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日用塑料制品、儿童玩具、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国家规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03.29•【文号】国市监质监〔2019〕69号•【施行日期】2019.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国市监质监〔2019〕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委、厅),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有关认证机构:为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守住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为社会稳定提供坚实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19年4月至10月对风险高、可能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工业产品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突出整治重点(一)重点产品。
包括食品用纸包装、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砂轮、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重点工业产品。
(二)重点问题。
食品用纸包装重点关注回收料使用、过程控制、标签标识、总迁移量和单体特定迁移量等环节和项目;电线电缆重点关注“打折”电缆问题;防爆电气重点关注防爆结合面和结构项目;砂轮重点关注硬度、安全回转强度项目;危险化学品重点关注关键工序监控和过程检验等环节;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重点关注气密、抗跌等项目。
二、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各食品用纸包装、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砂轮、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要立即按照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整改,并于2019年5月底前将自查和整改报告报本地区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二)落实销售经营者主体责任。
各食品用纸包装、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砂轮、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销售经营者要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责任义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抓紧建立完善进货验收制度、健全销售台账,对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不合格或假冒产品进入市场。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2.04.01•【文号】市监检测发〔2022〕26号•【施行日期】2022.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验监管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肃查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于2022年4月至7月底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提高认识,强化市场监管强化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市场监管部门有效履职的重要基础。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对于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重要意义,把严厉整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作为监管的首要任务,发挥系统监管合力,推动检验检测行业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坚决破除检验检测市场乱象,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整治重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检验检测行业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关键、精准定位,深入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开展六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碳排放核查等六个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整顿、公开通报、严肃处理,坚决防止和查处检验检测造假问题。
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其他密切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风险问题较为突出的专业领域机构,也应当纳入专项整治范围。
(二)严查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情形,加大现场检查中对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的抽查比例,严格追溯数据质量和真实性,严格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严格查处违反国家有关强制规定的检验检测程序、方法的违法行为。
塑料污染治理相关产品标准解读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本级监 督抽查,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
市级、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监督抽查,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监督 抽查信息,配合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抽样工作,承担监督抽查结果处 理工作。
4 四种严格禁止生产和销售的塑料制品标准解读
4.2 塑料购物袋
4.2.3 要求
标识
应不小于0.025mm
尺寸偏差:厚度及偏差、宽度偏差、长度偏差
感官:颜色、异嗅、外观、印刷质量
物理力学性能:提吊试验、跌落试验、漏水性、封合强度、落镖冲击
淀粉含量:适用于淀粉基塑料购物袋
降解性能:适用于降解塑料购物袋
氯乙烯
金属稳定剂
苯系化合物
增塑剂
4
1 塑料制品的发展及塑料污染现状
5
1 塑料制品的发展及塑料污染现状
对水的污染:废弃塑料对海洋的污染已经成为国际性问题。不仅影响航 运,清理费用巨大,而且威胁海洋生物的生存。
对土地的污染:废农膜、塑料袋长期残留在农田中,既会影响土壤透气 性,阻碍水分流动和作物根系发育,还会缠绕农机,影响田间作业,长此下 去又能影响深层土壤,使土壤环境恶化,进而威胁人类生存。
在自然界如土壤和/或沙土等条件下,和/或特定条件下或厌氧消化或水 溶性培养液 中,由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作用引起降解,并最终完全降解变成二氧化碳(CO2)和/或甲 烷(CH4)、水(H2O)及其所含元素的矿化无机盐以及新的生物质的塑料购物袋。 淀粉基塑料购物袋:
添加了淀粉原料制得的塑料购物袋,且淀粉含量不小于15%。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儿童口罩等六类产品消费提示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儿童口罩等六类产品消费提示作者:***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2021年第04期日前,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官网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儿童口罩、磁力玩具、儿童平衡车、非医用口罩、老年健步鞋、塑料一次性餐饮具等6类产品的消费提示,帮助广大消费者科学选购和使用相关产品。
这6类产品都是百姓日常生活经常用到的产品,既有与老年人、儿童群体安全健康关系较为密切的老年健步鞋、儿童平衡车、磁力玩具等产品,也有儿童口罩、非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护用品,还有与保护食品安全直接相关的塑料一次性餐饮具。
消费提示针对消费者日常选购和使用中的一些注意事项进行了提示。
比如磁性强且尺寸小的磁性产品应防止儿童触及玩耍;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不宜长时间或多次与食品接触;老年人在雨雪天气、陡坡、地砖等环境下穿老年健步鞋,应适当提高自身警惕性以防摔倒摔跤。
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围绕老人用品、儿童用品等与百姓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磁性玩具消费提示磁性玩具指带有磁体或磁性部件的玩具,目前市场上较为流行的磁性玩具产品包括磁力片玩具、磁性黏土(磁力泥)等。
磁力片玩具是由多个磁力片及配件构成,磁力片具有各种几何形状,可拼搭出各种造型。
