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岸海域环境
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生态环境部

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200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3月目 录前 言 (3)一、全国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5)二、全国近岸海域海水污染物状况 (15)三、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23)四、海洋渔业水域环境状况 (27)五、海上重大污染事故 (29)前 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条、第十五条有关编制及发布环境质量公报的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农业部、交通部共同编写了《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2005》,现予以发布。
2005年,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全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方案》中确定的299个环境质量监测站位,网络成员单位依据不同情况和监测条件,进行了二至三期的监测,共监测站位293个,其中渤海47个测点、黄海54个测点、东海93个测点、南海99个测点,监测近岸海域面积为271851平方千米。
监测项目为:水温、悬浮物、盐度、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碱性锰法)、石油类、活性磷酸盐、无机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汞、铜、铅、镉、非离子氨等16项。
海水质量评价采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其中:一类海水水质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二类海水水质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三类海水水质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四类海水水质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海水质量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判别法,即某一测点海水中任一评价指标超过一类海水标准,该测点水质即为二类,超过二类海水标准,水质即为三类,依次类推。
浓度均值和样品超标率均以样品个数为计算单元,样品超标率计算时统一采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二类海水标准。
海洋渔业水质评价标准采用《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中没有的项目,采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加强近岸海域环境的统一监督管理,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中“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查”部分是在《海洋调查规范》基础上,参考了国际上有关海洋环境管理方法及全国沿海省市开展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工作实践制定的。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
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规范规定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原则及方法,包括区划调查方法、区划图集的编绘方法以及区划报告的编写与验收方法等,是我国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技术依据。
1.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沿海地区按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划分的第一类至第四类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
2引用标准及规范下列标准和规范中的条文通过本规范的引用,即构成本规范的条文,与本规范同效。
GB17378一1998海洋监测规范GB12763—1991海洋调查规范GB3097一1997海水水质标准GB11607—1989渔业水质标准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近岸海域nearcoastalseawaters指岸边附近一定范围内的海域。
本规范适用的需进行环境功能区划的近岸海域,是指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大陆海岸、岛屿、群岛相毗连,《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的领海外部界限向陆一侧的海域。
3.2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environmentalfunctionzoneinnearcoastalseawaters 为执行《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水水质标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海域水体的使用功能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海域环境划定的按水质分类管理的区域,称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
3.3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environmentalfunctionzoninginnearcoastalseawaters 指对近岸海域的环境功能按水质类别划定其分界线,确定其水质保护目标,并制订出有效的管理规章。
对我国海域污染的分析及建议

对我国海域污染的分析及建议摘要:近年来,海洋经济发展迅速,带动了沿海区域经济的发展,但也带来了海域污染,使我国海域环境面临很大的压力。
关键词:海域污染;问题;建议一、我国海域污染现状近岸海域是海陆相互作用相当剧烈的区域,自然环境本身就比较敏感。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近岸海域作为沿海城市的重要依托,该区域自然就称为人们开发利用的“宝地”。
近几年来,近岸海域产业聚集,人口密集,环境脆弱。
2010年,我国海洋环境质量总体维持在较好水平,但江河污染物入海量增加,溢油等突发事故灾害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害严重。
近岸局部海域富营养化、海洋环境灾害频发和海岸带生境破坏是影响我国海洋环境状况的突出问题。
二、我国海域污染来源海洋污染的来源一是陆域排污,二是海上开发。
陆源污染的排放是我国海域污染最主要原因。
首先,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的聚集,生活污水排放量成为近岸海域污染的重要来源。
其次,治污设施不够先进,大量生活废水排入海域,工业污染物质成为我国近岸海域的最大污染源。
另外,近岸海域均为我国的集约农业发达地区,在农业耕作时施用的化肥、农药产生的污染物,相当部分随地表径流进入海域。
海上开发也加剧了海域污染。
盲目的大规模养殖使得本来就已经富营养化的养殖海域营养过剩,养殖生物病害频繁发生。
随着我国能源需求的不断扩大,陆上石油的供给紧缺,造成海上石油开发迅猛,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溢油等事故发生的次数,石油类海洋污染物总量日益增加。
其他一些海上开发活动也会造成海域环境的污染。
三、对我国海域污染治理的建议1.做好海域环境管理机制研究建立新的污染治理机制、探索生态补偿机制。
“以奖促治”是国家根据对地方环境质量目标实现情况和污染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比例以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方式,将中央投资的污染治理资金奖励给当地政府,并由其主导继续用于污染治理,是一种经济奖励的新机制。
2.建立入海污染总量控制体系发达国家实践经验表明,环境质量的改善只有在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的共同管理下才能实现,总量控制方法能够解决污染源排放总量和环境目标之间的定量关系问题。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编制组二○○七年五月目录1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编制背景与任务来源2 我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现状与特点3 制订《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目的、原则、方法和依据4 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5 关于规范条文的说明6 与其行业规范的比较《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1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编制背景与任务来源1.1编制背景近岸海域是人类经济活动频繁、受陆源污染物影响大、多介面相互作用强烈的敏感区域。
