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合集下载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一)单选题1、《河南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豫交文〔2021〕25号文件中,以整治提升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小于的路段为具体任务。

A.90B.92C.95D.85答案(B)(出自《河南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豫交文〔2021〕25号)2、《河南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豫交文〔2021〕25号文件中,以整治提升路面行驶质量指数(RQI)小于路段为具体任务。

A.85B.90C.92D.95答案(B)(出自《河南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豫交文〔2021〕25号)3、《河南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豫交文〔2021〕25号文件中,以整治提升路面车辙深度指数(RDI)小于路段为具体任务。

A.85B.92C.90D.95答案(C)(出自《河南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豫交文〔2021〕25号)4、《河南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豫交文〔2021〕25号文件中,分轻重缓急,2021年处治超标路段占总里程的以上。

A.30%B.40%C.50%D.60%答案(C)(出自《河南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豫交文〔2021〕25号)5、《河南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豫交文〔2021〕25号文件中,分轻重缓急,2022年处治超标路段占总里程的以上。

A.30%B.40%C.50%D.60%答案(A)(出自《河南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豫交文〔2021〕25号)6、《河南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豫交文〔2021〕25号文件中,对发现四、五类桥梁(隧道)当年处治率达到。

2024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三篇)

2024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三篇)

2024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____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一、背景概述公路交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民生保障。

然而,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公路交通领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和“三乱”现象,包括道路交通秩序乱、运输市场秩序乱和公路建设秩序乱。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交通秩序,提升公路交通运输整体效益,加快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制定____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具体措施如下:二、道路交通秩序整治1. 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监控和精确定位,并加大对非法酒驾、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

2. 建立健全交通信用体系。

通过建立公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和信用评价数据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追溯和信用评价,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行为进行严厉惩戒,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习惯。

3.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

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通过组织演讲比赛、举办宣传展览、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等方式,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增强文明出行、守法驾驶的自觉性。

4. 完善城市交通规划和交通设施建设。

加大城市交通设施建设投入,合理规划城市道路交通布局,提升城市交通运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交通运输效益。

三、运输市场秩序整治1. 健全公路运输市场监管体系。

加强对运输市场从业人员资质的审核和管理,完善公路运输市场准入制度,严禁无证从业和违法经营,打击不合规经营行为,提高运输市场的准入门槛和规范度。

2. 推进货物运输统一运单制度。

建立统一的货物运输运单管理平台,实施电子运单制度,推进货物运输信息全程留痕,提高货物流转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加强运输市场信息透明度和监管效能。

3. 建立健全公路货物运价机制。

加强对公路货物运价形成过程的监管,推进公路货物运价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公路货物运价的市场供求调节机制,减少恶性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提高运输市场集中度。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13445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13445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13445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21.06.07•【字号】豫交建管函〔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13445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豫交建管函〔2021〕11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河南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13445工程”各项目建设单位:为推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13445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豫交文〔2020〕61号)深入实施,促进高速公路“13445工程”质量管控水平、安全保障水平、信息化应用水平、从业人员素质全面提升,为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省厅制定了《高速公路“13445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6月7日高速公路“13445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三年行动方案为推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13445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豫交文〔2020〕61号)深入实施,进一步明确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目标任务,全面提升高速公路“13445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水平,结合我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大工程要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以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为主线,以创建优质工程为目标,将“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的建设理念和“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价值倡导贯穿到高速公路“13445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全过程,全面推进高速公路“13445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近期交通公路执法有关问题的通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近期交通公路执法有关问题的通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近期交通公路执法有关问题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14.05.23•【字号】豫交文〔2014〕316号•【施行日期】2014.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近期交通公路执法有关问题的通报豫交文〔2014〕316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去年11月底永城“11.14”事件曝光后,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自去年12月10日至今年3月10日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公路执法专项整改活动,省厅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了全省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制定印发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实施方案》,修订出台了《不规范行政执法和公路“三乱”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

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层层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并从加强监督检查、清理执法人员、理顺执法体制、推行科技执法等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和整改公路执法中存在的15项突出问题。

通过三个月的专项整改,全省公路执法人员思想认识得到了明显提高,规范执法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执法形象得到了新的改善,违规执法案件举报率大幅下降,公路“三乱”反弹现象得到了初步遏制,有力地推动了公路执法工作的规范有效开展。

但是,在专项整改期间,仍有部分市、县存在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专项整改流于形式,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特别是近一段时期,公路“三乱”事件仍时有发生,有的被媒体曝光,有的被纠风部门通报和立案调查,严重影响了交通公路执法形象。

