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精选3篇)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便利管理、节省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当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
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
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平安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平安防范。
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
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精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状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别状况用车必需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
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支配、调度。
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支配调度。
车辆调度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支配,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司机必需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转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
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支配状况,接受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支配。
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
②遇天灾人祸突发大事等紧急状况的。
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担当。
6、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准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和驾乘人员安全,完善车辆使用、维修及车辆日常管理,现提出以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岗位职责制1、驾驶员认真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驾驶,礼貌行车;除特殊情况以外,若出现罚款自行承担。
2、自觉遵守机关管理制度,服从局领导及办公室的管理和调度,认真完成出车任务和其他交办的任务,做好出车日记。
3、驾驶员做好所驾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运行正常,不开带病车。
4、安全驾驶车辆。
驾驶员是行车安全的直接责任人,为确保驾乘人员及车辆的安全,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车。
若有违章责任,其一切后果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5、定期对所驾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和年检;按时办理车辆保险,不能发生脱保现象,严格控制车辆安全风险。
6、在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应听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车辆管理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在保证局领导用车的情况下,保证局内职工工作用车。
2、驾驶人员不得自行主张用车,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
3、各科室因工作用车,早上上班时给办公室申报,由办公室按事由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统筹安排。
如需派往绵竹以外,必须经局长同意,方可出车。
4、驾驶人员出车完毕,应将车辆停放在单位,不得随意停放。
非特殊情况,不得将车辆开回居住地停放。
三、车辆维护、油料使用1、车辆维修或需要保养时,由驾驶人员根据车况书面提出维修申请,载明维修的项目,并预报维修价格交分管领导初审后报局长审批同意,方可到指定厂家维修,不得先修后报。
修后由驾驶员认定所修情况和价格并签字,交由机关出纳当即单次结帐,不发生累计结帐。
事业单位小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事业单位小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降低车辆使用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所有小车,包括公务用车、备用车、应急用车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事业单位小车管理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负责小车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机关办公室负责小车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小车调配、调度、维修、保养等工作;(二)负责小车油耗、维修、保养等费用的审核、报销;(三)负责小车安全检查、驾驶员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四)负责小车档案的建立、整理、归档工作。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六条事业单位小车使用实行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严禁私自使用小车。
第七条事业单位小车使用范围:(一)局领导公务活动;(二)单位重要会议、培训、考察等集体活动;(三)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调研、慰问等;(四)单位特殊应急情况。
第八条车辆使用手续:(一)用车人需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用车申请,填写《小车使用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小车;(二)用车人应明确用车事由、行车路线、往返时间、运行里程等,便于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三)严禁个人私自向驾驶员要车。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九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驾驶员需定期参加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小车实行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五章维修与保养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小车维修、保养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驾驶员需提供车辆维修、保养记录。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小车维修、保养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实行预算管理。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爱护车辆,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损坏。
第六章档案管理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小车档案包括车辆登记表、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费用报销单等。
第十七条机关办公室负责小车档案的建立、整理、归档工作。
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节约运行成本,确保行车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属公务车辆的购置、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等管理工作。
二、车辆购置1、单位购置公务车辆应根据工作需要和预算安排,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2、购置车辆应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优先选择国产自主品牌汽车。
3、车辆购置应通过政府采购渠道进行,严格执行招投标等相关程序。
三、车辆使用1、公务车辆应由单位指定的专人负责驾驶,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良好的驾驶记录。
2、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的原则,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活动和紧急工作任务的用车需求。
3、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应提前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注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4、严禁公车私用,不得将公务车辆用于非公务活动。
5、公务车辆在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应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地点,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应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四、车辆维修与保养1、公务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应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厂的选择应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
2、车辆维修和保养应遵循“先审批、后维修”的原则,车辆出现故障或需要保养时,驾驶员应填写《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注明维修保养项目、预算费用等信息,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保养。
3、维修保养费用应严格按照预算和财务制度进行管理,超过预算的维修保养费用应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4、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记录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五、车辆保险1、公务车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交强险、商业险等保险。
2、车辆保险的购买应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保险公司,保险费用应按照预算和财务制度进行管理。
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事业单位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也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规范和优化公务车辆的使用,确保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完善的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总则1.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指用于行政、公务出行和代表工作的专用车辆。
2.公务车辆的购置、使用和管理须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到科学、公正、廉洁、高效。
三、车辆购置1.公务车辆的购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确保车辆的品质和性能。
2.购置公务车辆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包括预算编制、谈判采购等。
3.购置公务车辆应遵循节约原则,选择能效高、环保佳的车型。
四、车辆使用1.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限于公务活动,严禁私人使用或出租给他人。
2.临时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应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按规定使用车辆,不得私自改装或进行违规操作。
4.公务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质,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五、车辆保养和维修1.公务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应按照制度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2.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包括更换机油、检查刹车等关键部件。
3.定期进行车辆年检,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4.维修时应选择正规的维修单位,确保维修质量。
六、车辆管理1.建立公务车辆档案,包括车辆信息、使用记录、维修记录等,便于管理和查询。
2.对公务车辆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审核,确保车辆的合规性和完好性。
3.建立公务车辆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车辆的使用情况和行车里程。
4.对于违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的情况,要依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和纠正。
七、监督和评估1.建立定期的公务车辆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对车辆使用进行监督和评估。
2.加强对公务车辆使用的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务车辆的合理使用。
