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压成套设备检验验收规范
河南宏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低压柜检验规范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检验规范的目的是在适合的条件下进行适合的验证或试验,以保证本公司所制造的0.66kV及以下低压配电设备(以下简称为设备)的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2 检验或试验依据
GB7251.1-200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一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开关设备》
错误!未指定书签。《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
注:对于客户提供检验规范或相关技术要求并高于本规范的,则按其相关技术文件执行。
3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必须在每台设备上进行,全部出厂检验合格后才能颁发产品合格证明书,并准予出厂放行。
3.1一般检查,包括接线正确性及通电操作试验
3.1.1机械操作试验
3.1.1.1安装于设备上的电器元件,其操作机构及抽出式功能单元应做操作试验,检查其机构是否灵活,操作次数不少于5次,与其相联的机械联锁或其它附件均应承受上述操作次数而无损坏,则认为试验合格。
3.1.2抽出式功能单元应有三个明显的位置:连接位置、试验位置、分离位置。
3.1.3装配和外观符合性:
a)设备上的门,应能在不小于90°角度内灵活启闭,门在开闭过程中不应损坏涂覆层,门锁上后,不应有明显的晃动现象;
b)设备的壳体焊接应牢固,焊缝应光洁均匀、无焊穿、裂纹、咬边、溅渣、气孔等现象,焊药皮应清除干净;
c)设备内零件的边缘和开孔处应平整光滑,无明显毛刺及裂口;
d)设备敞露的表面及支持件均应涂覆层,涂覆层应有牢固的附着力;
e)设备正面和侧板的涂覆层不得有皱纹、流痕、针孔、气泡、透底、斑点、细砂粒、手印或附着物及色泽不均等现象;
f)设备上所有电镀件的镀层(包括元器件本身的电镀件和紧固件)不得有起皮、脱落、发黑、发霉及生锈等现象;
g)通过抽样检查紧固件连接是否牢固,其扭矩值见表1;
表1
螺钉规格扭矩值(N·m)
M4 2.5±0.5
M5 5±0.5
M6 9±1
M8 21±2
M10 42±5
M12 75±8
M16 190±15
h)所有的元器件安装不能有歪斜,安装螺钉、位置、角度等是否符合其本身
的技术要求;
3.1.4规范及标准要求符合性:
a)设备及其主要部件应采用足够机械强度的材料制造,黑色金属零部件应采用合适的防护层,防护层应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b)设备应具有与地基螺栓固定的安装孔;
c)设备可以是独立安装或根据需要成组并列使用的,对并列使用的设备的侧壁应有并列孔,并列后应排列整齐,屏间不应有大于3mm的缝隙;
d)运行中需要观察的指示仪表及操作器件手柄的安装中心线高度不得超过产品安装基础面的2m;
e)母线连接应紧密、接触良好,用0.05×10mm塞尺检查时,每边插入深度不得大于插入方向接触长度的5%。配置整齐美观,不同材质母线或母线与电器端头连接时,应采取防止电化腐蚀的措施,并保证载流部件之间连接时有足够的持久压力,但不得使母线受力后产生影响使用的永久性变形。
f)母线的落料、钻孔或冲孔应平整、无毛刺。母线表面不得有显著的锤痕、划痕、气孔、凹坑、起皮等缺陷,母线弯曲后不应有裂纹或裂口。
g)固定安装及≥630A供用户使用的进出线端连接电缆的接线孔离地应≥450mm,<630A的最小不得<300mm。
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达到此要求的,则由技术部出具相关通知予以确认。
h)母线和导线的颜色标识应符合:
1)交流三相电路的A相:黄色;
B相:绿色;
C相:红色;
零线或中性线:淡蓝色;
安全用的接地线:黄和绿双色。
2)用双芯导线或双根绞线连接的交流电路:红黑色进行
3)支流电路的正极:棕色;
负极:蓝色;
接地中线:淡蓝色。
4)半导体电路的半导体三极管的集电极:红色;
基极:黄色;
发射极:蓝色;
半导体二极管和整流二极管的阳极:蓝色;
阴极:红色;
可控硅管的阳极:蓝色;
控制极:黄色;
阴极:红色。
双向可控硅管的控制极:黄色;
主电极:白色。
5)整个装置及设备的内部布线为:黑色;
半导体电路:白色;
有混淆时:容许选指定用色外的其它颜色。
6)具体标色时,在一根导线上,如遇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可标色,视该
电路的特定情况,依电路中需要表示的某种含义进行定色。
i)指示灯的颜色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颜色含义说明
红危险或告急有危险或须立即采取行动
黄注意情况有变化,或即将发生变化
绿安全正常或允许进行
白无特定用意任何用意。例如:不能确切地用红、黄、绿时,以及用作“执
行”时
蓝按需要指定用意除红、黄、绿三色之外的任何指定用意j)按钮的颜色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颜色含义
红
处理事故
“停止”或“断电”
黄参与
绿“起动”或“通电”
蓝上列颜色未包含的任何指定用意
黑、灰、白无特定用意
k)主电路母线,从设备正面方向看,相序排列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相别垂直排列水平排列前后排列
A 上左远
B 中中中
C 下右近
中心线最下最右最近注:在特殊情况下,如安排相序排列会造成母线配置困难时,则可不按表3规定。
