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场地污染调查
广州某地块污染场地土壤调查评价及修复方案探析

广州某地块污染场地土壤调查评价及修复方案探析
廖兴良
【期刊名称】《城市地质》
【年(卷),期】2017(012)002
【摘要】城市土壤是城市生态环境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影响到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和人体健康.随着城市快速发展,造成城市土壤污染、侵蚀、酸化和硬化以及土壤生物和植被退化等一系列较为严重的城市环境问题.本文通过对广州某商业地块污染场地土壤、地下水的调查和采样分析测试,查明污染场地主要污染物类型和特性及起火原因,对其进行综合环境质量评价,为污染场地适宜性风险评估及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提供科学依据.调查结果表明,研究区土壤和水中的部分指标含量较高,环境质量受到影响.针对主要污染物磷的特性,建议采用化学修复方案措施与对策,使污染场地达到无害化处理目的,为政府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总页数】5页(P30-34)
【作者】廖兴良
【作者单位】广东省水文地质大队,广州 51051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53
【相关文献】
1.某疑似污染农用地地块土壤调查布点及评价方法 [J], 张启;吴明洲
2.污染场地土壤调查布点及采样研究 [J], 辜汉华; 赵若尘
3.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调查采样方法的研究进展 [J], 郭祈萱;刘强;唐玉兰;魏建宇
4.异位土壤淋洗技术修复污染场地的分析--某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方案设计[J], 徐浩天
5.污染场地土壤调查布点及采样 [J], 李结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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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污染场地修复、调查与评估

污染场地修复、调查与评估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在工业化进程中,主要的工业产业如采掘业、冶炼、石油、化工、皮革、金属加工等都会造成污染问题。
另外,化学品(如杀虫剂)的不当使用、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居民的生活垃圾等都带来不同类型和程度的污染。
污染场地带来一系列问题,如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土地价值的降低,农业用地或城市用地的减少,污染场地引发的严重的责任纠纷问题,巨额的处理经费支出,等等。
这些都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场地污染有很大隐蔽性、滞后性和持久性,污染通常存在于土壤并通过土壤转移,变化和移动非常缓慢(几年甚至几十年),污染只有触及受体时才可能会被发现。
发达国家对污染场地管理始于上世纪80 年代,形成各自的污染场地的管理模式,模式的共同之处都是经过这样一个管理流程:疑似污染场地的发现,场地的初步调查、初步筛选确定优先管理名单,场地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管理措施——修复或其他措施。
各国支持这样一个管理流程的法律体系、技术文件体系等有所不同,但风险评估方面的技术文件是必不可少的。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分为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和生态风险评估。
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估是指针对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的场地条件,评价场地上一种或多种污染物质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可能性的技术方法;染场地生态风险评估是评价场地污染物对植物、动物和特定区域的生态系统影响的可能性及影响大小。
场地受到污染后,通常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以削减土地利用过程中的人群健康风险和生态风险。
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估考虑到多种污染物可能同时存在于场地不同的介质之中,如土壤、空气、水、食物和尘埃等,通过分析与受体相关的多种暴露途径,实现对多介质的健康风险评估;以可接受健康风险水平为出发点,提出保护人体健康的土壤修复目标值。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结果是进行污染修复和管理决策的科学依据,有助于分析和比较多种修复措施的有效性,为合理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和污染治理计划提供依据,有效地规避场地污染风险。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个别从业单位在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中涉嫌存在问题的通报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个别从业单位在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中涉嫌存在问题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公布日期】2018.01.19
•【字号】穗环函〔2018〕57号
•【施行日期】2018.01.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个别从业单位在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
评估中涉嫌存在问题的通报
穗环函〔2018〕57号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环境监管,经抽取对由广州市慧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所和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负责的广州市第三煤矿地块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开展监督性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采样记录信息不全、未按照规定留样、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内容不一致、涉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详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针对有关从业单位在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我局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和环境监察建议书,对涉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后续将进一步组织调查。
附件:监督性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9日。
广州市南沙区梅山工业区梅糖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广州市南沙区梅山工业区梅糖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工业的快速发展,土壤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解广州市南沙区梅山工业区梅糖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受广州市政府委托,我们对该区域进行了详细的初步调查。
本报告旨在阐述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可能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调查方法与范围本次调查范围涵盖了广州市南沙区梅山工业区梅糖地块的全部区域。
调查方法包括现场勘查、样品采集与测试、数据收集与分析等。
我们采集了土壤样本,并对其中的重金属、有机物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含量进行了检测。
三、调查结果1、重金属污染:部分土壤样品的重金属含量高于正常值,特别是铬、铅和汞等有害元素。
这表明该区域的土壤可能受到了工业排放、车辆尾气或农业活动的影响。
2、有机物污染: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也较高,可能源于石油泄漏、化工废水排放等。
3、其他污染物:部分土壤样品中还检测出了多环芳烃、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四、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可能影响土壤污染可能会对环境和公众健康产生严重影响。
污染的土壤可能影响植物的生长,导致生态系统受损。
污染的土壤中的有害物质可能被雨水冲刷到地下水或河流中,从而污染水源。
这些有害物质可能被农作物吸收,进而通过食物链危害人类和其他生物。
五、建议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开展深入的土壤污染调查,确定污染源和污染物种类。
