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实业公司炼钢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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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炼钢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某某德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炼钢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讨论稿)目录炼钢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薪酬总额 (1)第三章工资序列和工资结构 (2)第四章特殊津贴 (3)第五章基本工资 (3)第六章绩效工资 (3)第七章薪酬调整 (4)第八章薪酬的组织与发放 (5)第九章附则 (6)附表:德龙钢铁公司炼钢厂工资等级和薪点表 (7)炼钢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德龙钢铁公司炼钢厂的薪酬管理工作,建立完整、公正的薪酬管理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注重一个前提,即满足公司财务支付能力的要求;两个公平,即内部公平与外部公平;三项匹配,即个人基准薪酬与岗位相对价值相匹配、个人薪酬与绩效相匹配、薪酬总额与公司效益相匹配。

通过薪酬和考核制度的结合,提高员工工作兴趣和热情,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德龙钢铁炼钢厂所有员工。

除非特别指定,本制度中的所有员工指除厂长、畐9厂长、厂长助理以外的所有员工。

第五条临时员工的薪酬由分厂办公室参照本制度另行安排。

第二章薪酬总额第六条炼钢厂员工薪酬总额是指按照德龙钢铁公司经济责任制所核算出来的现金薪酬总额。

第七条按照支付方式,炼钢厂薪酬总额分为基本工资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额、特殊津贴总额三部分。

第八条例外考核所涉及的经济奖励和罚款,由炼钢厂另行制定,报人力资源处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特殊津贴总额是分厂对特殊人才所给予的一种收入补贴的总额。

第十条基本工资指炼钢厂所有员工的月度基本工资收入总额。

轧钢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轧钢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邢台德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轧钢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讨论稿)目录轧钢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2)总则 (2)薪酬总额 (2)工资序列和工资结构 (3)特殊津贴 (4)基本工资 (5)绩效工资 (5)薪酬调整 (6)薪酬的组织与发放 (7)附则 (8)附表:德龙钢铁公司轧钢厂工资等级及薪点表 (9)轧钢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总则为规范德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公司”)轧钢厂的薪酬管理工作,建立完整、公正的薪酬管理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是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本制度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注重一个前提,即满足公司财务支付能力的要求;两个公平,即内部公平与外部公平;三项匹配,即个人基准薪酬与岗位相对价值相匹配、个人薪酬与绩效相匹配、薪酬总额与公司效益相匹配。

通过薪酬和考核制度的结合,提高员工工作兴趣和热情,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本制度适用于德龙钢铁轧钢厂所有员工。

除非特别指定,本制度中的所有员工指除厂长、副厂长、厂长助理以外的所有员工。

临时员工的薪酬由分厂综合科参照本制度另行安排。

薪酬总额轧钢厂员工薪酬总额是指按照德龙公司经济责任制所核算出来的现金薪酬总额。

按照支付方式,轧钢厂薪酬总额分为分厂提留、特殊津贴总额、基本工资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额四部分。

分厂提留用于非薪酬性开支(包括分厂福利、办公费用、例外考核经济奖励等),非薪酬性开支由分厂根据分厂实际需要进行支付。

例外考核所涉及的经济奖励和罚款,由轧钢厂另行制定,报人力资源处和轧钢厂厂长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特殊津贴总额是分厂对特殊人才所给予的一种收入补贴的总额。

基本工资指轧钢厂所有员工的月度基本工资收入总额。

绩效工资指轧钢厂所有员工的月度绩效工资收入总额。

钢铁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钢铁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厂薪酬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全体正式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相一致。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本厂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五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及企业实际情况确定,确保员工基本生活需求。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工作强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工作绩效、工作完成情况及企业整体效益确定。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岗位津贴、工龄津贴、高温补贴、交通补贴等。

第九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优秀员工奖等。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一条定期调整:每年根据国家规定及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特殊调整:因员工个人表现、岗位变动、企业效益等因素,可进行特殊调整。

