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制度(精)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制度(精)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制度(精)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加强火灾预防和遏制火灾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防火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及其各级各类组织和个人,在森林、草原和其他易燃易爆地区从事防火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各级防火行政机关各级防火行政机关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或辖区的防火规划,落实防火工作措施,完善防火物资设备和队伍建设,及时通报防火信息,组织开展防火宣传和知识普及等工作。
2. 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应当加强领导,把防火工作纳入综合治理体系,开展防火宣传和知识普及,设立防火专项经费,向单位和个人发放防火物资等。
3. 组织和个人组织和个人应当密切关注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隐患,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如及时清理防火热点,加强火源管控,主动投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等。
四、防火监管1. 预防措施:(1)加强火源管控:严禁烧荒、焚烧垃圾、野外生火等行为;开展持续的火源巡查,防范火灾隐患;尽量使用无火的能源,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2)建立监测和预警系统:建立森林草原火灾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发现、掌握火灾隐患和火情变化;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报告火灾情况并配合扑救;加强预测、预警和预报,及时采取扑灭火灾的措施。
2. 火灾扑救措施:(1)组织扑火力量:组织专业消防队伍和义务消防队伍协助扑灭火灾;与当地各单位和人民群众共同开展扑灭火灾的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采取灭火措施,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采取措施遏制火势蔓延,确保火灾不扩大。
(3)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和物资流转的程序;每年开展消防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五、防火宣传和知识普及防火宣传和知识普及是防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防火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通过媒体宣传、社区宣传、学校宣传等形式开展防火宣传和知识普及,普及燃烧物质和火源管理的基本常识,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能力。
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联控工作制度

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联控工作制度森林和草原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载体,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重要条件。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因素的影响,森林和草原的灭火工作成为了一项重要的环保工作。
为了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需要建立科学的防灭火联防联控工作制度。
一、政策背景和目标1. 政策背景灭火工作是国家重大生态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任务。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建立科学的防灭火工作机制,加强防灭火宣传教育,提高灭火应急处置能力,促进森林草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2. 目标(1)减少森林和草原火灾发生的次数和面积,降低火灾对生态环境和人类生活的影响。
(2)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体系建设,提高各级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防灭火意识和能力。
(3)建立完善的森林草原火灾预警机制,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和处置效率。
(4)加强与公安、武警、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森林草原火灾联防联控工作体系。
(5)加强防灭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灭火意识和参与度。
二、工作原则和机制1. 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属地管理。
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统一指挥体系,明确各级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责任明确,全员参与。
明确各级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防灭火责任,落实防灭火工作到岗到位。
(3)科学管理,技术先导。
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和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4)预防为主,防控结合。
加强火灾预警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火灾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
(5)综合治理,多方合作。
加强与公安、武警、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2. 工作机制(1)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明确各级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跨部门协作。
(3)加强火灾预警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火灾隐患。
(4)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制度,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火灾隐患。
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草原的防火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并适用于各级森林草原管理机构、从业人员、社会公众。
第三条: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结合,重点防控,依法行政。
第四条: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目标是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提高事故处理能力,降低火灾事故损失,保障森林草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五条: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包括火灾预防、火灾监控、火灾扑救、火灾事故处理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六条:国家设立森林草原防火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国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并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
第七条:省级森林草原防火委员会是地方政府领导下的专门机构,负责指导本省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法规和政策。
第八条:各级森林草原管理机构应设立防火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第九条:各级森林草原管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防火队伍,并进行培训和装备。
第十条:各级森林草原管理机构应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第三章:火源管理第十一条:禁止在森林草原区域内进行火源燃烧,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农田清障、焚烧稻草等。
第十二条:禁止在森林草原区域内进行野外露营、篝火、野炊等活动。
第十三条:禁止在森林草原区域内施放烟花爆竹和焰火。
第十四条:禁止在森林草原区域内吸烟,尤其是禁止吸烟者随意扔掉烟蒂。
第十五条:禁止在森林草原区域内使用明火进行烧烤,特别是不得使用炭火等。
第四章:火灾监控第十六条:各级森林草原管理机构应建立火灾监控工作机制,加强对森林草原的火灾危险性评估和火势趋势分析。
第十七条:各级森林草原管理机构应建立火灾监控中心,配备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实时监控森林草原的火情。
第十八条:各级森林草原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巡视,发现火灾隐患即时进行处理。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机制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机制
1. 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火灾监测系统,包括使用卫星遥感、航空巡查、地面巡逻等手段,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火情。
2. 预防管理机制:加强森林草原的管理和保护,包括合理规划和利用森林草原资源,加强火源管控,清理可燃物,建设防火隔离带等。
3. 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响应和协调机制,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扑救。
4. 扑火指挥机制:建立扑火指挥体系,明确各级扑火指挥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扑火行动的科学、高效和安全。
