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方医保目录及大病医保简介讲解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是指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医疗保险局共同组织编制的一份药品清单。
药品目录的核心功能是统筹调配有限的医疗资源,确保医保参保人员能够获得必需的药品治疗。
药品目录的编制是一项精细化的工作,旨在根据药品的疗效、安全性和经济性等综合指标,科学选取适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药品。
其目的是合理规范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品使用,提高药物使用的效果和安全性,降低医疗支出,维护社会公平和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
药品目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药品的通用名和商品名:药品目录中列出的药品通常以其通用名为主,并在括号中注明商品名,以便医保参保人员和医务人员准确使用和配备药品。
2. 药品的适应症范围:药品目录会明确规定每个药品适用的疾病范围和治疗场景,以避免滥用和不必要的使用。
3. 药品的规格和剂型:药品目录会详细列出每个药品的剂型、规格和包装单位等信息,以保证医保支付的药品能够满足患者的需求。
4. 药品的用法和用量:药品目录通常会明确规定每个药品的推荐用法和用量,以指导医生合理开具处方和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5. 药品的支付标准:药品目录会规定每个药品的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等支付标准,以保障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和参保人员的医保权益。
药品目录的制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根据临床实践的发展和药品疗效的更新及调整,不断修订和完善。
同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需求和医生的临床需要,确保药品目录的合理性和实用性。
药品目录在医保制度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既是为了患者能够获得经济合理的药品治疗,又是为了遏制不必要的用药和医疗浪费。
药品目录的制定和执行需要政府、医疗机构、药企和患者等多方的共同努力和参与,以实现优质、高效、可持续的基本医保制度。
只有在药品目录的科学管理下,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才能更好地服务于民众的健康需求,保障人们的基本医疗权益。
总结起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医疗保险局共同组织编制的一份清单,旨在统筹调配医疗资源,合理规范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品使用,提高药物使用的效果和安全性,降低医疗支出,维护社会公平和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
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及其内容

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及其内容在我国,医疗保障体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基本医疗保障,为他们解决了就医费用方面的烦恼。
本文将探讨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及其内容。
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核心,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适用于城市企事业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适用于城乡居民,由政府负责筹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适用于农村居民,由农民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参与共同缴费。
二、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经济困难的人群,为其提供医疗费用的补偿。
医疗救助由地方政府出资,覆盖范围广泛,涵盖了急诊救助、大病救助等多个方面。
同时,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互衔接,形成了多层次、全面化的医疗保障体系。
三、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补充,针对罕见病、高价药、昂贵手术等大病的治疗费用提供保障。
通过大病保险,患者可以获得更高比例的医保报销,减轻了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压力。
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设立的,个人参保缴费,由政府和社会共同分担风险。
四、医疗费用统一管理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强调医疗费用的统一管理,通过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和医药材料价格等方式,控制医疗费用的过高增长。
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医疗费用结算和监控系统,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管和控制。
五、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医疗保障体系还注重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管,通过建立医疗机构评审制度、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等,保障患者的就医权益。
同时,鼓励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疗保障体系的顺利运行。
综上所述,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等多个组成部分。
