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4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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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深圳大学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深圳大学现有后海、西丽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 2.72 平方公里。学校教学资源丰富, 科研设施齐备。校园总建筑面积 154.3 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 18.5 亿元。图书馆馆舍 51202㎡(含西丽校区图书馆一期),全校纸本资源 400.79 万余册;数据库 257 种,含全文 电子图书 232.55 万册,全文电子期刊 12.48 万种。现有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1 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 个,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 1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 中心 2 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1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5 个,省级虚拟仿 真实验教学中心 1 个。建有国家工程实验室 3 个,国家工程中心 1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 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38 个。
3.2.5 2018 届本科毕业生月收入区间分布按性别分析 ............................25
3.3 2018 届本科毕业生专业相关度分析...........................................................26
3.3.1 2016-2018 届本科毕业生总体专业相关度.......................................26
2.5 2018 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流向分析...............................................................11
2.5.1 2018 届本科毕业生总体就业流向....................................................11
3.1.3 2018 届本科毕业生继续深造院校按生源地分析 ............................19

广东省2014年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派遣计划名单

广东省2014年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派遣计划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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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届本科生首批派遣方案

2014届本科生首批派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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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学号 3101005001 3101005002 3101005003 3101005004 3101005006 3101005007 3101005008 3101005009 3101005010 3101005011 3101005012 3101005013 3101005014 3101005015 3101005016 3101005017 3101005018 3101005019 3101005020 3101005021 3101005022 3101005023 3101005024 3101005025 姓名 应青青 李婷 蒋文渊 卜春敏 陈阳红 王燕 董英 付婷婷 朱蕾 李颖 陆敏明 吴敏园 沈蓓蕾 乔丹莉 吴婷 万春燕 张琳焱 丁宁 李前利 罗坤 沈阿所 强佳伟 陈全 刘亦驰 专业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毕业去向 派遣 派遣 待分 待分 待分 升学 待分 派遣 待分 待分 待分 待分 派遣 待分 待分 待分 待分 待分 派遣 待分 待分 待分 升学 待分

《广东省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项目合作协议书

《广东省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项目合作协议书

《广东省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项目合作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更好地促进甲、乙双方的业务协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经友好协商后达成关于《广东省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的合作协议。

现就甲、乙双方方合作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杂志的主承办方,乙方为《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杂志的认刊合作方之一。

二、甲方义务:1、为乙方提供《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相应版面的精美彩色杂志宣传页面;2、为乙方发行《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5万册,并通过甲方的各种渠道赠送给2014届高校毕业生。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宣传发行方式,包括:a.核心院校,校园直递;将通过各高校的学生就业服务团队按标准(研究生/本科生1:4,大专生1:6)直接投递到广州市核心的本科及高职高专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宿舍;b.热门招聘会,现场派发;将于10月举行的文科类、理工类专场、研究生专场、外语类专场、高职高专综合场共6场大型应届生招聘会进行现场派发,每场派发2000本,合计派发1万本。

c.在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主办的官网上(大学生就业在线),宣传企业、发布需求信息一个月(9月15日—10月15日);d.省就业指导中心政务服务大厅LED宣传一周;e、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最终宣传发行渠道和发行数量,由甲方进行确定;4、为乙方免费制作成网络电子版,并在甲方的官方网站(大学生就业在线)上免费提供下载;5、为乙方进行专业的设计、精美的印刷,并免费赠送乙方《2014届毕业生就业指南》5本;三、乙方义务:1、支付认刊《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所有必要费用,根据认刊不同的版面,备注:内页整版指定版面加收10%2、为甲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的宣传资料,具体资料包括:a. 单位简介(600字以内);b. 相关图片2-3张,包括单位名称标准字体与企业Logo等;c. 招聘信息或宣传信息;d. 联系方式:包括用人单位的联系人、电话、传真、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2012届深圳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指南

