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错误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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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刑法真题练习习题及答案03

法律硕士刑法真题练习习题及答案03

【真题提示】一、单项选择题1.(2014年真题)下列关于犯罪对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载体B.犯罪对象的功能是区分此罪与彼罪C.犯罪对象是一切犯罪都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D.犯罪对象是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2.(2014年真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因不满父亲再婚,与之断绝往来。

其父晚年孤身一人、身患重病时,甲拒绝照顾,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

在本案中,甲违反了( )。

A.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B.职务要求的义务C.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D.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3.(2014年真题)甲醉酒驾驶,撞死一行人后逃逸,在被追赶时精神病复发。

对甲( )。

A.不追究刑事责任B.应当追究刑事责任C.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2014年真题)人民法院认定,甲公司于2011年12月偷逃税款,构成犯罪,但该公司已于2012年7月宣告破产。

对于甲公司的逃税犯罪行为( )。

A.不再予以追究B.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C.按照单位犯罪仅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D.按照自然人犯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5.(2014年真题)甲和乙意图置常某于死地,甲持匕首向常某刺去,常某急忙躲闪,匕首刺中了乙,乙流血过多死亡。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故意杀人罪(既遂)B.过失致人死亡罪C.故意杀人罪(未遂)D.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6.(2015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对象的是( )。

A.赌博的筹码B.抢夺的财物C.行贿的财物D.运输毒品的车辆7.(2015年真题)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成立受贿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国家工作人员B.成立聚众淫乱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C.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毁坏财物的数额较大D.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传播的是淫秽物品8.(2015年真题)甲欲杀死赵某,掐赵某脖子致其休克后,甲以为赵某死亡,将其投入河中,赵某溺水而亡。

4.2 号刑法习题解析

4.2 号刑法习题解析

4.2号刑法习题解析1、甲想杀害身材高大的乙,打算先用安眠药使乙昏迷,然后勒乙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

由于甲投放的安眠药较多,乙吞服安眠药后死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2/3-单)A甲的预备行为导致了乙死亡,仅成立故意杀人预备B甲虽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但所预定的实行行为(勒乙的脖子)并未实施完毕,故只能认定为未实行终了的未遂C甲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D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因果关系的错误,一般认为,只要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就不影响故意的成立。

甲对乙投放过量安眠药的行为本身具有侵害乙生命的危险,属于故意杀人罪的着手行为,乙因服用过量安眠药而死亡,满足了故意杀人罪既遂的主客观条件,应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本题答案为C。

2、甲意图勒死乙,将乙勒昏后,误以为乙已经死亡。

为毁灭证据,又用利刃将所谓的“尸体”分尸。

事实上,乙并非死于甲的勒杀行为,而是死于甲的分尸行为。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延/2/4-单)A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B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和侮辱尸体罪C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和侮辱尸体罪D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因果关系认识错误的问题。

本案系事前的故意,因果关系的错误一般不影响故意的成立,本题答案为D。

3、甲欲杀乙,向乙开枪,但未瞄准,子弹从乙身边穿过打中丙,致丙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8延/2/53-单)A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B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C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D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答案:A解析:本题是打击错误,按照具体符合说,人与人不能等价,要分别评价。

【逻辑学】复合命题及其推理 练习题II答案

【逻辑学】复合命题及其推理 练习题II答案

UNIT 5--复合命题及其推理理练习题II答案必做题⼀一.单项选择 1.“只有甲认识错误才能改正错误。

”以下各项中没有明确表达这句句话含义的是(D)题⼲干:p:甲认识错误q:甲改正错误题⼲干的命题形式为:﹁p→﹁q,或者p←qA.除⾮非甲认识错误,否则不不能改正错误。

