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监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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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监管措施及对策

农机监管措施及对策

修等。我国还会制定新 的机械标准 , 将“ 人本” 思想纳入 其 中。机械设计安全会过渡到产品安全方面 , 机械产品 也会有更长的寿命周期。 这是机械安全标准化发展的新 模式。
2 . 3机械 安全将 备 受关注和 重视
近些年 , 我 国机 械安全 问题 已受到社 会大 众 的广 泛 关注 。国家 有关监 管部 门都大力 推广预 防为 主 、 安 全第 兼 治标本 的政策 , 以减少 机械 事故 的发生 。现 阶段 ,
2 0 1 2 ( 1 8 ) .
【 3 ] 余金 涛. 机械 安全标 准化发展 现状 与趋势Ⅱ 】 _ 科技 与企业,
2 0 1 1 ( 1 2 ) .
【 4 】 宁燕 , 富锐 , 张晓飞, 刘 治永 . 我 国机 械 安 全 标 准化 发 展 现 状及展望Ⅱ 】 . 机 械 工 业标 准 化 与 质量 , 2 0 1 0 ( 6 ) .
2 . 5安全 标准和 安全 生产全 面结合
的技术法规 , 构建出我 国机械安全技术的标准。 田
参考文献 : [ 1 】 楼春辉. 浅谈机械安全标准化发展现 状及趋 势U 】 冲 国高新
技 术 企 业, 2 0 0 9 ( 9 ) .
【 2 ] 张辉 . 机械安全 标准化发展现 状与趋 势Ⅱ ] . 科技 致 富向导,
5 2 表礼 2 0 1 3 年第6 期
论新 形势下农机 安全监理工作 的思路及对 策
王春 英 河 北永年 县农 牧局 0 5 7 1 5 0
摘 要: 农机监理是依 靠 国家有 关农业机械和 安全生产方针 、 政 策、 法规对农 业机械及 其驾驶操作人 员进行 以牌证 管理 为基 本 内 容 的安全监督 管理 , 在确保农业机械及操作人 保障人 民生命财产安全 、 促 进农村经济发 展 方面具有 重要作 用。本 文论述 了监理 的重要性 , 监 理工作 中存在 的问题和 对策 。 关键词 : 农机 安全监 理 ; 监理作 用; 存在 问题 ; 对策

农业机械化执法工作总结

农业机械化执法工作总结

农业机械化执法工作总结
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然而,农业机械化也带来了一些新的管理挑战,如机械设备的安全问题、违法违规操作等。

为了保障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安全和有序进行,各级执法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农业机械化执法工作。

一、加强农业机械化执法宣传教育。

执法部门通过开展农业机械化执法宣传教育活动,向农民和农机手普及农业机械化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引导他们规范使用农业机械设备。

二、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执法监管体系。

执法部门加强对农业机械化生产企业和农机服务站的监管,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执法监管体系,加大对农业机械设备的安全性检查力度,确保农业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

三、严格执法,加大农业机械化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执法部门对农业机械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违法违规的农机企业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农业机械化生产的正常秩序。

四、加强农业机械化执法工作的协作联动。

执法部门加强与农业、质监、安监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业机械化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农业机械化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效地保障了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然而,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农业机械化执法工作还存在不少不足和问题,需要继续加强和改进。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执法部门能够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机械化执法工作的重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联动,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执法工作的效能,为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农机安全监管整改措施

农机安全监管整改措施

农机安全监管整改措施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农业是国家的基础产业,而农机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工具。

然而,在农机的使用过程中,安全问题一直是一个严重的困扰。

为了保障农民的安全和农机的正常运行,农机安全监管整改措施十分必要。

一、确保农机质量合格农机质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效率和安全,因此农机的质量必须是合格的。

政府应加大对农机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农机,确保其安全性和稳定性。

同时,建立农机质量追溯体系,对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追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二、加强农机使用培训农机的操作安全性非常重要,而很多农民并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农机使用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农民进行农机使用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三、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农机安全监管是保障农机安全的关键环节。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农机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管。

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机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机使用环节的监管,建立农机使用档案,定期检测维修,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农机进行整改或淘汰。

四、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农机安全意识是农民生产中必须具备的一种素质。

政府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对农机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让农民充分了解农机的安全性能和使用方法,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防范潜在的危险。

总之,农机安全监管整改措施对于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管的力度,确保农机的质量合格、农民的安全意识提升和农机的安全使用,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农业生产环境。

【2000字】第二篇示例:农村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和保障。

为提高农作物生产效率,减少农民的体力劳动力,我国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使得农机在农作物生产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引言农业是我国经济基础和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农业机械是现代农业生产的重要助手。

随着农业机械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业机械的数量和类型也在不断增加。

与此同时,农业机械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给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为保障农业机械的安全使用,完善农业机械管理制度,提升农民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制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一、监管主体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由农业部门承担。

二、监管职责1.制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规划和标准;2.监督检查农业机械生产、销售、使用等活动;3.审核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监督报告;4.对生产、销售、使用中发现的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5.开展农业机械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6.指导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改造和更新换代工作。