通过这些制度的运行,我们的医疗保障体系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提高了就医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医保三个目录及临床常见问题简介详解

医保三个目录及临床常见问题简介详解随着人们对健康关注的不断增强,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变得尤为重要。
医保三个目录是医保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三个目录的定义和作用,并针对临床常见问题进行解答。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作为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药品的明确清单。
该目录分为两个部分:药品目录和药物经济学信息目录。
药品目录包括普通药品目录、特殊药品目录和生物制品目录,涵盖了临床常用的药品。
药物经济学信息目录主要包含了医保药品的药物经济学研究结果,以供医保部门参考,制定药品支付政策。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是根据医疗技术的发展和疾病诊疗需求,确定具体的医疗诊疗项目,并规定医保支付的范围。
该目录包括了门诊、急诊和住院等各类医疗服务项目,以及医疗材料和检查、治疗等相关项目。
目录中每个项目都标有相应的收费等级和医保支付比例,以方便患者知晓自己的医保报销情况。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是规定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设施的目录,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
该目录对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分类,并规定了不同级别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要求。
患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就诊,并享受医保支付的相关待遇。
在实际临床操作中,医保目录对医生、患者以及医院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医生需要根据医保目录的规定,选择符合条件的药品和诊疗项目,避免超范围开药、开检查,以免造成医保支付的纠纷。
患者在就医时,可以参考医保目录,了解医疗费用的报销情况,可以减轻负担并提高就医效率。
医院也要严格按照医保目录的规定,提供规范化的医疗服务,保证患者权益,避免医保支付风险。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临床常见的问题。
例如,药品目录中是否包含某些新上市的药物,是否可以支付,这可能与药品的新药审批、评价以及医保部门的支付政策相关。
医保大病目录2016

14
65001
喉次全切除术
15
64228
甲状腺癌扩大根治术
16
67630
坏死性胰腺炎清创引流术
17
65054
肺癌根治术
18
65055
双侧肺癌根治术
19
65061
双侧肺楔形切除术
20
65056
肺段切除术
21
65062
肺叶切除术
22
65063
同侧肺两叶切除术
23
65064
袖状肺叶切除术
24
65065
同侧袖状肺两叶切除术
25
65066
全肺切除术
26
65067
经心包内全肺切除及部分心房切除术
27
65069
双侧肺大泡切除修补术
28
65041
气管内肿瘤切除术
29
65607
肝癌切除术
30
65617
半肝切除术
31
65618
肝三叶切除术
32
65634
高位胆管癌根治术
33
10
63862
经皮动脉支架置入术
11
63884
经皮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
12
63904
经皮穿刺脑血管腔内支架置入术
13
63905
经皮穿刺脑血管腔内溶栓术
14
65294
迷宫手术(房颤矫治术)
15
65286
室壁瘤切除术
16
65287
室壁瘤切除缝合术
17
65324
颈动脉体瘤切除术 +血管移植术
18
63908
颅内动脉瘤栓塞术
2022医保目录明细

2022医保目录明细随着抗疫情取得显著成效,全国特别是湖北地区抗击疫情的政策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 2022年我国将出台一系列新的医保政策,以改善和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医疗保险目录的通知》(国卫发〔2022〕2号),2022年的医疗保险目录明细如下:一、基础医疗服务1、基础医疗服务包括:门诊、急诊、住院、药物调剂、辅助治疗、康复治疗、中医和传统医学治疗、护理、挂号等。
2、基础医疗服务采取限额支付方式,根据医保定额标准支付,具体支付范围由地方各级医保机构统一确定。
3、医护人员在基础医疗服务中未提供的药物、特殊检查、治疗及康复等超出医保定额的支付,将采取非限额支付方式。
二、特殊医疗服务1.殊医疗项目包括:预防性免疫接种、新冠肺炎诊疗、慢性病诊疗、重症急性慢性病治疗、重大疾病诊疗、儿童服务、老年服务、危急重症抢救等。
2.殊医疗服务适用标准分类:通过全国疾病定点医院诊断、诊断确定患者符合特殊医疗的诊疗标准,并有医院或医学机构诊断报告确认;采取医疗保险特殊支付方式对特殊医疗项目进行支付。
三、慢性病服务1.性病服务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肝病、肺病、退休职工健康管理等。
2.性病服务采取非限额支付方式,根据慢性病服务需求和费用安排,地方各级医保机构按照本地区慢性病服务支付标准支付。
3.性病服务将采取定期复查机制,以确保慢性病患者的治疗及防控效果。
四、家庭医疗服务1.庭医疗服务将推广至全国范围,各省地区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完善家庭医疗服务体系,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家庭健康管理。
2.庭医疗服务将采取限额支付方式,医保结算时,根据家庭医疗服务费用预结算情况和实际支付费用,支付家庭医疗服务费用。
五、健康教育服务1.康教育服务将开展健康课程、健康宣传活动以及营养指导等相关活动,以增强全民的健康意识。
2.家将持续投入资金支持,为健康教育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提升健康教育服务水平。
医保药品目录(2024年版)

医保药品目录(2024年版)医保药品目录(2024年版)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优化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医保药品目录也在不断更新和调整。
