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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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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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说明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深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验收评价。

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原则上以单个公共机构作为评价对象。

对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可以将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集体作为评价对象。

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体系由评价单元和评价项目两个层次组成,总计110分。

评价单元包括基础评价单元和附加评价单元两类。

基础评价单元合计100分,其中能源资源消耗指标35分,管理制度与实施29分,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20分,节约用水9分,绿色消费7分。

附加评价单元10分。

五、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总得分应当≥85分,并且任一加“★”的评价项目总分不得为0分。

六、能源资源消耗指标主要对用能量指标和用水量指标以及近两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指标(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公务用车用油量)/建筑面积人均能源消耗指标(千克标准煤/人·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用能人数人均水资源消耗指标(吨/人·年)=年度水资源消耗总量/用水人数计算上述能源资源消耗指标时,能源资源消耗总量采用开展评价前12个月的累计数据,能源消耗折标煤系数按当量热值折算。

计算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平均值时,能源资源消耗量采用开展评价前一个自然年的数据。

感谢你的观看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分表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谢谢感谢你的观看。

安徽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

安徽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说明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深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验收评价。

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原则上以单个公共机构作为评价对象。

对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可以将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集体作为评价对象。

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体系由评价单元和评价项目两个层次组成,总计110分。

评价单元包括基础评价单元和附加评价单元两类。

基础评价单元合计100分,其中能源资源消耗指标35分,管理制度与实施29分,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20分,节约用水9分,绿色消费7分。

附加评价单元10分。

五、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总得分应当≥85分,并且任一加“★”的评价项目总分不得为0分。

六、能源资源消耗指标主要对用能量指标和用水量指标以及近两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指标(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公务用车用油量)/建筑面积人均能源消耗指标(千克标准煤/人·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用能人数人均水资源消耗指标(吨/人·年)=年度水资源消耗总量/用水人数计算上述能源资源消耗指标时,能源资源消耗总量采用开展评价前12个月的累计数据,能源消耗折标煤系数按当量热值折算。

计算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平均值时,能源资源消耗量采用开展评价前一个自然年的数据。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分表。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

附件1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说明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深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的评价。

三、本标准的评价对象为单个的公共机构或多个公共机构的合署办公区。

四、本标准的评价体系包括基础评价、特性评价和附加评价3个部分,总计110分。

基础评价部分合计90分,包括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管理制度与实施、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节约用水、绿色消费;特性评价部分10分,分为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场馆等类型,其他类型公共机构参照国家机关进行评价;附加评价部分10分。

五、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1、须完成近两年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2、“能源利用效率”“水利用效率”项目均不为0分;3、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4、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5、评价总得分≥85分。

六、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1、已获得“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且评价总得分≥95分;2、“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单元得分为30分。

七、“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指标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量(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公务用车能源消耗量)/建筑面积人均能源消耗量(千克标准煤/人·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用能人数人均水资源消耗量(吨/人·年)=年度水资源消耗总量/用水人数计算上述指标时,能源资源消耗总量采用开展评价上一自然年度的累计数据,能源消耗折标煤系数按当量热值折算。

用能用水人数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算。

计算本省(区、市)同类型公共机构上述指标平均值时,公共机构类型按照省级以上机关、市级以下机关、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医院、场馆、其他类型进行区分。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

附件1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 说 明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深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的评价。

三、本标准的评价对象为单个的公共机构或多个公共机构的合署办公区。

四、本标准的评价体系包括基础评价、特性评价和附加评价3个部分,总计110分。

基础评价部分合计90分,包括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管理制度与实施、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节约用水、绿色消费;特性评价部分10分,分为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场馆等类型,其他类型公共机构参照国家机关进行评价;附加评价部分10分。

五、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1、须完成近两年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2、“能源利用效率”“水利用效率”项目均不为0分;3、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4、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5、评价总得分≥85分。

六、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1、已获得“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且评价总得分≥95分;2、“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单元得分为30分。

七、“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指标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量(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公务用车能源消耗量)/建筑面积人均能源消耗量(千克标准煤/人·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用能人数人均水资源消耗量(吨/人·年)=年度水资源消耗总量/用水人数计算上述指标时,能源资源消耗总量采用开展评价上一自然年度的累计数据,能源消耗折标煤系数按当量热值折算。

用能用水人数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算。

计算本省(区、市)同类型公共机构上述指标平均值时,公共机构类型按照省级以上机关、市级以下机关、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医院、场馆、其他类型进行区分。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方案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方案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方案我们要明确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初衷。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旨在通过实施一系列节能减排措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目标设定1.能源消耗总量逐年下降,实现年度能源消耗总量降低5%。

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逐年降低,实现年度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10%。

3.节能减排措施得到广泛推广,员工节能意识显著提高。

二、组织架构1.成立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设立节能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节能措施,协调各部门工作。

