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干部选拔、培养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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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干部选拔、培养制度

学生会干部选拔、培养制度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院学生会干部选拔、培养制度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会是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培养学生能力,展示学生风采为宗旨,在党委领导,学生工作处和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全校性学生群众组织。

为帮助学生会干部成才成长,提高综合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建立一支勤政、高效、务实的学生会干部队伍,特制定此制度:一、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关心时政和学院大事,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二)道德品质素质要求:热心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自觉维护校园和谐安定的秩序;做人诚实守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朴素大方,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科学文化素质要求:学习勤奋努力,能自觉完善和优化知识结构,学习成绩优良。

(四)身体心理素质要求:身心健康,性格开朗,面对竞争、挫折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五)综合素质要求:工作积极主动,细心负责,思路清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方式、方法恰当,能够正确的处理好学习、工作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团结协作精神,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助能力。

(六)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

二、院学生会干部的选拔方式(一)学生自荐:在学生会干部选举之前,院学生会办公室、宣传部对选举工作进行宣传介绍,有意愿参与选举的同学可以向团委递交自荐书,介绍本人情况,表达担任干部的愿望和对竞选职位的看法与意见。

(二)学生会干部推荐:通过工作相处,在了解成员的学习成绩、办事能力、组织纪律性等情况的基础上,推荐品学兼优的成员参与选拔。

(三)老师推荐:按照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择优推荐。

(四)公开竞聘:个人准备竞聘材料,通过公开竞聘演讲,选拔群众基础好,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院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办法(一)院学生会常委选拔办法1、选拔条件:院学生会常委包括主席团成员和各部主要负责人。

学生会干部选拔与培养方案

学生会干部选拔与培养方案

学生会干部选拔与培养方案学生会作为学校中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组织,其干部的选拔与培养方案十分重要。

本文将从目标制定、选拔渠道、选拔流程、选拔标准、选拔方式、培养计划、培养内容、培养方式、培养时间、评估机制和持续监督等方面进行讨论,以期探索一套适合学生会干部选拔与培养的方案。

首先,制定清晰明确的目标是干部选拔与培养的基础。

学生会干部应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同时具备领导才能和团队合作精神。

因此,学生会干部选拔与培养的目标应定位在培养出具备这些能力和素质的学生。

其次,选拔渠道应多样化。

可以通过面试、笔试、推荐和考察等方式进行选拔。

与此同时,可以利用学生会内部资源,邀请校内外专家和老师参与选拔工作,以保证选拔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第三,明确的选拔流程对于选拔干部十分重要。

应经历初选、复选和终选等阶段,每个阶段的选拔内容和方式应有所不同,以筛选出最适合学生会干部的候选人。

同时,选拔流程应确保透明公正,避免任何形式的人情关系和特权。

第四,制定明确的选拔标准是选拔干部的基本要求。

除了学习成绩,学生会干部还应具备良好的品德素质、组织和领导能力、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

通过量化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察候选人的各方面能力和潜力。

第五,多样化的选拔方式可以更好地发现候选人的潜力和特长。

可以通过组织能力测试、项目策划、领导力表现以及团队协作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既考察候选人的能力,又考察其在特定情境下的表现和应变能力。

第六,培养计划的设计要因材施教,充分发挥每个干部的优势和特长。

可以根据干部的岗位和职责,安排专门的培训课程,如领导力提升、沟通技巧、组织能力等内容。

同时,鼓励学生会干部参与到学校各类活动中,以实践的方式提高能力。

第七,培养内容的多样化是培养干部的重要保证。

要将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既注重学习领导力理论,也注重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

第八,培养方式应灵活多样。

可以通过导师制度、实践锻炼、外出交流等方式,让学生会干部在参与实际工作中学习和成长。

学生会面试规章制度

学生会面试规章制度

学生会面试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学生会干部选拔工作,提高选拔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保证学生会成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选拔对象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生会干部选拔,包括主席团成员、部长、干事等。

2. 学生会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干部选拔,其他需要选拔干部的情况由学生会主席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三条:选拔程序1. 学生会干部选拔由两个环节组成:个人材料评审和面试。

