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15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四篇)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服务态度:考核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否热情、亲切、周到,是否能够耐心倾听、解答群众咨询,并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
2. 工作效率:考核工作人员办事效率是否高,是否能够快速处理各类业务,提高办事效率。
3. 业务知识与技能:考核工作人员是否掌握业务知识,是否能够熟悉窗口工作流程,并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4. 窗口纪律与规范:考核工作人员是否遵守窗口服务规范,是否能够严格落实制度,保障办事的公正、公平。
5. 群众满意度:通过获取群众的满意度调查结果,考核工作人员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好评程度。
以上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细化和量化。
考核结果可以用来评优、评奖,对高分者给予奖励,对低分者进行警示或培训。
同时,考核结果也可以作为干部选拔、晋升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推动政务大厅窗口服务的改善和提升。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丰镇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全面提升部门窗口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窗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应选派政治思想良好,工作能力强,从事政务服务工作的业务骨干到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工作。
派驻部门窗口的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在部门窗口工作未满____年的,原则上不能调整。
第三条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等情况;能:主要考核业务、政策水平,协调和办事能力;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爱岗敬业精神和遵守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效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条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倒扣分与奖励附加分结合的方法。
第二章考核细则第五条思想品德(____分)1、无故不参加市政务中心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的,每____次扣____分;2、不服从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的,未及时报送中心所需材料的,协调办理事项未积极主动配合,每次扣____分;3、在岗期间言行举止不雅,有吸烟、使用电脑玩游戏、看电影,后台会客等行为的,每次扣____分;4、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拒不改正的,每次扣____分;5、未按规定佩证上岗或未按规定统一工作服装的,窗口办事指南未按规定位置摆放或断档的,每次扣____分;6、办公桌面资料摆放杂乱,本办公区域卫生不干净整洁,每次扣____分。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六篇)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一、禁止行为(一)禁止旷工或窗口缺位。
(二)禁止在电脑上打游戏、看股市、看娱乐视频、网上聊天、听音乐、看小说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禁止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四)禁止迟到早退。
(五)禁止在大厅吵架。
(六)禁止工作时间在窗口讲粗话、脏话、大声喧哗、嬉闹、串岗、扎堆聊天。
(七)禁止工作时间在窗口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等。
(八)禁止窗口工作人员不挂牌上岗。
(九)禁止在服务大厅内吸烟、用餐、吃零食。
(十)禁止带小孩或无关人员上岗。
(十一)禁止窗口内会客、干私活。
(十二)禁止打闲聊电话。
二、仪容仪表(一)穿着服饰庄重、大方。
女工作人员不得浓妆艳抹,不得穿过分暴露的服装,男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或剃光头、蓄胡须。
(二)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体现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三)姿态文雅、自然。
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四)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
(五)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
三、服务规范(一)要主动热情接待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咨询有关事项或递交申报材料时,应站立回答或接件。
(二)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五个一样”,即: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三)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解释,禁止厌烦、冷落、刁难、歧视。
(四)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持欢迎态度,耐心听讲,不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五)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争吵、争辩,复杂问题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或中心督查科汇报。
四、语言规范(一)与服务对象交谈应当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应当使用普通话。
(二)接听服务对象电话应当使用“您好,政务大厅____窗口”,“您有什么事。
”,“我能转达吗。
”,“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等文明用语。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字〔2015〕47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字〔2015〕4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市和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依据本工作要点,分解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分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市政府办公厅将适时对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10日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
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市政府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通过全市统一的行政处罚平台,及时完成行政处罚权力及裁量基准信息更新发布工作。
及时公开已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
深化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逐项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审批决定证件、救济途径等内容。
2016潍坊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26.获得上级表彰或荣誉称号;先进经验或创新性做法被上级肯定、表扬或推广;承担国家、省、市试点,并完成试点工作。
查文件