2、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如植物修复、化学修复或物理修复等,对污染的土壤进行修复。
3、强化环境监管,防止新的污染源进入该区域。
4、提高公众对土壤保护的意识,鼓励公众参与土壤保护工作。
5、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农作物进行监测,以确保食品安全。
6、建立长期的土壤质量监测体系,定期评估土壤质量状况。
7、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新开发项目进行严格审查,以防止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
8、加大对环保科技研究的投入,为土壤污染治理提供科技支持。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定点基地外重污染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定点基地外重污染建设项目环境违
法行为查处及监管问题的复函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环函[2010]294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10.03.23
【实施日期】2010.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定点基地外重污染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及监管问题的复
函
(粤环函〔2010〕294号)
汕头市环保局:
你局《关于重污染行业统一定点基地外重污染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及监管问题的报告》收悉。
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第六条和《广东省内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名录(2009年本)》的规定,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危险废物处置等五类重污染行业统一定点基地和化学制浆、鞣革、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以及定点基地外建设的配套电镀、线路板项目等重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由省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其环评文件(按规定须报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审批的除外);进入经审查通过的重污染行业统一定点基地建设的印染、电镀(含配套电镀、线路板)等项目,由地级以上市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其环评文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条第二款及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根据《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设项目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应配合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对该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因此,对于辖区内的建设项目,县级。
华南某典型玻璃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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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 2023ꎬ Vol 43ꎬ No 18
农业与技术 ※资源环境
区域
宿舍及办公区等
面积 / m 2
潜在污染源
7500
生产车间、
油品储罐
6500
—
特征污染物
潜在污染迁移途径
重金 属 ( 砷、 锑) ꎻ 氟 化 物ꎻ
石油 烃 ( C 10 - C 40 ) ꎻ 苯 系 物
( 苯、 甲苯、 乙苯、 二甲苯) ꎻ
多环芳烃 ( 苯并 [ a] 芘等 8
种) ꎻ 多氯联苯
生产废水排放过程中渗漏、 油类物质的
(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ꎬ 广东 广州 510045)
摘 要: 为充分摸清华南某典型玻璃生产企业遗留场地的污染情况ꎬ 评估其对人体健康的风险ꎬ 开展了该地块土
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ꎮ 地块环境调查结果表明ꎬ 按第二类用地评价ꎬ 该玻璃厂地块存在重金属和有机
物复合污染ꎬ 关注污染物为砷、 氟化物、 苯和苯并 [ a] 芘ꎬ 地下水存在氟化物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ꎮ 风险
的检测值均未超过各指标的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或未
检出ꎮ 砷超标点位位于油类储罐储存区和生产车间外
空地处ꎬ 超筛选值样品为 2 个ꎬ 氟化物超标点位位于
生产车间清洗区域和生产车间外空地处ꎮ 4 个地下水
宿舍及办公楼和 1 处杂货间ꎬ 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毕ꎮ
地块周边 500m 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为居住区、 农用
地等ꎮ
该玻璃企业产生废水、 废气、 固废等ꎮ 废气包括
配料、 投料时产生的颗粒物粉尘ꎬ 切割、 打磨、 钻孔
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__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

的要求开展。 二、编制与参考依据
本技术要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要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 42 号, 2017 年)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 (2019 年) (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 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 号) (5)《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建设 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 告评审指南的通知》 (6)《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 告 2017 年第 12 号) (7)《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4 年 第 78 号) (8)《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 [2019]770 号) (9)《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 [2019]770 号)
7
b) 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槽、储罐等储存及装卸区域; c) 有毒有害物质输送管廊、地下输送管线; d) 污染处理设施区域; e)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储存库; f) 历史上可能的废渣地下填埋区; g) 污染事故影响区域; h) 有异味、异色和明显污染痕迹的区域; i)其他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等。 重点区域应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或系统布点法布设采样点。 专业判断布点法采样点应尽可能接近区域内的关键疑似污染位置, 说明判断布点的依据;系统布点法应按正方形网格划分工作单元, 原则上不超过 40 m×40 m,在每个工作单元中布设采样点。 ②其他区域:对于历史上未包含上述重点区域建设内容且未 发生过污染事故的生活和办公等其他区域,初步调查阶段可采取 系统随机布点法和分区布点法,布设少量采样点位(工作单元原 则上不超过 100 m×100 m),面积>5000 m2 的,至少布设 3 个采 样点位。 (2)地下水点位布设 地下水采样点的布设应考虑地下水的流向、水力坡降、含水 层渗透性、埋深和厚度等水文地质条件及污染源和污染物迁移转 化等因素;对于地块内或临近区域内的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如果 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则可以作为地下水的取样点或对
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修复、效果评估文件技术要点

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修复、效果评估文件技术要点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防治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技术要点。
本技术要点,是对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污染场地环境修复项目实施方案、污染场地环境修复项目环境监理方案、污染场地环境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等开展技术审查的工作指引。
相关工作内容还应按国家和地方对建设用地环境管理要求开展。