2. 个人材料评审:根据学生会招募公告,学生需按要求提交个人材料,包括简历、自我介绍、个人陈述等。

由学生会招募委员会按照一定标准评分。

3. 面试:符合个人材料评审要求的学生,经过初审后,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分为个人面试和小组面试两部分。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组织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

4. 学生会主席团根据个人材料评审和面试结果,综合评定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报请学生会大会投票表决。

第四条:选拔标准1. 选拔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素质、学术成绩、组织管理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2. 择优选拔原则:选拔学生干部应以综合素质为主要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选拔宣传1. 学生会需定期发布干部选拔的相关信息,包括招募公告、选拔规则、选拔程序、选拔标准等。

2. 学生会招募委员会应当加强与各班级、各学生组织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干部选拔信息。

第六条:选拔监督1. 学生会干部选拔应当公开、透明、公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干部选拔过程。

2. 学生会招募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选拔规则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和公平。

第七条:违规处理对于违反选拔规则和程序的行为,学生会招募委员会有权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理。

情节严重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学生会大会表决通过。

以上就是学生会面试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各位同学能够遵守规章制度,做好干部选拔工作,为学生会的建设贡献力量。

学生会干部选拔规定

学生会干部选拔规定

学生会干部选拔规定导言学生会是学校中一个重要的组织,其主要任务是代表学生,与学校管理层沟通,维护同学们的权益和利益。

为了确保学生会的顺利运作,选拔合适的干部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选拔规定、选拔程序、选拔标准、选拔人员、选拔形式、选拔公平性、选拔时间、选拔结果公示、选拔评价、选拔改进、选拔成果及选拔总结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选拔规定学生会干部选拔规定是为了保证选拔的公正、公平、公开而制定的。

学生会干部的选拔规定应由学生会制定,经过学生会全体会员讨论通过,并报校方审核批准。

选拔规定应包括选拔程序、选拔标准、选拔人员、选拔形式等方面的内容。

二、选拔程序学生会干部的选拔程序应该包括提名、面试、选拔、公示等环节。

首先,提名阶段是通过学生自荐或班级推荐,筛选出干部候选人。

其次,面试阶段是选拔候选人的关键环节,通过面试了解候选人的能力、素质以及实践经验。

然后,选拔阶段是根据面试结果综合评价候选人,确定最终干部名单。

最后,公示阶段是将选拔结果公示于全体师生,接受公众监督和意见建议。

三、选拔标准学生会干部的选拔标准应该全面、科学、公正。

标准可以包括个人能力、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等方面。

通过制定明确的选拔标准,能够更好地选拔到合适的干部,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选拔人员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人员应该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其中应包括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等核心干部。

需要指出的是,选拔人员应具备公正、客观、公开的态度,并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五、选拔形式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形式可以多样化,既可以有笔试,又可以有面试,还可以有演讲或小组讨论等形式。

采用多种形式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候选人的能力和潜力,以便选拔合适的干部。

六、选拔公平性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应该确保公平性,不偏袒任何一方。

为了保证公平,可以采取匿名评审制度,防止干部选拔的政治化和人际关系的干扰。

另外,要确保选拔过程的透明度,公示每个环节的具体细节和结果,接受师生的监督。

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与培养

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与培养

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与培养概述本文档旨在探讨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与培养策略,以帮助学校及学生会达到选拔出优秀干部并培养其领导能力的目标。

选拔准则为确保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公正和合理,以下准则应被考虑:1. 学术成绩:干部应展现出优秀的学术表现,以保证其能够平衡课业和学生会工作。

2. 着装与仪表:干部应注意个人形象和仪表,具备良好的职业形象,以便在代表学生会时树立良好的形象。

3. 组织与协调能力:干部应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管理团队,并促进团队合作。

4. 沟通能力:干部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学生和教职员工有效地交流和沟通。

5. 领导才能:干部应展现出领导才能,能够激励团队成员,推动学生会工作的发展。

选拔流程1. 公告和宣传:- 学校应提前发布干部选拔公告,包括选拔准则和流程的信息。

- 学校可以通过校园广播、海报和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学生参与意愿。

2. 申请与筛选:- 学生应根据公告要求提交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例如简历、推荐信等。

- 学校可以通过筛选程序,例如面试、笔试等,评估学生的能力和素质。

3. 培训与选拔:- 学校可以为选拔出的候选干部提供培训机会,帮助他们提升领导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 干部候选人可以接受实际工作考核,例如担任临时职位,以检验其潜力和适应性。