获得国家级表彰或推广的一次加3分,获得省级表彰或推广的一次加2分,获得市级表彰或推广的一次加1分。承担国家试点,并完成试点工作的一次加3分,承担省试点,并完成试点工作的一次加2分;承担市试点,并完成试点工作的一次加1分。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3
查文件、案卷
现场及日常抽查等
未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否定报备制的,扣1分:未按要求对行政审批开展否定报备工作的,每件次扣1分。
提报数据信息或相关材料
(1分)
20.需提供的数据信息或相关文件;
需配合完成的工作。
1
查文件、案卷
现场及日常抽查等
未按规定时间或要求提报材料的,每次扣0.5分;未配合完成工作的,每次扣0.5分。
查资料
符合条件、应建未建党的基层组织和群团组织,党的工作没有正常开展的,扣1分;未建立“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建工作制度的,扣0.5分;党建工作制度不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的,扣0.5分。
6.深入开展学树身边典型、争创党员示范岗、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等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
2016年度潍坊市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项目
类别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方式
评分标准
得分
机关
建设
(15分)
组织领导
(5分)
1.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党委常委会、政府会议研究政务服务工作,解决政务服务工作实际问题。
3
查文件
查资料
未建立领导协调机制的,扣1分;会议研究解决政务服务工作问题少于两次的,扣2分。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篇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细则和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细则一、对服务窗口考核的主要内容(一)窗口出勤(基础分25分)1、窗口工作人员请病事假,单位派人顶岗不扣分;没有派人顶岗的,事假每人每天扣2分,病假每人每天扣1分。
2、工作人员擅自脱离岗位,发现一次扣2分。
3、工作人员旷工,每人每天扣5分。
4、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1分。
(二)窗口办件(基础分40分)1、应作收件处理而未作收件处理的,每件次扣2分。
2、已作收件处理并需要补件,而未向服务对象详细说明的,每件次扣2分。
3、已作退件处理,未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理由的,每件次扣2分。
4、否定报备件的,不履行否定报备制度的扣3分。
5、超过承诺时限的办结的,写书面说明,且每超一天每件扣3分。
6、办理结果出现差错的,每件扣1分。
7、工作人员造成资料遗失的,每起扣2分。
8、造成服务对象在单位和窗口之间两头跑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9、月办件少于2件的扣3分,评议率低于90%的扣2分,评议率差的每发现1次扣1分。
(三)收费管理(基础分15分)1、擅自在窗口收取现金的,每次扣2分。
2、在服务窗口办件却在原单位收费的,每次扣3分。
3、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每次扣5分。
4、违反收费有关规定,增设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的,每次扣5分。
(四)档案管理和卫生保洁(基础分10分)1、该归档的没有归档,发现一件次扣1分。
2、档案资料摆放无序,发现一次扣2分。
3、窗口要保持办公桌面、微机表面、办事台面、窗口地面整洁明亮,违反规定,每次每件扣1分。
4、下班前要按顺序关闭微机、打印机电源,盖好防尘罩,摆放好桌椅、纸篓等物品,违反规定每次每件扣1分。
(五)民主评议(基础分10分)1、窗口互评:采取好中差三档互评,好的比例超过60%不扣分,好的比例达 31— 59%扣2分,好的比例低于30%扣4分。
2、服务对象评议:满意率每减少1%扣1分。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3篇)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应当根据政务大厅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具体内容如下:1. 服务态度考核:考核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是否能够保持礼貌、耐心、亲切的服务态度,对待群众是否热情友好、尊重等。
2. 业务能力考核:考核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政务大厅提供的各项服务事项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是否能够正确、快速地办理业务。
3. 工作效率考核:考核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是否能够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是否能够做到办理业务及时、顺利,是否能够合理安排时间,避免长时间等待和排队现象的发生。
4. 纪律执行考核:考核工作人员是否能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包括准时上班、遵守政务大厅相关规章制度等。
5. 问题处理能力考核:考核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是否能够积极主动地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困难,是否能够灵活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并提供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
6. 信息记录准确性考核:考核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是否能够准确地记录信息,避免信息错误或遗漏等情况的发生。
7. 自我提升能力考核:考核工作人员是否能够积极主动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是否能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以上是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的一般内容,具体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此外,在考核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二)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年度考核细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1. 业务能力:包括业务熟练度、业务灵活度、业务问题处理能力等方面。
2.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责任心、服务意识等方面。
3. 服务质量: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规范等方面。
4. 综合素质:包括工作纪律、团队合作能力、自我提升等方面。
第三章考核标准根据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具体如下:1. 业务能力:1.1 业务熟练度: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流程,准确无误地完成相关任务。
湖北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安厅2015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安厅2015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5.04.28•【字号】鄂公办发〔2015〕14号•【施行日期】2015.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安厅2015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公办发〔2015〕14号厅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厅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14号)要求,厅办公室制定了《省公安厅2015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湖北省公安厅办公室2015年4月28日省公安厅2015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2015年,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公安部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以依法主动公开为重点,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全力推动厅机关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着力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增强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凡《实施办法》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特别是公文类政府信息,都应及时、全面、主动、依法予以公开。
