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奖学金评选量化考核标准规定
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与奖励办法

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与奖励办法(2007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华宝钢环境奖是中华环境爱护基金会设置的社会性奖励,是中国环境爱护领域的最高奖项。
第二条为做好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与奖励工作,保证中华宝钢环境奖的评选质量,按照《中华环境爱护基金会章程》,制定本评选与奖励方法。
第三条中华宝钢环境奖旨在表彰和奖励在环境治理、城乡环境爱护、企业环境爱护、生态爱护、环保宣传教育等领域做出重大奉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或者个人。
第四条中华宝钢环境奖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评选实行公布、公平和公平的原则,鼓舞社会和公众的广泛参与。
第五条中华宝钢环境奖每年评选颁发一次。
第六条中华宝钢环境奖在中华宝钢环境奖组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并同意环境爱护部的业务治理。
第二章奖项、奖励金额与评选标准第七条中华宝钢环境奖设“环境治理奖”、“城镇环境奖”、“企业环保奖”、“生态爱护奖”、“环保宣教奖”五类奖。
每类奖项设一个中华宝钢环境奖,奖金50万;设4个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每个奖金5万。
中华宝钢环境奖实行分类申报、分类授奖。
第八条申报中华宝钢环境奖应当同时符合:所开展的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所开展的工作能够使经济增长与环境改善相结合,实现可连续进展;在中国境内开展的项目与活动。
各奖项具体评选标准如下:一、环境治理奖环境治理类奖项,要紧奖励在所治理的区域或领域内,在进行经济建设中取得明显成就,使该地区或该领域的经济进展与环境爱护同步,在全国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地区、领域的组织或带头人。
(一)在所治理的区域或领域内,榜样地执行环境爱护法律法规,对改善区域或领域的环境质量做出重大奉献且成绩明显,其所治理的区域或领域内环境质量应有明显改善;(二)在所治理的区域或领域内取得的环保成就,得到政府和宽敞公众的认可;(三)在所治理的区域或领域内取得的环保成就,对其他地区或领域的环境治理和治理具有主动的示范作用。
二、城镇环境奖城镇环境类奖项,要紧奖励在都市(县、区、镇)的建设中,努力实践环保先行的战略措施,不仅使该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在全国名列前茅,同时环境改善专门明显,是国内经济进展与环境爱护的典范都市(镇)。
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2007年9月制定)宝钢教育奖是宝钢教育基金会支持中国高等教育的一项主要的公益事业。
宝钢教育奖设宝钢优秀学生奖、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两个学生奖项,每年评颁一次。
一、评奖对象:厦门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为: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学校可从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择优评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推荐给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三、奖励金额:宝钢优秀学生奖:金额为5000元/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金额为10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1、申报者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及评奖材料送交所在单位审核;2、申报者所在单位将申报表格及评奖材料送交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审核;3、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送交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秘书组,由秘书组提交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评定;4、学校把评定的名额报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确定获奖名单。
五、评选原则:评选中要注重申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并在此基础上,侧重对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在评审表的主要事迹栏中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以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六、本评选办法由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秘书组负责解释。
七、本评选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大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模板】

**大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年9月修订)为鼓励台湾、港澳学生来内地高校、科研院所就读,增强台湾学生对祖国的认同感和港澳学生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宝钢教育基金会决定从2010年起特设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并在我校试行。
一、评奖对象**大学“台湾学生宝钢奖学金”主要奖励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研究生。
“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主要奖励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本科生、研究生。
新生均不参评。
二、评选条件1.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评选办法宝钢教育奖关于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的评奖具体参考《* *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
四、奖励金额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
五、评选程序1.申报者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及评奖材料送交所在单位审核;2.申报者所在单位将申报表格及评奖材料送交学生处海外学生事务科审核;3. 学生处海外学生事务科审核通过后送交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秘书组,由秘书组提交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评定;4.学校将评定的名额报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确定获奖名单。
六、相关说明对于获奖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向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报告: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动;2.参加非法社团组织;3.违反校规、校纪。
五、本评选办法由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秘书组负责解释。
六、本评选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宝钢教育奖评颁细则