- 培训期结束后,学校可以根据干部候选人的表现和评估结果,最终确定干部人选。

培养干部能力为了培养学生会干部的能力和领导潜力,以下策略应被采用:1. 培训计划:- 学生会可以制定定期的培训计划,包括领导力培训、沟通技巧培训等。

- 培训内容应针对干部所需的技能和能力进行设计,以帮助他们成长和提升。

2. 导师制度:- 学生会可以设立导师制度,为干部提供个人辅导和指导。

- 导师可以分享自己的经验,提供指导和支持,帮助干部发展其潜力和才能。

3. 实践机会:- 学生会可以安排干部参与各类校内外活动,并给予他们实践的机会。

- 通过实际工作的锻炼,干部可以学到更多实用的技能和经验。

中学学生会干部选拔方案

中学学生会干部选拔方案

中学学生会干部选拔方案一、背景介绍学生会是中学组织中的重要一环,担负着沟通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桥梁作用。

因此,学生会干部的选拔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套中学学生会干部选拔方案,旨在选拔优秀的学生,为学生会的顺利运行提供有力支持。

二、目标设定为了有效选拔优秀的学生会干部,我们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

首先,干部应具备良好的组织与协调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其次,干部应具备优秀的沟通与表达能力,能够代表学生会与校方、学生进行有效的对话。

最后,干部应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积极推动学生会的发展。

三、选拔流程(1)初选阶段:通过学生自荐、班级推荐等途径,筛选出一定数量的候选人。

(2)笔试阶段:利用笔试对候选人进行能力和知识的考核。

(3)面试阶段:面试由学生会指导老师、班主任等组成的评委团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

(4)专业测试阶段:包括学生会活动策划、口才表达、团队协作等测试。

(5)选拔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告知学生家长以及所有候选人。

四、初选阶段为了确保选拔公正透明,初选阶段可采取学生自荐和班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学生可通过书面申请、口头推荐等方式提交自己的个人优势和志愿,班级可推荐出认为有能力担任干部的同学,并报名参加选拔。

五、笔试阶段候选人在笔试阶段将接受面向干部选拔的一些基础知识和能力的考验,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工作基本知识、组织规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笔试题目应设计有针对性,使得学生能够展示自己的实际能力。

六、面试阶段面试阶段是选拔的关键环节之一,通过面试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候选人的能力和潜力。

评委团将根据候选人的表达能力、思维逻辑、自信与应变能力等进行评分,从而判断其是否适合担任学生会干部职位。

七、专业测试阶段专业测试阶段主要考察候选人在实际操作环境下的能力。

通过组织一些团队合作、创意活动等,评估候选人的策划能力、领导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

这一阶段的测试在模拟真实学生会工作的情境下进行,为评委提供了更直观的观察素材。

校学生会干部选拔任用细则

校学生会干部选拔任用细则

农业大学校学生会干部选拔任用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规范、考核,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高校学生干部培养规划(2006-2010)》以及《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选拔任用校学生会学生干部第二章学生干部任职条件第三条学生干部范围: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大学生第四条学生干部基本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

具有一定的组织纪律观念自我约束意识、协调能力;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三)学习成绩原则上要求列专业前50%。

第五条学生干部任期一般为一年。

第三章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第六条学生干部的选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学生干部选拔程序:(一)发布公告。

由各级团委及其学生会联合公布学生干部岗位、报名资格条件、选拔的基本程序和方式。

(二)自主申报。

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内容,自主申报岗位。

(三)基层推荐。

校级学生干部选拔过程中,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可在征询学生干部本人意见基础上,向学校推荐符合选拔要求的学生干部。

(四)资格审查。

各级团委及其学生会根据学生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对自主申报或基层推荐的学生干部进行资格审查。

(五)竞聘面试。

团委对竞聘学生的面试考核。

(六)竞聘复试。

面试通过后的竞聘人员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团委人员打分。

(七)公布结果。

须在公示无异议后,在学校主要媒体或宣传区域公布选拔结果。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农业大学学生会所有。