本技术要点由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制及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本技术要点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技术要点起草单位: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第1章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要点对从业单位的要求:从业单位在本市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相关从业活动前需到我局登记,且近年无环境保护、质量监督、认证认可等部门不良信息记录。
对监测单位的要求:监测单位应在本地设有获CMA资质的实验室,水质和土壤类能力范围涵盖应包括且不限于重金属(Pb、As、Cd、Cr、Hg、Ni等)、总石油烃(地下水中为石油类)、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挥发性有机物(VOC)、pH值等,其检测能力应达到场地需检测因子的75%以上。
[s1]一、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要点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包括在场地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阶段形成的各类报告。
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应在原有工业企业所在场地完全停产,且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储罐(槽)拆除后进行。
技术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一)形式要求1.送审报告应加盖场地责任单位和场地调查单位的公章。
2.应附具从业人员责任页,明确项目负责人,各分项工作承担者,从业单位应建立内部审核制度,明确报告的审核、审定人员,上述人员均需亲笔签字确认。
4.污染识别分析及结论在对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列出需要重点关注的特征污染物和监测指标,以及重点区域和关键污染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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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污染源调查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一、污染场地调查流程
项目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方案技术流程图 样品保存/管理程序 暴露评估 风险识别
毒性评估
确定暴露场景和途径
选定模型和参数值 估算暴露剂量
致癌斜率因子和非
致癌参考剂量查询 理化性质参数和污
染物控制标准查询 污染物的致癌非致癌风险 致癌、非致癌风险计算值 估算修复值 不确定性分析
确定修复值 风险表征 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
场地环境调查
场地采样与分析
资料审阅 访 谈 场地勘查 原企业场地环境资料 场地使用历史背景资料
用于风险评估的参数资料
场地原建(构)筑物的调查
生产产品及原辅材料调查
地质、水文地质资料调查
其它勘查重点区域的调查 场地所有人 场地管理人 场地使用人 熟悉场地相关事务的人 建立场地概念模型
重点调查区域
一般调查区域 背景点(对照点)获取 风险评估所需实测参数获取 安全卫生预防守则 检测分析程序与检测委托机构 监测井设置及土壤、地下水采样 完善 疑似污染物清单 污染物种类、浓度、深度和范围 提出管理建议 场地土地利用与规划资料
拟定污染鉴别方法 土壤、地下水调查及风险评估方案
2.1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9年)
➢《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27号)
➢《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2相关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5618-2009)(修订)(征求意见稿第四版)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2007)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
➢《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2007)
2.3相关技术导则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
➢《污染场地术语》(HJ 682-2014)
➢《场地环境评价导则》(京环发〔2007〕8号)
2.4相关技术规范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
➢《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2008-01)
➢挥发性与有机物
➢《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0148-1994)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ASTM E1903-97: Guide for Environmental Site Assessments:Phase ⅡEnvironmental Site Assessment Process.
➢ASTM D1452-00: Practice for Soil Investigation and Sampling by Auger Borings.
➢ASTM E1527-00: Practice for Environmental Site Assessments: Phase Environmental Site Assessment Process.
三、典型污染场地类型
我国污染场地类型多且复杂,不同的矿业活动和行业生产过程会产生不同的毒害污染物,包括无机类、有机类或无机-有机类污染物,并且常常出现与化学品生产或使用、产业过程相关的特征污染物。
我国污染场地中主要污染物有重金属(如铬、镉、汞、砷、铅、铜、锌、镍等)、农药(如滴滴涕、六六六、三氯杀螨醇等)、石油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如多氯联苯、灭蚁灵、多环芳烃等)、挥发性或溶剂类有机物(如三氯乙烯、二氯乙烷、四氯化碳、苯系物等)及有机-金属类污染物(如有机砷、有机锡、代森锰锌等)等。
有的场地还存在酸污染或碱污染,大部分场地处于复、混合污染状态。
除了化学性污染外,有的场地还存在病原性的生物污染和建筑垃圾类的物理性污染,这给污染场地的治理和修复增加了难度。
根据我国主要的污染场地分类方法将我国主要的污染场地类型及其污染物类型列于下表。
表我国主要的污染场地类型及其污染物类型
涉及地区:广东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浙江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福建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海南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云南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广西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贵州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新疆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四川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重庆市危险废物鉴、西藏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湖南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江西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湖北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上海市危险废物鉴、北京市危险废物鉴、天津市危险废物鉴、安徽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江苏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甘肃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宁夏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内蒙古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黑龙江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吉林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辽宁省污染场地监测
与调查、山东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陕西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山西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河南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河北省污染场地监测与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