现将影响较大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1、4月16日,央视七套《聚焦三农》栏目对驻马店市汝南县公路管理局王庄超限检测站执法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曝光,主要反映该站检测称重设备不准确,罚缴不分离和只罚款不卸货等问题。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4.14•【字号】•【施行日期】2022.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防治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现将《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4月14日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交文〔2022〕74号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委办〔2022〕9号)要求,为指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完成2022年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力度不减,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运输结构调整、老旧车辆淘汰、扬尘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管控、行业水污染防治等为重点,统筹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提升科技监管手段和治理水平,促进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一)持续调整交通运输结构1.推动“公转铁”“公转水”。

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653工程”,重点实施滑县专用铁路、国家成品油储备能力建设七三七处工程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加快推进周口港、淮滨港、漯河港疏港铁路前期工作。

实施内河水运通江达海工程,加快推进淮河、沙颍河等高等级航道建设,推动内河水运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厅多式联运办,交通中心,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2.推动大宗货物清洁运输。

王金伍剑挑公路“三乱”

王金伍剑挑公路“三乱”

王金伍剑挑公路“三乱”原本只是一个普通企业职工的王金伍,可能一辈子都不会与公路“三乱”扯上关系,但偏偏他下了岗,并为再谋生跑起了货车。

和不计其数的货车司机一样,刚入行的王金伍便遭遇公路“三乱”,但认真、较真的他却选择了维权。

□ 本刊记者 郑旭元旦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河南某地交管部门负责人与货车司机王金伍取得了联系,希望能面对面交流,一来感谢王对当地警务工作的监督,二来承诺要杜绝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瑕疵”。

对于王金伍而言,类似的预约面谈电话近期已经接到很多,对方多因公路执法环节存在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公路“三乱”被他投诉或代理行政复议。

尽管来者的终极目标是冰释前嫌,但王金伍也有自己的判断:“我更想对方能够通过我的维权行为,依法处罚、文明执法,而不是来找我息事宁人!”亮剑获嘉之“乱”王金伍的维权战役曾在2012年初冬引起全国关注。

去年11月中旬,互联网上疯传一段“获嘉交警收黑钱”的视频,尽管我更想对方能够通过我的维权行为,依法处罚、文明执法,而不是来找我息事宁人!这段视频时长仅为459秒,却一剑刺中了获嘉警界的“死穴”。

其实,在这段视频影像里,最令网民玩味的一句对白是那句“一毛不拔”。

根据视频显示,交警将货车拦下后,驾驶员从车窗递出一沓钱,交警接过钱就离开,没有说明罚款原因,也未开罚单。

一名交警告诉驾驶员说,“到这儿一毛不拔让你走,不可能吧?”,另一名司机让交警出示证件,对方却称,“我不出示,你已经妨碍交通。

”此事见光后,当地公安局主要负责人立即面见视频发布者王金伍,几乎同时,河南省公安厅也针对视频所反映的情况展开调查。

去年11月26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出台《河南省交警系统规范道路执勤执法行为六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今后凡再出现路面执勤民警、交通管理员违规收“黑钱”的情况,大队长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并调出交警队伍。

《规定》公布的第二天,公安部交管局队伍建设指导处处长顾祝祥会见王金伍,不仅听取了他对全国交警执法现状的看法和建议,并向他表示,以后如有交警违规的事情,可直接反映至公安部。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流动治超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流动治超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流动治超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14.03.10•【字号】豫交文〔2014〕148号•【施行日期】2014.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流动治超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4〕14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永城“11.14”事件发生后,为全面吸取深刻教训,省厅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全省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活动,并暂停了流动治超执法工作。

目前,专项整改工作已经结束,省厅决定重启流动治超工作。

为确保流动治超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杜绝公路“三乱”发生,现将有关规定和要求通知如下:一、明确管理责任,严格审批程序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本辖区内流动治超工作的协调和监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严密组织实施,并对流动治超工作负主要责任。

各级在启动流动治超工作前,要向省厅上报《流动治超工作承诺书》,作出规范执法的承诺,明确加强监管的措施,确保严格执行规定,杜绝公路“三乱”现象发生。

厅公路局具体负责审查,对符合流动治超条件的,通知其重新启动流动治超工作。

流动治超工作方案(计划)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纠风等有关部门联合编制,以季度为时间段,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并报省交通运输、纠风等有关部门备案。