农业大学学生会2013年6月。

大学学生干部规章制度

大学学生干部规章制度

大学学生干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学生干部的行为规范,提升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大学学生干部,包括学生会成员、学生组织干部、学生志愿者等。

第三条大学学生干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严格遵循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起到学生的表率作用。

第四条大学学生干部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关心同学、服务同学,为学校的发展、社会的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五条大学学生干部应当注重团队合作,协作配合,集体荣誉高于个人利益。

第六条学校将定期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评定,对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给予奖励,对表现不好的学生干部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学生干部选拔及培训第七条大学学生干部的选拔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校的程序和规定进行选拔。

第八条学生干部的选拔应当有明确的选拔条件和程序,通过面试、考察等方式选拔出适合的学生干部。

第九条学校应当对新任学生干部进行培训,培养学生干部的综合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十条学生干部培训包括理论学习、实践训练等方面,学生干部应当认真学习,提升自己的素质。

第三章学生干部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干部享有表达意见、提出建议的权利,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学生干部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服从组织安排,服从领导指挥。

第十三条学生干部应当维护学校的声誉,维护学生的权益,为学校和同学做出贡献。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保障学生干部的合法权益,对学生干部的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学生干部行为规范第十五条学生干部应当言行举止得体,做到言之有物,行之有节,尊重他人。

第十六条学生干部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学生干部应当维护学生干部的形象,注意个人仪表,不得有不良行为和不良习惯。

第十八条学生干部应当保护学校财产,不得擅自挪用、浪费学校的资源。

第五章学生干部考核评定第十九条学校将对学生干部进行定期的考核评定,对学生干部的表现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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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院学生会干部选拔、培养制度
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会是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培养学生能力,展示学生风采为宗旨,在党委领导,学生工作处和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全校性学生群众组织。

为帮助学生会干部成才成长,提高综合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建立一支勤政、高效、务实的学生会干部队伍,特制定此制度:
一、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关心时政和学院大事,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二)道德品质素质要求:热心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自觉维护校园和谐安定的秩序;做人诚实守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朴素大方,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科学文化素质要求:学习勤奋努力,能自觉完善和优化知识结构,学习成绩优良。

(四)身体心理素质要求:身心健康,性格开朗,面对竞争、挫折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五)综合素质要求:工作积极主动,细心负责,思路清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方式、方法恰当,能够正确的处理好学习、工作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团结协作精神,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助能力。

(六)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

二、院学生会干部的选拔方式
(一)学生自荐:在学生会干部选举之前,院学生会办公室、
宣传部对选举工作进行宣传介绍,有意愿参与选举的同学可以向团委递交自荐书,介绍本人情况,表达担任干部的愿望和对竞选职位的看法与意见。

(二)学生会干部推荐:通过工作相处,在了解成员的学习成绩、办事能力、组织纪律性等情况的基础上,推荐品学兼优的成员参与选拔。

(三)老师推荐:按照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择优推荐。

(四)公开竞聘:个人准备竞聘材料,通过公开竞聘演讲,选拔群众基础好,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院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办法
(一)院学生会常委选拔办法
1、选拔条件:
院学生会常委包括主席团成员和各部主要负责人。

院学生会常委候选人除具备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是上一届院、系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干部或院级社团负责人。

(2)学习成绩良好,在上学期考试中无不及格现象。

(3)在原职务任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组织纪律性强,群众基础好。

2、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团委提出选拔方案,在报请学院领导批准后,进入选拔程序。

(1)荐:上届学生会常委会在每年迎新工作结束后,对常委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讨论通过后,经主席团提名,报学院团委审核。

(2)审:团委征求各系意见,根据候选人的表现和业绩,
提出审核意见,于十月中上旬报院领导审查。

(3)选:常委候选人通过差额预选,等额正式选举的办法,于十月中下旬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院学生会常委成员。

在团委指导下,常委会根据各部门职能确定常委分工,报请党委同意后进行公示、任职。

(二)院学生会副部长选拔办法
1、选拔条件:
院学生会副部长候选人除具备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副部长候选人原则上是院、系学生会各部门工作人员或院级社团成员。

(2)学习成绩良好,在上学期考试中无不及格现象。

(3)在工作期间,遵守纪律,听从安排,业绩突出,群众基础好。

2、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团委提出选拔方案,在报请学院领导批准后,进入选拔程序。