5. 宣传教育机制: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 国际合作机制: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跨国界的森林草原火灾威胁。
7. 科技支撑机制: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大数据分析等,提高火灾预警和扑救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这些工作机制的有效实施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良好局面。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工作方案是具有较强方向性的工作筹划。
当某个项目将要开展时,我们需要先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以供上级参考,那么工作方案有什么格式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1为切实做好我项目部防火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高发势头,全面实现由森林、草原部门主抓、项目部、施工队参与的小防火向政府主导、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的大防火转变,由季节性防火向常年防火转变,由一般性号召向叫板较真转变。
根据国家、省、市、旗、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至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旗、县关于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集中连片林区、旅游景区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为建设绿色施工、平安回家、和谐共处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一)突出重点部位。
在做好全项目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对全项目的林区、旅游景区和集中连片的林区等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二)把握重点时期。
冬季施工期间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
(三)抓住重点环节。
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林火的科学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四)管好重点人群。
对施工现场重点人群,要加强宣传,落实监管措施,负责到人。
森林火灾救治工作制度

森林火灾救治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火灾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森林火灾救治工作应当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第三条森林火灾救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科学施救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管全国森林火灾救治工作。
地方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救治工作。
二、预防工作第五条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第六条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及时掌握森林火险天气变化,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第七条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风险防控机制。
第八条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第九条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能力。
第十条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森林防火科技研发和应用,提高森林火灾防控科技水平。
三、救治工作第十一条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森林火灾救治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扑救。
第十二条森林火灾救治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预案规定,组织扑救力量,确保火灾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第十三条森林火灾救治工作应当采取科学施救方法,确保扑救人员安全。
第十四条森林火灾救治工作中,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当地政府、军队、消防、气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开展森林火灾救治工作。
第十五条森林火灾救治工作结束后,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火灾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四、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依法履行森林火灾预防职责的;(二)未依法组织森林火灾救治工作的;(三)未按照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的;(四)未按照规定报告森林火灾信息的;(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森林防火的工作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森林防火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实行防火责任制度、火灾扑救制度和火灾事故处理制度。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火工作所需经费。
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涉及部门、单位、个人和社区,应共同参与,实行群防群治。
二、森林防火组织第五条各级政府应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六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实施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第七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队伍,配备专业的森林消防员、消防器材和设备,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第八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指导有关部门、单位、社区建立群众性的森林防火组织,负责森林防火宣传、巡查、报警和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
三、森林防火责任第九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府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单位、社区负责人为森林防火直接责任人。
第十条森林防火直接责任人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单位、社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火灾事故的处理。
第十一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指导有关部门、单位、社区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防火职责和任务。
第十二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三条森林防火期内的森林火险等级达到预警级别时,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下列措施:(一)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增加巡护力量;(二)严格控制火源,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三)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火意识;(四)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应对火灾。
第十四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森林草原防火项目管理制度

森林草原防火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森林和草原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包括人员配备、物资储备、通讯设备、信息收集和救援等工作。
2. 森林草原防火监督检查组:负责对各级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3.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组:负责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防火意识和技能。
4. 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救援队: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处置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三、工作内容1. 森林草原防火规划: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包括预防措施、储备物资、人员培训等内容。
2. 森林草原防火监测预警:建立森林草原火险级别预警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部门和群众采取相应措施。
3. 森林草原防火巡查:加强对森林和草原的巡查监测工作,及时发现火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4.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技能,普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 森林草原防火演练:定期组织森林草原防火演练,提高扑救火灾的能力和水平。
