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其思考

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其思考作者:宋欣国来源:《人大研究》2007年第10期2007年,全国县乡同步换届,从此,乡镇人大结束了“一年学,二年干,三年换”的历史,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这对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无疑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那么,在现阶段,乡镇人大工作运行现状究竟如何?还存在一些什么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换届后,乡镇人大又将如何进一步规范完善?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与安徽省六安市各县区人大一起对本市160个乡镇人大工作开展了调研。
一、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一)83%的乡镇只有一个专职人大主席。
在160个乡镇中, 27个乡镇的人大主席是由同级党委书记兼任的,占17%;23个乡镇设专职主席和副主席,占14%; 137个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占83%。
也就是说,全市有83%的乡镇,只有一个专职主席,虽然有43%的乡镇配了专职秘书,但专职不专,真正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的却寥寥无几。
总体上看,六安市乡镇人大机构现状正如人们常说的“一块大牌子,一个老头带个小孩子”。
存在这种现象,一是法律上规定“乡镇人大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
由此认为,主席一定要设,副主席“可以设”也可以不设。
因此,全市有83%的乡镇只设一个专职主席。
二是乡镇行使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主席、副主席不是乡镇人大的常委会,不能行使属于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因此,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工作不是十分急迫的“硬任务”,不像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硬性监督。
所以,绝大部分乡镇只设一名主席,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的,设一名专职副主席。
(二)60%的乡镇人大主席分管政府部门工作。
在160个乡镇中,人大主席分管政府部门工作的96人,占60%。
有的甚至还分管财政,直接掌管“一支笔”审批报销大权。
导致乡镇人大主席分管政府部门工作的原因有三:一是所在乡镇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为,经济工作是全党的中心工作,人大主席理所当然要分管经济工作。
关于省人大征求对市、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工作指导意见的几点建议

商南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省人大征求加强对市县人大常委会工作
指导意见的几点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根据陕人办函(2011)25号函件精神,经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就省人大常委会对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工作指导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1、建议每年召开一次由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的座谈会,一是对主任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
二是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外地经验。
三是征求基层人大常委会工作意见,解决基层人大常委会的实际问题。
2、建议按照省委陕发(2004)15号、陕发(2005)11号文件要求,对基层人大自身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帮助基层解决办公条件差,代表经费标准低,人员提拔交流慢,公务员编制少等问题。
3、建议解决乡镇人大人员配制问题。
目前各乡镇人大只有1 名人大主席,不利于乡镇人大工作开展,应配备一名专职副主席或工作人员。
4、建议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
以往每届都召开一次,省委并专门下发文件,对于支持人大行使职权,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届没有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
-1-
5、建议加强基层人大工作人员的学习交流、考察培训。
本届以来,省人大没有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进行培训,不利于基层人大工作开展。
商南县人大常委会
2011年3月24日
-2-。
如何做好乡镇人大办公室工作的几点体会

如何做好乡镇人大办公室工作的几点体会乡镇人大办公室是乡镇人大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处理乡镇人大日常工作事务,协助常务主席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对上服从领导,对下服务好代表。
因此,办公室工作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乡镇人大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系到乡镇人大在群众中形象。
如何更好地发挥乡镇人大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在多年人大工作的探索和实践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提高素质,是做好人大办公室工作的关键。
在个人素质方面主要做到“三懂”:(一)懂业务。
这是做好工作的基础。
作为人大办主任,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熟悉人大工作的各种程序,这样才能避免“说错话,让人笑话,做错事影响工作等情况的发生。
(二)懂写作。
每年人大主席团都有一定宣传调研材料需要撰写,要完成这些任务必须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
因此,作为人大办主任,必须有一定的写作水平。
为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我经常挤时间看看《中国人大》、《云南人大》、《人大代表报》等有关杂志,坚持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既学习理论、业务方面的,又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知识。
这样坚持了几年,自己的写作水平也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三)懂电脑。
二十一世纪将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现在各种办公都走向电脑化了,这就要求我们学会和熟练掌握应用电脑。
开始接触电脑,用电脑办公,我从不懂到现在入门,在几年的工作实践中,我尝到了甜头。
以前,开人代会的材料草稿,用笔要一个星期多的时间才能写出来,现在,我将每年人大例会的材料及其它有关资料保存在电脑中,要用时只要经过稍微修改,1-2天的时间就可将开人大例会的草案交给领导看,工作效率明显得到提高。
二、夯实基础,是做好人大办公室工作的前提。
乡镇人大办公室的工作有很多,只有把基础性工作夯实了,其它工作做起来就会得心应手。
通过多年的实践,我认为要做到三个“及时”:(一)及时做好工作计划和总结。
做计划,总结经验,这是做好每项工作必不可少的。
每年年初,我根据上级人大的年度工作要点及镇党委、镇政府当年的工作重点,作好人大工作年度计划。
对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的几点建议