A的命题形式为: ﹁p→﹁q,或者p←qB.如果甲不不认识错误,那么不不能改正错误。

B的命题形式为: ﹁p→﹁qC.如果甲改正错误,那么甲认识了了错误。

C的命题形式: q→pD.只要甲认识错误,就能改正错误。

D的命题形式: p→q2.“并⾮非⼩小张既⾼高⼜又胖。

”如果这句句话是真的,则下列列与之相等值的是( C )题⼲干:p:⼩小张⾼高q:⼩小张胖题⼲干的命题形式为:﹁ (p ∧ q)A.⼩小张既不不⾼高⼜又不不胖。

A的命题形式为: ﹁ p ∧﹁ qB.⼩小张⾼高但不不胖。

B的命题形式为: p ∧﹁ qC.如果⼩小张⾼高,那么他不不胖。

C的命题形式: p →﹁ qD.如果⼩小张不不⾼高,那么他胖。

D的命题形式: ﹁p →q3.在讨论⼀一项提案时,会议的主持者说:“每⼀一个与会者,要么⽀支持A提案,要么⽀支持B提案。

”根据主持者的话,下列列各句句中不不能确定必真的是().题⼲干:p:每⼀一个与会者⽀支持A提案q:每⼀一个与会者⽀支持B提案题⼲干的命题形式为:p∨q,或者 (p∨q) ∧﹁(p ∧ q)A.如果⽀支持A提案,那么不不⽀支持B提案。

A的命题形式为: p →﹁ qB.或者⽀支持A提案,或者⽀支持B提案。

B的命题形式为: p ∨qC.或者⽀支持A提案,或者不不⽀支持B提案。

C的命题形式: p∨﹁ q对A提案和B提案,不不能两个都⽀支持。

D的命题形式: ﹁ p ∧﹁ q4.某⼈人涉嫌盗窃⽽而受审。

检察官和辩护⼈人有如下⼀一段对话:检察官:“如果被盗⼈人盗窃(p),那么他有同伙(q)。

” p → q辩护⼈人:“这不不是真的。

”﹁(p → q)辩护⼈人的本意是说被告⼈人不不是盗贼,但他的辩护却使愚蠢的。

犯罪故意过失习题

犯罪故意过失习题

犯罪故意过失习题ID(1824): 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

某日晨,朱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

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她来接。

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

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就是正确的?A.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B.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C.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D.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正确答案:C评析:考察知识点: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主观形态解析:可以由作为实现,也可以由不作为实现的犯罪,如果行为人就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现的,这种情形就称为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注意不能把作为与不作为的划分与故意与过失的划分相混淆。

作为与不作为就是危害行为在客观上的两种基本形式,而故意与过失就是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时主观心理态度的两种基本形式。

决不能认为作为都就是故意,不作为都就是过失。

实际上,作为与不作为都就是既有故意,也有过失。

例如,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都可以由作为方式实现,也都可以由不作为方式实现。

ID(1825): 请问下列关于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说法正确的就是A、黄某意图杀死张某,当得知张某当晚在单位值班室值班时,即放火致使值班室烧毁,其结果却就是将代张某值班的李某烧死。

黄某对李某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为直接故意B、丈夫与太太吵架,丈夫一气之下,就往太太的被窝里放一眼镜毒蛇,孩子睡在旁边距离较远的一张床”,结果毒蛇不仅咬死了太太,还咬死了孩子,问丈夫对孩子的死亡所持态度就是直接故意C、贾某持枪要射杀尹某的贵狗,尹某不让,而且用自己的身体加以遮挡,贾某非常生气,喝令尹某躲开,尹某就就是不让开。

贾某就朝狗射击,击中了尹某,尹某受了重伤。

贾某对尹某的重伤后果的犯罪态度就是直接故意D、两个蜘蛛人(高楼清洁工)拴在一根缆绳上,在20层高楼搽玻璃,一罪犯只仇恨其中一人甲而已,另一个蜘蛛人乙罪犯从来没见过,但她砍断了缆绳、导致两个蜘蛛人甲乙都摔死,罪犯对另一个蜘蛛人乙的摔死所持态度就是直接故意正确答案:A,C,D评析:考察知识点: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解析:如何判断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标准,有一个简单扼要的公式:第一步顺序:瞧行为人就是否意识到危害结果必然会发生(假如就是,就直接定直接故意)第二步顺序:再瞧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发生持何种态度,就是期盼还就是放任。

