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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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国家税务局保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XX市国家税务局保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XX市国家税务局保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及《全国税务机关保密工作细则<试行>》,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全市国税系统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三条保守国家秘密,必须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原则。

第二章保密工作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市局成立保密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保密办公室于市局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局机关及各分局、稽查局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全局的保密工作、除受市局领导外,业务上接受当地保密机构的指导。

第六条保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任务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依照国家保密法规,制定、修订本单位保密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检查局机关及各分局、稽查局保密工作,加强同当地保密部门联系。

三、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四、调查泄密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泄密事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上级报告,同时报告当地保密部门。

五、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改进保密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

六、组织保密工作业务培训。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保密事项。

第三章保密制度第七条凡属保密范围内的文件、资料、报表、简报、刊物等<以下简称密件>,必须按《税务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国税发[1990]176号)执行,注明密级及保密期限。

其密级、保密期限由承办单位拟定,核稿单位审核,局长批准。

第八条密件须保存在有利于安全保密及有防盗设备的场所<绝密件应存放在保险柜中>。

第九条密件的收发、保密、销毁,必须专人负责,逐件核对、登记,绝密文件、密码电报由机要人员单独登记,按领导指示阅办。

保密工作实施方案_范文

保密工作实施方案_范文

保密工作实施方案本文是关于范文的保密工作实施方案,感谢您的阅读!保密工作实施方案(一)20XX年我局保密工作将按照切实发挥保密工作“保安全、保发展、促和谐”的职能作用的要求,不断提高保密工作科学化、保密管理法制化、保密技术现代化、保密队伍专业化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保密工作的领导。

为此,将对局保密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霖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廖廷友和杨勤英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通过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制,建立和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协助抓”的保密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自觉履行对保密工作的领导责任。

进一步发挥决策议事作用,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责任,在工作中务必坚持求真务实,使保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保密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确保20XX年工作任务落实。

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保密工作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以“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为目标,努力提高保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适应新时期保密工作任务的需要。

二、发挥职能,深化保密宣传教育作为主管全区法制宣传的职能部门,我们将督促有关部门继续抓好“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认真完成20XX年新都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配合保密局在全区广泛开展《保密法》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深入浅出、生动直观的宣传教育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结合实际,进一步抓好保密管理按照区保密局的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内部防范体系,提高防窃密能力。

进一步加强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尤其是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杜绝和消除泄密隐患。

保密工作制度实施细则

保密工作制度实施细则

保密工作制度实施细则目录一、内容简述 (2)二、保密工作制度实施细则 (3)1. 保密工作基本原则 (4)1.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5)1.2 建立健全保密制度 (6)1.3 明确保密责任主体 (7)1.4 强化保密宣传教育 (8)2. 保密工作机构设置与职责 (9)2.1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9)2.2 保密工作日常管理部门 (10)2.3 相关岗位人员职责 (11)3. 保密工作程序及规范 (12)3.1 保密工作流程 (13)3.2 涉密事项管理 (14)3.3 保密监督检查 (15)4. 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17)4.1 保密技术设施建设 (18)4.2 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应用 (19)4.3 信息安全防护 (20)5. 保密宣传教育及培训 (21)5.1 保密宣传教育活动 (22)5.2 定期培训与教育 (24)5.3 保密意识提升举措 (25)三、保密工作责任与奖惩制度 (26)1. 保密工作责任追究 (27)1.1 责任追究原则与情形 (28)1.2 责任追究程序及处罚措施 (28)2. 保密工作奖励机制 (30)2.1 奖励类别与条件 (31)2.2 奖励程序及待遇 (32)四、监督与考核措施办法 (33)一、内容简述本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为确保国家安全和利益,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保密工作制度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称保密工作,是指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以及本单位重要信息的保护和管理,包括宣传教育、保密管理、监督检查、泄露处理等多个方面。

本细则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及所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的部门和个人。

本细则所规定的保密工作原则包括:突出重点、积极防范、严格标准、明确责任、确保安全。

本细则所规定的保密工作职责包括: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涉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本细则所规定的保密工作措施包括: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的管理、涉密场所的管理、涉密活动的管理、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涉密人员的管理等。

保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保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保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一、保密责任的明确。

保密工作是每个员工的责任,公司将保密工作纳入员工考核范围,对于保密工作不力的员工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保密意识的培养。

