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2)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2)

205.13特殊地区路基处理括有关的一切作业。
(3) 砂垫层、砂砾垫层及灰土垫层按垫层类型分别以立方米计量,包括材料、机械及有关的一切作业。
(4) 预压和超载预压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预压宽度和高度以立方米计量,包括材料、机械及有关的一切作业。
(5) 真空预压、真空堆载联合预压应以图纸或监理人所要求的预压范围(宽度、高度、长度)经监理人验收合格,预压后体积以立方米单位计量;计量中包括预压所用的垫层材料、密封膜、滤管及密封沟与围堰等一切相关材料、机械、人工费用。
(6) 袋装砂井按不冋直径及深(长)度分别以米计量。
砂及砂袋不单独计量。
(7) 塑料排水板按规格及深(长)度分别以米计量,不计伸入垫层内长度,包括材料、机械及有关的一切作业。
(8) 加固土桩、碎石桩、砂桩、CFG桩按不冋直径及深(长)度以米计量,包括材料、机械及有关的一切作业。
(9) 土工织物铺设土工织物按其净面积以平方米计量,包括材料、机械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
(10) 滑坡处理,按实际发生挖除及回填体积,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以立方米计量。
计价中包括施工中所采用的安全保护措施、采取措施截断流向滑体的地表水、地下水及临时用水,以及采取措施封闭滑体上的缝隙等全部作业。
滑坡处理采用抗滑支挡工程施工中所发生的工程量按不同工程项目,分别在相关子目下计量。
(11) 岩溶洞按实际填筑体积,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以立方米计量。
经批准采用其他的处理措施时,经验收合格后,参照类似项目的规疋进行计量。
(12) 膨胀土路基按图纸及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铺筑,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按不冋厚度以平方米计量。
其内容仅指石灰改良费用,包括石灰的购置、运输、消解、拌合及有关辅助作业等一切费用;土方的挖运、填筑及压实等作业含入203、204相关子目中。
(13) 黄土陷穴按实际开挖和回填体积,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以立方米计量。
(14) 采用强夯处理,以图纸为依据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包括施工前的地表处理、拦截地表和地下水、强夯及强夯后的标准贯入、静力触探测试等相关作业。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是指在进行公路工程施工时,对工程量进行计量的规则和方法。
它是衡量工程进展和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支付的重要手段。
下面将详细介绍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的内容。
一、清单计量的基本原则1.公平合理原则:清单计量要公平合理,避免人为因素和主观判断的干扰,真实反映施工实际情况。
2.凭证原则:计量应以凭证为依据,凭实物、实测数据和实际施工情况确定工程量。
3.审查核定原则:计量应经过审查和核定,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4.独立性原则:计量应独立进行,计量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避免与其他利益相关方勾结,保持独立性。
5.信息公开原则:计量结果应及时公示和告知有关方,以保证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清单计量的程序与注意事项1.前期准备:确定计量基准和计量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建立计量档案,设立计量点和计量控制线,遴选计量人员等。
2.计量依据:计量应以合同、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为依据,依据工程量清单和计量准绳进行计量。
3.实测实量:计量应以实测数据和实际施工情况为准,凭借实物和测量仪器采集数据,避免估算和人为因素的干扰。
4.审查核定:计量应经过审查和核定,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如有疑义应及时沟通解决。
5.计量证明和报验:计量应有相应的计量证明和计量报验表,及时将计量结果报送有关部门。
6.计量鉴定与争议处理:对计量存在争议的情况可以通过计量鉴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清单计量的主要内容1.工程量清单计量: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工程进行计量,准确地量取工程量,确定工程款项支付的依据。
2.非工程量清单计量:对工程外的其他费用进行计量,如临时设施费、材料进场和退场费等。
3.变更工程量计量:对工程变更或增减项进行计量,确保变更工程的量与价格的准确匹配。
4.验收和结算计量: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和结算计量,保证工程质量和支付金额的合理性。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是指在公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各种工程量项目进行计量的规则和方法。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的制定,可以规范计量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确保施工进度,并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
以下是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的一些重要内容。
一、计量规则的依据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的制定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工程建设部门的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为依据。
同时还可以参考国内外公路工程建设经验和相关技术标准,确保计量规则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计量单位的确定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应确定各种工程量项目的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应选择合理、统一,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工程量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计量单位。
三、计量规则的基本原则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明确性:计量规则应明确、具体,能够准确描述工程量项目的计量方式和标准。
2.可行性:计量规则应能够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实施,不会给计量工作带来困难和错误。
3.公正性:计量规则应公平、公正,能够保证各参与方的权益和利益。
