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三政2013(066)号文补偿标准
河南三门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三门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
征地来建设基础设施虽然有利于国家的经济发展,但是在征地过程中会造成被征地农民的损失,特别是耕地的征用使得许多农民失去经济来源。
为了将被征地农民的损失降到最低,在征地工作中征地办需要根据政府出台的征地补偿标准向被征地农民发放征地补偿款。
那么在河南三门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具体的补偿办法将在下文为您介绍,请继续往下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证国家建设和城市建设有计划地进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各种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均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应服从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第四条被拆迁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国家建设需要,按规定的期限搬迁。
拆迁人必须依照本细则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个人。
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
第二章拆迁管理第六条三门峡市房产管理处是三门峡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主管部门,主管全市规划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三门峡市房产管理处内设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拆迁办),具体负责本市规划区内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日常工作。
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有关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细则的贯彻实施;(二)审批拆迁人提交的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三)对被委托拆迁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从事拆迁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和检查、指导;(四)调解、裁决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有关纠纷;(五)实施市政府交办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拆迁安置工作;(六)对违反有关房屋拆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细则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纠正或处罚。
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综述

20
一、建筑物补偿标准(七)
名称
规格
标准(元/米)
备注
2013-66号
2010-47号
28.地埋铁管
直径6分
12
10
1.出水口配套设施(含水泥台):150元/套。
2.阀门:1寸,30元/个;2寸,50元/个;3寸,70元/个;4寸以上120元/个。
直径8分
14
12
直径1寸
18
15
直径1.2寸
24
108
90
36.硬化台
0.5×0.4×0.5米
个
18
15
37.墓碑
1.6米以上
块
151
126
1.4-1.6米
126
105
1.4米以下
101
84
38.纪念碑
4×3×0.6米
个
630
525
39.坟墓
一墓一棺
座
600
400
一墓双棺
800
650
40.供电通讯线路(包括线路拆迁)
水泥电杆,高度8-10米
根
302
20
直径1.5寸
30
25
直径2寸
36
30
直径2.5寸
42
35
直径3寸
54
45
直径4寸
72
60
直径6寸
96
80
29.地埋水泥管
直径30厘米
64
53
直径50厘米
151
126
30.地埋塑料管
直径6分
4
3
1.出水口配套设施(含水泥台):95元/套。
2.阀门:1寸,12元/个;2寸,24元/个;3寸,36元/个;4寸以上60元/个。
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90
36.硬化台
0.5×0.4×0.5米
个
18
15
37.墓碑
1.6米以上
块
151
126
1.4-1.6米
126
105
1.4米以下
101
84
38.纪念碑
4×3×0.6米
个
630
525
39.坟墓
一墓一棺
座
600
400
一墓双棺
800
650
40.供电通讯线路(包括线路拆迁)
水泥电杆,高度8-10米
根
302
砖混
平方米
290
242
土窑
168
140
25.花池
砖砌
平方米
18
15
26.硬化水缸
直径0.8米,高1.5米
个
101
84
直径1.2米,高1.5米
151
126
27.硬化水渠
横断面1平方米以上
米
120
100
横断面0.5-1平方米
96
80
横断面0.5平方米
72
60
横断面0.3-0.5平方米
48
40
横断面0.3平方米以下
80
8年及8年以上
216
180
说明
1.果树类包括苹果、桃、杏、梨、枣、樱桃、石榴、柿树、核桃等树种。
2.果树类树龄计算办法:以征地清点时,果树在被征地地块实际生长年限为准(园艺部门认定)。
3.大龄果树类(包括养干树)移栽树龄计算办法:4年及4年以上大树(苗)移栽到被征地的树龄,按在被征地地块的生长年限加1年计算:未满4年的树苗移栽到被征地的树龄,按在被征地地块的生长年限计算。
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42000
出水口直径2寸以上,电力、水泵等配套设施齐全,能正常供水,每增加1米,增加200元。
废弃机井
21000
21000
设施齐全,井深大于40米。
(2013-66号与2010-47号标准相同)
10500
10500
无配套设施,井深大于40米。
15.水井
水井20米深
眼
6300
6300
有内衬,每增加1米,增加300元。
三级
442
368
结构为砖木,房屋层高2.8米以上,外墙三面砖砌体,外墙装饰标准一般,瓦顶。
四级
391
326
结构为一般的砖木,房屋层高2.8米以下,外墙两面砖砌体,外墙装饰标准一般,瓦顶。
3.土木结构房屋
及门楼
一级
391
326
结构为外墙三面土墙,有部分砖石砌墙,房屋层高2.8米以上,房内带木楼板,瓦顶。
105
土坑内套水泥抹面水池、粪池。
21
21
土坝、土水池。
5
5
18.红薯窖、土坑
深3-5米,容量2000-4000斤。
个
252
210
深度1米以上,直径0.5米以上。
76
63
19.温室
有供热设施,钢、砼骨架,玻璃顶。
平方米
84
84
(2013-66号与2010-47号标准相同)
无供热设施,钢、砼骨架,玻璃顶。
四级
19
16
结构为四面无墙,砖柱或水泥或木柱,石棉瓦或油毡顶。
11.地坪
水泥
50
42
厚度12厘米以上。
彩色水泥砖
41
34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13•【字号】三政[2009]31号•【施行日期】2009.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三政〔2009〕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三门峡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五月十三日三门峡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规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制度,是指政府对农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家庭实行救助的制度。
第三条实施农村低保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二)政府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原则;(三)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政府财政保障的原则;(四)属地管理的原则;(五)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低保制度实行政府负责制。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低保的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和管理农村低保资金。
统计、物价、审计、农业、林业、教育、卫生、建设、残联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民政部门做好农村低保的相关工作,落实扶助优惠政策。
乡(镇)政府(含有农村居民的街道办事处,下同)负责对农村低保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村(居)民委员会承担和管理本村居民的低保申请、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基础性工作。
2013年河南征地最新补偿标准

