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考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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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一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法的本质、特点(1)法的本质: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统治阶级所承认的公平、正义。

法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A、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所以,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归根到底要符合一定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不可能永恒不变。

B、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对于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还要联系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去理解。

C、我国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在我国,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平、正义,是真正体现社会进步的公平、正义。

(2)法的特点:A、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B、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①“有法可依”要求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律可遵循。

立法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活动。

形成符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比较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②“有法必依”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③“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公正地执法和司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尽职尽责地打击和制裁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核心考点1)1、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居民常用法律知识大全

居民常用法律知识大全

居民常用法律知识大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了解和掌握常用法律知识已经成为每个居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些居民常用的法律知识,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婚姻法知识(1) 结婚登记:结婚应当依法登记,且年龄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禁止结婚的情形。

(2) 夫妻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后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共同财产的权益和义务。

(3) 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姻关系可以通过离婚解除,但必须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

2. 劳动法知识(1) 合同签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3) 劳动时间: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安排劳动时间,不得超过法定工时。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1) 退货换货:购买商品后,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与合同约定不符,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或者换货。

(2) 三包修理:消费者购买的商品(除特殊标注)应当享有保修、退货和换货的三包条件。

4. 交通安全法知识(1) 酒驾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将受到行政处罚,并可能构成犯罪。

(2) 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后,参与事故的各方应当根据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5. 基本民事法律知识(1) 合同法:签订合同是购买商品、服务等行为必需的,合同应当具备合法、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

(2) 侵权责任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6. 教育法知识(1) 学生权益:学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学校应当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2) 教育收费:学校不得收取超过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教育收费标准以外的费用。

7. 环境保护法知识(1) 环保责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有义务保护环境,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

(2) 污染赔偿:环境污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环境赔偿责任,修复被污染的环境。

生活常备法律知识点总结

生活常备法律知识点总结

生活常备法律知识点总结在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要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

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为您总结一些生活中常备的法律知识点,帮助您更好地应对各种法律问题。

1. 人身权利保障:根据宪法,每个人都有基本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名誉权等。

当任何人侵犯您的人身权利时,您有权利进行申诉和寻求法律保护。

2. 合同法: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签订许多合同,比如租房合同、购买商品合同等。

了解合同法可以帮助我们保护自己的权益。

合同是法律上的协议,当合同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应赔偿。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一些权益。

如果您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受到虚假宣传欺骗,您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并寻求法律援助。

4. 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保护行人和驾驶员安全的重要法律。

在驾驶车辆或者行人过马路时,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如礼让行人、不酒后驾车等。

同时,如果因为他人的交通违规行为导致您受伤,您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

5. 劳动法: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

每个受雇者都有权利要求合法的劳动合同,获取基本工资和合理的工作时间。

如果雇主违反劳动法,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问题,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6.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保护创新和知识成果的法律。

如果您创作了独特的作品或发明了新技术,您可以申请专利来保护您的权益。

同时,如果他人侵犯了您的版权或专利权,您有权提起诉讼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7. 离婚和家庭法:了解离婚和家庭法可以帮助我们在遇到家庭纠纷时更好地解决问题。

在离婚时,双方需要协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如果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解决。

8. 刑法:刑法是管理犯罪行为和保护社会安全的法律。

了解刑法可以帮助我们遵守法律规定,同时也能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

比如,我们要知道盗窃、故意伤害等行为是违法的,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可以向警方报案。

生活中十个法律常识

生活中十个法律常识

生活中十个法律常识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律理论日渐发达,但是不是每个人都对那
么复杂的法律理论有深入的了解,所以大家有必要记住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利,以下是我所收集的基本的法律常识:
一、一般来说,未经允许私自擅自使用他人财产是违反法律行为,可构
成盗窃罪;
二、婚姻是由法定的程序来订立的,在没有经过法律认可的前提下,传
统婚姻规定无法受保护;
三、未及时还款的人有可能被追责,严重者有可能被贬低职务、被开除;
四、给人以不正当的利诱、恐吓、殴打等侵害人格自由的行为,属于非
法行为;
五、凡是让步事实之外的约定,均无效,例如:礼物的凭据将视为无效
的约定;
六、参加诉讼的一方不能推卸责任交给他人;
七、对人身伤害决不允许徇私枉法;
八、禁止篡改司法文书;
九、如作伪证,一经查明,可能面临法律后果;
十、街头滋扰,垃圾处理等行为全都受法律保护。

