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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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管理办法

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管理办法

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发电区青年安全监督岗(以下简称“青监岗”)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发挥青监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监岗是企业共青团组织领导下的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和保障的青年群众组织,是企业共青团组织引导青年直接参与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载体,是企业团组织协助党政搞好安全监督,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青监岗在各级党政的支持和安全监察等部门的指导下,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及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开展安全监督工作。

第四条必须将青监岗工作作为团支部的重点工作进行计划、布置、实施、考核、评比。

第五条青监岗的具体任务一、配合安全监察部门,协助公司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建设任务。

二、立足本职岗位,履行基本职能,监督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制止“三违”,及时反映和查处生产中的事故隐患。

三、结合青年特点,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宣传贯彻《煤炭法》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普及安全知识,教育青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四、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主动提出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五、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选树表彰先进典型。

第二章组织设置和人员职责第六条团支部设立本单位的青监分岗,车间设立岗组,岗组下设岗员,以此形成青监岗分岗、岗组、岗员为一体的三级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体系。

第七条团支部书记为本单位青监分岗岗长,具体负责青监岗分岗工作。

车间设岗组,明确专人负责。

第八条青监岗组织可以聘请本单位党政领导担任名誉岗长,聘请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监察科的专职人员和优秀职工代表担任顾问。

第九条发电区青监岗设分岗长一人,副岗长一到两人。

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

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

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年安全监督工作,维护广大青年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青年群体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安全监督岗是指依法成立的青年群众组织,负责监督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青年人身安全的岗位。

第三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维护青年群众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第四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应当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岗位纪律,团结协作,做到公正、廉洁、高效,忠诚履职。

第五条青年安全监督岗的监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校园安全和青年人身安全的监督;(二)交通安全的监督;(三)网络安全的监督;(四)消防安全的监督;(五)环境卫生的监督;(六)食品安全的监督;(七)社区和社会治安的监督等。

第二章青年安全监督岗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应当由县级以上青年组织组织建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细分,确保覆盖到各个社区和学校。

第七条青年安全监督岗的成员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了解安全知识和技能,具备法律法规基本素养。

第八条青年安全监督岗的成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安全监督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应当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享案例,加强学习与交流。

第十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任务分工,保证工作的有效推进。

第三章青年安全监督岗的工作职责第十一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以下职责:(一)宣传安全知识,增强青年群众的安全意识;(二)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上报安全隐患;(三)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救援和安全防范活动;(四)监督学校、社区等单位的安全工作;(五)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安全事故和纠纷;(六)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禁毒、禁赌、禁烟等宣传工作;(七)接受青年群众的安全监督意见和投诉,及时处理并反馈。

第十二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应当积极参与社区和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帮助青年群众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念,学习掌握基本的自救互救技能。

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范本

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范本

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范本《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青年安全监督岗的管理,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青年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青年安全监督岗是指对所属单位内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3条本办法所称青年安全监督岗包括:校园安全岗、工地安全岗、公司安全岗、社区安全岗等。

第二章青年安全监督岗的职责第4条青年安全监督岗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青年安全监督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二)负责青年安全专项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三)负责听取青年安全反馈和建议,并及时处理;(四)负责青年安全警示教育和培训工作;(五)负责青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5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必须熟悉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法律,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青年安全监督岗的权限和责任第6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具有以下权限:(一)对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二)向上级报告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三)要求所属单位落实安全预案并进行演练;(四)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7条青年安全监督岗有权要求所属单位落实以下责任:(一)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二)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三)采取措施排查、消除和控制安全隐患;(四)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物资。

第四章青年安全监督岗的选拔和任命第8条青年安全监督岗的选拔和任命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单位领导确定招聘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招聘工作;(二)招聘工作结束后,由单位领导确定招聘人员,签发聘书;(三)新聘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通过并颁发安全监督岗证书;(四)聘用人员按照单位规定参加上岗培训。