4.科学性:计量规则应科学、合理,符合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并能够反映出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真实情况。
四、计量规则的内容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应包括工程量计量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如计量计算公式、计量检查方法、计量记录和计量单据的要求等。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量编码和清单编制要求:对于工程量项目的编码和清单的编制,应有明确的要求,使得各参与方能够理解和操作。
2.工程量计算公式:对于各种工程量项目,应给出计算公式以及计算方法,以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3.计量检查方法:规定计量检查的具体方法和要求,以保证计量结果的真实可靠。
4.计量记录和计量单据要求:明确计量记录的要求,以及计量单据的格式和内容,方便后续工程量审核和验收。
五、计量规则的执行和监督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应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得到严格执行和监督,以保证计量工作的良好进行。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第一节总则1.1 本章所指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是指在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中,为了确定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计量原则和计量方法,而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规则进行规定。
1.2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的制定是为了确保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计量准确、合理,以便于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能够根据统一的计量规则开展工程量的计量工作。
1.3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的执行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进行,确保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能够为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第二节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核2.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遵循国家有关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2.2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过程中,需对工程项目的各项工程量进行细致测算和科学计算,确保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工程量都准确无误。
2.3 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计量原则和计量方法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三节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3.1 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规定的统一计量单位,遵循国家标准进行选用,不得随意更改或自行制定计量单位。
3.2 对于特殊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科学选定,并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说明,确保计量单位的统一和准确。
3.3 在工程量清单中,应对计量单位进行清晰的注释和说明,以便于招标人和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和应用。
第四节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原则4.1 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原则应遵循公平、合理、科学、准确的原则进行确定,确保工程量的计量工作能够公正、公平地开展。
4.2 计量原则应与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相适应,避免出现过高或过低的计量情况,保障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3 在确定计量原则时,需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技术特点、规模大小、地理位置等因素,确保计量原则能够真实反映工程量的实际情况。
第五节工程量清单的计量方法5.1 工程量清单的计量方法应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特点,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计量,确保计量结果符合实际情况。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一、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对各项施工工程的工程量进行分项、定额统计和计算的文件,是施工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依据。
工程量清单按照不同的部位和性质进行划分,如路基、桥梁、隧道、涵洞等,然后根据不同的工程项目和工艺过程,进行具体的计算和核定。
二、计量规则在进行工程量清单的计算和核定时,应根据清单项的具体要求,采用相应的计量规则。
一般来说,公路工程的工程量计量规则主要有按长、面积、体积以及单位工程计量等。
比如对于路基工程,可以按照长度计算横断面面积和体积;对于桥梁工程,可以按照梁板长度计算桥墩和梁板的体积等。
2.计量单位规则公路工程中,计量单位的选择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确定。
常见的计量单位包括米、平方米、立方米、吨等。
对于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不同的材料和设备,应根据其实际用途和标准规定的计量单位进行计算和核定。
3.计量基本要求在进行工程量清单计量时,应确保计量的准确、完整和规范。
具体要求如下:(1)计量项目的名称应准确、明确,符合业内常用的名称和标准。
(2)计量清单应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档次排列,便于施工过程中的计量和核定。
(3)计量工程量的方法应符合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采用合理的计量规则和计算方法。
(4)计量时应确保计量点的准确和规范,避免因计量点的变动和不准确导致的计量误差。
(5)计量时应注意单位的统一和准确,确保计量结果的可比性和可核实性。
三、工程量的核定在进行工程量计量后,还需要进行工程量的核定。
工程量核定是指对计量结果进行审查和审核,确保工程量的准确和合理。