第四章薪酬发放第十三条薪酬发放采用银行代发方式,确保员工按时足额领到薪酬。

第十四条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的某一天,具体时间根据国家规定及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章薪酬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本厂设立薪酬管理小组,负责薪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十六条薪酬管理小组定期对薪酬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员工对薪酬有异议的,可向薪酬管理小组提出申诉,薪酬管理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薪酬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炼钢厂绩效考核和薪酬方案(58)

炼钢厂绩效考核和薪酬方案(58)

考核沟通和培训
考核结果强化
个人素质潜能 个人工作能力


考 核
考核结果


晋升
组 织

岗位调整
力 资
源辞退优源自化员工职业发展考核基本原则
系统原则 透明原则 客观原则 沟通原则
考核对象:所有正式员工而不是局限于企业中的部分职员; 考核内容:综合指标而不是某些方面的指标
考核流程、考核方法和考核指标是清晰明确的; 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对业绩考核目标不会存在明显的分歧。
考核标准 考核目标
释义 对员工的工作结果以及影响工作结果相关重要因素进行科 学系统量化评估的管理过程 每次进行评价或者考核所经历的时间跨度
组织业绩评价(员工考核)的组织或者责任者 评价主体(考核主体),执行业绩评价(员工考核)的组 织或者责任者 评价客体(考核客体),业绩评价(员工考核)的对象 能够客观体现被考核者(被评价者)的主要工作(产出) 的指标 对评价(考核)执行过程所涉及到的相关要素(考核主体 和客体、考核指标、考核周期等)进行界定的标准化文书
厂长
炼钢厂办公室
考核者上级 相关考核者 考核者
确认被考核 者工作
考核信息
确认被考核 者工作
考核信息
被考核者
被考核者 绩效考核表
履行工作职责 执行工作计划
考核中沟通
未通过 审批
未通过 通过
审核
未通过 通过
审核
绩效考核结 果存档
执行考核 考核结果
组织考核 后沟通
考核流程-考核结果反馈和运用流程
厂长
相关副厂长
考核指标与职责相对等;考核周期与考核指标相对等; 指标权重与职责范围相对等;业绩考核目标与企业实际客观条件相对等。

炼钢厂绩效考核和薪酬方案

炼钢厂绩效考核和薪酬方案

绩效工资
引入绩效工资制度,将员 工的工作表现与薪酬挂钩 ,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
奖金制度
制定合理的奖金制度,根 据企业整体效益和员工个 人表现发放奖金。
激励机制建立
目标管理
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使 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工作 任务和要求。
培训与发展
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帮 助员工提升技能和能力, 提高工作绩效。
炼钢厂现状分析
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
薪酬体系不合理
目前炼钢厂的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 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现有的薪酬体系过于简单,没有充分 考虑员工的技能、经验和绩效等因素 ,导致员工对薪酬不满意。
生产效率低下
由于缺乏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员工 的工作效率低下,导致生产成本高、 效益低。
02
绩效考核体系
进行细化。
薪酬方案需要更加公平合理
02
目前的薪酬方案存在一定的不公平现象,需要调整薪酬结构,
确保公平合理。
培训和职业发展需要加强
03
员工技能水平参差不齐,需要加强培训和职业发展,提高员工
整体素质。
持续改进方向
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
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和指标,确保考核结 果客观公正。
炼钢厂绩效考核和薪酬方案
• 引言 • 绩效考核体系 • 薪酬方案设计 • 实施与监控 • 风险与应对措施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目的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公正的绩 效考核和薪酬方案,以提高员工 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促进 炼钢厂的可持续发展。
背景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人力资源 管理的日益重要,炼钢厂需要一 套有效的绩效考核和薪酬方案来 激励员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新华信-邢台德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烧结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新华信-邢台德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烧结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53
5
51-55
69
0.7
48.3
20.7
信号工
10712
54
5
52-56
65
0.7
45.5
19.5
卷扬工
10713
55
5
53-57
61
0.7
42.7
18.3
机修车间
主任
10801
28
3
27-29
352
0.5
176
176
电仪副主任
10802
29
3
28-30
327
0.5
163.5
163.5
机械副主任
10803
43.6
安全员
10203
39
5
37-41
159
0.6
95.4
63.6
收料组长
10204
42
3
41-43
130
0.6
78
52
挖沟组长
10205
47
3
46-48
97
0.6
58.2
38.8
车队队长
10206
40
3
39-41
148
0.6
88.8
59.2
车队班长
10207
45
3
44-46
109
0.6
65.4
43.6
第三十三条
其中:个人绩效工资分配系数=个人考核分×个人绩效薪点
第三十四条
其中:班的绩效工资分配系数=班考核分×班考核分
第三十五条
注:副班长由班长进行考核,其绩效工资放入车间组长的绩效工资总额进行分配、计算。