公司将定期开展保密意识培训,包括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政策、保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

三、保密制度的建立。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保密制度,包括保密管理办法、保密责任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明确各项保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四、保密措施的落实。

公司将加强对重要信息的加密和存储,建立健全的信息访问权限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五、保密检查的加强。

公司将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对各部门和员工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督促。

六、保密意识的宣传。

公司将通过内部刊物、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加强对保密意识的宣传,倡导全员参与保密工作,共同维护公司的信息安全。

七、保密事件的处理。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保密事件处理机制,对于发生的保密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和跟踪,同时加强保密事件的防范和预警工作。

八、保密责任的追究。

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确保保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九、保密工作的监督。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保密工作监督机制,对保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确保保密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有效运行。

十、保密工作的持续改进。

公司将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不断提升保密工作的水平和效能。

通过以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将全面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公司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有效运行,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办法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办法

为保护机关单位的秘密,落实保密工作,应制定规范的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篇 1 第一条本单位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保密工作的副秘书长 ( 副主任 ) 、机要局长、保密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办公室保密工作实施统一组织领导。

第二条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保密法规、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泄漏党和国家秘密。

自觉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做好涉密文电、资料的管理工作。

凡存放文件的场所,应按规定采取安保措施,防止失密、窃密 ; 存储在各种介质中的涉密文电、资料由专人负责签收、拆封、登记、处理,工作调动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 ; 按规定控制传阅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 外出开会、办公不得携带涉密文件,确属工作需要的须经领导同意批准,指定专人管理并履行登记签字手续;密级文件和资料,要在规定场所阅读,不准将涉密文电、资料带出办公室,离开办公室时要将其锁入保险柜内 ; 须送负责同志住所的密级文件,阅后应及时收回,不得让文件在办公场所之外过夜 ; 不准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涉密文电、资料,确需复制、抄录的,省委秘密级以下文电、资料要经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省委机密级以上及中央文电要经省委办公厅或发文机关批准。

第四条做好涉密文电、资料的清退和销毁工作。

各科室收到的涉密文电资料,要按规定定期清退。

销毁涉密文电、资料要经分管秘书长、主任批准,逐件核对清楚、履行登记手续后,由市公文资料监销中心统一销毁,禁止未经批准私自销毁涉密文电资料,禁止向废品收购单位出售文件、内部刊物和资料,禁止将涉密文电资料送销毁工作机构和指定的承销单位以外的单位销毁。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办法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办法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办 法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概述 • 保密工作管理体系 • 保密工作制度 • 保密工作实施 • 保密工作检查与监督 • 奖惩机制
01
概述
定义与宗旨
定义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办法是指国家机关单位为保护国家秘 密和机密信息,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据宪法和法律, 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律,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涉密人员保密工作责任制
02
涉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所掌握的秘密不被泄露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工作责任制
03
保密要害部门和部位应当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防止
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保密工作管理体制
01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上 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地区的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的原则与方针
原则
保密工作应当坚持“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的宗旨,实行“积极防范, 突出重点”的原则。
方针
保密工作应当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方针,注重运用 科学技术手段,提高防范能力和水平。
02
保密工作管理体系
保密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中央国家机关保密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惩罚规定
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 罚款、行政拘留等。
对违反保密规定行为的处理
及时制止
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并严格按照保密法规要求进行 严肃处理。
依法依规处理
对于违反保密规定行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密人员 要进行脱密期管理。

保密法实施办法

保密法实施办法家保密工作部门是国务院的职能机构,根据《保密法》和本办法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

下文是关于最新保密法实施办法,仅供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和本办法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

第二条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是国务院的职能机构,根据《保密法》和本办法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

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的保密工作部门,在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下,依照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主管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组织和监督下级业务部门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业务方面的保密规章。

第四条某一事项泄露后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应当列入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以下简称保密范围):(一)危害国家政权的巩固和防御能力;(二)影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三)损害国家在对外活动中的政治、经济利益;(四)影响国家领导人、外国要员的安全;(五)妨害国家重要的安全保卫工作;(六)使保护国家秘密的措施可靠性降低或者失效;(七)削弱国家的经济、科技实力;(八)使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失去保障。

第五条保密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修订的程序依照《保密法》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

第二章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第七条各机关、单位依照规定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应当接受其上级机关和有关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各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依照保密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十日。