具体的核定工作包括核对计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评估计量结果的可靠性和合理性,发现和纠正计量错误和漏项等。
工程量核定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和复审,确保计量结果和核定结果的一致性和正确性。
综上所述,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是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程量进行确定、计算和核定的规则和方法。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详解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详解一、计量对象公路工程的计量对象主要包括线路类工程、桥梁类工程、隧道类工程、填方工程、挖方工程、土石方路基工程、沥青路面工程、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等。
二、计量单位公路工程常用的计量单位有长度单位、面积单位、体积单位、质量单位等。
例如线路类工程的计量单位可以是公里、米等;桥梁类工程的计量单位可以是平方米、立方米等;路面工程的计量单位可以是平方米、立方米等。
计量单位必须与清单中的计量单位一致。
三、计量原则1.完工计量原则按照清单的规定,对于已经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
2.工程工期计量原则对于工程工期范围内已经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照清单的规定进行计量。
3.特殊工程计量原则对于特殊工程,如高难度施工或特殊施工设备使用的工程量,需要根据设计、施工方案等要求进行特殊计量。
4.子清单计量原则对于公路工程清单中的一部分工程量项,需要单独计量,并按照清单的规定进行计量。
五、计量方法1.直接测量法直接测量法是指通过工程测量仪器和设备进行实际测量,如测量长度、面积、体积等。
直接测量法适用于大部分工程量的计量。
2.预估计量法预估计量法是指通过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预先计算工程量,如填方工程的计量可以通过路堑断面图以及填方计量表进行预估。
3.理论计算法理论计算法是指根据公式、实验数据等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如路面工程计量可以通过路表面积乘以结构层厚度计算。
4.取样检测法取样检测法是指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计量。
如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计量可以通过取样检测路面强度进行计量。
总结起来,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是指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计量对象、计量单位、计量原则、计量方法等进行工程量的计量。
合理有效的计量规则是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重要依据,对于合理评估工程量、合理支付工程款项具有重要意义。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1.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中应使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单位,如米、立方米、公斤等。
在编制过程中应注意单位的统一和标准化,避免使用单位的重复或混淆。
2.计量原则: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应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进行计量,且计量应基于实际完成工作的数量。
计量原则要做到准确、公正、合理、统一3.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将工作内容划分为不同的项目,并为每个项目定义规范的计量单位、数量和配比等。
4.从上至下的计量:对于多级项目或含有多个组成部分的项目,应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计量。
即先计算最高层次的项目数量,然后再计算下一级项目的数量,以此类推。
5.统一计量方法:在工程量清单的计量中,应统一使用相同的计量方法,以确保在计算数量时不会出现错误。
6.计量要点:在计量过程中,应注意重点和难点部位的计量。
对于有复杂构造或独特形式的项目,需要进行细致的测量和计算。
7.计量依据: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应依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规范标准等编制,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8.包含与排除: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应明确包含和排除的内容,以避免重复计量或遗漏计量。
9.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应依据合同约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量,如有需要,还可以制定专门的计量规则。
10.审核与监督:工程量清单计量应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可以由专门的计量机构或工程监理机构进行审核和监督。
以上是一些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的简要介绍,这些规则对于实施公路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至关重要,能够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2018年版最终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一、说明1.一般要求(1)本计量规则各章节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节编号的,因此,各章节工程子目的工程量计量规则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施工规范结合起来理解、解释和应用。
(2)本规则所有工程项目,除个别注明者外,均采用我国法定的计量单位,即国际单位及国际单位制导出的辅助单位进行计量。
(3)本规则的计量与支付,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同时阅读,工程量清单中的支付项目号和本规则的章节编号是一致的。
(4)任何工程项目的计量,均应按本规则规定或监理人书面指示进行。
(5)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则规定。
所有这些方法,应经监理人批准或指示。
承包人应提供一切计量设备和条件,并保证其设备精度符合要求。
(6)除非监理人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人在场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记录。
有承包人签名的计量记录原本,应提交给监理人审查和保存。
(7)工程量应由承包人计算,由监理人审核。
工程量计算的副本应提交给监理人并由监理人保存。
(8)除合同特殊约定单独计量之外,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
(9)除监理人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