6. 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确保足够的扑火物资储备,包括消防器材、水源设备、通讯设备等。
7. 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业救援人员和设备,及时处置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四、工作流程1.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由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
2. 森林草原防火监督检查由森林草原防火监督检查组负责,对各级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上报问题。
3.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由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组负责,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4. 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救援由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救援队负责,及时处置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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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制度
(一)森林草原防扑火预案
1、X X制定防火扑火预案,内容包括:本辖区的基本情况,扑火队成员名单及分工,护林员的分布情况及职责、防扑火队人员组成及发生火情后的扑救指挥程序,通讯状况及联系方式等。
2、X X的防扑火预案于下一个管护年度前上报防火办。
3、X X防火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防扑火预案落实各项防火工作,对防扑火预案的制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与年度的考核评比挂钩。
(二)防火值班制度
1、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手机24 小时开通,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2、公示带班值班人员姓名、时间、责任及联系方式,将值班表交XX备案。
3、值班人员应熟悉本地区的防火情况,能够熟练使用通讯设施,保证信息上传下达通畅。
4、值班期间不准脱岗、不准饮酒、不准搞娱乐活动,按规定做好值班记录。
带班领导要对本辖区的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避免脱岗、漏岗现象发生。
5、遇有火情要及时向防火办报告。
、
6、确保防火期用车,以应对突发火情。
(三)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管理制度
1、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护林员经常到现地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护。
2、护林员的职责是:巡护管辖林地,管理野外用火,及时制止火种进入林区和报告火情,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火灾案件;负责责任区内的防火隔离带清理工作。
3、X X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场防火隔离带的清理进行检查验收。
4、防火戒严期内,XX应设卡并派专人在岗检查,根据森林草原防火的实际需要,配足护林员。
(四)野外用火管理制度
1、在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及林区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X X要对林中空地及林区边缘地块进行登记造册,做好清理杂草工作,签订责任书,严禁烧灰积肥,烧田土坎。
3、在防火戒严期内及高火险天气,XX防扑火队员及护林员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消除火灾隐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违法就抓。
在火灾多发区、重点林区路口、主要交通道路两旁的林区设置防火检查站,检查站人员有权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有权扣留不准携带的火种和易燃物品。
4、X X做好智障等特殊人员的管理,并登记造册,逐人落实监护人和监控措施,防止发生意外。
5、防火期内确需生产性用火,必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后,要有专人负责,远离林区边缘,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好扑火工具,有组织的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严防失火。
(五)火情监测及火灾报告制度
1火情监测报告主体是县、乡、村和有林单位三级护林员及其主管单位。
其他单位和个人也有报告火情的责任。
2、发生火情要立刻将火情发生或发现的时间、地点、地被物状况、火势大小、蔓延方向及扑救情况报告防火办。
3、防火组织及人员发现火情应当立即组织扑火队迅速开展扑救。
4、保护好起火点,发现可疑人,应予以截留,并主动协助森林公安机关破案。
5、对故意瞒报、迟报、误报火情或扑救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6、对重、特大森林火灾及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火情发展趋势、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信息,防火办核实后交由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以上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上报及发布。
7、火办值班电话:
8对于及时报告火情,挽回重大损失的,XX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扑火指挥调度制度
1发生在个各乡镇和XX交界处的森林草原火灾,任何一方发现火情的,应及时通知毗邻乡镇,成立联合前线指挥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内必须亲临现场进行指挥。
2、林火燃烧时间超过2小时或受害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且继续蔓延的森林草原
火灾,XX分管负责人第一时间内必须到现场指挥扑救,包片成员积极到现场给予援助,开展扑救工作。
超过6小时仍未扑灭的火灾或发生受害森林草原面积10 公顷以上或可能酿成重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XX主要负责人必须靠前亲自指挥扑救。
需要专业队援助时,由现场最高指挥长统一调度指
挥。
3、火场指挥根据火场地形、森林类别、风向、风力、湿度等因素,及时掌握扑火人员到岗、物资到位情况,不得因指挥不当引起人员伤亡事故。
火场指挥做出的增派人员,交通运输和物资调运的决定,有关单位必须执行,不得有误。
4、指挥长在指挥扑火的同时,及时安排追截火灾肇事者或嫌疑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5、XX扑火队应服从防火指挥部调度,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开赴火场参加扑救工作,服从前线指挥部指挥。
6、火场明火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看护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7、严禁老人、不满16周岁以下儿童、残疾人和孕妇等进入火场。
(七)防火设施物资管理制度
1、XX应建立不少于15平方米的防火物资仓库,并明确管理物资责任人。
2防火设施设备进行分类造册登记,一个防火年度清理一次,掌握增减情况,并及时进行补充更新。
3、森林草原防火车必须做到专车专用,加强维修保养,确保防火用车。
4、防火物资必须保证性能良好,随时能用,并做好防潮、防虫、防雨工作。
5、遇有重大火情,全场防火物资统一调动使用。
(八)后勤保障制度
后勤保障部门要负责组织调配扑火救灾所需车辆,负责处理人员伤亡事故和医疗救护,联系组织供应火场扑火物资,协调扑火人员和扑火物资快速运输,全面负责扑火指挥的火情保障工作。
(九)培训演练制度
防火领导小组每年(不少于一次)有计划组织扑火指挥成员、扑火队员、干部职工、群众进行扑火指挥、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避火安全常识。
(十)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规范
1、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XX护林员应及时查明起火原因。
2、发生火情后,XX协同公安派出所及森林公安机构应及时赶赴火场,查明起火原因、起火地点、查明肇事者,及时调查取证立案查处。
3、XX成立火灾损失专业调查组,主要调查火灾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林木损失等。
每次火灾发生后,专业调查组应到实地调查,写出书面报告,报总场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发生重大火灾后,XX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应迅速组织协调公安、检察、林业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案件进行调查。
5、加大打击力度,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应从快、从严处理,并及时曝光,起到警示教育的目的,减少火灾发生
(^一)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
1、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行政责任:
(1)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未落实各项责任制及防火扑火措施,在本辖区内每月连续发生2起以上火情;
(2)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定点检查未设卡、隐瞒火情、值班不到岗或贻误扑火战机,造成森林受害面积15亩以上灾害的;
(3)发生森林火情,组织指挥不得力、不到位,造成森林受害面积15亩以上或有人员受伤,给国家、集体、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的;
(4)因责任部门工作落实不到位,使该责任区内发生一般森林受害面积15亩以上灾害的;
(5)XX在接到森林草原防火火警电话后,不及时组织单位应急半专业扑火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
3、玩忽职守,在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造成森林资源严重损失,发生重大火灾或人员死亡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