第九条密级确定以后,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发现不符合保密范围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上级机关或者有关保密工作部门发现不符合保密范围规定的,应当及时通知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纠正。

保密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保密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办法实施细则一、概述保密工作是一个组织机构或企业的核心安全工作之一,需要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保密工作的实施,本细则制定了保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办法。

二、保密工作检查考核1.目标2.考核内容(1)保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包括制度的发布和宣传、制度执行情况等。

(2)信息资产的分类和管理情况。

包括对信息资产的分类、标记、存储和权限控制等的管理情况。

(3)保密教育与培训情况。

包括给员工进行保密基本知识的培训、保密教育的情况等。

(4)保密事件的处理情况。

包括对保密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情况等。

3.考核方法(1)定期检查:定期组织检查,对保密制度、信息资产管理和保密教育与培训进行检查。

(2)特殊检查:针对重要信息资产和重要岗位的保密工作进行特殊检查,督促落实保密措施。

(3)抽查: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岗位,对其保密工作进行抽查。

4.考核结果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分为合格、优良、不合格等级别进行评定,相应的等级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奖励办法1.奖励对象对于在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为保密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和奖励。

2.奖励方式(1)表彰奖励:对于个人或集体在保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以颁发表彰信、奖金、荣誉证书等。

(2)晋升奖励:对于在保密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个人,可以提前晋升、加薪等。

3.奖励程序(1)提名:由各部门或直接上级对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进行推荐提名。

(2)评审:由专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提名人选进行评审,确定奖励名单。

(3)公示:将评审结果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重要奖励需要上级部门批准。

四、处罚办法1.处罚对象对于违反保密工作制度,泄露、篡改、窃取重要信息资产的个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2.处罚方式(1)责令改正: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个人,会将处罚事项书面通知,并责令改正。

(2)罚款:对于造成一定损失的违规行为,可根据损失程度进行罚款。

(最新版)学院保密工作实施办法

学院保密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保密工作,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各单位、部门人员都有遵守保密法规,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学校保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的原则,既要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又要便利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保密工作委员会,在上级保密部门的指导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对学校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进行确定密级、变更密级、解密和管理全校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校保密工作委员会下设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保密办设在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第六条校保密办的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指示和各项法律法规,管理、指导和监督学校各级保密工作;(二)拟定、修订学校有关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措施、办法和专项保密工作方案,及时提出保密工作建议,具体落实保密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决策和部署;(三)负责开展对信息公开、对外交流和宣传报道等各类事项的保密审查工作;(四)组织开展对涉密人员、兼职保密员的教育、培训以及全校性的保密宣传教育;(五)对学校定密和密级调整工作进行审核和业务指导,对国家秘密事项及其载体的接触和知悉范围的确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六)定期组织开展保密大检查,组织制定、实施保密技术防范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防范措施和设施设备进行保密技术检查;(七)及时报告和查处泄密事件,制止、纠正、查处有关保密违纪、违法行为;(八)完成校保密工作委员会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各部门必须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本单位、本部门的保密工作,并设一名兼职保密员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日常保密工作和保密文件、资料(含复印密件)的领取、保管、清退。

第三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第八条学校密件包括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发给学校的机要文件、密码电报、资料等。

乡镇保密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这篇《乡镇保密工作实施方案》是聘才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欢迎浏览,希望能帮到大家。

20XX年我局保密工作将按照切实发挥保密工作“保安全、保发展、促和谐”的职能作用的要求,不断提高保密工作科学化、保密管理法制化、保密技术现代化、保密队伍专业化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保密工作的领导。

为此,将对局保密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霖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廖廷友和杨勤英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通过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制,建立和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协助抓”的保密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自觉履行对保密工作的领导责任。

进一步发挥决策议事作用,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责任,在工作中务必坚持求真务实,使保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保密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确保20XX年工作任务落实。

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保密工作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以“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为目标,努力提高保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适应新时期保密工作任务的需要。

作为主管全区法制宣传的职能部门,我们将督促有关部门继续抓好“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认真完成20XX年新都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配合保密局在全区广泛开展《保密法》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深入浅出、生动直观的宣传教育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按照区保密局的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内部防范体系,提高防窃密能力。

进一步加强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尤其是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杜绝和消除泄密隐患。