(1)荐:由个人自荐、前任干部推荐等方式进行报名,候选人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填写《院学生会学生干部选拔登记表》,上报学院团委审核。

(2)审:学院团委根据候选人的表现和业绩,征求系团总支和辅导员意见,提出审核意见。

审核时要考虑各系学生的代表性,按照一个岗位推荐2—3名候选人竞聘的原则,确定候选人。

(3)评:三月中下旬组织候选人进行公开竞聘,通过竞职演说展示自己的个人优势、阐述工作目标和规划。

演讲时间为3-5分钟。

学生处指导老师、学生会常委、学生代表组成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提问,通过答辩,考察其对本部门职能认识及熟悉程度、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

原则上问题为2-3个,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评委会进行无记名投票。

(4)定:学院团委根据评委会意见,结合岗位职能要求和设置,研究提出副部长拟任人员,报请学院领导审定。

(三)院学生会干事选拔办法
1、选拔条件:取得我院学籍,遵守学院《学生会章程》,志愿为同学服务的在校学生。

2、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荐:学生会进行纳新时由个人自荐、老师推荐等形式进行报名,候选人填写《院学生会纳新登记表》,通过报名部门,交院学生会常委会审批。

(2)审:院学生会常委会将根据纳新登记表所填情况对候选人进行审核,提出候选人。

(3)评: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人意见。

用人意见要充分考虑各系学生的代表性,可以采用候选人进行公开演讲的竞选方式,候选人通过演讲述自己的优势,接受提问。

学生会常委根据各部门职能于十月中上旬确定各部干事,报院团委备案。

四、院学生会干部的培养程序
(一)干事:院学生会每年九月份在新生入校时,进行全院围的纳新,经过考核程序成为干事。

学生会干事应认真完成部长分配的任务,并协助其他部门搞好工作,促进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二)副部长:干事经过锻炼培养,优秀者可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学生会干部中期调整时选拔为副部长。

副部长须协助部长做好本部门工作,对本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学生会整体工作。

(三)常委:副部长经过至少半年的培养考察,优秀者可在学生会换届时,经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当选常委。

常委须协助团委落实学生会事务,指导学生会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五、院学生会干部的培养方式
学院重视学生会干部的培养,开展理论学习、专题讲座、工作培训、谈心辅导、社会调研、院系沟通等形式,对学生会干部进行综合素质培养,帮助学生会干部成长成才。

要积极引导学生重视专业学习,坚持“专业学习第一”,通过各种方式,关心、了解学生会干部的专业学习情况,帮助他们不断提高学习成绩。

学生会干部积极参与学院各项活动,在活动中为学生会争得较大荣誉的学生会干事,由各部部长提名,常委会复议,可授予院级“校园活动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创造性地完成院学生会分派的任务,工作成绩突出并受到好评的学生会干部,由各部部长提名,常委会审议,可授予院级“优秀学生会干部”荣誉称号。

院学生会根据授奖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效果和学习成绩,择优推荐参加各种奖学金、院级以上先进的评选,并根据学生党员发展标准,积极向各系党总支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

每年十月下旬,对学生会干部进行一次党建知识培训,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书。

六、院学生会干部辞职、停职、离职、解职规定
1、辞职:
院学生会常委成员辞职,须由本人向院团委递交书面辞呈,经学生工作处、团委研究同意后方可辞职。

副部长辞职,须向院团委递交书面辞呈,经团委研究同意后方可辞职。

干事辞职,须向部长提出,经常委会批准后方可辞职。

当事人提出辞职后,相关部门在一周研究答复。

在辞职未获批准前,当事人仍要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2、停职:
院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在学期末考试出现两门考试课不及格者,由主管部门暂停其职务,离开岗位一学期,专心学习。

一学期后视学习成绩情况,由常委会提出其是否复职的意见。

3、解职:
院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因工作失职造成较重后果者,可以解职。

解职须由常委会提出建议,院团委研究后,报院领导核准。

4、离职:
院学生会干事不按要求参加各种活动和会议,连续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一学期累计缺席五次者,视为自动离职。

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团委
二0一0年九月
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院学生会纳新登记表
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学生会学生干部选拔登记表注:该表填写后可以另附其它详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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