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播电视台2020年部门预算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全市各级广播电视台持续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全市各级广播电视台持续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10•【字号】•【施行日期】2020.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全市各级广播电视台持续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关于支持全市各级广播电视台持续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10日关于支持全市各级广播电视台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台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厅发〔2020〕22号)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新闻舆论工作“48字”职责使命,全面落实中央有关广播电视发展的决策部署,打造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阵地,使广播电视台成为党委、政府宣传动员组织人民群众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工具,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
二、工作措施1.建立联动机制。
广播电视台在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引导新闻舆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优秀文化、提升公民素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给予广电媒体优先信息发布权,优先发布党委、政府有关政策、信息,进一步增强广播电视媒体的权威性。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与广播电视台的通联机制,将广播电视台作为重大决策部署、工作部署、工作信息的主要发布渠道。
(责任单位:市广播电视台)2.强化引导能力。
各级广播电视台要坚持新闻立台,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把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作为重中之重。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6.05•【字号】•【施行日期】2018.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九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新余市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2018年6月5日新余市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健康新余建设,不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加速推进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力争到2020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创建国家卫生城镇目标任务,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31号)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建为民,为民创建”的理念,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全民参与、属地管理、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创建原则,建立健全“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横向互动、整体推进”的创建工作机制,以优化城镇发展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根本目的,全力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镇(简称“创卫”、下同)工作,助推新余“三区两典范”和“工小美”建设,为建设“精美特新”的美丽健康新余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2018年6月底前,渝水区罗坊镇、良山镇申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分宜县双林镇通过省级卫生乡镇命名。
2018年10月底前,分宜县双林镇通过省级卫生乡镇,申报国家卫生乡镇。
2019年市城区、罗坊镇、良山镇、双林镇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镇要求,通过省级暗访和技术评估;2020年2月底前,接受全国爱卫会初审受理、暗访、技术评估、专家组审定和社会公示等,力争摘获“国家卫生城市”荣誉,同步建成3个国家卫生乡镇,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目标和任务。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发《江西省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发《江西省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0.08.23•【字号】赣财预[2010]173号•【施行日期】2010.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发《江西省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预[2010]173号)省直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省级部门预算的管理,强化省级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江西省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江西省财政厅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附件:江西省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级部门预算的管理,强化省级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江西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部门预算是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
省级部门预算由省直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第四条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由省财政厅、省直部门及所属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省财政厅负责组织编制部门预算,批复部门预算,监督部门预算的执行,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
省直部门负责编报本部门预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执行,定期向省财政厅报送预算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信息。
所属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预算编制、执行等工作,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预算执行情况。
第二章部门预算编制第五条部门预算编制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国家和我省有关方针政策。
(二)真实性原则。
部门预算收支数据要真实准确,不得隐瞒收入和虚列支出。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15•【字号】•【施行日期】2020.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民政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吉安市发展改革委:为支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投资〔2020〕651号文下达我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现将该投资计划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项目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通过直接投资方式安排到具体项目。
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5号令)、《中央预算内投资兴边富民专项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6〕1604号)等文件要求,严格履行投资管理程序,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按要求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格防范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落实监管责任1.项目单位(法人)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程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稽察规〔2017〕2276号)要求签署综合信用承诺书。
要严格按批复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
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
聂翔、江西广播电视台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聂翔、江西广播电视台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07【案件字号】(2020)赣01民终181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燕吴红龙周朝阳【审理法官】张燕吴红龙周朝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聂翔;江西广播电视台【当事人】聂翔江西广播电视台【当事人-个人】聂翔【当事人-公司】江西广播电视台【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聂翔【被告】江西广播电视台【本院观点】上述证据不属于二审新证据,且不能达到上诉人聂翔的证明目的,本院不予采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
