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奖惩办法(5篇材料)

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奖惩办法(5篇材料)第一篇: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奖惩办法工程进度管理奖惩办法为加强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确保各工程项目能按合同工期及进度计划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特制订本奖惩办法。
本奖惩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编制,根据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适时修订、补充和完善。
本奖惩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的施工项目。
一、工程进度管理职责1、根据合同条款及分公司与各施工项目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制订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对各施工项目部各阶段的施工进度及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督促。
2、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制订进度奖罚制度,通过对工程全面检查评比,奖励先进,处罚落后。
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的施工项目部采取警告、处罚直至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等强硬措施。
对于未尽到管理义务的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3、定期通报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项目部工程进度情况和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管理情况。
4、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及施工项目部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
二、工程进度管理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及施工项目部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进度的各种保证措施,从而保证按计划工期完成各自的工作和施工任务:1、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及施工项目部应认真做好工程的统筹、计划工作,四、奖惩办法集团工程部将按照施工合同、目标责任书、总施工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奖惩办法对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施工项目部及甲分包单位进行奖罚,奖惩具体办法如下:一、奖励:1、提前完成集团工程部审核的当月月进度计划要求的施工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其奖励200-1000元,并对主管该施工单位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奖励200-500元。
2、工程交工验收后对各施工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对按合同工期要求提前完工的工程施工单位,奖励合同额的0.1%。
并对主管该施工单位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给于1000-5000元奖励。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和违章处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和违章处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
为有效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维护良好的施工秩序,各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违章行为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
下文将详细阐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违章处罚措施,以期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水平。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1.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施工现场应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能和权限。
同时,施工单位和施工队伍也应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建立安全管理档案,每日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和记录。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安全规范、应急处理、危险品防护等。
3. 进场安全检查制度每个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佩戴标识,包括安全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装备的人员,应予以制止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4.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包括悬挂安全网、设置隔离带、防护栏杆等。
同时,还应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和安全通道的畅通。
5. 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施工现场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人,并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以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二、违章处罚措施1. 违章行为认定违章行为是指施工现场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规定佩戴安全装备、擅自进入高风险区域、操作机械设备未经培训等。
2. 处理程序一旦发现违章行为,相关管理人员应立即制止并进行现场记录。
随后,将违章行为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调查核实。
根据调查结果,对违章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并要求整改。
3. 违章处罚措施违章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暂停承接工程等。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和违章处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和违章处罚是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和违章处罚。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1. 安全责任制度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制度是指明施工现场各方的安全责任和管理权限的制度,包括: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的岗位职责和权责。
2. 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指为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而采取的技术手段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护设施、安全通道、作业标识、安全围挡、应急疏散设施等。
3. 安全培训和教育施工现场应对参与施工的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设备,做到人员与设备同时到位。
4. 现场巡查和检查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安全进行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5. 施工现场的清洁和整治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整洁,防止杂物和垃圾堆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和秩序。
二、违章处罚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一旦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违章行为,应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1. 警告对一些违法轻微的违章行为,可以先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迅速改正。
2. 罚款对于一些严重的违章行为,可以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罚款金额视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
3. 暂停施工对一些危及工人安全的违章行为,可以暂停施工,并要求整改,只有在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施工。
4. 吊销资质对于严重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可以吊销施工单位的资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 刑事责任对于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单位和责任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进行起诉。