2012届深圳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指南
6、暂缓就业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或者学生本人未办理任何手续的,省 就业指导中心开具回生源地就业的《就业报到证》,并将档案转回生源地。《就 业报到证》(红色联)由学校下发给学生,学生凭《就业报到证》(红色联) 将户口转回生源地。
(五)国内升学 1、取得升学单位发出的《录取通知书》或有效录取证明。 2、5 月 15 日至 30 日,在线填写《深圳大学 2012 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 登记表》,打印签字后,与录取通知书(或有效录取证明)复印件一并交至办 公楼 431 室。 3、6 月中旬,研究生院审核毕业研究生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并报送省就 业指导中心。 4、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并备案(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档案、户口 和党团关系由学生本人自行按要求转至升学单位。 (六)出国(境)留学 1、取得留学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有效签证。 2、5 月 15 日至 30 日,在线填写《深圳大学 2012 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 登记表》,打印签字后,与签证材料复印件一并交至办公楼 431 室。 3、6 月中旬,研究生院审核毕业研究生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并报送省就 业指导中心。 4、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并备案(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档案、户口 由学生本人自行按要求转回生源地。 (七)返回生源地就业(已在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拟回生源地就业以 及不按要求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 1、研究生院主页就业专区下载填写《回生源地就业申请表》。 2、5 月 15 日至 30 日,在线填写《深圳大学 2012 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 登记表》,打印签字后,同《回生源地就业申请表》一并交至办公楼 431 室。 3、6 月中旬,研究生院审核毕业研究生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并报送省就 业指导中心。 4、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签发回生源地就业的报到证。 5、毕业研究生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的政府人事部门报到,并办理 档案、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转迁回生源地的手续。

2014年深圳市接受应届毕业生报到须知

2014年深圳市接受应届毕业生报到须知

2014年度毕业生报到须知一、报到时间全年度工作日。

二、报到地点(一)毕业生接收单位(个人申办的为代理机构)立户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的,毕业生须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地址:罗湖区宝安北路深圳市人才大市场七楼毕业生报到处。

咨询电话:82122307。

(二)毕业生接收单位(个人申办的为代理机构)立户在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的毕业生,在接收单位人事立户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报到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014年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地址和电话》。

详细地址在《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下方备注3有标注。

三、报到材料(验原件)(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二)毕业证(在深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需另备复印件);(三)学位证(在深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需另备复印件);(四)户籍材料:1.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2.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毕业生根据情况不同,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不需提供户口迁移证;(2)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3)深圳生源毕业生,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需先到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后,持复户后的户口本再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3.公安部门规定申请复户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拟复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1)《复户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页);(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学校出具的无分配证明(肄业、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生不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接收,“报到地址”备注为“广东广州市或广东深圳市或广东”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深圳市或广州市”的给予办理。

(3)毕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肄业、退学或被开除等相关证明;(4)本市户口注销证明或原户口簿(复印件,核验原件)或原户口底册(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复印件)。

关于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政策的有关说明

关于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政策的有关说明

关于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政策的有关说明第一篇:关于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政策的有关说明关于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政策的有关说明由于档案、户籍是国家人社系统、公安系统进行社会化管理的重要载体。

大学生在毕业时,档案和户口必须有接收单位,即毕业生的派遣单位。

就业派遣证和户口迁移证是毕业生在办理落户、报到、档案管理的原始凭证(类似介绍信),请妥善保管或交至派遣单位。

档案的重要性:其中记载了个人的社会履历和学习经历。

户口的重要性:个人办理社保、结婚、购房、乘火车、购机票、外出住宿、补办身份证所必须的,是个人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的最重要身份依据。

派遣的一般原则与办法:1、如果学生在毕业派遣前,签约是: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含改制国企)等,这些单位有户口、档案保管权,就直接派遣至签约单位。

2、如果学生在毕业派遣前,签约是: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外资企业等,这些单位没有权限保管档案和户口,必须派遣到生源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

毕业生先到人社部门报到并办理落户、档案事宜后,至用人单位工作。

这类情况,要看协议书上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栏目,加盖的是:那里的人才市场公章,就向那里派;如果没有公章,就向生源地的人社部门派遣。

3、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没有派遣证,只有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持入学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至考取学校报到。

4、如果企业为毕业生在企业所在地人才市场办理了“入户通知书”或在协议书上加盖了“当地人才市场”公章,派遣单位就是那里的人才市场。

5、派遣单位就是就业派遣证的抬头单位,档案和户口将发往该单位。

而签约单位的名称则体现在就业派遣证的备注栏。

如果单位是国企等有档案户口接收权,档案和户口就直接发往单位了,就业派遣证的抬头单位就是用人单位。

特例:签约至北京、上海等地的毕业生,受户籍政策影响,一律派遣回生源地的人社部门。

6、未落实单位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均回生源地,派遣单位就是生源地人社部门。

2014届毕业生就业程序(完整版)

2014届毕业生就业程序(完整版)

2014届毕业生就业程序一、签订协议毕业生就业协议一式两份,按规定填写完毕相关信息后,甲方在协议书上盖单位公章有效,个别盖单位人力资源部的章亦可;甲方还需要在就业协议书下方的“高校毕业生接收函”(以下简称“接收函”)上盖单位人力资源部的章,委托当地人才市场接受档案的,还需要当地人才市场在“接收函”上盖章。