【权责关键词】社会公共利益撤销合同证据不足新证据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
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的规定,本案二审应围绕上诉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审理。
综合各方的诉辩意见,针对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问题,即上诉人聂翔要求江西广播电视台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请是否应当支持的问题,本院评析和阐述如下:本案中,2002年聂翔入职江西广播电视台,2019年8月31日,江西广播电视台因聂翔在卫视频道广告部工作期间,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经研究决定,解除与聂翔的聘用合同,2019年9月30日江西广播电视台向聂翔送达《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
据一审已查明的事实,2018年度聂翔未打卡的157天中有小部分时间通过微信的方式办理了请假手续,但其大部分时间仍未按规章办理请假手续,聂翔实际旷工时间远远超过了30天,且聂翔在2019年度的打卡时间与工作时间不相符,均属于严重违反单位纪律的行为,故江西广播电视台以聂翔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一审法院以聂翔要求江西广播电视台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为由,不予支持其此项诉请并无不当。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2.26•【字号】赣府厅字〔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全省各级预算单位,不再单独制定市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今后,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2020年2月26日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门或系统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
各主管预算单位可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采购。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级预算单位自行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预算单位的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市县级预算单位的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江西教育传媒集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2023-02-09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3~2023-02):
项目数(个)
24
同比增长:140.0%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762.51
同比增长:407.7%
平均金额(万元)
¥44.85
同比增长:-40.3%
平均节支率
2.8%
同比增长:86.7%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2-12~2023-02):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9 日 生成
1/20
近 3 年(2020-03~2023-02):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江西教育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 10-10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70.6%。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0 个。 近 1 年(2022-03~2023-02):
2020年省级项目预算表

180.6 102.7 110.1 106.3 105.3 101.2 107.0 111.6 102.2
97.6 123.4 103.0
98.5 102.5 120.7 107.7 101.6 104.6 107.5 121.3 100.0
52.5 158.7 100.0
合计
9,900,000 11,399,984 10,908,338 10,600,000
20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项目 省本级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返还性收入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下级上解收入 一般债务收入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调入资金
收入预算数
项目
1,900,000 省本级支出
40,764,889 其中:省级财力支出
4,056,963
政府一般债券省级使用
35,587,167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用于省本级支出 (含待分配)
4,600 1,030,000
480,885 180,115 30,000 323,000 16,000
96.9 94.5 98.4 105.3 75.0 112.4 99.7 97.0 100.0 89.6 105.3 96.4
合计
1,931,138
1,900,000
98.4
2020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安排)支出预算表
2,000 10,211
50,000 199,594
80,320 20,757
81,133
628,515 235,500 50,594
54,324
51,424
100,000
合计
12,164,372 12,099,837 10,600,000 1,499,837 6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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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播电视台2020年部门预算目录第一部分江西广播电视台(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二、部门基本情况第二部分江西广播电视台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第三部分江西广播电视台2020年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部门收入总表》三、《部门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江西广播电视台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江西广播电视台由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江西电视台合并组建,为省委、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江西广播电视台集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新媒体等多种业态于一体,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紧密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传播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把丰富的知识和多彩的文艺节目传送给电视观众,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通过导向正确的节目播出,以生动具体的事实,向全国乃至世界介绍江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新成果、新举措、新面貌,从而增进国内外对江西的了解,为宣传江西、扩大江西的影响、树立江西新形象发挥积极的舆论宣传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2020年江西广播电视台(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0个,包括江西广播电视台(部门)本级和9个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小计1715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833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882人,实有人数小计131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854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596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258人,离休人数小计9人,退休人数小计449人,退职人员2人,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江西广播电视台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一)收入预算情况2020年江西广播电视台收入预算总额为121152.71万元,较上年减少21937.7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0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64.6万元;专项收入923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08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11645.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694.3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2020年江西广播电视台(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21152.71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702.