三、安全监管机制1.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体系。

建立与农业机械产品和使用环境相适应的技术标准,规定农业机械的设计、制造、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体系,加强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

3.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制定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的预防、控制、管理体系,包括加强农民的安全教育、提升农民的安全技能,加强农业机械安全检查等措施。

4.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农业机械安全事故统一报告、调查、处理和处置的机制,对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及时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监督管理措施1.加强农业机械生产、销售的许可证管理,对未获得生产、销售许可证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或关闭;2.严格实施农业机械产品标志强制认证,加强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监管;3.加强农业机械销售场所和使用地点的检查和监督,提高农业机械使用的安全性;4.检查农业机械生产和销售企业,监督其生产、销售行为是否合法,配备和使用的安全保卫装置是否完备;5.对农业机械生产和销售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和查处,加强违法行为曝光力度。

加强农业机械化发展对策

加强农业机械化发展对策

加强农业机械化发展对策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业生产水平不断提高,为农民增加了收入,也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仍面临许多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加强农业机械化发展,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粮食安全。

一、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科技是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要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研力量,研发先进的农业机械装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赋予农业机械更智能化、自动化功能,提高农业生产的智能化水平。

加强科技推广,普及先进农业机械化技术,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

二、加强农业机械化设施建设。

农业机械化设施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基础,包括农机站、农机库、农田水利设施等。

要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设施的投入建设,完善农业机械化设施建设规划,提高农业机械化设施的覆盖面和利用率。

加强农机库管理,提高农机设备的利用效率,减少浪费现象。

三、加强农业机械化人才培养。

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需要大批高素质的农业机械化技术人才。

要加大对农业机械化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体系,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人才的培养质量,促进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四、加强对农村经济的政策支持。

为了推动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政府需要提出更多的政策支持。

包括对农机购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机推广应用给予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农民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化设备。

加大对农机合作组织的支持力度,鼓励农机合作组织的发展,推动农业机械化服务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六、加强对农机设备的质量监管。

农业机械化发展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农机设备的质量监管,防止低劣产品流入市场,保障农机设备的质量和安全。

要建立健全农机设备质量监管体系,加大对农机设备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提高农机设备的质量标准,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七、加强农业机械化经营主体的培育。

在农业机械化发展过程中,需要加强农业机械化经营主体的培育,促进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

农机销售监管方案

农机销售监管方案

农机销售监管方案背景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农业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农机销售也愈发活跃,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监管难题,如乱象频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对农机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

监管现状目前,农机销售监管主要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公安部等部门负责,监管职责涵盖农机产品生产、销售、流通、维修等全过程。

但由于监管体制存在缺陷,监管信息不对称,监管手段落后,加之农机销售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化程度高,导致监管滞后、难度大、效果欠佳。

监管方案针对目前农机销售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方案:加强监管部门沟通协作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公安部等部门应加强沟通协作,形成联合办公机制,协同开展监管工作,并增加资金投入,提升监管力度。

完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加强顶层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农机销售行业的准入门槛、标准规范、企业登记等制度,为监管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建立信息平台和监管体系建立农机销售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系统化、公开透明化,无缝对接各级监管部门,开展信息采集、共享、分析,加强农机销售监管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和行业自律加强市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登记、备案制度,开展信用评级、黑名单公示等措施,增加违法成本和信用惩戒力度,促进农机销售行业自律和规范。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农机销售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监督机构,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和监管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结语农机销售监管方案的实施是维护农机销售市场健康发展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必然选择,需要各级监管部门、相关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协同配合,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促进农机销售市场的良性发展。