3.各部门指定节能联络员,负责传达节能政策,监督节能措施落实。

三、具体措施1.节能宣传与培训(1)定期开展节能宣传活动,提高员工节能意识。

(2)组织节能培训,使员工掌握基本的节能知识和技巧。

2.节能技术改造(1)对单位现有设备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设备效率。

(2)采购节能设备,淘汰高能耗设备。

3.节能管理制度(1)制定节能管理制度,明确节能目标和措施。

(2)建立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定期分析能源消耗情况。

4.节能考核与奖励(1)设立节能考核指标,对各部门节能工作进行考核。

(2)对节能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四、实施步骤1.调查与分析对单位现有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能源消耗结构,找出节能减排的潜力。

2.制定方案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制定具体的节能减排措施。

3.实施方案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具体实施节能减排措施。

4.监督与考核对节能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定期进行考核。

五、预期效果1.能源消耗显著降低,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2.员工节能意识提高,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工作。

3.公共机构形象得到提升,为其他单位树立榜样。

我想说,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不断探索和实践。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注意事项:1.节能减排措施的执行力度要跟上。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内容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内容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内容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内容近年来,随着绿色文明建设理念的深入人心,更多的公共机构开始意识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节约资源政策,各级政府相继提出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既是为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也是为了提高公共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那么,究竟什么是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如何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是指,在公共机构内部实施有效的资源节约措施,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具备较高的社会、环保和经济效益,为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注重资源节约利用。

在公共机构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避免浪费,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重视环境保护。

公共机构应当主动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积极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引领绿色生活方式。

通过实际行动引导员工和社会公众形成绿色生活理念,提倡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

4、强调经济效益。

节约资源不仅要减少成本,还要获得经济效益,提高公共机构的综合竞争力。

在实践中,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全面提高公共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下面列举了一些具体的工作内容:1、建立节约型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节约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资源使用权限和管理责任,推动全员参与资源节约行动。

2、开展资源调查和评估。

对公共机构的资源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确定资源浪费的重点领域和原因。

3、制定节约资源计划。

根据资源调查和评估结果,制定具体的节约资源计划,提出资源节约目标和措施。

4、推广绿色科技应用。

引入绿色科技设备和节能环保技术,提高公共机构的科学化管理水平。

5、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员工和公众采取节约资源的行动。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暂定)2012年10月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应结合自身能源资源消耗特点,按照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管理科学精细、能源资源利用高效、崇尚勤俭节约、践行绿色低碳的目标,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第三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原则上以单个公共机构作为评价对象。

对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可以将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集体作为评价对象。

第四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体系由评价单元和评价项目两个层次组成。

评价单元包括基础评价单元和附加评价单元两类。

基础评价单元包括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管理制度与实施、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节水与资源循环利用、绿色消费等五个评价单元。

第五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体系总计1000分。

基础评价单元合计900分,其中能源资源消耗指标300分,管理制度与实施250分,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200分,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100分,绿色消费50分。

附加评价单元100分。

具体评价项目、评价标准和评分规则见附表。

第六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总得分应当≥800分,并且任一加“★”的评价项目不得为0分。

第七条能源资源消耗指标主要对单位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指标和人均能源资源消耗指标以及近两年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单位建筑面积用能消耗指标(kgce/m2.a)=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建筑面积人均用能消耗指标(kgce/p.a)=年度能源消耗总量/用能人数人均水资源消耗指标(t/p.a)=年度水资源消耗总量/用能人数第八条管理制度与实施主要对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能源计量与检测、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和公示、能源审计、用能设备运行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宣传培训等八方面内容进行评价。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方案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方案

****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关于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围绕落实全省和我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结合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现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贯彻落实《**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为主线,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重点,创新机制,强化管理,突出抓好节电、节水、节油工作,严格控制公务车辆,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构建节约型社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节俭意识,落实节能措施,提高机关效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转型跨越发展。

二、创建目标“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创建3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由市环保局组织创建10家绿色办公场所、由市教育局组织创建10家节约型校园、由市卫生局组织创建10家节约型医院),其中省级示范单位6家(每个牵头单位组织创建2家)。