认识论练习题(答案)(1)

认识论练习题(答案)(1)

认识论(同步测试)单项选择题1、下列命题中,正确阐述了实践的含义的是A.实践是个人的日常生活活动B.实践是“自我”产生“非我”(客观世界)的活动C.实践是主体应付环境的活动D.实践是主体改造和探索客体的活动2、认识的本质是A.思维的自由创造物B.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C.客观实在自身D.社会实践3、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表明A.一切认识都要直接参加实践才能获得B.一切知识归根到底是从实践中获得的C.直接知识来自实践,间接知识不来自实践D.只要参加实践就能获得正确认识4、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根本分歧在于A. 是否承认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的B. 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C. 是否承认认识是客体在人脑中的反映D. 是否承认人有认识世界的能力5 、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之间最基本的关系是A. 反映和被反映的实践关系B. 改造与被改造的认识关系C. 相互依存的关系D. 相互作用的关系6、“ 从物到感觉和思想” 与“ 从思想和感觉到物” 的对立,属于A.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B. 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对立C. 唯物主义反映论和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对立D. 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和直观的被动的反映论的对立7 、恩格斯指出:“ 社会上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

” 这段话主要说明A.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目的B. 认识需要推动了科学的发展C. 科学技术的发展超过了社会实践发展速度D.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8 、“ 人的智力是按人如何学会改造自然界而发展的。

” 这句话说明A.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B. 实践是认识的动力C. 人的认识具有主观能动性D. 人具有改造自然的能力9 、毛泽东说:“ 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根据” ,这表明A. 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B. 认识要靠实践来推动C.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D.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10、在认识过程中,割裂反映和刨造的关系会导致A.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B. 消极直观反映论C. 二元论D. 诡辩论11 、列宁说:“从物到感觉和思想”与“从思想和感觉到物”是A .辩证唯物论与旧唯物论两条认识路线的对立B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C. 唯物论和唯心论的对立 D .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12 、认识的本质在于A. 能动的反映B .自由选择 C .科学评价D .主观创造13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是A. 感性认识B. 意识的能动性C. 理性认识D. 社会实践14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能动的反映论是A .摹写和创造的统一B .物质和精神的统一C .真理性和实践性的统一D .可知论和本体论的统一15 、实践有力地驳斥了不可知论,因为它能够把A. 真理变成现实B. 谬误转化为真理C. 人的认识能力无限提高D. 人的认识器官无限延长16 、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是A . 可知论与不可知论B . 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C . 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D . 能动革命的反映论与直观被动的反映论17 、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是A. 一切唯物主义的观点B. 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C. 唯心主义的观点D. 形而上学的观点18 、瑞士昆虫学家保罗。

法考《刑法》复习题集(第606篇)

法考《刑法》复习题集(第606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与乙共谋杀害丙,但乙临时改变主意,并没有前往犯罪地点,最后,甲单独将丙杀害。

对甲、乙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共同犯罪B、不属于共同犯罪C、甲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D、乙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1节>共同犯罪的概念【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问题。

乙虽然没有前往,但没有阻止甲实施他们预谋的犯罪,因此,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2.1996年9月,陈某某因流氓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1997年《刑法》实施以后,陈某某以新的刑法里没有流氓罪罪名为由提起申诉。

关于如何处理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撤销原判,改判无罪B、释放陈某某,对其进行国家赔偿C、考虑到陈某某已经服刑有期徒刑一年,改判为两年有期徒刑D、驳回申诉,维持原判>>>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3节>刑法的时间效力【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对刑法溯及力的记忆和理解。

刑法的溯及力问题,是对刑法规定颁布前发生、刑法规定生效后法院判决还没有确定的刑事案件来说的。

对于刑法规定修改前已经按照当时生效的法律判决确定的刑事案件,仍应该执行当时的判决。

3.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刑法中的主刑的种类?( )A、死缓B、有期徒刑C、管制D、无期徒刑>>>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0章>第1节>管制【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对我国刑罚种类的记忆。