以上是我从日常生活中收集到的十条有关法律常识,这是我们有必要掌
握的法则,但是这也不是全部,我们仍有必要继续加强对法律的认识,遵守
法律,不妨碍他人的权利,和谐和谐的社会可以让每一个人过上自由安康的
生活。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大全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大全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大全引言生活中,我们时常会遇到各种各样与法律相关的问题,如租房合同、购物纠纷、劳动合同、交通事故等等。

无论我们是否有法律背景,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是非常重要的。

掌握这些常识不仅可以保护我们的权益,还能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一些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1. 合同法1.1 合同的定义和要素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建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包括合同的要约、承诺、交付、接受和履行等要素。

要约是合同的首要条件,即一方向他方提出的明确意思表示,要约经对方接受后,双方即形成了合同关系。

1.2 合同的无效和解除合同无效是指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不具备法律效力。

合同可以因以下原因被宣告无效: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秩序、欺诈等。

此外,如果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严重损害了对方合法权益,对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1.3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互相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履行义务、解除合同等。

2. 劳动法2.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等内容。

劳动合同是双方约定权益的重要依据,双方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2.2 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是劳动关系中的重要问题之一。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待遇。

对于超过规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2.3 劳动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应得到保护。

用人单位应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和安全。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1 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商品和服务具备适用的质量。

法律与生活中的知识点总结

法律与生活中的知识点总结

法律与生活中的知识点总结一、合同法知识合同是约束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可能会和他人签订合同,比如租房合同、购买商品合同等。

了解一些合同法知识对我们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非常重要。

1. 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合同目的是合同的基本要素。

在签订合同时,我们需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2. 合同的效力:合同应当是自愿订立的,并且应当具有合法的内容和形式。

如果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就会影响合同的效力。

3. 合同的解除: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但是在解除合同时,需要注意合同中的解除条款,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二、劳动法知识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它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也规定了雇主的基本义务。

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了解一些劳动法知识对我们维护自己的权益非常重要。

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关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等内容的协议。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我们要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2. 工资支付: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拖欠或者无故扣减工资。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3. 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法规定了工作时间和休假的相关规定,包括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等。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它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也规定了经营者的基本义务。

在我们的消费生活中,了解一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对我们维护自己的权益非常重要。

1. 商品质量: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有权要求商品符合质量要求,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向经营者要求退货或者换货。

2. 服务质量:消费者在享受服务时有权要求服务质量符合要求,如果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向经营者要求退款或者赔偿。

法律与生活必备知识点总结

法律与生活必备知识点总结

法律与生活必备知识点总结一、法律的概念及分类法律是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准则和规范。

法律的分类主要有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劳动法、国际公法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政治制度的总章程,是国家机构的依据。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包括国家的性质、国家的宗旨、国家的权力机构及其职权、国家权利和义务等。

行政法是规范国家机关及其管理行为的法律。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机关和公共机关的合法权益等。

民法是规范个人、家庭和社会团体之间关系的法律。

民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合同权、侵权责任、婚姻家庭、继承等。

经济法是规范经济交往行为的法律。

经济法的任务是保护经济制度的正常运行,保护经济交往行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

刑法是规范犯罪行为的法律。

刑法主要规定了刑事责任、犯罪行为、刑事责任能力、刑罚执行等。

诉讼法是规范司法活动的法律。

诉讼法主要规定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等。

劳动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

劳动法主要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的义务、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等。

国际公法是规范国家间关系的法律。

国际公法主要规定了国家之间的交往规则、国际义务和国际责任等。

二、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这个原则是法律的基本精神,也是法律的基本特征。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意味着所有的人都是法律的平等主体,都应当依法享有法律赋予的平等权利,都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赋予的平等义务。

2. 法律的基本任务是保护合法权益的原则法律的基本任务是保护合法权益的原则是一种重要的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也是法律保护的基本要求。

法律的基本任务是保护合法权益的原则要求法律不仅要全面保护合法权益,而且要有力地维护合法权益,使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受损失,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权、不受剥夺。

3. 法律的效力和法律的适用范围的原则法律的效力和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之一。

生活中法律知识点

生活中法律知识点

生活中法律知识点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无论是从事工作、与人交往还是购买商品,都会涉及到法律的规范和保护。

因此,了解一些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婚姻家庭、劳动保障、消费权益以及个人隐私等方面介绍一些与大家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点。

1. 婚姻家庭领域的法律知识在婚姻家庭领域,法律保障了夫妻的权益和责任。

例如,在离婚问题上,法律规定了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但必须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