凡以省厅或单位名义行文,承办单位应当在送厅研究室文核,送厅办公室秘书室、密码办或本单位综合(文秘)部门审核、编号前,应对拟办公文的公开属性作出准确界定,并视情标注“此件予以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字样,厅办公室及各单位公文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情况的登记备案,对未明确公开属性的公文,应退回重新办理。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日常工作表现:评估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包括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沟通能力等方面。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工作纪律、工作技能、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评估。
2. 办事效率:评估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效率和能力,包括办理业务的速度、准确性和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等。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平均办理时间、错误率、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3. 客户满意度:通过客户反馈、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估工作人员对用户的服务满意度。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客户评价、投诉处理等方面的评估。
4. 业务培训及提升:考核工作人员在年度内参加业务培训和自我提升的情况,包括培训参与率、培训成绩等。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培训记录、培训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5. 替班安排及工作负荷:评估工作人员在替班安排和工作负荷方面的表现,包括是否主动接替他人的工作、工作强度等。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替班记录、工作负荷调查等方面的评估。
6. 自我评估及改进:考核工作人员自我评估和改进的情况,包括自我反思、自我改进计划等。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自我评估报告、改进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7. 团队合作精神:评估工作人员在团队合作中的表现,包括与同事之间的协作能力、团队目标的达成情况等。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团队合作项目、团队评估等方面的评估。
以上是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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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组织领导 3、每年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工作不少于2次,并解 查会议记录,每缺一次扣0.5分 (10分) 决具体问题 4、明确有分管领导,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5、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有政务公开专栏,并规范、及时、准确更新政务公开内 容 2、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台账管理 政务公开 (30分) 3、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工作机制,并认真开展督促、指导村 务公开工作。 未明确分管领导扣1分,没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扣1 分 查会议记录,未组织学习的扣分。 有政务公开专栏给3分,有政务公开内容,且及 时更新的记3分 有台账记3分,台账记录真实、规范、完整记3 分; 每个乡镇随机抽查2个村,每个村记5分,有村务 公开栏记3分,公开内容完整、规范并及时更新 的记2分。
分值
得分
备注
15
3
入驻办事机构达3个以上(不含3个)并正常开展 2、“七所八站”进驻办事大厅集中办公,有统一规范的窗 便民服务 口吊牌、工作人员有岗位牌、工作证,工作运行正常。办事 工作记8分,入驻机构达不到3个的记5分;有办 (40分) 大厅有各类管理制度、办事流程、便民服务卡、台帐、考核 事流程,有便民服务卡,有台帐,有内部管理制 度,考核制度,缺一个扣1分。没有单位进驻的 制度 不给分。 3、设有“首问责任窗口”和“服务接待窗口”和相关制 度,并且有工作人员在窗口值班。 1、对所属各股、站、所、室、村政务公开工作进行2次检 查,有检查情况通报 设有“首问责任窗口”和“服务接待窗口”的给 2分,有相关制度和平时值班记录的给5分,有工 作人员在窗口值班的给3分。 查资料,未开展检查的不给分,每少1次扣1分, 开展检查没有检查情况通报的扣1分 未制定惩处办法的扣2分,未制定责任追究制扣2 分 未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扣2分,未进行公示 的扣1分
15
10
3 4 3
4
监督机制 (10分) 2、制定了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惩处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 3、建立了领导“接待日”制度并进行公示。
1、乡镇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无违纪 被新闻媒体暴光和上级部门通报的不给分 行为。
5
3 2 5
工作绩效 2、乡镇工作效率得到提高。 (11分) 3、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考核组长(签字):
2015年度乡镇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被考核单位: (盖章)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1、成立政务公开、便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调整。 2、年初有工作计划,半年、年终有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
单位负责人(签字)
考核时间:
目标要求及评分细则 分值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3 2 得分 备注
成立有领导小组且及时调整的给2分,有领导小 组,但未及时调整的扣1分 无工作计划扣1分,无工作总结扣1分
走访群众与相关单位,工作效率没有得到提 高的扣2分 走访群众,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的给3分, 80%以上的计2分,低于60%不给分。 考核人员(签字):
2 1 6
6
2
10
4、设立并公开便民热线电话、政务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 意见箱或意见簿
未设立便民热线电话、政务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 、意见箱或意见簿的扣8分,缺一项扣2分
8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1、建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场所),有规范的便民服务大 厅且面积有200平方米以上
目标要求及评分细则 大厅面积在50m2 以下的不给分,50—100m2 的计 2 2 5分,100—150m 的给8分,150—190m 的计10 分;200m2以上计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