乙方凭本人签字有效。

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完毕后协议书生效,签订完毕。

二、户档投递高校根据协议书上的档案接受单位与地址、“高校毕业生接收函”上的盖章寄送户口档案(简称“户档”)、报省就业中心颁发“报到证“,即完成“排遣”手续,原则要求户口档案要一致,尤其报到证是跟着档案走的,注意有以下几种情形:1、单位有户档接收权限(一般是国企、事业单位),则在“接收函”上盖单位人力资源部的章即可。

2、单位没有档案接收权⑴若单位所在地与学生生源所在地(上大学前最后一所高中所在地)一致,则可以将户档派到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接收函”上还要加盖当地人才市场的章,且“协议书”上的户档接收单位和地址要与当地人才市场一致。

⑵单位本身没有接收档案的权限,但单位委托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代管档案的,则在“接收函”上加盖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的章,并且协议书上的户档接收单位和地址要与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一致。

⑶若单位没有接收档案权限且单位与生源地也不一致,同时单位亦未能委托单位所在地本身人才市场代管档案,则只能回原籍。

户档回原籍的学生需要递交回原籍申请,见附件。

注:户档回原籍是指毕业后户口和档案回到生源所在地县(或县级市、地级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需持报到证于规定时间到生源地人才市场报到,以便后期如有工作更换能及时调档。

户口是生源地县或县级市的集体户口,故不一定与学生上大学前的户口一致,即户口回不了“老家”。

特殊情况(户档分离):在京沪穗等大城市就业的同学,若当地不能接受户口,但单位能接受档案、或单位委托了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接受档案的,则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证后,凭借毕业证将户口迁到生源所在地(县人才市场,集体户),然后凭借乙方协议书和“接收函”将档案、报到证派送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人才市场;若学生上大学前并未将户口迁至高校,单位又有档案接收权限或单位委托了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接受档案的,也会造成“户档分离”,除非学生自行到老家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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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4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指南就业指导中心2014-4-25 17:35:00根据国家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有关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政策及规定,为方便我校2014届本科毕业生熟悉就业政策和事务办理流程,顺利步入社会,特编制本指南。

一、派遣办法(一)派遣方式毕业生根据本人就业情况,结合个人意愿,可在以下三类共4项派遣方式中提出申请:1、申请签发就业报到证①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有人事权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向毕业生出具接收函(须由有人事权的单位盖章方为有效);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权的,可在就业所在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由其代办地市级政府人事部门接收函。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中心)签发派往接收函所列接收单位的就业报到证;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省就业中心签发派往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

此外,符合派遣资格的毕业生不提出其他申请的,省就业中心默认签发派往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

2014届新疆生源毕业生属定向招生的,原则上回生源地就业。

2、申请暂不签发就业报到证❼暂未取得接收函(或申请暂不派遣)的,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办理暂缓派遣手续,省就业中心暂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暂缓派遣期间(毕业当年7月1日起两年内)档案托管在省就业中心。

毕业生在暂缓派遣期间取得接收函后(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向省就业中心申请办理取消暂缓派遣,省就业中心签发派往接收函所列接收单位或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在暂缓派遣期间未办理取消暂缓派遣手续的,省就业中心在暂缓派遣期满后签发派往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

3、申请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毕业生考取境内院校研究生的,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关于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工作的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省就业中心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档案户口按要求转至研究生招生单位。

(二)不纳入派遣方案的情况1、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旁听生;2、成人教育、函授教育、业余、夜大、自考、网络教育等学历教育学生;3、港、澳、台籍学生(含国内学生在校期间持单程证赴港澳定居);4、外国籍学生;5、已经确定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

(三)延期毕业的派遣办法延期毕业(指未能在8月1日前按期毕业)的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在毕业证书签发日起三个月内,凭毕业证书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派遣,有接收函的派往接收函所列接收单位,没有接收函的派往生源地毕业生接收机构。

延期毕业学生也可申请纳入下一届毕业生派遣方案,相应按下一届毕业生派遣办法进行派遣。

(四)其他未在本办法列明的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五)本办法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二、政策解释(一)接收函接收函是有人事权的单位发给学校证明接收该毕业生的函件,是制订就业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重要证明。

到非生源地就业的必须要有接收函,接收函可以是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的接收证明,也可以是中央直属、省直属单位或企业的录用函,或者是在就业协议书上盖有具有人事权单位的公章。

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垂询《接收函》事宜。

毕业生拿到《接收函》后应及时交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作为派遣依据。

(二)人事代理政策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委托市、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委托市、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毕业生到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单位(如三资企业、民营、私营、个体等无人事权的单位)就业,或者自行创业、灵活就业,从事自由自雇职业(如自由撰稿人、画家、家教、网店等),必须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关系及档案代理(又称“人才挂靠”)手续,才能办理派遣、计算工龄、参加社保、转正定级、确认和保留干部身份等事务。