继续加强涉密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按照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认真落实重点保密岗位、涉密部位及涉密电脑保护措施,切实解决涉密信息系统内部防范薄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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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实施办法信息来源:时间:2012-10-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院保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医院保密委员会对全院保密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指导,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的原则,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医院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二条保守国家秘密是全院职工的职责和义务。

每位职工都要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规章制度,努力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二章密级文件资料保密管理规定第三条凡上级发来的和我院制发的标明密级的文件、资料应按文件发布层次和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阅读和传达范围。

第四条各种密级文件应指定专人管理,实行专柜保管,严格履行登记、借阅手续。

需要领取或发送涉密文件、资料时,必须派专人专车领取或发送。

凡发出、收进和内部运转的秘密以上文件、资料等,都必须认真清点、登记、编号,按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办理。

阅读和使用秘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场所进行,并办理登记签收手续。

第五条需传阅或承办的密级文件,主管领导和承办人要做到及时阅批、承办,不得横传、积压。

阅办完毕后及时退回医院办公室。

绝密文件原则不出医院办公室。

第六条查阅密级文件、资料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因工作需要借阅密级文件、资料,需经医院主管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查阅、摘录和引用;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凡秘密以上文件、通知等,不能用电话或信件传递。

第七条凡需各部门阅办的密级文件及发至各部门的涉密文件,各单位必须确定专人负责管理,严格履行登记与签收手续,并承担文件安全和保密义务。

建立传阅、借阅手续,按规定的范围传阅,不得随意转借,阅办后的文件及时退回办公室。

第八条密级文件、资料必须存放在加锁的文件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上;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以及下班时,必须将密级文件、资料存放在保密设备内,并关窗锁门,严防失密、泄密。

已阅的文件要及时退回办公室,来不及阅读的文件要锁进文件柜或暂时退回办公室保管。

第九条经医院领导批示的密级文件如需传阅,由机要秘书专人传递,并严格履行登记与签收手续,阅读人不得将涉密文件直接横传给他人,不得擅自留存传阅的密件,阅读完毕后及时交回办公室。

第十条不得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出入公共场所或在无保密措施的地方存放文件;不得将密级文件、资料带回家中阅办。

确因工作需要需携带密件外出的,须经医院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办理供阅手续,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第十一条凡由会议带回的密级文件、资料要及时交医院办公室登记保存,履行手续后阅办,个人不得长期存放。

第十二条复印、翻印或复制密级文件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

秘密级以上文件不准私自翻印、复印和外传。

因工作需要复印、翻印时,须经医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医院文印室凭审批单复印,复印涉密文件不得遮盖原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标志。

对复印、翻印的文件要严格登记复印时间、份数和发放范围,并视同原文件密级管理,阅办完毕后一周内退回办公室。

医院配有复印机的部门,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自行复印涉密文件,严禁将涉密文件拿到营业性的复印场所复印。

严禁复制、复印绝密文件。

第十三条对绝密、机密、秘密的文件,每季度要清理一次,确保秘密的安全。

机要人员和文秘人员对收到和发出的涉密文件要按规定如数清退,各涉密单位每年应定期对当年所存的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不得自行销毁;需要归档的密级文件资料,应按国家及学校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归档和查阅。

第十四条涉密人员、密级文件管理人员离职离岗前,应将所承办保管的文件、资料移交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销毁密级文件、资料应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保密局关于《浙江省国家秘密载体集中回收销毁处理办法》执行,由医院办公室统一负责销毁。

凡需销毁的保密文件、资料,经医院党政办主任审核批准后,由专人负责送省保密局秘密载体销毁中心集中销毁;严禁向废品收购部出售内部和秘密文件、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留和销毁涉密文件。

第十六条绝密级文件应放置在保险柜内,次年由医院机要秘书直接退回上级办公室。

严禁用传真机传输绝密级文件。

存储机要文件的磁盘、光盘等介质按所存文件的最高密级管理。

第十七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如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密级文件丢失,缺损或泄密事故发生,医院保密委员会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非综合档案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外来查档人员和立卷归档人员接待须在医院专职人员的全程陪同下进行。

第十九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增强保密意识,严守党和国家机密,对档案涉及的内容不传播、不抄录,不得违反规定私自提供、复印档案。