(10)承包人应严格标准计量基础工作和材料采购检验工作。
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水泥混凝土、高强度等级水泥砂浆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电子计量设备称重。
因不符合计量规定引发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第104节“承包人驻地建设”与第105节“施工标准化”属选择性工程子目,由发包人根据工程项目管理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或同时使用。
2.质量(1)凡以质量计量或以质量作为配合比设计的材料,都应在精确与批准的磅秤上,由称职合格的人员在监理人指定或批准的地点进行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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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1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子目号、子目名称、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工程内容。
5.工程计量共分九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路基工程,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第六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第七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第八章房建工程,第九章机电工程。
6.清单计价的各项需规范要素,应按下列规定确定:6.1 本规则子目号分别按子目所在章、节、目和子目四级编写,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子目或细目;当目下不分子目时,子目编号仅由章、节和目三级组成。
与工程量清单子目号对应方式示例如下:子目号 2 0 2 – 1 - a 清理现场子目目节(以两位数标识,不足两位数前面补零)章6.2 子目名称以工程和费用名称命名,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本规则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备。
6.3特征是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目作的描述,是设置清单项目的依据。
6.4 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各章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以面积计算的项目——m2以重量计算的项目——t、kg以长度计算的项目——m以自然体计算的项目——个、棵、根、台、套、块……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总额6.5 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有明确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
除监理人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示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
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
6.6计价工程内容是为完成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凡工程内容中未列的其他工作,为该项目的附属工作,应参照各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范本技术规范章节的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7.材料及半成品采备和损耗、场内二次转运、常规的检测、试验等均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8.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
9.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应综合考虑在各项目内,不另行计量。
第一章总则1.本章总则包括:保险费、工程管理、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等内容。
2. 保险费分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2.1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2.2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和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2.3保险费率按议定保险合同费率办理。
3.工程管理包括竣工文件、施工环保费、安全生产费和工程管理软件。
3.1 竣工文件是承包人对承建工程,在竣工后按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要求,编制竣工图表、资料所需的费用。
3.2 施工环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需的费用。
3.3安全生产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
3.4工程管理软件:是发包人指定要求承包人统一配备的软件系统,并建立网络系统所需的费用。
4.临时工程与设施包括临时道路、临时用地、临时供电设施、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以及供水与排污设施。
4.1 临时道路(包括便道、便桥、便涵、码头)是承包人为实施与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修建的设施,包括工程竣工后的拆除与恢复。
4.2临时用地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临时占用土地的租用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自费负责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不另行计量。
4.3临时供电设施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力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4.4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讯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3-4.5供水与排污设施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提供、安装、保养和拆除全部施工和生活用水设施,安装、维修、管理和拆除临时排污系统的费用。
5.承包人的驻地建设包括承包人的驻地建设和场地建设:5.1承包人驻地建设是指承包人为工程建设必须临时修建的承包人住房、办公房、加工车间、仓库、试验室和必要的医疗卫生、消防设施所需的费用,其中包括拆除与恢复到原来的自然状况的费用。
5.2场地建设是指承包人为工程建设必需进行的储料场、拌和场和预制场的场地平整、硬化,作业区的分隔,以及拆除与恢复到原来的自然状况所需的费用。