宝钢教育奖评颁细则宝钢教育奖是宝钢教育基金会支持中国高等教育的一项主要的公益事业。
为了做好宝钢教育奖的评颁工作,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章程》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宝钢教育奖设宝钢优秀学生奖、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宝钢优秀教师奖、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和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五个奖项,每年评颁一次。
第二条宝钢教育奖在以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为主的全国部分高等院校(以下简称评审学校)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中国冶金教育学会(以下简称评审单位)设立一定数量的宝钢优秀学生奖和宝钢优秀教师奖名额。
第三条宝钢教育奖的评审工作,由宝钢教育基金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管理。
第四条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理事会委任;委员由评审学校、评审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出任。
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负责。
宝钢教育基金会名誉会长、名誉理事长、顾问可以自愿参加宝钢教育奖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评审学校、评审单位应相应成立本学校、本单位的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本单位宝钢教育奖的宣传、申报、评审和颁奖工作,并在本学校、本单位内指定一个部门与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对口联系、开展工作。
第六条为鼓励台湾学生、港澳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就读,增强台湾学生对祖国的认同感和港澳学生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宝钢优秀学生奖中增设了台湾地区学生奖和港澳地区学生奖,并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试行。
第二章奖项、奖励名额和金额第七条宝钢教育奖奖励金额和奖励名额:宝钢优秀学生奖:金额为1万元/人,每年500名左右(其中台湾地区、港澳地区学生60名左右);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金额为2万元/人,每年25名;宝钢优秀教师奖:金额为1万元/人,每年270名左右;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金额为10万元/人,每年10名;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金额为3万元/人,每年名额不定。
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宝钢教育奖是宝钢教育基金会支持中国高等教育的一项主要公益事业。
为了做好宝钢教育奖的评颁工作,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章程》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宝钢教育奖设宝钢优秀学生奖、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宝钢优秀教师奖、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和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五个奖项,每年评颁一次。
第二条宝钢教育奖在以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为主的全国部分高等院校(以下简称评审学校)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中国冶金教育学会(以下简称评审单位)设立一定数量的宝钢优秀学生奖和宝钢优秀教师奖奖励名额。
第三条宝钢教育奖的评审工作,由宝钢教育基金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管理。
第四条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理事会委任;委员主要由评审学校、评审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出任。
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负责。
宝钢教育基金会的顾问同时也是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的顾问,他们可以自愿参加宝钢教育奖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评审学校、评审单位应相应成立本学校、本单位的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本单位宝钢教育奖的宣传、申报、评审和颁奖工作,并在本学校、本单位内指定一个部门与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对口联系、开展工作。
第六条为鼓励台湾学生、港澳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就读,增强台湾学生对祖国的认同感和港澳学生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宝钢教育基金会特在宝钢优秀学生奖中增设了台湾地区学生奖和港澳地区学生奖,并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试行。
第二章奖励金额和名额第七条宝钢教育奖奖励金额和奖励名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含台湾地区、港澳地区):金额为1万元/人,每年500名左右(其中台湾地区、港澳地区学生100名左右);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金额为2万元/人,每年25名;宝钢优秀教师奖:金额为1万元/人,每年270名左右;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金额为10万元/人,每年10名;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金额为3万元/人,每年名额不定。
关于评选2011年度宝钢奖学金,CACS奖学金的通知