我国的五种主刑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简称死缓,是我国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不是单独的刑种。

4.“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属于下列哪一罪名?( )A、单一罪名B、选择罪名C、类罪名D、概括罪名>>>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4章>第2节>罪名【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罪名的分类。

(物理)物理内能专项综合练习题及答案

(物理)物理内能专项综合练习题及答案

(物理)物理内能专项综合练习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才下舌尖,又上心头的《舌尖上的中国2》让海内外观众领略了中华饮食之美。

如图所示,通过煎、蒸、炒、拌烹调的四种美食中所包含的物理知识,认识错误的是()A. 煎:烙煎饼的鏊(ào)子一般用铁制造,主要是利用了铁的比热容大B. 蒸:蟹黄和烧麦是通过热传递和高温水蒸气液化放热蒸熟的C. 炒:藜蒿和腊肉主要是通过热传递的方式增加了内能D. 拌:香椿和豆腐相拌后的入味是分子无规则热运动的结果【答案】A【解析】【解答】煎:烙煎饼的鏊(ào)子一般用铁制造,主要是利用了铁的良好导热性,A符合题意;蒸:蟹黄和烧麦是通过热传递(热对流)和高温水蒸气液化放热蒸熟的,B不符合题意;炒:改变物体内能有两种方式,做功和热传递,藜蒿和腊肉主要是通过热传递的方式增加了内能,C不符合题意;拌:香椿和豆腐相拌后的入味是扩散现象,即分子彼此进入对方的现象,也就是分子无规则热运动的结果,D不符合题意;故答案为:A。

【分析】比热容较大的是水,热传递可以改变物体的内能,构成物体的分子在不停的做无规则运动.2.“开水煮白菜”是国宴上的一道精品菜,如图中这道菜的制作过程分析正确的是()A. 放一点盐,汤就有了咸味,说明分子只在液体中运动B. 菜做好起锅时,清香扑鼻,说明分子只在高温下运动C. 白菜的内能增加是通过热传递的方式实现D. 白菜的内能增加是通过做功的方式实现【答案】 C【解析】【解答】A.固体、液体、气体的分子都在不停地做无规则运动,错误;B.菜做好起锅时,清香扑鼻,说明温度越高,分子运动越快,错误;C.白菜吸热,温度升高,内能增大,是通过热传递的方式实现,正确;D.白菜的内能增加是通过水加热实现的,属于热传递,错误。

故答案为:C【分析】改变内能的方式:做功和热传递。

做功改变内能的实质是能量的转化;热传递改变内能的实质是能量的转移。

3.两个质量不同的金属块,放出相同热量,降低了相同温度,则()A. 质量大的金属块的比热容大B. 质量大的金属块的比热容小C. 两个金属块的比热容大小无法确定D. 两个金属块的比热容相同【答案】B【解析】【解答】由热传递过程中物体吸收(放出)的热量的公式Q=cm△t可知,两个质量不同的金属块,放出相同热量,降低了相同温度时,质量大的金属块比热容小,B符合题意,ACD不符合题意。

形式逻辑学习题

形式逻辑学习题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5分)1.任何一个思维的逻辑形式都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部分组成。

2. 在“要学好逻辑,就要多做逻辑练习题”这句话中,“逻辑”的含义是逻辑学。

3.概念的基本逻辑特征是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4.从真假条件考虑,当p为真时,p无论是真是假,p←q总是真的。

5.联言推理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分解式,一是组合式。

6.若p→q取值为假,则p∧q取值为假,p∨q取值为真。

7. 负命题的等值命题与其肢命题之间为矛盾关系。

8.根据换位法规则,SAP应换位为PIS;而SOP不能换位。

9.既肯定如果p,则q,又肯定p并且非q,则违反矛盾律律;既否定只有p,才q,又否定非p并且q,则违反排中律律。

10.从推理前提和结论的逻辑性质来看,演绎推理、完全归纳推理属于必然性性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属于或然性性推理。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30分)1、“要么p,要么q”与“或者p,或者q”这两个命题形式,它们含有(B )。