此外,夫妻双方还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需要根据法律进行协商和解决。

2. 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知识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

了解一些劳动保障的法律知识,可以帮助我们维护自身权益。

例如,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我们在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规定。

同时,还应了解劳动时间、工资支付、休假制度等方面的规定,以免受到侵害。

3. 消费权益方面的法律知识在购买商品和享受服务的过程中,我们作为消费者拥有一定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权益和企业的责任。

如果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或服务不满意,我们可以依法提出退货、维修、赔偿等要求。

此外,购买商品时,要留意经营者是否提供了合格的商品说明,关注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以确保自身权益。

4. 个人隐私方面的法律知识个人隐私是每个人的基本权益,法律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也有一定规定。

例如,未经个人允许,他人不得非法窃取、查阅个人信息。

在互联网时代,我们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不随意分享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等。

同时,在网络空间中,我们也要注意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发布不实消息、传播违法违规内容,以免触犯法律。

5. 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知识了解一些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知识也是必要的。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用于保护创造者的知识成果和独特标识。

如果我们在工作或创业过程中创造了独特的技术或产品,就应该及时申请专利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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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考点】
1、民事权利和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责任
人身权
财产权
知识产权
2、信守合同和违约
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订立
合同履行的原则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与免责情形
3、劳动就业与守法经营
消费者权利的内容
4、家庭与婚姻
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结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5、法律救济
非诉讼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
诉讼的种类及诉讼的基本原则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诉讼的基本程序
证据的种类及举证责任
【知识框架】
【答题技巧】
1、在解读和提取法律案例中的信息时,一定要注意解读其中的民事法律关系。

主要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这三个不可缺少部分组成。

2、在组织答案时,一是要根据设问的指向,调动和运用与所给案例相对应、相一致的法律知识来解答问题,做到理解与实际相统一。

二是要思考案例叙述的是什么法律问题,应如何处理法律问题和纠纷,又要注意联系相关的法规、原则、程序和制度,说明之所以这样处理的原因和法律依据。

三是书写答案时要注意使用相关的法律术语和法律概念,尽可能避免用生活化的口语来组织答案
【典型例题】
1、程序法+辩析型(应重视对证据相关知识的掌握)
题号08 案例1:小红(化名)应聘到杭州某公司上班。

1个月后,小红在车间工作时,因包装带突然断裂,她手里的美工刀不慎伤到了眼睛,鲜血直流。

同事见状,赶紧将她送到医院救治。

单位利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有利条件,不承认小红是单位员工,对医药费撒手不管。

焦急的小红只好找到妇联,寻求帮助。

市妇联联系了一知名律师办理此案。

尽管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律师四处寻铁证,找到单位工资单并发现在帐簿中的一张小红借款借据,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

案例2:某市市民周先生被一名执勤交警以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为由开出处罚决定书,不容申辩,周先生被罚款200元扣3分。

交纳了罚款的周先生一纸诉状将交警大队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决定书。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周先生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周先生未能提交其他证据,证实自己的行为未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周先生不服,上诉至市中院。

市中院认为,交警并未提供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现周先生否认存在“逆向行驶”、交警对此举证不能的情况下,交警所作行政处罚应依法认定为没有任何事实根据。

据此,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交警大队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简单程序处罚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

(1)同样是诉讼,两案中的举证责任有什么不同?为什么?(4分)
(2)有人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从诉讼角度,如何看待这句话。

(6分)
答案:(1)案例1中的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这是由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的。

案例2中的行政诉讼,实行行政机关举证的原则,原因在于行政诉讼的核心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是不是合法,这种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的,公民是被动服从,而且行政机关处于强势地位,公民因处于弱势地位举证能力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2)①证据是证明的根据,用已知的事实证明未知的事实离不开证据。

②在诉讼中,实行“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而证据是确认事实的根据。

所以,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谁证据充分谁就能赢得官司,否则就要败诉。

③从诉讼角度看,“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这句话是一种误解。

有理没有证据未必走遍天下,无理证据充足未必寸步难行。

(6分)2、实体法+程序法
题号08 机械厂年终为给职工发年货,给养殖户李伟发了份传真:急需鲤鱼2500公斤,要求每条鱼重量在1—2公斤,价格18元/公斤,3天内供货。