作为医疗保障的基石之一,医保药品目录的发布对广大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为您介绍2024年版医保药品目录的相关内容。
一、医保药品目录简介医保药品目录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的,以指导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相关医保机构的药品报销范围。
根据药品的疗效、安全性、经济性以及市场供应等因素,医保药品目录将药品进行分类,确定不同的报销比例或限制条件。
二、2024年版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1. 增加药品品种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2024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将新增一些重要的药品品种。
这些药品可能是新药、进口药或者是国产药的新适应症,具有重要的临床疗效和市场推广价值。
医保药品目录的逐年调整,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2. 药品报销比例调整为更加合理地利用医保资源,2024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对一些常用药品的报销比例进行了调整。
根据药品的疗效、价格和市场供应情况,一些高效经济的药品将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同时,一些价格较高或者效果不明显的药品可能会降低报销比例,以鼓励医院和医生优先使用更经济有效的药品。
3. 药品限制条件调整针对特定药品的适应症条件和用药范围,2024年版医保药品目录进行了调整。
一些疾病新出现的治疗方法或新型药物,可能需要满足更为严格的条件才能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这样的调整旨在保证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以及患者的合理用药,避免滥用或不合理使用药品。
4. 药品审查与更新机制随着医疗技术和药品研发的不断进步,医保药品目录的更新机制也在不断完善。
2024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将设立专门的药品审查与更新机构,定期评估和审查已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同时,对于新药或者新适应症的药物,将开展快速审查和评估,以确保医保药品目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结语医保药品目录作为医疗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广大群众的医疗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版中的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解析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版中的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解析一、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概述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是指保险公司或政府承担支付的医疗费用范围。
在《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版》中,明确了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具体规定。
本文将对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进行解析,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项制度。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组织实施的普惠性医保制度,旨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住院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床位费、护理费等。
2. 门诊医疗费用:包括门诊挂号费、门诊诊查费、门诊检验费、门诊治疗费等。
3. 基本药物费用: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药物费用。
4. 大病医疗费用:指重大疾病治疗所产生的费用,通常具有较高的报销比例。
三、参保范围扩大的特殊人群1. 老年人: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老年人的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
为了给予老年人更好的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在老年人群体中得到了进一步扩大。
2. 儿童: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为了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医疗保险在儿童身上扩展了参保范围。
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儿童常见病治疗、预防接种等。
3. 孕产妇:孕产妇的保健和医疗费用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扩大覆盖了孕产妇的产前检查、分娩费用、产后康复等方面。
四、医保政策的补充保险范围除了基本医疗保险外,还存在一些补充医疗保险,来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在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特药费用:指不在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昂贵特殊药物费用。
2. 自费药费用:指患者需自行支付的非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药物费用。
3. 生育费用:包括试管婴儿、人工授精、不孕不育治疗等。