炼钢厂岗效工资考核分配管理制度

炼钢厂岗效工资考核分配管理制度

炼钢厂岗效工资考核分配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炼钢厂员工效率,促进企业发展,制定“炼钢厂岗效工资考核分配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所有员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1.确定制定制度的目的和范围;2.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3.调查研究、分析问题;4.制定初稿;5.进行内部审查、讨论;6.修改完善,形成正式文件;7.公布、实施。

四、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1.岗位效率考核制度名称:岗位效率考核制度范围:适用于炼钢厂所有员工目的: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发展内容:根据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责任制,将员工的岗位分为不同的工作岗位,并制定不同的工作标准和时间要求,对员工进行个人、小组、岗位的绩效考核,卡控扣分,进而影响工资的发放。

责任主体:岗位上的员工执行程序:将绩效考核结果向上级主管汇报,经过评估部门审核后,由财务部门进行公布,具体实施步骤由人事部门制定。

责任追究:对于行业规定的考核指标没有达成的业绩情况,对相关责任者进行相应处罚。

2.社会保险及福利制度名称:社会保险及福利制度范围:适用于炼钢厂所有员工目的:为员工提供全面保障,解决员工的社保和福利问题内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对炼钢厂员工实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项目,并提供额外福利,如奖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

责任主体:炼钢厂管理部门执行程序:制度执行程序由人事部门制定,将员工社保和福利问题进行公开、公正和公平处理。

责任追究:对于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费用的公司,员工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进行举报,并追究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员工培训及考核制度名称:员工培训及考核制度范围:适用于炼钢厂所有员工目的: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提供发展机会,增强绩效效果内容:根据员工需要和公司需求,制定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并进行考核。

先制定教学计划,并分配考核工作时间,进行分级考核,按照考核结果进行能力绩效达成目标,得分对应等级进行奖惩。

炼铁厂员工薪酬管理规定

炼铁厂员工薪酬管理规定

炼铁厂员工薪酬管理规定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机密邢台德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炼铁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讨论稿)北京新华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2004年8月目录炼铁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德龙钢铁炼铁厂的薪酬管理工作,建立完整、公正的薪酬管理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注重一个前提,即满足公司财务支付能力的要求;两个公平,即内部公平与外部公平;三项匹配,即个人基准薪酬与岗位相对价值相匹配、个人薪酬与绩效相匹配、薪酬总额与公司效益相匹配。

通过薪酬和考核制度的结合,提高员工工作兴趣和热情,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德龙钢铁炼铁厂所有员工。

除非特别指定,本制度中的所有员工指除厂长、副厂长以外的所有员工。

第五条临时员工的薪酬由分厂办公室参照本制度另行安排。

第二章薪酬总额第六条炼铁厂员工薪酬总额是指按照德龙钢铁公司经济责任制所核算出来的现金薪酬总额。

第七条按照支付方式,炼铁厂薪酬总额分为特殊津贴总额、基本工资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额四部分。

第八条例外考核所涉及的经济奖励和罚款,由炼铁厂另行制定,报人力资源处审核,厂长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特殊津贴总额是分厂对特殊人才所给予的一种收入补贴的总额。