总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和违章处罚是维护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制定安全责任制度、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现场巡查和检查、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和整治,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2024年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办法

2024年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办法一、前言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的监督和处罚,维护施工现场秩序,确保施工安全,推动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处罚的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
三、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的责任主体,应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责任。
2.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罚。
3. 政府主管部门: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处罚,承担督促、执法、处罚等职责。
四、处罚的类型1. 警告: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相关人员首次违法的,可以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2. 罚款: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
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确定。
罚款金额不得低于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加倍处罚。
3. 停工整顿: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者多次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以责令停工整顿,并限期整改。
停工整顿期间,施工单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4. 吊销施工许可证: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施工单位,一经查实,可以吊销其施工许可证,并列入不良记录。
5. 刑事追究:对造成严重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处罚的程序1. 查处:政府主管部门、施工单位自行或接到相关投诉,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 通知:对查处的违法行为,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违法单位或个人,并告知其所实施的违法行为。
3. 陈述申辩:违法单位或个人接到通知后,有权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陈述申辩的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处理,对陈述申辩不成立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不予受理。
4. 处罚决定: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事实、性质、后果等情况,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决定,并告知违法单位或个人。
5. 审核复核:受处罚单位或个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审核复核。
6. 处罚执行:违法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处罚决定要求履行处罚义务,确保整改到位。
2024年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办法

2024年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建筑施工行为,保证建筑施工安全和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当依法按规定组织施工,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施工现场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条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实行从轻、适中、从重的原则,依法进行处罚。
第六条建筑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个级别,分别对应相应的处罚内容和程度。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工整顿、暂扣工程款、吊销施工许可证等措施。
第二章施工现场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措施第八条轻微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工;(二)未按规定组织、安排施工;(三)未按规定节约用水、用电;(四)未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五)未按规定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
对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为警告,并要求立即改正。
情节较轻的,可给予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条一般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未按规定进行建筑施工许可手续;(二)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三)未按规定做好建筑垃圾的清理处理;(四)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五)未按规定进行施工期间的安全教育培训。
对一般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为责令改正,并给予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严重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进行未批先建的建筑工程;(二)违规使用劣质建筑材料;(三)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导致严重事故发生;(四)违规进行施工现场招投标,收受贿赂、行贿等违法行为;(五)其他严重违反建筑法的行为。
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为责令改正,给予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工程款三个月。
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可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宏达•梦想家园住宅小区施工现场(材料及施工)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XXX二零一一年四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为了使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整洁,确保文明施工能够落实,现就施工现场管理制定如下制度:一、木工1、木工材料加工及堆放现场:木材要整洁摆放,取料要有序,不可乱拉,料拉过后,要随时摆放整齐。
2、木工支模现场:支模现场的材料堆放要井然有序,不可堆放过高或斜堆乱放,保持现场施工通道畅通。
现场运输材料不可破坏安全防护措施。
木楔、钉子、铁丝不可到处乱放,要使用工具箱工具带。
中午、下午下班前将所用材料(钉子、铁丝、木楔、拉杆、扣件、钢管、成品模板)集中整理,模板内的木屑杂物必须彻底清理。
检查中除了集中的材料堆放外,对散落的钉子、铁丝、扣件、拉杆每平米或每个工作面超过5件时予以处罚。
模板内有杂物同样予以处罚。
跑浆、拼缝不严,予以处罚。
3、木工拆除现场:模板拆除要保持现场通道畅通。
方木、竹胶板上的钉子必须及时拔掉,木楔扣件、拉杆、螺丝以及方木、竹胶板必须按照指定地点整齐摆放,以备下次使用。
现场的拆除垃圾要及时清理运出,要求时间为模板拆除后5小时。
检查中发现钉子未拔,材料方木现场清理不及时、不按时,予以处罚。
4、模板拆除后砼表面质量缺陷应及时通知工程师,经工程师同意后及时处理,未及时处理或处理后观感差的予以处罚。
二、钢筋工1、钢筋加工现场要求成品材料要挂产品标识牌(数量、规格、使用部位)并摆放整齐。
下脚料要堆放整齐(整齐面向外)废料头及时清理并按制定地点堆放,现场的绑扎丝不可乱扔。
检查中绑扎现场内不得有一根扎丝,必须清理干净现场卫生要每天打扫。
2、钢筋资料堆放:资料堆放要整齐,不可卸车后随意堆放,要按型号、类别摆放整齐(保持外面一边齐)并挂物资标识牌,做好防雨、防潮工作。
3、钢筋安装现场:成品料不得一次堆放过多,要保持现场通道畅通,钢筋绑扎、安装完毕后,所有钢筋材料必须在2小时内全部清理。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是保障工程项目安全、保证施工过程文明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确保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了以下处罚办法。
一、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处罚1. 未按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