4. 特定疾病治疗费用:如艾滋病、白血病等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
五、医疗保险参保的申请与使用为了享受医疗保险的保障,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使用。
医疗保险大病目录

医疗保险大病目录一、医疗保险大病概述1.1定义:医疗保险大病是针对严重疾病所设计的医疗保险制度,旨在帮助被保险人应对高额的医疗费用。
1.2背景:由于医疗费用的高昂和不断增长,大病对人们的财务状况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医疗保险大病的出现,为人们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1.3发展:医疗保险大病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发展壮大,各国纷纷推出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以应对大病风险。
二、医疗保险大病国内情况2.1我国医疗保险大病政策:介绍我国医疗保险大病政策的发展历程和主要内容,包括医保支付、保险赔付等方面。
2.2医疗保险大病保障范围:详细阐述我国医疗保险大病的保障范围,包括哪些疾病属于大病、保障额度等。
2.3医疗保险大病覆盖情况:着重介绍我国医疗保险大病的覆盖情况,包括参保率、报销比例等。
三、医疗保险大病的意义3.1在保障个人健康方面:大病保险能为个体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保障,降低人们生病后的经济压力。
3.2在推动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方面:通过大病保险制度,可以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
3.3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大病保险的实施,能够减轻患者和家属的精神压力,增强社会和谐稳定的力量。
四、医疗保险大病面临的问题4.1保障范围的不足:当前医疗保险大病制度覆盖范围仍然不够完善,有些重大疾病未被纳入保障范围。
4.2赔付比例的低下:医疗保险大病的赔付比例相对较低,导致个人仍然需要承担较大的经济压力。
4.3基金运营不平衡:医疗保险大病基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不平衡的问题,导致基金无法有效支持保险大病制度。
五、完善医疗保险大病制度的建议5.1扩大保障范围:逐步加入更多的重大疾病,完善保障范围,让更多的人受益。
5.2提高赔付比例:适度提高医疗保险大病的赔付比例,减轻个人和家庭的经济压力。
5.3加强基金管理:加强医疗保险大病基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确保基金的合理利用。
5.4加强信息公开:增加大病保险的透明度,提供更多的信息公开,让参保人更加清楚保障的内容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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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大病医疗救助制度
• 初步选择药品时,考虑3个方面的药物 : • 是针对恶性肿瘤、白血病等无法治愈的疾病,但可有效延长生命或改善生命质量的
药品 ;二是能够有效治疗多性硬化症、肢端肥大症等罕见病的药品 ;三是针对某些 特定疾病的特效药。青岛市医保部门将重心放在创新药品上。 • 纳入备选的药品主要来自3个渠道 : 一是由患者向医保局推荐并申请纳入救助范围 ; 二是来自于临床调研,通过向临床专家咨询来确定具有经济学价值的重特大疾病的 高值药品,或通过国内外知名药企自荐,再纳入到谈判范围 ; 三是根据医保数据的统计结果,根据重特大疾病药品使用情况和具体疗效来确定。
2019/6/8
6
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谈判机制
• 20 1 0年和 20 1 1年我国年度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安排文件均 提出开展“重大疾病 医疗保障试 点”,分别提出“探索开展重特 大 疾病 救助办法”和“探索开展特重大疾病救助试点”。
• 与 基本医疗保障 体系主要采取提高医 疗费 用最高支付限额来稳步提 升保障水平的方式不同,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或者立足于基本医疗保 障体系,针对特定病种提高保障水平,或者建立补充性的大病保险, 针对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通过大幅提升医疗保障体系的保障 水平,试图真正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经公开申报和审核,将15种药品临时纳入浙江省医保支付范围,按基本 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的有关规定执行,个人自理比例为3%。 • 附件七 浙江当地企业纳入临时医保.png
2019/6/8
12
江苏省以谈判机制将创新药品纳入医保
•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 (国发﹝2012﹞11号)精神,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提高医疗保障 水平,促进药品生产企业创新发展,按照《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9号 )和《江苏省生物技术和新药产业专项推进方案》中有关要求,经研 究,决定建立谈判机制将我省药品生产企业自主创新的药品,优先纳 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 附件三 江苏省医保目录2010(西药).xls • 附件四 江苏省医保目录2010(中药).xls
2019/6/8
5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 制定主要程序: 第一,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全国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参考省(区、市)公 费医疗报销药品目录,确定药品目录的备选药品名单,不需要药品生产经营企 业申报。 第二,药品备选名单交专家咨询小组,确定药品的分类,保证药品目录分类的 科学性。咨询专家只对备选药品进行分类,不对备选药品的品种进行调整。 第三,药品备选名单,按照药品类别分别交各专业类别的遴选专家投票。 遴选专家从经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推荐的专家中随机抽取产生,这些专家中既有 来自大医院的著名专家,也有来自基层医疗机构的专家。每类药品都要各省和 各层次的专家参与投票。 第四,根据专家投票的统计结果,形成药品目录初稿,交专家咨询小组进行论 证和领导小组评审后,由人社部发布。
