将该化合物在血液和呼吸中的浓度用于评估人的接触水平。
二、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毒性:属中等毒类。
急性毒性:LD503005mg/kg(大鼠经口);LC5050427mg/m3 4小时(大鼠吸入);人吸入13.6g/m3,数分钟内轻度麻醉;人吸入0.7~0.8g/m3,喉部轻度刺激和干燥感;人吸入0.5~0.54g/m3,轻度眼刺激和烧灼感,数分钟适应;人吸入0.34g/m3,可嗅到气味。
刺激性:家兔经眼:500mg(24小时),轻度刺激。
家兔经皮:4mg,轻度刺激。
致突变性:微生物致突变:鼠伤寒沙门氏菌50ul/皿/微粒体致突变:鼠伤寒沙门氏菌200ul/皿。
生殖毒性:大鼠吸入最低中毒(TCL0):1000ppm(24小时,孕后1~22天用药),有胚胎毒性。
小鼠吸入最低中毒(TCL0):300ppm(7小时,孕后6~15天用药),有胚胎毒性。
致癌性:IARC致癌性评论:动物为可疑性反应。
转归:释放到周围大气中的大部分四氯乙烯,由于阳光作用而分解,形成象氯化氢、三氯乙酸和二氧化碳之类的产物。
四氯乙烯MSDS

四氯乙烯MSDS
四氯乙烯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含量CAS No. 四氯乙烯99.9 127-18-4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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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含量CAS No. 四氯乙烯99.9 127-18-4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
从上风处进入现场。
尽可能切断泄漏
源。
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
料吸附或吸收。
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
系统。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
用泵转
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
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
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将该物质
划为第6.1 类毒害品;车间空气中四氯乙烯卫生标准(GB 16204-1996),规定了
车间空气中该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及检测方法。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