l)绝缘导线的额定电压不得低于各电压的额定工作电压。
m)辅助电路的导线,一律采用黑色绝缘铜芯线,其最小截面对于单股铜导线为1.5mm2,对于多股铜导线为1.0mm2。在跨越门的连接线必须采用多股铜导线,且要留有足够的长度的余量,以免因急剧弯曲产生过度张力。
n)安全接地线必须采用全长标志的黄和绿双色导线,导线规格大于或等于
2.5mm2多股黄绿双色线。
o)所有接线点的连接必须牢固,两个接线点间的连接不得有中间接头。
p)绝缘导线不应直接在导电部位上敷设,布线应固定在骨架或支架上,也可装如行线槽内。
q)一般一个接线点只连接一根导线,必要时允许接两根导线,当需要连接三根以上导线时,应采取适当措施,以保证导线的可靠连接。
r)连接到发热件(如管形电阻)上的导线应考虑到发热件对导线绝缘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s)绝缘导线穿越金属结构件时,应有保护绝缘导线不被破坏的措施。
t)设备内中性线的接线点,应可以与铜导体连接,并能传递下述的载流量。
1)每相导线的截面等于或大于10mm2,则等于每相导线的载流量的一半,
但不得小于10mm2。
2)每相导线的截面等于或小于10mm2,则等于每相导线的载流量。
注:对于非铜质导体,其截面应利用等效导电性的截面替换。
3.1.5设备铭牌和标志资料正确性检查
3.1.5.1每台设备应配备一至数个铭牌,铭牌的字迹应清晰,固定应牢固、
耐久,其位置应该在设备安装后易于看见的地方,内容至少应包含:
a)制造商或商标;
b)型号或标志号,或其它标记;
c)执行的标准号及年份;
d)出厂编号;
e)额定工作电压;
f)额定频率;
g)额定电流;(指进线或从母线引入的电流值)
h)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时间;
i)防护等级;
j)制造日期。
3.1.5.2按客户提供的文件结合本厂设计,检查其排列、一次配线和元件是
否与文件一致,并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
3.1.6防护等级检查
根据设备的相关标准及用户的要求,应对设备的防护等级进行检查,其防护等级符合表5的规定则为合格。
表5
特征数字
防护等级
简要说明含义
第一位特征数字0 无防护—
1
防止直径不小于50mm的固体异
物
直径50mm球形物体试
具不得完全进入壳内
2
防止直径不小于12.5mm的固体
异物
直径12.5mm的球形物体试具不得完全进
入壳内
3
防止直径不小于2.5mm的固体
异物
直径2.5mm的物体试具完全不得进入壳内4
防止直径不小于1.0mm的固体
异物
直径1.0mm的物体试具完全不得进入壳内5 防尘
不能完全防止尘埃进入,但进入的灰尘量不
得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不得影响安全6 尘密无灰尘进入
第二位特征数字
0 无防护—
1 防止垂直方向滴水垂直方向滴水应无有害影响
2
防止当外壳在15°范围内倾斜
时垂直方向滴水
当外壳的各垂直面在15°范围内倾斜时,
垂直滴水应无有害影响
3 防淋水各垂直面在60°范围内淋水,无有害影响
4 防溅水向外壳各方向溅水无有害影响
5 防喷水向外壳各方向喷水无有害影响
6 防强烈喷水向外壳各个方向强烈喷水无有害影响
7 防短时间浸水影响
浸入规定压力的水中经规定时间后外壳进
水量不致达有害程度
8 防持续潜水影响
按生产厂和用户双方同意的条件(应比数字
为7严酷)持续潜水后外壳进水量不致达有
害程度
3.1.7通电操作检验
根据设备的相关资料,应进行通电操作试验。试验前需认真检查设备内部接线,确认所有接线正确无误后,再通以设计规定的电压不少于3次动作。试验的
结果是所有电器元件的动作顺序、电气功能等应符合设计原理图要求。
3.1.8功能单元互换性试验
相同规格的抽出式功能单元应具有互换性,试验时应用各种规格的功能单元
在其相应规格的其它单元隔室中各抽插二次。
试验结果:功能单元在隔室内动作灵活,连接位置、试验位置、分离位置应
符合3.1.2的要求。则认为试验合格。
3.1.9检查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3.1.9.1设备内电器元件,带电零部件之间的布置,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不小于表6的规定即为合格。
表6
额定绝缘电压ui
V
电气间隙mm 爬电距离mm
63A及以下>63A 63A及以下>63A
辅助回路
Ui≤60 3 5 3 5 60<ui≤300 5 6 6 8
300<ui≤660 8 10 10 12
主回路20 20
3.1.9.2功能单元处于分离位置时,它的主电路接插件裸露带电部件与垂直
母线或静触头的隔离距离应不小于20 mm。即使在机械操作试验后也应保持此距
离。
3.2介电强度试验
3.2.1试验电压值、时间及结果。
3.2.1.1设备中主电路和主电路直接连接的辅助电路的绝缘应保证在表7所
列条件下,承受交流正弦波50Hz试验电压(有效值)施加1s而无击穿或闪络现
象。
表7 V
额定绝缘电压Ui 试验电压
Ui≤60 1000
60<ui≤300 2000
300<ui≤660 2500
660<ui≤800 3000
800<ui≤1000 3500
1000<ui≤1500 3500
注:对不能承受上述试验电压值的电器元件,在进行试验时应拆除,但须根据电气元件
本身的标准规定进行个别试验。
3.2.1.2设备中不与主电路直接连接的辅助电路应能承受表8中规定的交流
正弦波50Hz 试验电压施加1s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表8 V
额定绝缘电压Ui 试验电压(有效值)
Ui≤12 250
12<Ui≤60 500
60<Ui 2Ui+1000但不小于1500
3.2.2试验电压施加于下列部位:
a)带电部件与框架(含安装板)之间;
b)主电路各相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