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
2.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情节严重的,依法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
3. 未按规定组织安全培训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
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
4.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
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
5.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记录和报告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情节严重的,依法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
二、违反文明施工规定处罚1. 未按规定设置施工警示标志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
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
2. 未按规定设置围挡,并进行围挡标识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
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
3. 未按规定设置施工通道和扬尘控制措施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情节严重的,依法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
4. 未按规定进行噪声和震动控制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情节严重的,依法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
5. 未按规定进行施工垃圾和废料处理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
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
三、处罚程序和权力边界1. 处罚程序应遵循事出有因、责任明确、证据确凿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
2. 处罚权力的行使应符合法律的授权范围,不得超越法定权限。
3. 处罚决定应当书面形式制作,并明确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处罚决定等内容。
4. 违反处罚决定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工等处罚。
四、处罚的执行和监督1. 处罚决定的执行由项目部相关负责人负责,确保处罚决定的及时执行。
完整版)劳务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完整版)劳务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第一部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在施工现场,所有施工班组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对于违反规定的班组和个人,必须服从命令,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如果违反规定,劳务公司将按照项目规定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具体的处罚措施如下:1.在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每人罚款100元。
2.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违反规定的每人罚款100元。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做饭等,每次违规罚款50元。
严禁点长明灯,每次发现罚款50元。
4.塔吊司机和信号工必须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如果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50元。
5.每个班组每天必须留有两个以上工作人员。
班组长必须常驻工地,保证通讯畅通。
如果需要离开工地,必须提前请假。
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地,一次罚款500元。
6.塔吊指挥人员必须在吊物现场指挥。
对不符合起吊要求的,坚决不予吊运。
禁止任何人违规占用塔吊。
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占用塔吊拉塔吊钢丝绳的班组,每次罚款1000元。
7.对于野蛮施工、乱抛乱撒的行为,每次罚款100元。
情节严重的,根据情况罚款最低500元。
8.严禁在工地楼层内大小便,一次性罚款1000元。
9.不服从劳务管理人员正确的指挥和管理,并谩骂或殴打管理人员的,最低罚款2000元。
情节严重的,劳务公司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10.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清洁,不能达到要求,每次罚款200元。
11.私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虽经有关部门同意,但须完工后及时恢复而没有恢复的,每次罚款500元。
12.每个工序完成后,必须进行“工完场清”,不得影响下一个工序的施工。
不能按时完成的,最低罚款500元。
第二部分:质量管理在工程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变更的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成品必须符合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并且满足观感质量的要求。
各班组必须加强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每个人。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动态质量控制,完善劳务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有效保护结构成品和构配件,杜绝工程质量缺陷的产生,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管理目标,特制定了以下质量管理办法和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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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国际康复医学中心项目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本着创优质、铸精品的精神,并针对工程特征,经研究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西安国际康复医学中心项目。
二、管理办法:
1、通用制度
(1)单位资质备案
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在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监理单位备案,未按时上报按延迟天数处200元/天处罚。
(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施工单位不得进行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行为,如有发生一经发现可终止施工合同,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并处罚100000元。
对需要分包的工程,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分包单位资质需满足相关要求,在分包单位进场前5个工作日内报监理部审查,违者按非法转包处罚。
(3)项目组织管理架构设置
施工单位进场后应立即成立项目部,项目部管理架构需满足投标承诺、合同及现场要求,主要管理人员调入或调出现场
须经监理及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甲方有权要求对玩忽职守、能力差或甲方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更换,施工单位应及时调换或增减,以满足现场管理的要求。
拒不执行甲方要求处2000元/人天处罚。
(4)图纸会审制度
施工单位接到施工图后,应尽快组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熟悉图纸,参加由甲方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图纸会审,共同研究解决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施工单位应认真组织图纸会审的资料并在会审后及时整理汇总图纸会审资料。
资料准备不充分每次处罚3000元;资料整理不及时每次处罚1000元。
(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查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监理机构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甲方项目部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对质量通病和施工重点、难点应有针对性的措施。
施工工艺、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和各项措施应满足进度、质量、安全的要求。
内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齐全,能满足安全、质量控制的要求。
没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而进行施工的,每出现一次处罚5000元。
(6)施工样板及功能样板制度
样板制度在施工前应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经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