-4-第二章路基工程1.路基工程包括:场地清理、挖方、填方、特殊地区路基处理、坡面排水、防护与加固工程。
2.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提示:2.1 路基石方的界定。
用不小于112.5KW推土机单齿松土器无法松动,须用爆破、钢楔或气钻方法开挖,以及体积大于或等于一立方米的孤石为石方。
2.2 土石方体积用平均断面积法计算。
但与似棱体公式计算方式计算结果比较,如果误差超过5%时,采用似棱体公式计算。
2.3路基挖方以批准的路基设计图纸所示界限为限,均以开挖天然密实体积计量。
其中包括边沟、截水沟的开挖。
2.4挖方作业应保持边坡稳定,应做到开挖与防护同步施工,如因施工方法不当,排水不良或开挖后未按设计及时进行防护而造成的塌方,则塌方的清除和回填由承包人负责。
2.5路基填料中石料含量等于或大于70%时,按填石路堤计量;石料含量小于70%且大于30%时,按土石混填路堤计量;石料含量等于或小于30%时,按填土路堤计量。
2.6路基填方以批准的路基设计图纸所示界限为限,按压实后路床顶面设计高程计算。
应扣除跨径大于5m的通道、涵洞空间体积,跨径大于5m的桥则按桥长的空间体积扣除。
为保证压实度两侧加宽超填的增加土、石方数量;清除表土或零填挖地段的基底压实、耕地填前夯实后,回填至原地面标高所需的土、石方数量;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土、石方数量应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并入路基填方数量内计算。
零填零挖、低填浅挖的翻松压实及挖台阶,均不另行计量。
2.7借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量,包括挖方和装运。
借土场或取土坑中非适用材料的挖除、弃运及场地清理、地貌恢复、施工便道便桥的修建与养护、临时排水与防护作为借方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
2.8回填土指零挖以下或填方路基(扣除10~30cm清表)路段挖除非适用材料及挖淤泥后好土的回填。
2.9桥涵台背回填只计按设计图纸或工程师指示进行的桥涵台背特殊处理数量。
但在路基土石方填筑计量中应扣除涵洞、通道台背及桥梁桥长范围外台背特殊处理的数量。
2.10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包括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其开挖作业在挖方中计量。
2.11本章项目未明确指出的工程内容如:养护、场地清理、脚手架的搭拆、模板的安装、拆除及场地运输等均包含在相应的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12排水、防护、支挡工程的钢筋、锚杆、锚索除锈制作安装运输及锚具、锚垫板、注浆管、封锚、护套、支架等,包括在相应的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第三章路面工程1.本章路面工程,包括垫层、底基层、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水泥混凝土面层、其它面层、透层、粘层、封层、路面排水、路面其它工程。
2.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提示:2.1路面各结构层均按不同厚度分列工程细目,统一按不同厚度相应的顶面面积计算和计量。
其超过设计顶面宽度而增加的铺筑体积,作为相应的附属工程内容,不单独计量。
2.2沥青混凝土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所需的外掺剂,均含在相应的工程细目中,不另行计量。
2.3沥青混合料、水泥混凝土和(底)基层混合料拌和场站、贮料场的建设、拆除、恢复等均列入第一章总则,本章不另行计量;拌和设备的安装、拆除均包括在本章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4 水泥混凝土路面模板制作安装及缩缝、胀缝的填灌缝材料、高密度橡胶板,均包含在浇筑不同厚度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5 水泥混凝土路面养生用的养护剂、覆盖的麻袋、养护器材等,均包含在浇筑不同厚度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6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钢筋包括传力杆、拉杆、补强角隅钢筋及结构受力连续钢筋、支架钢筋。
2.7钢筋的除锈、制作安装、成品运输,均包含在相应工程的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1.本章包括:桥梁荷载试验、补充地质勘探、钢筋、挖基、混凝土灌注桩、钢筋混凝土沉桩、钢筋混凝土沉井、扩大基础。
现浇混凝土下部构造,混凝土上部构造。
预应力钢材,现浇预应力上部构造,预制预应力混凝土上部构造,斜拉桥上部构造,钢架拱上部构造。
浆砌块片石及混凝土预制块、桥面铺装、桥梁支座、伸缩缝装置、涵洞工程。
2.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提示:2.1 本章所列基础、下部结构、上部结构混凝土、附属结构混凝土的钢筋,包括钢筋及钢筋骨架用的铁丝、钢板、套筒、焊接、钢筋垫块或其它固定钢筋的材料以及钢筋除锈、制作安装、成品运输,作为钢筋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2.2附属结构包括缘石、人行道、防撞墙、栏杆、护栏、桥头搭板、枕梁、抗震挡块、支座垫块等构造物。
2.3预应力钢材、斜拉索的除锈制作安装运输及锚具、锚垫板、定位筋、连接件、封锚、护套、支架、附属装置和所有预埋件,包括在相应的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4本章所列工程项目涉及到的养护、场地清理、吊装设备、拱盔、支架、工作平台、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模板的安装及拆除,均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内,不另行计量。
2.5混凝土拌和场站、构件预制场、贮料场的建设、拆除、恢复等均列入第一章总则中,本章不另行计量;拌和设备安拆、安装架设设备摊销、预应力张拉台座的设置及拆除均包括在本章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6材料的计量尺寸为设计净尺寸。
2.7所有沉降缝的填缝与防水材料均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8洞口建筑以外涵洞上下游沟渠的改沟铺砌、加固以及急流槽消力坎的建造等均列入第二章路基工程,本章不另行计量。
2.9建在软土、沼泽、溶洞等地区的桥涵、通道,按图纸要求特殊处理(如塑料排水板、袋装砂井、各种桩基、粉喷桩等)的基础工程量计入第二章路基工程,本章不另行计量。
2.10通道路面(含通道范围以内)其工程量计入第三章路面工程,本章不另行计量。
2.11通道范围以内(进出口之间距离)的土石方及边沟、排水沟等均含入洞身报价之中,不另行计量;通道范围以外的改路土石方及边沟、排水沟等,列入第二章路基工程中,本章不另行计量。
第五章隧道工程1.本章包括洞口与明洞工程、洞身开挖、洞身衬砌、防水与排水、洞内防火涂料和装饰工程、监控量测、地质预报、机电设施预埋件及消防设施的土建部分等。
2.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提示:2.1 场地布置,核对图纸、补充调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试验检测、施工测量、环境保护、安全措施、施工防排水、围岩类别划分及监控、通信、照明、通风、消防等设备、设施预埋构件设置与保护,所有准备工作和施工中应采取的措施均为各节、各细目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