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作业题(一)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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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一)》作业题(一)

(课程代码:03942)

一、案例分析题

已知A项目为某甲级医院门诊楼,某施工单位拟投标此楼的土建工程。造价师根据该施工企业的定额和招标文件,分析得知此楼需人、材、机合计为2500万元,假定管理费按人、材、机之和的18%计,利润按4.5%计,规费按6.85%计,综合税率按3.51%计,工期为1年,不考虑风险。

问题:列式计算A项目的建筑工程费用。

(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以万元为单位)

解:土建工程人、材、机之和:2500万元

管理费:2500*18%=450万元

利润:(2500+450)*4.5%=132.75万元

规费:(2500+450+132.75)*6.85%=211.16万元

税金:(2500+450+132.75+211.16)*3.51%=115.61万元

建筑工程费用:2500+450+132.75+11.16+115.61=3209.52万元

二、案例分析题

背景:

某办公楼的招标人于2016年10月8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共5家投标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2~18日9至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5家投标单位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单位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单位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共4家投标单位投标,并宣读该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价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个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单位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单位B为中标人。由于投标单位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月1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单位B于11月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

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D、C、B、E,因此,从11月16日至12月11日招标人又与投标单位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单位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单位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如下:

1.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2.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在哪些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请逐一说明原因。

答:一、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投标邀请书,邀约是投保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二、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的不妥之处如下:

1、开标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因此8日截止9日开标不妥。

2、标书密封情况硬由投标人或其推举的代表检查不应由招标人宣布。

3、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背景交代六人为双数不妥。并且专家应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不应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4、除招标人授权外,评标委员会不能直接确定中标人。

三、案例分析题

背景:

某工程项目采用了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4项临时停工事件:

事件1:5月20日~5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

事件2: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

事件3:6月7日~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

事件4:6月11日~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如下:

1.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该索赔要求是否成立?为什么?

3.若承包商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日工资标准计算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计算?

4.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在6月25日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26天,成本损失费人民币2万元/天(此费率已经造价工程师核准)和利润损失费人民币2千元/天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57.2万元。应批准延长工期多少天?索赔款额多少万元?

5.在业主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中是否应扣除因设备故障引起的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为什么?

答:1、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3)按合同规定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

2、因砂场地点的变化提出的索赔不能被批准,原因如下:

(1)承包商应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并考虑相关风险; (2)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 (3)材料供应的情况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合理预见到的。

3、该算法不合理。因窝工闲置的设备按折旧费或停滞台班费或租赁费计算,不包括运转费部分;人工费损失应考虑这部分工人调做其他工作时工效降低的损失费用,一般用工日单价乘以一个测算的降效系数计算这一部分损失,而且只按成本费用计算,不包括利润。

4、可以批准的费用索赔额为44万元人民币。原因如下:

(1)5月20日至5月26日出现的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

(2)5月24日至6月10日是由于业主迟交图纸引起的,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可以索赔,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索赔额为18天×2万/天=36万元。

(3)6月7日至6月12日的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

(4)6月11日至6月14日的停电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自然条件变化,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可以索赔,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索赔额为4天×2万/ 天=8万元。

5、业主不应在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因为设备故障引起的工程进度拖延不等于竣工工期的延误。如果承包人能够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不会造成工期延误。如果承包人不能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将会造成工期延误,所以,工期提前奖励或拖期罚款应在竣工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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