磁力黏土(磁力泥)由铁粉或磁粉、稀土等成分组成,需配合磁铁使用,通过磁铁吸附磁力泥并可将其塑造成任意形状。
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磁性玩具时,除了关注商品的品牌、价格等因素外,还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一、选购常识1.看标识。
在选购磁性玩具时,要检查产品标识内容是否齐全,如适用年龄、安全警示、执行标准及制造商信息等。
选购时应根据产品上标识的适用年龄段来选择适宜的产品。
购买时还应向经营者索取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
2.看尺寸。
磁铁或磁性部件如果尺寸过小,低龄儿童在玩耍该类磁性玩具时,易被吞食导致窒息伤害。
因此应选购尺寸较大,且不易入口的磁性玩具。
3.多询问。
购买前应向电商平台客服或实体店销售人员询问,以便了解磁性玩具的功能、可能导致的风险,有效避免购买到不适合或存在风险的产品。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5.11•【字号】•【施行日期】2020.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为巩固和深化2019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成果,契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夯实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保障线,按照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省局决定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行动重点以质量安全风险较大的儿童口罩、学生文具、儿童玩具、儿童家具等儿童和学生用品为重点,聚焦辖区内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企业、产业集聚区、学校周边经营店、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交易场所,组织力量开展集中行动,进一步消除和降低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行动内容(一)开展集中宣传教育。
组织指导技术机构、行业协会,充分利用“六一”儿童节、开学季等时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儿童、学生和家长等社会群体的宣传引导,讲解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快速甄别优劣玩具、文具、儿童口罩等产品的方式方法,提升消费者质量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加强对生产、销售者的教育培训,积极开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的宣讲,指导企业自查自纠,自觉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
注重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向社会传递市场监管部门守护产品质量安全的决心和信心。
(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将辖区内的儿童口罩、儿童玩具、儿童家具、学生文具4类产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集中力量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并及时纠正原材料进货、产品出厂检验、产品执行标准、标识标注把关不严、问题产品处置不及时等行为;严查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无标准或产品合格证明等“三无”产品;严查生产、销售未经整改的监督抽查不合格同型号产品行为;严查违法违规使用回收废塑料和劣质原材料加工生产玩具产品和销售牙签弩、口袋弹弓、金属飞镖、电击玩具等危险玩具行为。
宜宾纸业等3家造纸企业入选四川省绿色制造示范单位

Events in the Industry 行业动态27《生活用纸》2019·5期◎ 宜宾纸业等3家造纸企业入选四川省绿色制造示范单位2019年3月18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了2018年四川省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名单,宜宾、玖龙、金田等3家造纸行业企业入选。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要求强化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宣传推广先进做法、成效及经验,不断推动工业绿色发展。
对示范单位实施的支撑项目,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优先予以支持。
(摘编自《纸业内参》)◎ 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加强日用塑料制品、儿童玩具、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日用塑料制品、儿童玩具、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指导和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有关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重点监管,严格日常监管,强化问题处置,实施信用监管,鼓励社会监督。
(摘编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银鸽公司被授予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近日,银鸽公司被漯河市政府授予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这已经是连续三年获此殊荣。
2019年,银鸽公司将全面推进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使公司安全工作更上台阶。
(摘编自中华纸业传媒)◎ 东顺集团与多点Dmall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近日,东顺集团与多点Dmall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就双方合作展开深入讨论。
双方将在品牌塑造、商品推广、供应链优化、消费者体验升级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
目前东顺的产品已经在北方形成优势,通过与多点的合作,继续提高区域覆盖渗透率,扩张全国。
(摘编自中关村网)◎ 护舒宝举办“我就是女生”2019年发布会2019年3月22日,护舒宝携手品牌代言人、“我就是女生”公益活动爱心大使迪丽热巴与多方合作伙伴举行“青春更自信,‘我就是女生’”护舒宝2019年重庆发布会。
进一步加强做好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做好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工作
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的安全对于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建议,以进一步加强对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的安全管理:
1. 建立严格的标准和规范:制定和完善国家或地区的玩具和学生用品安全标准,确保所有产品在上市前都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测。
2. 加强市场监督:定期对市场上的玩具和学生用品进行抽检,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进行下架处理,并对生产商和销售商进行处罚。
3. 提高消费者意识:通过媒体和教育活动,提醒家长和学校在选择玩具和学生用品时要注意产品的安全标志和说明。
4. 加强进口监管:对进口的玩具和学生用品实施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内的安全标准。
5. 鼓励企业自律:鼓励玩具和学生用品的生产商、销售商建立自己的质量管理体系,主动提高产品的安全性能。
6. 建立召回机制:对于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玩具和学生用品,应及时启动召回机制,防止其对儿童造成伤害。
7. 加强教育宣传:在学校和社区开展玩具和学生用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活动,教育家长和儿童如何正确使用玩具和学生用品。
8. 建立事故报告系统:鼓励医疗机构、家长和学校在发现与玩具和学生用品相关的伤害事故时,及时上报,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和干预。
9. 研发更安全的产品:鼓励企业投入研发,创新设计,生产出更加安全、环保、有益于儿童发展的玩具和学生用品。
10. 跨部门合作:教育、卫生、商务、质检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合作,共同为儿童提供一个安全的玩具和学生用品环境。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地加强对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4.01.10•【文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2号•【施行日期】2024.0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2号关于加强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的公告为进一步保障儿童和学生健康安全成长,依照《产品质量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等规定要求,现就加强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严格生产管理。