A.相同的逻辑常项,相同的变项 B.相同的逻辑常项,不同的变项C.不同的逻辑常项,相同的变项 D.不同的逻辑常项,不同的变项2、与SIP的负命题具有等值关系的命题为(A )。

A.SAP B.SOP C.PIS D.SEP3、“认识错误”是“改正错误”的( B )。

A.充分条件 B.必要条件C.充分必要条件 D.不构成条件关系4、“昨晚小张和小李都没有值班”,以下哪个命题是上述命题的矛盾命题?( D )A.昨晚小张和小李至多有一人值班B.昨晚小张和小李两人都值班了C.昨晚要么小张值班了,要么小李值班了D.昨晚小张值班了或者小李值班了5、根据已知前提:“有C是B”和“所有A不是B”,可推出的正确结论为( B )A.有A不是C B.有C不是AC.所有A不是C D.所有C不是A6、从赵、钱、孙、李、周、吴六个工程技术人员中选出三位组成一个特别攻关小组,集中力量研制开发公司下一步准备推出的高技术拳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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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错误习题
ID(1821): 殡仪馆美容师甲某,一日见停尸房推进一满身酒气的年轻漂亮女尸,遂起歹意,于是美容师甲某半夜潜入停尸房,对女尸实施了奸淫。

不料当甲某起身时却发觉这个女尸悠悠醒来,并见她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手机,拨通了110:"喂!110吗?我的丝袜不见了……" 请问:对于甲的犯罪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侮辱尸体罪未遂
B. 侮辱尸体罪既遂
C. 强奸罪未遂
D. 强奸罪既遂
正确答案:A
评析:考察知识点:对象认识错误解析:色男甲误把活人当作尸体侮辱,且两种对象体现不同的社会关系,属于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对于甲的认识错误,应该在主客观统一的范围内认定犯罪,故定性为侮辱尸体罪。

又因为被奸尸体死而复生,成为对象不能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即遂,故选A
ID(1827): 甲男明知乙由只有13周岁,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为。

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与乙女发生了性交。

甲的行为属于下列何种情形?
A.幻觉犯,不构成奸淫幼女罪
B.法律认识错误,构成奸淫幼女罪
C.对象认识错误,构成奸淫幼女罪
D.客体认识错误,不构成奸淫幼女罪
正确答案:B
评析:答案及解析:B 刑法中的认识错误分为事实认识错误和法律认识错误。

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性质、手段、对象以及其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在有意识地实施某种行为时,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或法律意义的认识错误。

本题中甲“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为”,是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的认识错误,故应选B项。

《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本题中,甲明知乙只有13周岁,而与乙性交,甲显然构成奸淫幼女罪。

值得注意的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的补充规定》中,将原来应定奸淫幼女罪的行为,规定认定为强奸罪,奸淫幼女罪的罪已经取消
ID(7060): 甲乙有仇,甲为了报复乙,将一张画有人形和写有乙名字的字符烧毁,企图靠神力将其杀死。

甲的行为
A.故意杀人
B.手段认识错误
C.意外事件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D
ID(1846): 刘某意欲杀死与其妻通奸的吴某。

一日,刘某谎称进山打猎,半路返回,在自家大门对面树丛中守候。

深夜,刘某见一人敲其家门,便开枪射击,未料到被打死的是前来报丧的妻弟。

对刘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意外事件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故意杀人罪(既遂)
D.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C
评析:【答案】C【考点】事实错误的处理【解析】同种类的对象错误不影响犯罪故意的成立,也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
ID(1848): 某甲上山打猎,一天未得成果。