第五章青年安全监督岗的奖惩措施第9条对于履行职责优秀并取得成绩的青年安全监督岗,可采取以下奖励措施:(一)表扬奖励;(二)提高待遇或晋升;(三)发放奖金或物质奖品。

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提高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工作安全及青年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是指负责对本单位或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的职务。

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员要保证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独立性。

第三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25周岁至40周岁之间;(二)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三)具备较强的执行力和责任心;(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四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员经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推荐,报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核后,由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授予。

第五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员任期为三年,届满可以续期,但每续期一次不超过两年。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对本单位或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二)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三)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委托,参与事故调查和安全检查工作;(四)协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和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五)及时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本单位或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第七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守以下要求:(一)及时发现和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协助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二)及时向员工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三)保持工作记录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四)服从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安排和指挥;(五)定期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和相关问题。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的具体流程如下:一、了解单位或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员应当了解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包括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等。

二、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制定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工作计划,明确要承担的监督和检查任务。

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的管理,确保青年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发展青年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青年安全监督岗是指由具备安全监督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青年职工担任的安全监督岗位。

第三条青年安全监督岗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四条企业应当为青年安全监督岗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培训机会,以提高其安全监督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二章青年安全监督岗的职责第五条青年安全监督岗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设施是否完善并运行正常;(二)检查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得到执行;(三)检查员工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四)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五)检查现场安全巡查的落实情况;(六)检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第六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调查,协助处理事故和应急事件。

第三章青年安全监督岗的权利第八条青年安全监督岗有权要求本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设施。

第九条青年安全监督岗有权参与本单位的安全培训和研讨会,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青年安全监督岗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并要求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青年安全监督岗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并提供相关的工作经验和建议。

第四章青年安全监督岗的义务第十二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公正、严谨、负责。

第十三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应当熟悉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应当定期进行安全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

第十五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应当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能够及时向企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和改进意见。

2024年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在我分公司安全生产中充分发挥青年安全监督岗的监督检查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青年安全监督岗是群众性的青年安全监督____,是分公司安全生产中充分发挥青年优势、培养青年关心____、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等优良品质的有效形式,也是分公司共青团____引导青年参与安全管理的一种有力措施。

第三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在分公司党委和上级共青团____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各级青年安全监督岗____在各级党政和安监等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依据国家安全法令、煤矿安全规程、上级安全文件、指示和本《制度》开展工作。

第五条青年安全监督岗的具体任务1、配合安监部门,协助区、队、班组宣传贯彻国家和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建设任务。

2、立足本职岗位,利用集中上岗和分散上岗相结合、岗上监督和岗下预防相结合的形式,监督检查现场中的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及时反映和查处生产中的事故隐患。

3、结合青年特点,采用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宣传贯彻《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条例、规程,普及安全知识,教育青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主动提出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5、总结推广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先进经验,选树表彰先进典型。

第二章____机构第六条分公司设立青年安全监督总岗。

在全分公司建立起由青年安全监督总岗、青年安全监督分岗、青年安全监督岗组为一体的青年安全监督岗网络体系。

第七条为加强青年安全监督岗的领导,分公司团委书记为青年安全监督总岗岗长,负责领导分公司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

各区队团支部书记为分岗岗长,岗员由各区队推荐、考察后任命。

第八条成立青年安全监督岗领导小组,可以聘请本单位____领导、技术负责人、安全副总担任青岗顾问。

第九条每个青年安全监督岗____原则上设分岗长一人。

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

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

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位是指担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岗位。

为了保障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工作的有效开展和管理,制定了《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是为了规范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保障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岗位,具有重要的管理职责和任务。

第三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设立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相关岗位资质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管理。

第二章岗位设立和职责第五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设立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单位拥有一定规模的员工;(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需要;(三)青年人员表现出担当、责任心强等优势。

第六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三)督促各部门和岗位按照安全生产规定执行;(四)记录和报告安全生产情况;(五)处理安全事故和危险情况。

第三章岗位资质和培训第七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二)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能力;(四)具备爱岗敬业的职业操守。