对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的几点建议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人大代表履职实效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为了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代表人选的选拔和培养工作人大代表的履职实效和代表本身的素质和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
因此,对于代表人选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要进行加强和改进,特别是要重视代表的实践经验和专业背景。
此外,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培训,提高代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从而提升代表的履职实效。
二、促进代表参与政策制定过程人大代表的履职实效也与他们能否积极参与政策制定过程有关。
因此,在制定重要政策时,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让他们有更多的参与度和话语权。
此外,还可以采用一些互动交流的形式,如在线座谈会、专题讨论等,增强代表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三、促进代表履行监督职责人大代表也有着重要的监督职责,对于监督官员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谋求人民利益,代表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代表履职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官员的监督力度,让代表们的监督职责得到充分的发挥。
四、完善代表议案的制度代表议案制度是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要完善代表议案制度,使代表能够更好地提出有关人民群众利益和问题的建议,并能够得到严肃的回应和处理。
同时,也要加强对代表提出议案的审查和措施,确保议案的实际意义和效果。
综上所述,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需要政府、代表本身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只有在各方面的积极推动下,人大代表履职实效才能够更好地得到体现和提升。
五、建立代表与民意沟通机制人大代表的职责之一是捍卫人民利益。
因此,建立代表与民意沟通的机制非常重要。
政府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比如网络问卷、信函、电话,建立起代表与民意直接沟通的渠道,充分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建议,让代表真正用心代表人民利益。
六、营造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环境代表履职需要充足的时间和资源支持,因此,必须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让代表在得到充分调研和思考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有充足的时间和空间提交议案和发表意见。
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随着新时代的到来,人大工作面临着更加复杂和多元化的挑战。
为了确保人大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探索。
一、切实加强人大制度建设人大制度是人大工作的基石和保障,只有完善健全相关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大的职能和作用。
因此,在新时代,我们需要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人大工作的相关规定、程序和流程,落实人大工作的法定权力和职责,为人大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积极探索人大工作新路径在新时代,不断探索人大工作的新路径也是很重要的。
我们要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积极倡导和推广新型人大工作模式,着力提升人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例如,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人大工作的数字化,加强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互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需求。
三、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也是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面对的任务。
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增强人大工作的知识储备和专业能力,注重人大工作者的培训和素质提升,不断探索新的理论和实践,以实际行动推动人大工作的研究深度和广度。
四、实现人大工作的高效运转在新时代,只有实现人大工作的高效运转,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利益。
为此,我们需要加强人大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评估,促进人大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同时,还需要做好人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资源整合,发挥多方面的协同效应,提高人大工作的整体效能和执行力。
综上所述,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从制度、路径、水平和运转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思考和探索,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人大工作所面临的挑战不断增加,人大工作也需要不断探索新的思路,推动全面发展。
在新时代,如何做好人大工作,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化呢?以下为更加详细的探讨。
一、切实加强人大制度建设人大制度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只有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才能保证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
如何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

如何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玉阶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整个和地方各级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视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履职走形式、监督缺底气的现状,探索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十分必要。
一、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权力不够。
乡镇人大行使权力,特别是其监督权的状况,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要求尚有差距,主要是表现在乡镇人大主席设置规格不高,对乡镇党委、政府的监督权力不够。
二是职权不细。
乡镇人大的职权没有很好的予以界定、细化,不利于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具体工作的处置。
三是精力不足。
乡镇人大主席均负有该乡镇不小的中心工作担子,个人的精力毕竟有限,难以开展全面的乡镇人大工作。
四是经费不专。
乡镇财政本来就存在困难,人大的经费保障更加困难,即便有一定的预算拨付,也没有明确专项,不利于经费管理和工作推进。
五是力量不强。
乡镇班子职数少的只明确人大主席一名专职,职数多的也只有人大主席、人大副主席两人,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力量匮乏。
六是xx不高。
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要求尚有差距,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条件不足。
七是感受不到。
有的代表只看“上头”,不看“下头”,只看领导的脸色行事,不反应群众的疾苦和呼声;有的代表履职能力不强,发挥作用若微,有的甚至处在不开会、不视察、不学习的“休眠状态”。
造成乡镇群众感受不到人大的作用和温暖。
八是效果不大。
“人大人大,其实没啥,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
”会议时间前后也只有几个小时,草草了事,没有多少实质性内容,开会只是搞形式、走过场。
形式主义倾向越演越烈,人大职权发挥得不充分。
工作开展取得的效果不大。
二、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正确处理好乡镇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乡镇人大、乡镇党委、乡镇政府是乡镇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
规范完善创新——加强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