3.定期对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管理需求。
八、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内容一、引言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防止公款浪费,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稳定和发展,建设廉洁行政的重要制度安排。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内容。
二、用车管理的基本原则1. 法律规定原则:公务用车的管理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 公平公正原则:公务用车的使用必须公平公正,不得出现特殊待遇和人为偏好。
3. 经济适用原则:公务用车的选择和使用必须经济适用,注重节约资源,减少浪费。
4. 管理规范原则:公务用车的管理必须规范,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和考核。
三、用车管理的责任人和职责1.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负责制定公务用车管理的制度、政策和措施,对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负总责。
2. 用车管理员:负责公务用车的保管、调度、维修和清洁工作,做好车况记录,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3. 用车申请人: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出公务用车的申请,保证用车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四、用车的审批程序和条件1. 用车申请:用车人必须提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用车申请,明确用车目的和时间。
2. 用车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对用车申请进行审批,严格审核。
3. 用车条件:用车人必须具备合法驾驶证,具备驾驶所需的技能和经验,保证用车安全。
五、用车的管理规定1. 用车范围:公务用车只能在公务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挪用或外借。
2. 用车的方式:用车人应按规定的路线安排行车,不得超速行驶、酒后驾车或违规乱停乱放。
3. 保养与维修:车辆保养和维修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条件进行,保证车辆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4. 燃油费用的管理:用车人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供用车时所需的燃油费用,并在使用结束后按要求报销。
六、用车的监督和考核1. 内部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用车管理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用车人、用车管理员的监督。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用车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
公务用车采购、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厉行节约原则。
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数量,提高使用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三)规范管理原则。
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
(四)责任追究原则。
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公务用车范围和标准第四条公务用车分为以下几类:(一)领导干部用车。
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一定级别以上的工作人员的公务用车。
(二)公务用车。
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公务用车。
(三)特种车辆。
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
第五条公务用车标准:(一)领导干部用车。
按照职务级别、工作性质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公务用车车型、排量和价格标准。
(二)公务用车。
按照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公务用车车型、排量和价格标准。
(三)特种车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第三章公务用车采购和配备第六条公务用车采购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实行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第七条公务用车配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确因工作需要,无其他交通工具替代。
(二)符合公务用车标准。
(三)不得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第八条公务用车配备程序:(一)单位提出公务用车配备申请,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三)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范本(3篇)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车辆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事业单位车辆的利用效率和维护水平,确保车辆的安全和科学用车,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机动车辆。
第3条事业单位车辆的管理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公务。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4条事业单位车辆包括公务车辆和非公务车辆。
公务车辆为单位供领导干部用车、公务用车。
第5条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购置、使用和报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6条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谁用、谁管”的原则。
司机应当按照规定驾驶车辆,不得私自将车辆出租、借用或者以其他方式私自处置车辆。
第7条事业单位供领导干部用车的,应当遵循合理使用、节约用车的原则。
领导干部使用公务车辆应当坚持公务为主,不得擅自将车辆用作私人用车。
第8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公务车辆的台账,记录车辆的购置、使用、维修等情况,并定期进行更新和审核。
第三章车辆申请和使用第9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需提前向单位提出公务用车的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出车目的地、出车时间、返回时间、车辆使用部门等。
第10条事业单位车辆的使用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7天,如确有需要超过7天,需提前向单位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11条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时,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和行车时间使用车辆,并注意交通安全。
第12条事业单位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车辆,不得将车辆停放在违章或者不安全的地点。
第四章车辆维修和保养第13条事业单位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由专业的机动车维修单位进行,不得私自进行维修或者保养。
第14条事业单位车辆的维修和保养费用应当由车辆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支付。
第15条发生车辆事故后,驾驶员应当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由车辆管理部门组织处理。
第五章车辆使用责任和惩罚第16条事业单位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
第17条对于私自处置、挪用、超期使用、违章使用车辆的情况,单位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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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机关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公务车辆,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机关所使用的公务车辆,行政办公室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障办公车辆的有效使用。
二、车辆使用管理
(一)用车人员原则上应提前1~2天通知办公室分管派车工作人员做好派车准备。
正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出差时,两人(含两人)以下的原则上不派车。
(二)用车人员需提前填写《派车申请单》里的时间、地点等信息送至行政办公室,用车结束后用车人员及驾驶员共同完善《派车单》并签字确认。
(三)公务车辆驾驶员在收到派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出车。
(四)申请用车的部门或个人在办理业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单位,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单位,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向行政办公室备案方可延时返回单位。
(五)公务车辆驾驶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单位,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单位的,应提前向行政办公室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六)公务车辆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
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三、车辆用油管理
公务车实行定点加油,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设备物资科、资产财务科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行政办公室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一)工作职责
1.机关公务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制。
2.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能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二)工作流程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①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②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③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或更换。
④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⑤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⑥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⑦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⑧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定期保养
①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②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③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行政办公室负责人核实后,报车辆管理人员方能进行车辆保养。
④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未经平准先办理,否则费用自理。
⑤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⑥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⑦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原则上在普洱市区发生的故障必须到指定的维修厂维修,出差(超出普洱市区)过程中发生的故障首先口头向行政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行政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⑧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一)车辆停车或超速罚款
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按照相应交通规则安全行车,出现违规停车、超速罚款时,驾驶员自行承担罚款费用。
(二)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
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安全生产管理科并报行政办公室备案,根据。
六、费用报销流程
驾驶员出差费用及车辆维修、加油等费用支出单据报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核认可后,送设备物资科签字认可备案,方能送资产财务科进行报账处理。
附表一:《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
附表二:《车辆派遣登记表》
附表三:《车辆出车登记表》
附表四:《车辆用油统计表》
附表五:《车辆维修申请单》
附表一:
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
附表二:车辆派遣登记表
车辆加油统计表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