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750.8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739.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06.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6.28万元,资本性支出290.45万元;项目支出75450.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494.3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2834.8万元,资本性支出11866.96万元,其他支出748.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9105.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318.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4.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4万元;其他支出8.32万元,上年无。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8739.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19.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540.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52.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6.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4.01万元;资本性支出12157.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488.7万元;其他支出748.3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8.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0年江西广播电视台(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950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78.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806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78.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4.3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5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6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45702.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921.2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739.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06.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6.28万元,资本性支出290.45万元;项目支出63805.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222.68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2206.75万元,资本性支出10850万元,其他支出748.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449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62.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651.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83.3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9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9辆。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4个,涉及资金73423.23万元,其中:二级项目16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9个,涉及资金73054.67万元)涉及资金73423.23万。
(九)江西广播电视台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一级项目有:广电设备保障、广电事业能力建设、广电设施保障、广电影视艺术与媒体建设。
1.二级项目:视音频系统改造(1)项目概述:随着我台的电视事业的迅速发展,高新技术的更新换代,我台的媒体资产管理仍停留在手工作业层面上,资源利用效率不高;一些演播室设备老化,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以往的老旧设备已经无法适应播出需求,我台已经开始对大型演播室、虚拟演播室、非编网络系统等进行改造。
(2)立项依据:该项目为我台经常性项目。
(3)实施主体:江西广播电视台(部门)。
(4)实施方案:购置视音频设备、非编设备、传输接收设备、灯光设备、网络工程设备以及其他相关电视专业设备。
(5)实施周期:该项目为我台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1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提升制作效率,优化制作环境,增强我台在同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使我台节目整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新非线网系统的建成使用,将改善了我台节目生产流程,并使我台后期节目生产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
2.二级项目:广告成本(1)项目概述:广告成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我台广告创收的业务推广费、媒体推广费用、广告制作成本、宣传费用、广告业务人员业务经费、广告编辑外稿费等,为准确核算我台对完成广告创收任务,将有关广告的支出归集到广告成本项目中支出。
(2)立项依据:该项目为我台经常性项目。
(3)实施主体:江西广播电视台(部门)(4)实施方案:用于我台广告创收的业务推广费、媒体推广费用、广告制作成本、宣传费用、广告业务人员业务经费、广告编辑外稿费等。
(5)实施周期:该项目为我台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7196.3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为增加我台的广告收入,势必增加我台对广告业务的投入资金,我台在节约广告成本开支的前提下,增强我台创收的能力。
3.二级项目:缴纳各项税费(1)项目概述:我台按期按时足额申报并缴纳各项税费等。
(2)立项依据:该项目为我台经常性项目。
(3)实施主体:江西广播电视台(部门)(4)实施方案:该项目资金用于缴纳我台城建税及教育费附件、文化事业建设基金、防洪保安基金、价调基金和印花税等。
(5)实施周期:该项目为我台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4527.5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按期按时足额申报并缴纳各项税费,不偷税漏税,对外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4.二级项目:节目购置费(1)项目概述: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我台各频道电视剧购买支出,从2008年开始,全国卫视电视剧的购买方式从首轮上星的购买模式迅速升级到了资源垄断式的买断上星购买模式,单集电视剧的购买价格急剧上升,为巩固我台在全国范围内的电视剧收视市场,我台将继续加大对购买电视剧的资金投入。
(2)立项依据:该项目为我台经常性项目。
(3)实施主体:江西广播电视台(部门)(4)实施方案:为巩固我台在全国范围内的电视剧收视市场,结合实际情况,坚持以性价比合适为原则。
(5)实施周期:该项目为我台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15764.4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综合我台的实际情况,坚持以性价比合适为原则,我台将对广大观众播出高质量的电视剧,提升我台的形象和影响力。
5.二级项目:日常节目制作费(1)项目概述:该项目资金用于我台节目制作的所有相关支出。
(2)立项依据:该项目为我台经常性项目。
(3)实施主体:江西广播电视台(部门)(4)实施方案:江西广播电视台各频道都打造出了一些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品牌栏目和活动,如《传奇故事》、《金牌调解》、《晚间800》、《跨越时空的回信》等日常节目。
事业单位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已经无法满足我台目前规模下的各项支出,因此我台将用于节目制作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已经其他相关支出归于日常节目制作费项目之下。
(5)实施周期:该项目为我台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17270.1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节目制作费的支出是为了保证我台日常节目及大型节目的安全播出、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的必要支出,是我台开展其他大型项目的有力支持。
能保证我台以往节目的正常播出的同时,对我台计划制作的新栏目提供资金支持,防止资金链的断裂。
6.二级项目:信号传输费(1)项目概述:该项目资金用于我台完成了各省双网覆盖任务,增加对其他未覆盖城市的落地费,我台卫视频道通过卫星直播覆盖到各地市,该项目也包含租用卫星信号费用。
(2)立项依据:该项目为我台经常性项目。
(3)实施主体:江西广播电视台(部门)(4)实施方案:我台节目已覆盖除台湾以外的31个省会城市和香港、澳门地区以及1000多个县以上城市,成为全国4个在所有省会城市实现落地的省级卫视之一,进入省级卫视覆盖第一阵营。
在巩固原有覆盖区域、确保覆盖规模的基础上,优化覆盖结构,巩固了全国35省会重点城市的入网,拓展了31省网的覆盖,加强了对全国农村县级网络的覆盖,增加了对星级酒店的覆盖,基本完成了各省双网覆盖任务。
因每年各地市的入网费预计在原来的费用基础上略有增加,我台也将增加对其他未覆盖城市的落地费。
我台各频道的地面覆盖信号范围将扩大,这也将加大地面网络信号传输费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