三、申报范围凡严格遵守国家节能减排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和省、市节能减排标准,积极采用节能减排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独立核算的公共机构,均可申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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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详细的用能设备、设施台账,得1分;
3)近两年的用能系统运行和巡视检查记录档案齐全,得1分;
4)用能系统定期维护保养,有相应记录,得1分
4
公务用车
管 理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制度;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老旧汽车
已进行公务用车改革的,得5分,否则按照以下标准评分:
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制度,得1.5分;
2)采取必要、合理的遮阳措施,得1分
6
供暖空调
系 统
采用合理的冷热源方式,并配备必要的计量和调控装置
1)采用合理的热源方式,并配备必要的计量和调控装置,得2.5分;
对于实行集中供热的,应当配备供热系统调控装置、供热计量装置,否则此款得1分;
除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规定的条件外的热源,否则此款得0分;
1)实现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得0.5分;
2)对用电进行分项计量,包括对中央空调用电、动力用电、照明用电、数据中心机房等主要用途分项计量,得1.5分
2
能源资源
消耗统计、
分析和公示
专人负责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和分析;建立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台账;定期报送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数据真实、完整;定期公示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平均值<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指标≤1.1×平均值的,得5分;
1.1×平均值<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指标≤1.2×平均值的,得4分;
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指标>1.2×平均值的,得0分;
2)人均能源消耗指标≤0.9×平均值的,得7分;
0.9×平均值<人均能源消耗指标≤平均值的,得6分;
平均值<人均能源消耗指标≤1.1×平均值的,得5分;
1.1×平均值<人均能源消耗指标≤1.2×平均值的,得4分;
人均能源消耗指标>1.2×平均值的,得0分
14
★用水量
指 标
在本省(区、市)同类型公共机构中水资源利用效率较高
被评为本地区节水型单位,得7分;否则依据评价上一个自然年度本省(区、市)同类型公共机构水资源消耗平均值进行判定:
人均水资源消耗指标≤0.9×平均值的,得7分;
2)积极配合参与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开展的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得1分;
3)近两年每年组织能源管理和运行人员进行2次以上节能岗位培训,得1分;
4)近两年每年组织1次以上面向干部职工的节能知识培训或讲座,得0.5分
4
序号
单元
项 目
评分要求
评 分 规 则
分值
3









围护结构
建筑物外墙、屋面、外窗的热工性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采取必要的遮阳措施
分值
2







管理机构
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
1)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得1.5分;
2)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得0.5分
2
管理制度
制定并实施合理的节约能源资源规章制度
1)制定近两年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明确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得1分;
1)近两年进行过一次能源审计,得0.5分;
2)根据能源审计结论,制定合理的节能改造方案并实施效果良好,得0.5分
1
用能设备
运行管理
重点用能设备、系统的操作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详细的用能设备、设施台账和系统运行记录档案;加强重点用能设备、系统的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巡视检查
1)重点用能设备、系统的操作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得1分;
0.9×平均值<人均水资源消耗指标≤平均值的,得6分;
平均值<人均水资源消耗指标≤1.1×平均值的,得5分;
1.1×平均值<人均水资源消耗指标≤1.2×平均值的,得4分;
人均水资源消耗指标>1.2×平均值的,得0分
7
★节约能源
资源目标
完成情况
完成近两年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
对于纳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公共机构,按照下列标准评分:
1)专人负责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和分析,得0.5分;
2)有2年以上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台账,得1分;
3)按季度进行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分析,得1分;
4)根据上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求,近两年来定期报送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数据真实、完整,得2分;
5)定期公示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得0.5分
5
能源审计
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并根据能源审计结论,制定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改造方案并实施
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923号)的各项要求,且近两年年度的考核等级为完成以上等级的,得14分;否则得0分。
其他公共机构,按照以下标准评分:
完成近两年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的,得14分;否则得0分
14
序号
单元
项 目
评分要求
评 分 规 则
2)建立目标责任制并进行表彰奖励,得1分;
3)制定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定额管理、节水、节能、资源循环利用,以及用能设备设施节能操作规程等节约能源资源的管理制度,制定1项得0.5分,累计最高得2分;
4)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良好,视实施力度和效果记分,满分2分
6
能源计量
根据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合理实行能源分类、分项计量
严寒和寒冷地区,按照以下标准评分:
建筑围护结构(外墙、屋面、外窗)热工性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得6分;经论证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既有建筑,不存在外墙面空鼓、脱落、破损等严重影响节能的现象,得3分。
其他地区,按照以下标准评分:
1)建筑围护结构(外墙、屋面、外窗)热工性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得5分;经论证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既有建筑,不存在外墙面空鼓、脱落、破损等严重影响节能的现象,得2.5分;
2)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定公务用车节能驾驶规范,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建立统计台账,得2分;
3)按照相关规定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老旧汽车的,得1.5分
5
宣传培训
定期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和培训活动;对能源管理和运行人员进行节能岗位培训
1)开展各种形式的节能宣传,视宣传力度和效果情况记分,满分1.5分;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
序号
单元
项 目
评分要求
评 分 规 则
分值
1








★用能量
指 标
在本省(区、市)同类型公共机构中能源利用效率较高
依据评价上一个自然年度本省(区、市)同类型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平均值进行判定:
1)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指标≤0.9×平均值的,得7分;
0.9×平均值<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指标≤平均值的,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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