系统而科学地在该区域开展环境监测,以持续地获取真实而全面的水文、化学、生物等基础数据,是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和加强对近岸海域环境管理的重要举措,是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成立以来,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和环境监测总站的部署,以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中心站为主干的各网络成员,迅速而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监测工作,包括于1997年和1998年的开展的渤、黄海和东、南海近岸海域环境综合调查,获得了大量的监测数据,并掌握了我国近岸海域的基本环境状况,为环保主管部门对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但总体上说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在我国起步较晚,经验不足,力量薄弱,技术支持缺乏。
虽然我国已经有了一个适用于广域范围的《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1~7-1998),国家海洋局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监测规程,但这个规范和这些规程是依据近年来海洋部门各种实际工作情况来制订的,不适用于环境保护部门已经在开展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各项专题监测,且在应用于受陆源直接影响的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时就受到各种限制。
简单的如《海洋监测规范》规定,化学需氧量和重金属汞指标不需过滤直接测定,这就导致在入海河流影响区域(如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等)这两项指标的监测结果受气候和海况的影响差异很大,不能真实的反映环境质量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4883
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 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
GB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2763
海洋调查规范
GB 17378
海洋监测规范
质量的污染物;明显改变岸线和海底地形的水文动力要素(如海流、水深);生态敏感目标 生物。
3.3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 environmental compliance function zone of offshore area 是指为适应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依据近岸海域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以及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T 13192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
GB/T 13193 GB/T 13198 GB/T 13909 GB/T 17826 HY/T 069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 水质 六种特定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海洋调查规范 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 海洋生物分类代码 赤潮监测技术规程
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 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防治海洋环境污染, 改善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规范全国近岸海 域环境监测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关于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加强近岸海域环境的统一监督管理,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中“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查”部分是在《海洋调查规范》基础上,参考了国际上有关海洋环境管理方法及全国沿海省市开展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工作实践制定的。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
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规范规定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原则及方法,包括区划调查方法、区划图集的编绘方法以及区划报告的编写与验收方法等,是我国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技术依据。
1.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沿海地区按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划分的第一类至第四类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
2引用标准及规范下列标准和规范中的条文通过本规范的引用,即构成本规范的条文,与本规范同效。
GB17378一1998海洋监测规范GB12763—1991海洋调查规范GB3097一1997海水水质标准GB11607—1989渔业水质标准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近岸海域nearcoastalseawaters指岸边附近一定范围内的海域。
本规范适用的需进行环境功能区划的近岸海域,是指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大陆海岸、岛屿、群岛相毗连,《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的领海外部界限向陆一侧的海域。
3.2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environmentalfunctionzoneinnearcoastalseawaters 为执行《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水水质标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海域水体的使用功能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海域环境划定的按水质分类管理的区域,称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
3.3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environmentalfunctionzoninginnearcoastalseawaters 指对近岸海域的环境功能按水质类别划定其分界线,确定其水质保护目标,并制订出有效的管理规章。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位布设技术规范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位布设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位总则、布设方法与要求以及站位调整。
本文件适用于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位布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近岸海域nearcoastaIseawaters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大陆海岸、岛屿、群岛相毗连,《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的领海外部界限向陆一侧的海域。
注:渤海为自沿岸低潮线向海•侧12海里以内的海域。
环境监测站位environmentmonitoringstations为监测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状况、变化趋势以及污染源影响程度、范围布设的监测站位。
注:包括海水监测站位、海洋沉积物监测站位、海洋生物监测站位等。
海洋生物监测站位marinebio1ogica1monitoringstations为监测海洋生物种群变化、生理和行为反应以表征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布设的监测站位。
4总则4.1 站位布设前应收集陆域、海域污染源资料,明确污染源影响程度与范围。
4.2 站位布设前应收集监测海域水文状况,确认设站条件。
4.3 站位布设应遵循海洋生态环境自然变化特征和人类活动影响的客观规律,以网格化为基础,涵盖所要监测的海域,形成不同层次监测断面,全面系统掌握海域环境现状和长期演变趋势。
4.4 统筹不同区域海洋生态环境特征和差异,确保点位布局能够客观反映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变化趋势以及人为活动的影响。