第十条基本工资指炼铁厂所有员工的月度基本工资收入总额。

第十一条绩效工资指炼铁厂所有员工的月度绩效工资收入总额。

第三章工资序列和工资结构第十二条员工工资由岗位价值确定,同时结合员工所在团队的绩效和员工个人绩效情况浮动,既充分体现员工的劳动价值和贡献,也体现分厂追求团队协作的文化特点。

第十三条通过对岗位价值的评估,确定每个岗位在工资序列中的工资中位级别以及相对应的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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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德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
炼钢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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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
目录
炼钢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薪酬总额 (1)
第三章工资序列和工资结构 (2)
第四章特殊津贴 (3)
第五章基本工资 (3)
第六章绩效工资 (3)
第七章薪酬调整 (4)
第八章薪酬的组织与发放 (5)
第九章附则 (6)
附表:德龙钢铁公司炼钢厂工资等级和薪点表 (7)
炼钢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德龙钢铁公司炼钢厂的薪酬管理工作,建立完整、公正的薪酬管理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注重一个前提,即满足公司财务支付能力的要求;两个公平,即内部公平与外部公平;三项匹配,即个人基准薪酬与岗位相对价值相匹配、个人薪酬与绩效相匹配、薪酬总额与公司效益相匹配。

通过薪酬和考核制度的结合,提高员工工作兴趣和热情,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德龙钢铁炼钢厂所有员工。

除非特别指定,本制度中的所有员工指除厂长、副厂长、厂长助理以外的所有员工。

第五条临时员工的薪酬由分厂办公室参照本制度另行安排。

第二章薪酬总额
第六条炼钢厂员工薪酬总额是指按照德龙钢铁公司经济责任制所核算出来的现金薪酬总额。

第七条按照支付方式,炼钢厂薪酬总额分为基本工资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额、特殊津贴总额三部分。

第八条例外考核所涉及的经济奖励和罚款,由炼钢厂另行制定,报人力资源处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特殊津贴总额是分厂对特殊人才所给予的一种收入补贴的总额。

第十条基本工资指炼钢厂所有员工的月度基本工资收入总额。

第十一条绩效工资指炼钢厂所有员工的月度绩效工资收入总额。

第三章工资序列和工资结构
第十二条员工工资由岗位价值确定,同时结合员工所在团队的绩效和员工个人绩效情况浮动,既充分体现员工的劳动价值和贡献,也体现分厂追求团队协作的文化特点。

第十三条通过对岗位价值的评估,确定每个岗位在工资序列中的工资中位级别以及相对应的薪点。

第十四条每一岗位的工资薪级均有多个岗级,反映同岗位不同员工的工作技能和效率差别。

每一岗位对应工资级别的数量,根据岗位的价值和特点确定。

详见《德龙钢铁公司炼钢厂工资等级和薪点表》(附表)
第十五条不同岗位的人员,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比例不同。

炼钢厂中层管理人员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比例为4:6,基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比例为5:5;工人和事务人员为7:3。

第十六条炼钢厂办公室在完成工资序列明细的基础上,结合员工个人情况(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等),进行基本工资定级:
1) 在职员工根据目前所在职位和薪酬水平进入相应的薪酬等级;
2) 新进员工的薪酬等级进入方式:原则上,新进员工从最低级别进入。

如跨级进入的,需要经过厂长审批,人力资源处审核备案。

第十七条炼钢厂依据员工年度的考核结果调整该员工的岗位工资等级,具体调整办法参见《德龙钢铁炼钢厂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除特殊情况外,员工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所在岗位最低岗级执行,试用期间不参加绩效考核,不发放绩效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正式员工待遇执行。

第十九条员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基本工资为一定时期内固定发放的员工薪酬,绩效工资则根据公司效益、分厂效益以及员工个人的表现浮动。

第二十条员工的基本工资由所在职位工资级别的基本薪点来确定,员工绩效工资基准由所在岗位的绩效薪点确定,基本薪点和绩效薪点按照第十五条比例确定,各岗位的基本薪点和绩效薪点详见附表。