中共重庆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重委学…2011‟54号关于评选2011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CASC奖学金”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秘书处《2011年宝钢教育奖评审通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奖学金建设合作协议书》要求,现将我校2011年度“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 CASC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及范围宝钢奖学金在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及研究生中共设10名优秀学生奖,其中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
各学院(不含网络学院、继教学院)各推荐一名学生(含虎溪校区学生)参加学校评选,获奖名单由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最终确定。
CASC公益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所学专业为理工科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
今年CASC公益奖学金全校共评选24名学生(研究生14名、本科生10名),本科生为三、四年级学生,研究生为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11名、三等奖10名。
该奖学金获奖等级由学校组织评定。
参评学院及推荐名额为:光电学院、动力学院、电气学院、化工学院、材料学院、通信学院、自动化学院、资环学院、生物学院、土木学院、建筑学院、城环学院、建管学院、数学学院各推荐1名研究生;机械学院、通信学院、光电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经管学院、贸行学院(经济学专业)、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农学院各推荐1名本科生。
二、奖励金额宝钢优秀学生奖,其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获得者的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
CASC公益奖学金奖金额为一等奖10000元/人/年、二等奖5000元/人/年、三等奖3000元/人/年。
三、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科研、工作突出。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实施办法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实施办法(试行)宝钢优秀学生奖是宝钢教育基金会支持中国高等教育的一项主要公益事业。
为了做好我校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选工作,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2009年5月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修订),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评选范围为二年级、三年级在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外国留学生)。
二、评选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二)学风严谨,学习刻苦(已修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或研究生学位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日语、俄语通过国家四级并达到80分),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具体要求见附录)。
(三)综合素质良好,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及公益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五)同等条件下在其他领域如社会活动、文体活动、各种竞赛等取得突出成绩者,予以优先。
三、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推选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原则上每年推选一名。
四、评选名额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每年评选3名(如有名额变动,另行通知)。
奖项名额不分配到各院系,院系报材料后由研究生院统一择优评选。
五、评选程序(一)院系初评。
院系将评选通知公告全体研究生,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评选条件严格审核参评材料。
初评结果及排名在院系内公示,初评异议解释由院系负责。
(二)研究生院复评。
院系将初评结果汇总,附参评材料盖公章后报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完成材料复审及评选工作。
(三)评选结果公示。
复审及评选结束后,评选结果在校园信息门户及研究生院网页公示。
六、评选材料提交(一)参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下载区”网页下载填写相关《申报表》一式二份,《科研情况简表》一份。
2021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

2021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摘要:一、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设立背景二、2021 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选过程三、获奖学生的优秀表现及奖励措施四、宝钢优秀学生奖对我国教育事业的积极影响正文:宝钢作为中国钢铁行业的佼佼者,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
为了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宝钢每年都会设立优秀学生奖,对成绩优异的学生予以表彰。
本文将重点介绍2021 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有关情况。
2021 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选过程分为初选、复选和终选三个阶段。
在初选阶段,各高校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选拔,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选。
复选阶段,宝钢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的学生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在终选阶段,宝钢对获奖学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整个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充分体现了宝钢对教育事业的尊重和支持。
2021 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获奖学生均表现出极高的优秀品质。
他们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充分展示了我国当代大学生的风采。
为鼓励这些优秀学生继续努力,宝钢为他们提供了丰厚的奖学金,同时还邀请他们参加宝钢组织的各类学术交流、实践活动,以拓宽视野、提升能力。
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设立对我国教育事业的积极影响不言而喻。
首先,这一奖项的设立有力地激发了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更加努力地追求卓越。
其次,获奖学生的优秀表现对整个社会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有力地推动了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最后,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选和奖励,也是对我国教育事业的一种有力支持,充分体现了宝钢作为优秀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总之,2021 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选充分展示了我国当代大学生的优秀品质和进取精神,对我国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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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量化考核标准
(2017年6月修订)
1.外语等级考试:过英语六级(专业外语四级) +1分。
2.获得奖学金情况: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 +3分;国家励志奖学金 +2分;社会捐赠奖学金 +2分;2015-2016学年获得一等优秀奖学金二次 +2分、一次 +1分。
3.科研类:
(1)SRP项目:主持 +3分/项;参与 +1分/项;
(2)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主持 +5分/项;参与 +1分/项;(3)获得国家专利证书: +5分/项;
(4)课题:主持校级课题 +3分/项;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5分/项;
参与校级课题 +1分/项;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1分/项;(5)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省级及以上刊物 +2分/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4分/篇。
(发表文章必须为第一作者)
4.各类竞赛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 +1分 +0.7分 +0.5分;
各类竞赛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 +3分 +2分 +1.5分;
各类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 +5分 +4分 +3分。
5.获校级各类表彰 +1分;省(部)级各类表彰 +3分;获国家级各类表彰 +5分。
6.组织各类社会实践和学生活动:校级 +0.5分;省(部)级及以上 +1分。
注:
加分标准中2至6项,同类别(奖项、表彰、活动)只记最高分,不同类别(奖项、表彰、活动)累积加分,每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