4.5 同类型监测站位设站条件应一致,确保监测站位获得的监测数据具有可比较性。
4.6 监测站位一经布设,原则上要保持不变,确保监测资料的连续性和可比较性。
4.7 统筹分析各任务需求和监测站位布局,以最少的监测站位满足多任务需要。
5布设方法与要求5.1 海水监测站位5.1.1 监测海域外边界线离岸最大距离不超过12海里的,设置断面监测站位22个;离岸距离超过12海里的,垂直于海岸线设置断面监测站位23个。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的分类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的分类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一类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包括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等。
2.二类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包括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等。
3.三类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包括一般工业用水区、海滨风景旅游区等。
4.四类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包括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等。
这些功能区是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近岸海域资源而划分的,为保护和修复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促进海岸带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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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水质状况与2001年相比变化不大。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超 标率高,污染面广,铅普遍超标,局部海域受到铜、化学需氧量 和石油类污染。
南海 一、二类海水比例为64.4%,与2001年比较,上
升了9.7个百分点,四类和超四类海水占20.4%,下降了9.8个百 分点。主要污染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部分海域化学需氧 量、石油类和铅超标。
按照《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一类海水标准评 价,2002年影响我国近岸海域水质的主要污染因子是无机氮和活 性磷酸盐,部分海域石油类、铅和化学需氧量超标,个别海域铜、 汞和镉超标。
超四类海水
四类海水
27.0%
8.9% 三类海水
14.4%
一类海水 21.3%
二类海水 28.4%
图1 全国近岸海域水质类别
四类海水 6.8%
超四类海水 13.6%
三类海水 15.3%
二类海水 20.3%
东海
图2
南海
四大海域海水水质评价
一类海水 44.1%
%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渤海
黄海
东海
南海
2001年 2002年
% 60 50 40 30 20 10 0 渤海
黄海
东海
南海
2001年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002年
海水质量评价采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其中: 一类海水水质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 海洋生物保护区;二类海水水质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 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 工业用水区;三类海水水质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对除台湾省、香港和 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全国近岸海域,主要包括城市近岸、入海 河口、重要的港湾、渔场,以及人类活动较为频繁的海域等30多个 重点区域,固定海水水质测点300多个,每年定期开展2-3次水 质例行监测,部分地区还进行沉积物和生物环境质量监测。
2002年,对全国近岸海域37个重点区域的381个测点进行了二 期海水水质监测,其中渤海76个测点、黄海124个测点、东海122个 测点、南海59个测点。监测项目为: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碱性 锰法)、石油类、活性磷酸盐、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无机氮、 非离子氨、汞、铜、铅、镉等14项。
2
游区;四类海水水质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海水质量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指数法,即某一测点海水中任
一评价指标超过一类海水标准,该测点水质即为二类,超过二类 海水标准,水质即为三类,依次类推。
浓度均值和样品超标率均以样品个数为计算单元,样品超标 率计算时统一采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一类海 水标准。
1
前言
《2002年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交通部、农业部共同编写,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发布。其中: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供2002年全国近岸海域水质状况及污染物超 标情况;
交通部提供 2002 年海上船舶污染事故情况; 农业部提供2002年海洋渔业水域环境状况及渔业污染损害事 故情况。
4
1.四大海域水质状况
渤海 一、二类海水比例为38.1%,四类和超四类海水占
43.4%,水质状况与2001年相比变化不大。主要污染因子为活性磷 酸盐、无机氮、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和铅。
黄海 一、二类海水比例为78.2%,与2001年比较,增加
了20.1个百分点,四类和超四类海水为9.7%,下降了21.7个百分 点。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是影响黄海近岸海域水质的主要污染因 子,铅超标较普遍,局部海域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和铜超标。
超四类海水 32.9%
一类海水 18.4%
四类海水 10.5%
三类海水 18.4%
二类海水 19.7%
渤海
四类海水 三类海水 2.4%
12.1%
超四类海水 7.3%
一类海水 30.6%
二类海水 47.6%
黄海
5
超四类海水 50.0%
四类海水 15.6%
一类海水 2.5%
二类海水 18.0%
三类海水 13.9%
2002 年,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对全国近海 16 个鱼、虾、 蟹、贝类产卵场、稚幼鱼索饵场和 25 个海洋鱼、虾、贝、藻类养殖区 的渔业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监测,监测总面积分别达 8494630 和 2115366 公顷。
海洋渔业水质评价标准采用《渔业水质标准( GB11607- 89)》,《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中没有的项目,采用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其中产卵场、索饵场采用海 水一类水质标准,养殖区采用海水二类水质标准。
图3 四大海域一、二类海水比例 图4 四大海域超四类海水比例
2.重点区域水质状况
全国37个重点区域中,葫芦岛、日照、长海、青岛风景区等13 个重点区域水质较好,其中葫芦岛、日照、青岛风景区、南通、丹 东、东山湾、诏安湾、长岛等8个重点区域一、二类海水所占比例均 达100%,烟台、大连湾、湄州湾、三亚和长海均为80%左右。
中国近岸海域环境 质量公报
200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3 年 2 月
目录
前 言............................................2 一、全国近岸海域水质状况.........................4 二、全国近岸海域海水主要污染物...................9 三、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 . . . .17 四、海洋渔业水域环境状况........................20 五、海上重大污染事故............................21
3
一、全国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2002年,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减轻,一、二类海 水比例占49.7%,比2001年提高8.3个百分点;四类、超四类海水 占35.9%,下降10.5个百分点。
东海近岸海域污染较重,黄海相对较轻。营口、盘锦、长江口、 杭州湾、三门湾、乐清湾、泉州湾、九龙江河口等重点区域污染较重, 全部为超四类水质;葫芦岛、日照、青岛风景区、烟台、丹东、大连 湾、诏安湾、东山湾、湄州湾、南通、三亚、长岛和长海近岸海域水质 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