二、落实有关规定,规范执法行为流动治超工作必须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开展流动治超工作应以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为依托,在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附近、故意绕行逃避检测的超限车辆较多或者短途超限运输情形严重的路段的关键地点,利用移动检测设备实施流动检测;经流动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应当就近引导至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或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审定的具有卸载条件的场所依法处理,必须先卸货、后罚款,严禁只罚款、不卸货。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12.20•【字号】豫政[1994]85号•【施行日期】1994.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豫政〔1994〕85号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基本上保证了国道、省道的安全与畅通,县乡公路的“三乱”问题也基本得到遏制。

但是,公路“三乱”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治理,少数部门和单位不能严格依章办事,滥用职权上路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内部管理比较混乱,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有的收费站的收费人员和交警巡逻执勤人员在执行检查、收费、罚款和纠正违章公务时方法不当,造成交通阻塞等现象时有发生。

国务院前不久发出的《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国发〔1994〕4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治理公路“三乱”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对于从根本上治理我省公路“三乱”,保证公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一、要认真学习和宣传《通知》精神,提高认识,增强治理公路“三乱”的自觉性。

各市、县政府、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都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

政府各执法、执纪、执收、执罚部门在近期内要相对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本系统有上路检查、收费、罚款职能的人员集中学习《通知》原文。

要通过学习,充分认识治理公路“三乱”对于反腐纠风,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我省对外开放带动战略的重要意义。

要自觉处理好大局与局部的关系、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依法管理与制止公路“三乱”的关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监督检查情况。有健全的社会监督机制,各种规定、依据、标准按要求公示,设立的举报投诉电话通过新闻媒介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始终保持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对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五条禁令”和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日常注重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群众满意率高。
第六条治理工作的年度检查,是省厅对各省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的专项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重视本辖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完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注重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十一条省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周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综合得分列前5名的,确定为优秀;综合得分列6-11名的,确定为良好;综合得分列12-17名的,确定为合格;综合得分列最后1名同时在6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周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综合得分列前2名的,确定为优秀;综合得分列3-5名的,确定为良好;综合得分列6-9名的,确定为合格;综合得分列最后1名同时在6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
第三章 考核标准和方法
第九条治理工作一个考核周期内,考核得分由周期内每一年的年度检查得分和奖惩分数共同确定。考核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周期考核分数=第1年年度检查得分×50%+第2年年度检查得分×50%+奖惩分数。
第十条奖惩分数的确定。
(一)在省辖市政风行风评议周期中,群众满意率列当地前三名的,加10分。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检查考核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布部门】河南省交通厅
【发布日期】2012.12.12
【实施日期】2012.1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检查考核办法》的通知
第二章 检查考核内容
第五条治理工作的日常检查,是省厅根据全省治理工作情况,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的规范执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现场进行扣分,结果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日常检查扣分情况计入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年度检查成绩。
第四章 奖惩措施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评先评优及政风行风评议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严重公路“三乱”问题和考核不合格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评先评优资格,不得被评为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被评为交通运输系统先进个人。
第十四条省厅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同时对治理工作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通报情况抄送当地市委、市政府、市政府纠风办。
(豫交文〔2012〕112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省厅对《河南省交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第七条年度检查由省厅统一组织实施,一般在每年12月份至次年1月份进行,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将本部门的自查报告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驻厅监察室。自查报告同时是治理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八条周期考核是省厅在一个行风评议周期(2年)内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治理工作的综合考核。周期考核成绩以日常检查情况和年度检查情况为主要依据。
(二)规范管理情况。各项治理措施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种信息、数据上报及时、准确;日常注重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遵章守纪,作风严谨,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群众越级举报投诉逐年减少;定期研究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公路“三乱”反弹。
(三)快速反应情况。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坚持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制;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并建立登记台帐,坚持来电必查、来信必办、有错必纠,行动迅速,反馈及时,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定期对快速反应机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012年12月12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治理工作力度,推进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河南省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单位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豫纠组〔2004〕10号),结合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检查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标准的原则,采取日常检查、年度检查与周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准确评价工作业绩。
第三条按照省政府纠风办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周期,治理工作实行周期考核制度,每2年定为一个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内每年组织1次年度检查。考核对象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省政府纠风办对被考核主体进行调整前,扩权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仍纳入所在省辖市中考核。
第四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检查和考核工作,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与省厅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建设项目支持力度挂钩。
(二)在治理工作考核周期内,被省级以上新闻单位作为纠风工作正面典型予以宣传的,加5分。
(三)在省辖市政风行风评议周期中,群众满意率列当地后三名的,扣10分;群众满意率列倒数第4名至第10名的,扣5分。
(四)被省级以上新闻单位曝光并查证属实的公路"三乱"案件,以及被省(部)纠风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被国纠办通报批评的,每发生一起扣10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