(三)报到证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授权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育部直接签发)。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为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派遣的书面依据,是毕业生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

报到证的作用包括:1、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毕业生就业后的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3、接收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和户口关系;4、是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报到证由正副两联组成:正联(蓝色)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发放给学生个人,用于办理报到及落户手续后存入档案,副联(白色)连同档案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寄至报到证开具的用人单位或省市地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存档(如人事局或教育局)。

(四)暂缓就业政策离校时暂未取得接收函(或申请暂不派遣)的广东省内高校毕业生,可办理暂缓派遣手续,暂缓派遣期限为两年。

暂缓派遣期间毕业生的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

毕业生在暂缓派遣期间取得《接收函》(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省就业指导中心签发《报到证》。

逾期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档案和户口转回生源所在地。

(五)调整改派规定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

毕业生派遣后(即省就业指导中心已签发《报到证》),原则上不允许跨省市、跨地区改派调整就业单位,如属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须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用人单位辞退公函、新单位的接收公函及原《报到证》),由学校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去新单位的派遣手续。

跨省市、跨地区改派时间在毕业一年内。

三、事务办理流程(一)已经取得接收函的,签发派往接收函所列接收单位的就业报到证1、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送所在学院签章,各方留存一联。

2、有人事权的用人单位直接向毕业生出具《接收函》;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应与当地合法人事代理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可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也可由毕业生自行办理),通过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接收函》。

3、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网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深圳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登记表》,打印、签字后,与《接收函》复印件(验原件)一并于5月25日、26日两天的派遣登记现场办公日提交给学校就业中心。

4、6月上旬,就业中心对学生提交的派遣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后,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5、6月下旬以后,《报到证》可发至本人。

6、毕业生持《接收函》和《报到证》办理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转迁手续,并到档案接收部门(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报到。

(二)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签发派往生源地就业的报到证1、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网站,按照要求填写并在线打印《深圳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登记表》,本人签名确认后,于5月25日、26日两天的派遣登记现场办公日提交给学校就业中心。

2、6月上旬,就业中心审核毕业生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并报送省就业指导中心。

3、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签发派往生源地就业的报到证。

4、毕业生根据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的毕业生接收报到手续相关政策,持报到证回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的毕业生接收机构报到,并按要求办理档案、户口和党团关系转迁回生源地的手续。

(三)申请暂缓派遣的,暂不签发就业报到证1、落实就业单位的,应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送所在学院签章,各方留存一联。

2、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网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并打印《深圳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登记表》,本人签名确认后,5月25日、26日两天的派遣登记现场办公日提交给学校就业中心。

3、6月下旬,在学院通知的时间期限内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4、7月31日前,已经签订了《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取得《接收函》后,应将原签订的《暂缓就业协议书》、《接收函》交学校就业中心,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办理《报到证》。

5、8月1日至暂缓派遣期限到期日(2016年6月30日)前取得《接收函》(或申请派往生源地就业)的,由毕业生本人前往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当天可取)或网上申请办理(除邮寄材料时间外大约需要3~4个工作日)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签发《报到证》。

6、毕业生持《接收函》和《报到证》办理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转迁及报到手续。

7、暂缓派遣期满仍未办理任何手续的,省就业指导中心于暂缓派遣期满当年7月1日开具回生源地就业的《报到证》,并将档案转回生源地。

《报到证》(蓝色联)由学校下发给学生,学生凭《报到证》将户口转回生源地。

(四)国内升学1、取得升学单位发出的《录取通知书》或有效录取证明。

2、登录大学生就业在线,按要求填写《不参加就业申请表》,学院登录系统集中打印(一式四份)并发还学生,学生和家长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

3、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网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深圳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登记表》,打印、签字后,与《不参加就业申请表》(原件,一式四份)及录取通知书(或有效录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于5月25日、26日两天的派遣登记现场办公日提交给学校就业中心。

4、6月上旬,就业中心审核毕业生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并报送省就业指导中心。

5、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档案、户口和党团关系由学生自行按要求转至升学单位。

四、毕业生党员须知党员组织关系是证明党员身份的重要依据,党员离开原所在党组织时,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组织关系到转入地报到。

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学生党员在毕业后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凡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党组织;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党工委,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预备党员到工作单位后一定要及时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交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未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所在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预备党员一定要及时与当地党组织取得联系,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交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和指引,对于不符合转往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街道党工委的毕业生党员,可转往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合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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