规范完善创新——加强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作者:张强来源:《人大研究》 2014年第9期□ 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乡镇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位于“金字塔”形国家机构的最底层,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
纵观媒体对各省、市、自治区乡镇人大工作的报道情况,目前,乡镇人大工作面临着五大突出困难和问题,即:机构设置不健全、法定经费不保障、会议举行不规范、代表活动不丰富、职能发挥不充分等,这也是阻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更好地坚持和完善的“最后一公里”最直接最现实的客观存在。
如何加强新时期乡镇人大建设,笔者以为,要积极稳妥地唱响“三部曲”:规范、完善、创新。
一、规范从乡镇人大的角度审视,各地机构设置不够统一、法定经费难以保障、人代会召开随意性大、代表活动流于形式等问题的产生,甚至在一些地方,乡镇人大工作被边缘化、虚置化,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乃是主因。
故此,笔者以为,做好新时期的乡镇人大工作,最根本、最核心的任务是要做好“规范”这篇文章。
第一,规范的基本选项。
一是规范乡镇人大的职能定位。
要按照“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对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表述和法律职能定位从“口径”上进行统一。
二是规范乡镇人大的机构设置。
要根据工作实践需要,在已有法定乡镇人大职数规定的基础上,应对乡镇人大机构设置和主席团的组成进行全国性或者省级统一规定。
比如主席团设主席一名,是否由同级党委书记兼任?如果同级党委书记兼任,副主席应设几名?副主席中是否设专职副主席?专职副主席是什么级别?进不进同级党委班子?人大专干和人大秘书职数如何配备?三是规范经费保障。
要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当确定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标准,并根据周长增长及时提高乡镇人大经费保障水平。
四是规范乡镇人代会。
地方组织法规定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13 项职权,概括起来就是选举权、监督权和决定权。
而对于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在乡镇人代会闭会期间因工作变动出现的职务请辞,如何请辞?没有明确规定。
人大工作存在问题的几点思考