第八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岗位评价和奖惩第九条对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价,对表现优秀者进行奖励,对表现差的进行处罚或降级处理。

第五章监督和督导第十条相关部门应定期监督和检查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工作情况,确保其职责落实到位。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

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

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
是指对青年安全监督岗位进行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的内容:
一、岗位设置
1. 青年安全监督岗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在单位内设立合理数量的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二、培训要求
1. 青年安全监督岗位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监督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2. 单位应定期组织青年安全监督岗位的培训活动,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三、职责和权限
1. 青年安全监督岗位负责对单位内部的安全状况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

2. 青年安全监督岗位有权要求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按照安全要求进行操作,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3. 青年安全监督岗位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问题和隐患,并提出解决方案和改进意见。

四、奖励和惩罚
1. 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青年安全监督岗位人员,单位应给予奖励和激励,例如表彰、奖金、晋升等。

2. 对于工作不认真、疏忽大意或者违反岗位职责的青年安全监督岗位人员,单位应给予相应的惩罚,例如批评教育、罚款、调离岗位等。

五、责任追究
1. 对于因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或者不负责任导致的安全事故,单位应进行责任追究,依法进行处理。

2. 青年安全监督岗位人员应加强对安全责任的意识,提高工作的认真程度,做到安全第一。

六、其他
1. 青年安全监督岗位人员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接受领导和监督。

2. 单位应建立健全青年安全监督岗位的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源支持。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的内容,具体的办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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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各单位青年安全监督岗(以下简称“青监岗”)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切实发挥青监岗在生产中的“安全卫士”作用,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岳城矿安全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根据晋煤集安字〔2006〕734号《晋城煤业集团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管理办法》、沁煤团字〔2011〕10号《沁秀公司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监岗是岳城矿共青团组织领导下的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和保障的青年群众组织,是共青团组织引导青年直接参与岳城矿安全管理的重要载体,是岳城矿团组织协助党政搞好安全监督、服务安全生产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青监岗在各级党政的支持和安监科的指导下,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开展安全监督工作。

并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晋城煤业集团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

第四条各级团组织必须将青监岗工作作为团的重点工作
进行计划、布置、实施、考核、评比。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岳城矿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我矿设立青监岗总岗,区队、车间设立青监岗分岗。

第七条矿团组织负责人为本矿青监岗总岗岗长,负责领导岳城矿青监岗工作;各单位的团支部书记为本单位青监岗分岗岗长,具体负责本单位青监岗的工作。

第八条青监岗总岗岗长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沁秀公司青监岗工作安排,认真开展好本矿《青监岗季度考核汇总表》、季度工作小结、年度总结、评比和各类材料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负责定期组织青监岗培训,召开青监岗工作会议,开展青工安全宣传教育,召集青监岗小分队活动;
(三)加强和规范本单位青监岗组织管理,建立健全青监岗组织机构,建立完善岗员管理档案;
(四)根据日常工作,严格考核,对青监岗岗员做出综合评价,根据工作汇报情况及时调整岗员队伍,确保岗员队伍质量。

第九条青监岗分岗岗长职责
(一)制订和安排本单位青监岗分岗工作实施计划,认真做好各类总结和材料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督促本单位岗员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实践锻炼,提高
业务水平,保证素质要求达标准;
(三)做好本单位岗员的日常监督与考核,准确把握岗员思想状况,正确引导岗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四)负责了解掌握本单位岗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开展“三违”青工帮教谈心活动,做好帮教谈心记录。

第十条岗员职责
(一)完成本职工作,协助班组长了解本班组职工思想动态,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规程、技术知识,在班前、班后的会议或安全生产过程中,协助区队(车间)、班组开展好隐患预想工作,提出不安全问题、预防措施及注意事项;
(二)按照工作安排,负责当班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如当班有“三违”现象或不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值班人员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学技术、钻业务,不断提高安全监督水平;
(四)积极对安全工作提合理化建议,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
(五)切实做到“三无”,即岗员身边无违章、无工伤、无事故。