• 2016年1月第一批5个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 • 附件八 江苏省第一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创新药品目录
.doc
2019/6/8
13
总结
• 进入国家医保难度大 • 进入省级医保可能性大 • 特药进入各省的大病医保以价格谈判的形式,存在地方
对当地企业的鼓励扶持 • 进入医保的特药知名度较高、进入市场时间较长,疗效
青岛市大病医疗救助制度
浙江创新药物纳入医保
• 2015年1月浙江省人社保公布了该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谈判结果,此前 纳入谈判范围的31个高值药品最终有15个中选。
• 附件六 浙江省医保谈判结果.png • 附件六 浙江大病医保谈判结果2.png • 浙江贝达-凯美纳 2013年纳入浙江省医保目录
/art/2014/3/14/art_13862_139362.html • 2015年10月为鼓励浙江省医药企业自主创新,保障参保人员用药权益,
1164个,其中甲类349个,乙类791个,另有20个仅限工伤保险用药, 4个仅限生育保险用药。 • 附件一 2009《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doc • 附件二 人社部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调整.docx
2019/6/8
4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和质量都经过较长时间的临床验证
2019/6/8
青岛市大病医疗救助制度
• 山东省青岛市推出了全国首创的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 • 自2012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
除了对医保统筹范围内自负费用的救助外,该制度把重点放在对医保统 筹范围外自费费用的救助上,主要内容为特药救助、特材救助和(范围
外)大额救助。
附件五 青岛市重大疾病医保救助特药特材报销目录.xlsx
• 国家医保目录按例4-5年调整一次,基本遵循“有进有出”原则,国家 版目录制订出来后,各省在此基础上调整,甲类药品不变,乙类药品 调入与调出的数量总和控制在国家版目录乙类药品总数的15%以内, (2009版限定在243个以内)。
• 新一轮的国家医保目录作大的调整需要时间,国家鼓励地方根据实际 和疾病谱的变化先行先试,各省在过去的2014年里一些地方不同程度 上开展了部分医保品种的调整。
青岛市大病医疗救助制度
• 药品价格形成: 经过药品价格谈判的方式形成价格经专家论证后的药品和器材,由政府部门主导, 同药品生产供应企业进行全方位、综合性的谈判,形成复合打包式的降费模式(包 括降价、赠药、管理支持、服务支持、培训支持等)。 • 主要谈判内容包括 : (1)对药品生产的资质、质量和疗效等方面的考评。 (2)通过价格谈判,由特供药店提供低于市场零售价的协议价格。 (3)根据每种药品的适用证和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测算参保人群中可能使用该药 的人数,并通过谈判来限定药品的年度使用数量,定量限额内人员由医保和药企通 过共付来承担责任,超过预估范围的人员费用由药企来承担主要责任,低保人员则 由药企承担全部责任。 (4)通过赠药和责任分担等形式实现“复合式降费”。在第一批纳入特药的8种药 品中,有5种对符合用药条件的低保患者实行全程免费赠药,对于纳入救助的参保 患者实行按一定比例赠药。 (5)药品企业还需要拿出部分资金,用于改进患者服务、用药随访、健康教育和 治疗辅导等。
医保目录
包括适用于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 品目录》,针对农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药品目录一样吗?
答:不一样。 农合可报销的药品在总的药品数量方面,相对要比医保的少很多。 毕竟农合每年只是交几十块钱,和医保每年交的钱是没法比的。但具体到某一种 药品上,有可能农合给报销,而医保却不给报。
2019/6/8
3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 目录由甲类名录和乙类名录两部分组成。 • 甲类药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再进行调整。 • 乙类药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规定进行调整后,再由所辖统筹地区
执行使用。 • 2009版医保目录,西药和中成药品种共2151个,西药部分共有药品
国家、地方医保目录及大病医保简介
介绍人:庄园 时 间:2016年7月6日
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
以城镇职工医保(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农合(即“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城乡医 疗救助为兜底,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全民基本医 保制度框架。
2019/6/8
2
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
• 管理部门
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归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新农合归卫生部管理。
• 城乡统筹
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 求各地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前,全国已有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青海、宁夏8个省份 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部分市、县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整合。例 如南京市、苏州、泰州、南通市、青岛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