第四章特殊津贴
第二十一条特殊津贴,是公司对外聘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高级技工以及兼职人员所给予的一种收入补贴。

第二十二条特殊津贴是非风险性收入,不参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享受此项补贴的人员范围和补贴标准由炼钢厂提出具体方案,报人力资源处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五章基本工资
第二十四条基本工资是员工的非风险性收入,不参与考核。

除岗位变动或薪酬等级调整外,员工基本工资经确定后,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十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基本薪点和薪点标准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基本工资=基本薪点×薪点标准”。

第二十六条基本工资应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章绩效工资
第二十七条炼钢厂绩效工资分配按照绩效考核的层次,逐层分配。

首先是中层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分配,然后将绩效工资根据绩效情况分解到车间或科室。

在三个车间,首先分配班组长的绩效工资,然后分解到班组,再分配到一线工人。

第二十八条炼钢厂的绩效工资总额等于薪酬总额减去特殊津贴总额和基本工资总额剩下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绩效工资总额=炼钢厂当月员工薪酬总额―特殊津贴总额―基本工资总额”。

第二十九条车间主任和副主任的绩效工资总额(A)=炼钢厂绩效工资总额×车间主任和副主任绩效薪点总额÷分厂绩效薪点总额。

第三十条某车间主任或副主任的实际绩效工资=A ×个人绩效工资分配系数。

其中:个人绩效工资分配系数=个人考核分×个人绩效薪点÷∑(个人考核分×个人绩效薪点)。

第三十一条某车间工资总额(B)=(厂绩效工资总额-A)×该车间绩效工资分配系数。

其中:车间绩效工资分配系数=车间考核得分×车间绩效薪点总额(不含主任级人员)÷∑(车间考核分×车间绩效薪点总额)。

第三十二条某车间班组长绩效工资总额(C)=B×班组长薪点总额÷该车间薪点总额(不含主任级人员)。

第三十三条某班组长个人实际绩效工资=C×个人绩效工资分配系数。

其中:个人绩效工资分配系数=个人考核分×个人绩效薪点÷∑(个人考核分×个人绩效薪点)。

第三十四条某班组绩效工资总额(D)=(B-C)×该班组绩效工资分配系数。

其中:班组绩效工资分配系数=班组考核分×班组绩效薪点总额÷∑(班组考核分×班组绩效薪点总额)。

第三十五条工人个人实际绩效工资=D×工人个人绩效工资分配系数。

其中:工人个人绩效工资分配系数=个人考核分×个人绩效薪点÷∑(个人考核分×个人绩效薪点)。

第七章薪酬调整
第三十六条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第三十七条 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企业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炼钢厂将依据公司的调整措施对薪点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八条 个别调整:主要指工资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第三十九条 工资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详细情况参见《德龙钢铁公司炼钢厂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 工资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

第四十一条 员工在其岗位的薪级范围内调整岗位工资级别,达到本岗位薪级上限后,则不再调整。

第四十二条 若存在一人多岗的情况,则确定其核心岗位(就高不就低)并以该岗位进行绩效考核。

第四十三条 各岗位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由厂长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办公室执行。

调整后的工资级别,从次月1日计算。

第八章 薪酬的组织与发放
第四十四条 炼钢厂办公室负责工资核算,并编制每月薪酬发放方案,报厂长审批通过后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十五条 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

每月10日支付上月工资,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若遇支薪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

第四十六条 非全勤人员的工资计算办法如下:
第四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由员工本人向炼钢厂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15天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1) 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规定月工作日数
实际工作日数
月工资标准实发工资⨯
=
(2)公司认可的其他事由。

第四十八条员工在考核前离职,则当月绩效工资不再补发。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炼钢厂办公室起草和修订,经由炼钢厂厂长和人力资源处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

第五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由炼钢厂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德龙钢铁公司炼钢厂工资等级和薪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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