第三章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管理
第十一条岗员的设置
青监岗岗员人数应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而定,井下一线、二
线和地面生产单位每个班组至少配备1名岗员。

第十二条岗员的产生
由基层团支部(青监岗分岗)提名,报请同级党组织同意,由矿团组织负责人(青监岗总岗)审批上岗。

同时将岗员聘任情况报送矿安全监察科备案。

第十三条岗员的条件
(一)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具有从事井下工作3年以上经历,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岁以下,熟悉煤矿生产过程、作业环境及主要装备设施,有较为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
(三)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敢于维护员工利益,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岗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制止权。

有权制止作业现场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
(二)汇报权。

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有权向青监岗组织或安全监察部门及时汇报;对事故隐患处理不及时和严重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的情况,有权越级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建议权。

对本单位、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有权提出改
进意见和建议。

对“三违”人员的处理有权提出建议;
(四)带头执行和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煤矿安全生产“三大规程”的义务;
(五)带头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积极向员工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六)带头反“三违”、查隐患、提合理化建议,保障自身工作范围内工作人员安全。

第十五条岗员的待遇
岗员享受上岗津贴待遇。

岗员的上岗津贴统一执行集团公司规定的发放标准。

各青监岗分岗负责在每月25号前将本单位岗员上岗情况汇总上报矿青监岗总岗,岗员上岗津贴随工资统一发放。

第四章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制度
第十六条青监岗活动制度
(一)青监岗总岗每月召开一次岗长例会,促进青监岗工作做到一月一安排一总结;
(二)青监岗分岗岗长要参加区队、车间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和活动;
(三)各单位必须建立“一册四簿”。

一册:岗员花名册;四薄:会议记录薄、活动记录簿、安全建议记录薄、岗员安全奖惩记录簿。

第十七条青监岗上岗制度
(一)岗员必须佩戴帽徽、袖章上岗;
(二)岗员采取集中上岗和分散上岗相结合,以分散为主的形式,由各岗员在本职岗位发挥安全监督作用;以集中为辅,由青监岗总岗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小分队活动;
(三)岗员每月上岗不少于20次;
(四)岗员上岗以反“三违”、查隐患、监督安全生产和作业现场安全质量为主,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和处理;
(五)岗员连续一个月不上岗(特殊情况除外)或连续三个月内每月上岗不足15次者,取消岗员资格。

第十八条青监岗汇报制度
(一)各青监岗分岗每季度向青监岗总岗综合汇报一次工作情况,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上报《青监岗季度考核汇总表》和青监岗季度工作小结;
(二)青监岗小分队活动查出的问题,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向全矿通报;
(三)岗员要坚持班班隐患汇报制度。

岗员要在班后把当班隐患情况填入青监岗汇报记录台账。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向岗长和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九条青监岗培训制度
(一)青监岗总岗将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进行经常性的学习,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安全知识学习;
(二)各单位青监岗分岗要开展形式多样、青年喜闻乐见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青监岗培训的实际效果;
(三)岗员培训期间在原单位的工资奖金待遇不变。

第二十条青监岗考核制度
(一)青监岗总岗每季度根据《岳城矿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考核细则》(见附表1),对各青监岗分岗工作进行一次达标考核,并把此项工作纳入精神文明绩效考核;
(二)青监岗总岗每月对各青监岗分岗进行一次督查考核。

第二十一条青监岗奖励制度
(一)为进一步调动广大青工参与青监岗工作的积极性,矿将从安全奖励基金中列出部分经费,对青监岗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岗组、优秀岗员进行表彰;
(二)青监岗将开展青监岗竞赛活动,对青监岗工作进行评比表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三)对岗员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特殊贡献、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和避免重大事故者,要给予及时的通报表扬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岳城矿,由矿团总支(矿青监岗总岗)代为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岳煤办字〔2009〕
38号《岳城矿青监岗员暂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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