如果愿意供应,请于今天内来电告知。

李伟当即回电应允,双方约定由机械厂向李伟付定金1万元,如果发生争议,提请仲裁解决。

李伟马上组织货源发往机械厂,却由于道路崎岖,致使货车翻车,无法按期送达。

机械厂要求李伟承担违约责任,李伟则认为道路崎岖致使翻车是不可抗力,要求机械厂按约定收货。

双方争执不下,遂依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常识回答以下问题:
(1)你是否赞同李伟的辩解?为什么?(5分)
(2)如果经仲裁后一方对裁决不服而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请说明法律依据。

(5分)
答案:(1)不赞同。

(1分)因为合同法的免责条款中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情况。

(2分)遇到道路崎岖、路况不良时,当事人应当遇见翻车的可能,愈加谨慎驾驶。

所以不能作为法定免责的缘由。

(2分)
(2)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分)我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便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分)
3、实体法+评价型
题号08 2009年2月5日下午,有“职业打假第一人”之称的王海向西湖法院递交了一份民事诉状,据称当天上午他在杭州世纪联华超市购买一瓶330毫升的可口可乐罐装汽水饮料,饮料没有标注咖啡因(含有强烈致瘾性且副作用明显的“香料”)的具体含量。

王海诉状要求可口可乐的生产商之一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包装进行纠正,一同被王海告上法院的还有销售可乐的浙江世纪联华有限公司,王海同时要求两被告承担其因参与诉讼产生的相关费用。

王海接受记者采访时申明,自己打的是一场公益诉讼,不是炒作。

(1)王海向法院起诉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和浙江世纪联华有限公司的法律依据是什么?(5分)
(2)你是如何看待王海此次公益诉讼的?(5分)
答案:(1)法律依据在于,我国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享有安全消费权得和知情权利。

两家经营者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对产品质量及标准等相关规定,没有履行经营者保障消费者安全消费和知情等合法权利的义务。

(5分)
(2)①王海此次公益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②王海提起此次诉讼,表明目前我国部分经营者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还不够强,表明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逐步提高。

③此次公益诉讼,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有利于促使经营者提高履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义务意识,从而维护消费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对促进民主法治进程具有积极意义。

(5分)
4、实体法+怎么办(实体法的保护)
题号08 张某看中一套二手房,当时与房东达成协议,双方约定张某先付款25万元,房屋价款全部付清后交房。

由于当时办理按揭贷款有点困难,因此和对方协商,余款等按揭贷款办出后再支付,对方同意。

一个月后,张某办出按揭,但由于房价上涨,房东反悔不卖了,一直不肯收房屋余款,也一直不陪张某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1)此案中房东不过户要承担法律责任吗?(6分)
(2)对张某遇到的问题你认为应该如何解决?(4分)
•答案:(1)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不仅限于书面形式,还包括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协议,
对合同履行没有影响,具有法律效力(3分)。

依据合同应当诚信履行、全面履
行的原则,房东不肯收受房屋余款,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
绝受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分)
•(2)对此问题,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合同的解除对张某有利,张某可以起诉请求判令房东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解除合同对张某不利,张某可
以请求法院确认该房屋的权属,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

(4分)
5、实体法(分析原因和依据)
题号08 材料一2009年1月,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抚育费纠纷案。

被告毛某某与原告毛某的母亲温某,因感情不和于2007年1月25日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女儿毛某由温某抚育、监护,生活、学习、医疗、就业、结婚等费用全部由毛某某承担,但被告毛某某从2008年1月起没有再向原告毛某支付费用,14岁女儿毛某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法庭。

法院判令被告立即给付2008年1月1日起至10月底的抚育费,并支付2008年底的保险费、医疗费、学费、书本费。

材料二据2008年6月12日大连日报消息,近日,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令人称奇的赡养案:76岁的高老汉在子女每年给他500元钱赡养费的情况下,将六名子女告上法庭。

奇怪的是,他要求子女每年只拿出200元钱赡养费。

原来高老汉告子女不是为了钱,而是平日里缺乏子女的关怀,想以此引起子女的关注。

在法官的积极沟通、劝导下,高老汉起诉六子女赡养案妥善终结。

(1)材料一中法院所作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材料二中高老汉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
(3)结合材料和所学的法律常识,说明在我国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1)法院所作判决的法律依据在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本案中的被告不能因离婚而免除对女儿的这一义务。

(2)赡养扶助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国婚姻法所确定的义务。

赡养扶助不仅仅此表现在物质上,也表现在精神上。

高老汉的诉讼请求是合乎道德的,也是合法的。

(3)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包括: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父母还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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