人大工作存在问题的几点思考县、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调研中我们感到,虽然县、镇人大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作出了很大贡献,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需要切实加以解决。
在县级人大工作方面:一是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
首先是党政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陆续被安排到人大,导致人大机关干部年龄居高不下。
有的同志刚调到人大机关工作不久,刚熟悉业务或业务还未完全熟悉就面临退休或离岗,影响了人大工作的连续性。
其次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中,长期从事基层党政工作的人员较多,懂法律、精专业的人员较少,与人大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影响了权力机关作用的发挥。
二是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难以适应人大工作的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党和人民的要求越来越高,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与所担负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制约了人大工作的开展。
如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仅设置“五委一室”,目前没有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信访室和研究室等办事机构,且机关行政编制只有14名,其中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副调研员和委室负责人占去了12名。
尤其是机构数量和名称上的不一致,造成工作上难于步调一致,如上下联动的执法检查,省、市的运作机构与县的运作机构不一致,造成工作上的对口协调出现难度。
三是人大机关干部交流提拔使用较慢。
由于一些地方党委对人大工作,特别是对人大干部没有从根本上重视起来,造成相同资历的干部,尽管工作都勤恳,但与党政部门相比,交流、提拔的少,也影响到了人大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导致工作上缺少主动性和创造性。
如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七年来,内部没有提拔一名副科级干部,交流到镇和政府工作部门的仅2人,极大地影响了人大机关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在镇人大工作方面:一是镇人大主席由同级党委书记兼任有待进一步实践。
自县镇人大换届后,各镇的人大主席由同级党委书记兼任。
实践证明,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加强了,但人大职能作用发挥反而削弱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李鹏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全乡镇人民依法管理本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一条重要途径,是一项法律规定十分明确、法定程序十分严肃的制度。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质量不高,甚至被当作一种形式、一种"手续"来看待。
主要表现为:
一、时间随意缩短,程序随意简化。
按有关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期一般不少于两天,会议议程一般有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有人大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设乡镇级财政的有财政预决算报告)、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选举等。
但一些乡镇常常以经费紧张为由,随意缩短会议时间,简化会议程序。
如工作报告只听取不审议、不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代表提案、反映意见和要求等。
二、乡镇政府工作报告"查找与替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下称《组织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
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必不可少的一项议程就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大会对政府工作报告认真听取和审议后,如果认为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工作的卓有成效的;今后的发展目标和措施是符合本乡实际,是切实可行的,大会就形成批准这个报告的决议。
否则进行否决。
由此可见,政府工作报告是关系全乡镇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大局,是全乡人民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是政府工作的任务和方向。
然而,一些乡镇把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当作一种走过场的形式。
一是工作报告千篇一律。
有的是全县统一模式,有的乡历来就是一种格式,每次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只是把上次或上届的工作报告或全县统一的范文,进行如计算机编辑的"查找与替换"方法一样,只把乡镇名称和数字改动一下即可。
二是乡镇主要领导不亲自审阅、修改工作报告,也不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只给秘书按范文照葫芦画瓢后,自己在会上宣读了事(有时还读错)。
三是会后政府的工作根本没有按工作报告里既定的规划、目标进行落实。
一些乡镇会议开完了就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本不记得报告里的规划、目标。
三、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得不到满意的答复。
代表提出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民代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依法反映人民的意见的要求的重要途径。
但一些乡镇政府没有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办理或转办、交办等妥善地处理,逐项逐条答复各位代表。
一些乡镇开完人代会,所有的材料归档后,
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也在档案柜里被"珍藏"起来,谁也没有动,谁也没有再看一眼。
四、党委过分包办,有"党委先射箭,后由代表画十环"现象。
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上级党委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保证大会各项议程合法、公正、有效,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
特别是对人大、政府班子成员的考核、配备工作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否成功的关键。
但是,如果党委过分的包办、代替,会造成党委定人,代表投票做样子、"党委先射箭,后由代表画十环"的形式主义。
笔者发现一些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所有的候选人都由是级党委定好,甚至连作为差额的候选人也全部定好,不准代表再提名。
这显然是错误的。
《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候选人由主席团或者代表依法提名。
就提名的权力来说,主席团(党委向主席团推荐)和代表联名提名是平等的。
只由主席团提名,不让代表提名或者只由代表提名,不让主席团提名都是违法的。
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首先是部分县乡领导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当作一种形式,以各项议程"点到为止",不必那么认真;其次是一些地方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就是选举",只搞好选举就行,其他是次要,也可以不要;三是一些地方确实经费不足,也有一些地方生活条件差,代表没有地方食宿等。
要避免搞形式主义、走过场,不断提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质量,把乡镇人代会开成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人民代表能真正代表人民行使管理本乡镇事务的大会,要从以下几方在面入手:
一、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作用,把实行和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
首先要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内容。
第二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党的宗旨、是实现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具体体现。
我党出生入死,抛头颅洒热血,奋斗的70多年,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使人民当家作主。
所以,各级党委、人大机关要把实行、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己任,正确引导各乡镇开好人民代表大会。
二、不断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为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创造良好条件。
首先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加强乡镇人大会议室、招待所、食堂等硬件建设。
其次是尽可能安排足够的经费。
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
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保证安排好乡镇人大选举经费,决不能克扣、挤占、挪用选举经费,更不能出现因经费不足而影
响人民代表大会的正常召开。
第三是加强党委、人大机关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三、充分发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使之具有真正的、实际的意义。
第一是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开成体现民主、公正的大会,使人民得到真正的民主;特别是选举工作,要充分体现民意,反映民意。
第二是要体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思想和原则。
尤其是要充分利用人代会制定好本乡镇的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规划,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好适合本乡镇实际的发展规划,一旦大会通过,就坚决实行,使全乡镇的各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三是要妥善处理人大代表的议案、批评、建议和意见。
属于本级政府职权范围内的要尽可能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向代表说明原因;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应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解决,做到件件有落脚、事事有回音,让人民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
第四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要经常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评议、质询等活动,让人民看到人民代表的地位和作用。
四、正确处理党委意图和人民意愿的关系。
党委的意图是党管干部的原则的反映,它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因为党委推荐的人选,是上级党委经过严格考核、考察后配备的,是人民意愿的集中体现。
当然,党委的考核也有范围不广、层次不深等局限性,因而不能说凡是经党委考核的领导都
是好领导。
人民代表是人民直接选举,他代表人民的意志和愿望。
但是,由于历史、文化、政治素质等条件的不同,人民代表对事物的观察、对问题的思考也有零星、分散等局限性。
那么如何处理好党委意图的人民意愿的关系,笔者认为,首先党委的意图与人民的意愿是统一的。
因为我们党是代表人民利益的,这是党的宗旨、性质决定的,两者决不能对立起来。
二是两者是互相依存,相补相成,决一不可的。
党委意图的基础是人民的意愿,人民的意愿集中体现为党委的意图。
一切没有人民意愿的党委意图或者没有党委集中起来的人民意愿都是不能存在的。
所以,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既不能由党委包办代替,也不能抛开党委领导,由代表自作主张。
两应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共同选好选准新一届乡镇领导班子,为今后一个时期全乡镇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