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2023年第36号)和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标签标识中明确产品适用年龄、禁止使用情形、需要成年人监护或陪同使用等注意事项,并在标签标识或包装上的显著位置标注。
二、规范销售行为。
儿童和学生用品销售单位应当严格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得销售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无注意事项或注意事项不完整的产品;发现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线索与证物的,应当及时向市场开办者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电商平台应当加强对平台内儿童和学生用品经营者的检查监控,禁止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
对使用时存在安全风险或易引发暴力倾向的儿童和学生用品以及类似新产品,如圆珠笔刀、萝卜刀、激光笔、水晶泥、磁力珠、鼻吸能量棒、火漆印章、儿童真煮厨具等,不得在营销时宣传暴力内容和做错误的诱导性示范。
对校园周边商铺销售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儿童和学生用品,市场监管部门要实施重点监管。
三、加强教育引导。
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严格校园安全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禁止学生携带不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易引起暴力等不良行为倾向的儿童和学生用品进入校园;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提升质量安全意识,自觉选择符合标准、适合年龄阶段、有益身心健康发展的儿童和学生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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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日用塑料制品、儿童玩具、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据近期媒体报道,有的企业利用回收医疗废物制成塑料颗粒,然后加工生产织网袋、菜袋、口杯、洗脸盆、卫生盆、悬浮地板等日用塑料制品和儿童玩具;有的企业用发霉、废弃“散浆”加工生产成人纸尿裤、妇婴两用巾等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着力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日用塑料制品、儿童玩具、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处罚、宣传引导等手段,切实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
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玩具安全、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原材料进货质量控制,把好进货关,防止禁用原材料和不合格原材料投入生产;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避免生产过程产生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强化产品出厂检验,对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销售;对已出厂销售产品存在系统性安全缺陷的,严格实施召回。
二、加强重点监管
重点加强对企业原材料使用的监管,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重点查看原材料进货记录和检验报告等,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的产品,要组织认证机构检查关键原材料生产厂是否与认证备案的一致;属于生产许可证范围的产品,要检查获证企业条件是否符合许可证要求,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检验制度和过程控制制度等。
对实施卫生许可的成人纸尿裤、妇婴两用巾等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
三、严格日常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加大对日用塑料制品、儿童玩具、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等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
加强流通领域抽查检查,重点关注电子商务领域、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质量安全问题高发多发区域,对发现的问题产品,要反馈给生产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源头监管。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经评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四、强化问题处置
对使用医疗废弃物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原材料加工生产日用塑料制品、儿童玩具、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等产品的行为,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封存涉案产品和原材料。
对发现使用医疗废物,属于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及时通报或移交卫生健康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处理。
对发现使用回收废塑料、废纸浆和劣质原材料等非医疗废物的其他回收材料生产上述产品的,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涉及违反《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及时通报或移交卫生健康部门处理。
对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或生产许可的产品,要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生产许可证。
对发现违法产品已流入市场的,生产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通报流入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该召回的要责令企业召回。
对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予以没收并全部销毁。
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实施信用监管
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依法、及时将相关违法失信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
按照《关于加强严重质量失信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质〔2015〕289号)的要求,将违法企业纳入严重质量失信企业管理。
按照《关于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要求,及时推送相关数据,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加大对违法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联合惩戒力度,使其“一
处违法,处处受限”。
六、鼓励社会监督
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
发挥消费者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监督作用,畅通投诉渠道,强化投诉问题处置。
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作用,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加大公益诉讼力度。
支持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完善相关保护和奖励措施。
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抓好任务落实。
对跨区域的质量安全违法事件,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协同配合;对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3月20日
来源:/fg/detail2099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