第二十条加强档案信息材料的安全保密工作。

未经装订的归档材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可随意堆放。

注意保护电子文件的安全,及时存储和备份电子文件的数据,加强网络安全,按照利用权限,提供档案信息的网络服务。

第二十一条加强库房安全保密管理。

档案密集架开启后要及时关上,案卷提供利用后要及时送回库房;对库藏档案定期清点、核对,及时催回借出的档案。

第二十二条凡需销毁档案,应编造清册,报请有关领导审定后,送指定造纸厂,并由两人监销。

平时办公废纸、废件、重复件等及时用碎纸机粉碎,不得随便乱扔。

第二十三条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需办理交接清点手续。

第三章科技项目资料保密规定第二十四条医院保密委员会对医院的科技保密工作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的职责。

医院科教部对医院的科技保密工作负有具体审核、建档和过程管理的责任。

医院分管科研的领导对本部门的科技保密工作负有分管责任。

从事科研的人员对所进行的科研项目的保密工作负有具体责任。

第二十五条医院科研保密涉及的范围和内容有:1、医院科教部针对涉密项目制订的有关文件及开展的科研项目涉及的研制过程、工艺、关键技术、设计、配方等;2、医院科研成果在对外合作、交流、推广应用、转化生产中的涉密内容;3、科研人员外寄稿件、著作出版中的涉密事项;4、出国(境)科研合作交流,参加国际性会议携带资料中的涉密内容;5、申报专利、知识产权、请奖报奖中涉及国家科学机密、国防安全的内容;6、传统中成药的特殊生产工艺和中药饮片炮制的关键技术;7、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的中医药项目中的关键技术和药物配方;8、经县和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验证,并经省、部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确认有特殊效果的民间单、验、秘方及诊疗技术等。

第二十六条接待国(境)外人员参观医院科学技术秘密事项,需经医院保密委员会和科教部审查批准。

各部门和个人在对外科学技术交流合作中,不得涉及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和医院的科研保密内容。

确需对外提供科学技术秘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章医院网站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医院网站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制度,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

第二十八条严格执行网络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

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第二十九条医院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网络与公共网实行物理隔离,杜绝上外网或国际互联网。

凡带有秘密信息及保密内容的计算机、软盘等涉密载体,必须有专用的保管地点、锁定密码、专人保管,各项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第三十条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保密检查和动态监测。

凡属于国家秘密文件,不宜公开的内部资料和涉密科研成果一律不得输入计算机互联网络;存储有涉密内容的计算机介质(软盘、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一律不得在接入互联网络的计算机上使用。

严禁用传真机传输绝密文件,机密、秘密级文件传输应使用加密机。

第三十一条要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电子涉密信息借阅、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存、销毁等制度。

对电子信息人员要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并要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五章外事活动保密规定第三十二条涉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保密法规和医院的各项保密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涉外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05〕81号)精神,切实做好医院的涉外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

第三十三条医院外事接待活动中,尤其是重大的涉外活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严格按上级批准的内容、范围进行交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规章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及涉外人员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准将未经许可的秘密载体带入涉外活动现场。

第三十四条医院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出境,应严格按照院内审批程序和上级有关文件办理。

因公出国(境)行前由医院外事、科研部门分别负责进行外事纪律和科技保密教育,制定保密措施,未经批准不得携带秘密载体出国出境,确因工作需要,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许可证,在境外由专人负责保管。

在外期间,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场所谈论秘密内容和阅读秘密文件。

第六章保密要害部位涉密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保密要害部位是指机关、单位内部集中制作、存储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

保密要害部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确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密防范、确保安全。

第三十六条保密要害部位的主要负责人职责:1、确保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2、结合本部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3、建立岗位责任制,把保密责任落实到人;4、定期进行保密教育,使所属工作人员增强保密意识,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5、对所属工作人员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6、对所属工作人员辞职、调动、因私出国(境)申请提出意见;7、定期对保密环境和涉密载体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泄密隐患。

第三十七条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的要求:1、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必须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政治可靠、历史清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2、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承担保密责任,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3、涉密人员上岗前,要按照浙江省保密局、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保密岗位资格培训;涉密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将本人使用的内部以上文件、资料等清理移交院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交省涉密载体销毁中心处理。

第三十八条保密要害部位所在办公场所,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保密技术装备。

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应符合保密管理要求和保密技术标准;使用进口设备和产品,应进行安全技术检查。

第三十九条保密要害部位使用涉密计算机、涉密电磁介质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七章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第四十条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坚持突出重点、综合防范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与方便使用相结合,健全制度与加强自律相结合,积极预防与依法查处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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