目录郑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表1-1郑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1郑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1郑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1郑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1郑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1郑州市上街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表1-2郑州市中牟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表1-3郑州市中牟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3郑州市中牟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3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续表1-3郑州市巩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4郑州市巩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4郑州市巩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4郑州市巩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4郑州市巩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4郑州市荥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5郑州市荥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5郑州市荥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5郑州市荥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5郑州市新密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表1-6郑州市新密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6郑州市新密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6郑州市新密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6郑州市新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表1-7郑州市新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7郑州市新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7郑州市新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7郑州市登封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表1-8郑州市登封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8郑州市登封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8郑州市登封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1-8开封市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表2-1开封市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2-1开封市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2-1开封市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2-1开封市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2-1开封市杞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表2-2开封市杞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2-2开封市杞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2-2开封市杞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2-2开封市杞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2-2开封市通许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表2-3开封市通许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2-3开封市通许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2-3开封市尉氏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表2-4开封市尉氏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2-4开封市尉氏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2-4开封市尉氏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续表2-4。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城市引水工程建设用地和地面附属物赔偿补偿标准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城市引水工程建设用地和地面附属物赔偿补偿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16•【字号】三政办[2007]21号•【施行日期】2007.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城市引水工程建设用地和地面附属物赔偿补偿标准的通知(三政办〔2007〕21号)灵宝市、陕县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门峡市城市引水工程建设用地和地面附属物赔偿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三门峡市城市引水工程建设用地和地面附属物赔偿补偿标准表1┏━━━━━━━━━━━━━┯━━┯━━━┯━━━━━━━━━━━━━━━━━━━━━━━━━━━━━┓┃项目│单位│标准(│备注┃┃││元)│┃┠─────────────┼──┼───┼─────────────────────────────┨┃一、农村移民补偿│││┃┠─────────────┼──┼───┼─────────────────────────────┨┃(一)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1.征用土地│││┃┠─────────────┼──┼───┼─────────────────────────────┨┃基本农田│ 亩│ 25000│┃┠─────────────┼──┼───┼─────────────────────────────┨┃其他土地│ 亩│ 16000│┃┠─────────────┼──┼───┼─────────────────────────────┨┃ 2.青苗补偿费│││┃┠─────────────┼──┼───┼─────────────────────────────┨┃临时占地│ 亩│1000│一年产值。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15•【字号】三政[2006]36号•【施行日期】2006.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2006〕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同意《三门峡市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三门峡市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方案多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开发性移民方针,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扶持力度,积极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为保护水库移民权益、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多种因素影响,目前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依然较差,有部分移民仍然生活在贫困之中。
据调查,全市现有各类水库农村移民约23万人(其中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20万人,小型水库农村移民3万人)。
2005年人均耕地0.7亩,人均纯收入824元,相当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935元的28%,其中有近30%的移民是贫困人口。
为继续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新时期水利水电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6〕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前提下,通过完善后期扶持政策,进一步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