傍晚回村时发现村边草丛中有一物件时隐时现,遂认为是野兔而开枪射击,结果击中一挑野菜的村妇,并致其轻伤。

对甲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因某甲行为属于对象错误,当然不构成犯罪
B.因只是致人轻伤,故某甲不构成犯罪
C.某甲构成故意伤害罪
D.某甲构成过失伤害罪
正确答案:B
评析:【答案】B【考点】过失犯罪的认定【解析】过失致人轻伤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ID(1850): 根据我国的刑法学说和司法实践,最有可能排除某种犯罪故意的认识错误的是:
A.法律上的认识错误
B.对象认识错误
C.手段认识错误
D.客体认识错误
正确答案:D
评析:【答案】D【考点】认识错误【解析】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有不正确的理解。

处理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总原则是: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依法判定,不因主观上的认识错误而发生变化。

因此排除选项A。

如果行为人对犯罪对象认识有错误,但是对犯罪客体认识没有错误,则对刑事责任不发生任何影响;据此,排除选项B。

手段的认识错误,不影响罪过成立,但是如果危害结果没有发生,行为人只负犯罪未遂的刑事责任。

据此,排除选项C。

客体认识错误的,则依行为人主观认识的客体种类定罪。

比如,甲认为乙包中藏有钱财实施抢劫,而乙包中实际藏有手枪,据此应当排除甲抢劫枪支罪的故意,即应当认定甲构成抢劫罪,而非抢劫枪支罪。

因此,选项D应选。

ID(1855): 张因为犯罪而被公安机关通缉,但本人并不知道正受到通缉。

便衣警察李某认出某张,立即上前抓捕。

某张以为遇到歹徒,奋起反抗,致便衣警察李某重伤。

某张的行为:()
A.构成脱逃罪和妨害公务罪
B.构成过失重伤罪
C.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D
评析:【答案】D【解析】认定犯罪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张的行为实际上属于意外事件
ID(1857): 某甲企图投毒杀害某乙,但因为使用的毒药没有达到致死量,所以仅导致某乙昏迷。

某甲误以为某乙已经死亡,将“尸体”背到山中掩埋,致某乙窒息死亡。

A.某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某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C.某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
D.某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B
评析:【答案】B【解析】甲的行为属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错误中的事前故意,所谓事前故意,是指行为人误认为第一个行为已经造成危害结果,出于其他目的实施了第二个行为,但实际上是第二个行为才导致预期的结果发生的情况。

如甲以杀人故意对乙实施打击,造成乙休克之后,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了毁灭罪证,将乙扔到水里,实际上乙是被水溺死的。

这种情况下,不影响故意犯罪的成立。

2002年10月10日晚上,王某(女)骑自行车下班回家。

当车骑至一转弯处时,被持刀隐藏试图抢劫的李某拦住,王某被吓得不知所措,李某抢得王某的手表一块,现金200元及自行车一辆。

抢完后,李某瞥了一眼王某,见四处无人,欲强奸王某。

此时王某已镇定许多,当李某向王某扑来时,王某蹲下捡起一块砖头,用力砸向李某,致其昏迷,王某趁机将手表、200元现金取回,骑车离开现场。

因夜已深,王某害怕,就准备休息,宿于路旁的一户农家中,随女主人的孙女同住一室。

李某清醒后返回家中,在院内发现了王某的自行车,就问其母杨某是否有一女子来过,并向杨某担白抢劫一事,杨某得知后怕其子受罚,遂告知李某,王某与其孙女同住,睡在外侧,遂李某持刀欲杀王某,杨某得知后不加阻拦,反而为其准备麻袋和绳索,李某进屋后,持刀猛刺向睡在外侧的人,待床上无动静后和杨某一起将尸体拖出,准备装入麻袋进行掩埋。

这时李某和杨某才发觉被杀者是李某的女儿,原来李某回家后的情况被惊魂未定难以入睡的王某听到,她为保卫自己将李某的女儿推出外侧,里侧在被子里放进枕头作掩怖,在李某和杨某准备埋尸体时,趁机从窗户逃走。

李某错杀女儿的行为如何定性
A.属对象认识错误
B.构成故意杀人罪
C.构成过失杀人罪
D.是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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