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措施

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措施
对农业机械产品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加强产品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推动农业机 械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02
农机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农机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构成
农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农机销售企业
负责制定农机质量标准、监督农机产 品质量、处理质量投诉等。
负责销售符合标准的农机产品,提供 售后服务等。
农机生产企业
负责按照相关标准生产农机产品,确 保产品质量合格。
培训方法
采用理论教学、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提高学员的动手能力 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农机质量监督培训的效果评估与改进
效果评估
通过考试、考核、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培训效 果进行评估,了解学员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 度和应用能力。
改进措施
根据评估结果,针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调 整培训内容和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同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培训教师的 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VS
农机质量违法行为的处理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程度,采取相应的 处理措施,如责令停止销售、召回、罚款 等。
农机质量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经济处罚
对农机质量违法行为进行罚款,金额根据违法程 度和造成损失的大小确定。
行政处罚
对违法企业或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如吊销营业执 照、限制从业等。
刑事处罚
对严重农机质量违法行为,涉及刑事责任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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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01
制定农机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
02 对农机产品质量进行抽查,确保产品质量 合格。
03
处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调查处理质量事 故。
04
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维护市场秩序。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持 不 懈 , 之 以恒 。 持
22 严 把 关 口 .
时, 农业机械的快速增长, 作业领域的不断拓宽 , 使农机安全生 产形势更加严峻。 尤其是《 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
施后 , 机 安 全监 督 管 理 工作 出现 了许 多 新 问题 、 困难 。 农 新 面对 新形 势 、 机 遇 、 新 新挑 战 , 何 加 强 农 机 安 全 监督 管 理工 作 , 如 是 当前 应 该 思考 的 一个 重 大 问题 。
要严格把好报户 、 检审、 建档和考核发证关 口。 对无产 品合 格证 、生产许可证和初检不合格 的农业机械坚决不予报户 ; 对 检 审不合格的机械 、 人员坚决不允许继续行使和驾驶 ; 对未经
1 加 强农 机 安全 宣传 教 育 提 高全 民法制 观念 和 安全 意识
11 农 机 安全 生产 的 重要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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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稿 日期 ] 2 0— 1 0 08 1—2
[ 邮编 ] 0 40 40 0
[ 作者简介] 李淑娟(9 5 )女 , 16 - , 山西省运城 市人 , 助理工程师, 主要从事农机监理工作 。
20 08. 2 1
总 第 " 6期 1 5
体体积的 比率 、 冷藏温度 、 包装格式 和包装薄膜 的通透性 。 O : 产生剂一c 0 吸收剂 、 氧气栅 栏薄膜( re l) b r ri 可以应用于鲜 a i fm
监 督 管 理 工作 的 具体 措 施 。
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
U 9 .+ 4 28 5
文献标志码

近年来 , 伴随着党 中央 、 国务 院关 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连续 几年 的 中共 中央 1 文 件 的发 布 ,加快 了农 业 机械 化 的 进 程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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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监管方法
第一条为了支持、促进和规范现代农机合作社的发展,维护现代农机合作社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齐齐哈尔市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现代农机合作社是指国家投入在30%以上,由省农机局确认的合作社。

第三条为强化现代农机合作社的组建和管理,县政府成立现代农机合作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县农机局、县经管总站、县审计局、县监察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

第四条组建现代农机合作社的农民合作组织,在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同时,应到村委会申请,再到乡镇政府申请,待乡镇政府审核后,向县现代农机合作社管理办公室申报,办公室根据我县已建合作社布局和乡镇耕地实际情况,立项审核。

第五条县经管总站负责现代农机合作社的财务监管、土地规模经营的认定和有序流转的实施。

第六条现代农机合作社分三级管理。

既初级社、达标社和示范社。

初级社是不具备达标社标准,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机合作社;达标社是指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组织体系健全,规模经营达标,有较好的
经营收益且成员得到了分红,合作社所在村办证落户率符合上级要求,合作社自身落户办证达到100%,社员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在80%以上;示范社每年评比一次,在达标社中综合排名全县前5名的合作社为示范社。

第七条现代农机合作社组织化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所在乡镇、村共同认定,办证落户率是否达标由县农机监理站认定,规模经营面积是否达标由县经管总站认定,合作社的布局由乡镇政府和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核准。

第八条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的布局结构要科学合理,旱田现代农机合作社原则上每个乡镇只能建一个,水田现代农机合作社每个村只能建一个。

一个村有多个合作社的,本着扶优、扶强的原则,认定一个。

由乡镇、村择优确定。

第九条现代农机合作社的级别经相关部门验收认定后,对达标社、示范社由县政府给予挂牌。

第十条现代农机合作社的组织管理
1、理事会:理事会是合作社的较高权力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一人,理事三人。

理事长是合作社的法人代表,由投资额较高的人担任。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报告工作,其一切活动严格按照合作社章程执行(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理事会的职责:
(1)审定合作社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2)确定合作社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
(3)聘任和解聘合作社经理;
(4)听取并审定合作社经理的年度工作报告;
(5)审定合作社年度预算和年度决算方案;
(6)决定对合作社经理的奖惩。

2、监事会: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管理机构。

由股东代表组成,成员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设主席一人,监事二人(股东成员少的也可只设执行监事一名)。

国投部分超过50%的,监事会主席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长兼任,国投部分不足50%的,村级组织也必须派人员参加监事会。

监事会的职责:
(1)检查合作社财务管理;
(2)对理事长、经理执行合作社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合作社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理事或经理的行为损害合作社的利益时,要求理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主席(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3、合作社经理:合作社经理实行聘任制,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签订聘书。

经理负责主持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第十一条现代农机合作社的生产管理
1、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2、合作社实行六统一的生产管理办法。

即机具统一停放保管;统一管理和作业指挥;统一作业质量和验收标准;统一作业收费标准和结算;统一油料供应;统一保养和维修。

机具作业质量执行《黑龙江省农机田间作业质量标准》。

合作社生产作业收费应体现社会效益,国家投入90%-100%的合作社,为成员作业,作业费要少收30%;国家投入60%-90%之间的合作社,为成员作业,作业费要少收20%;百万元水旱田现代农机合作社,为成员作业,作业费要少收10%。

水旱田现代农机合作社单一作业收费标准应降低10%以上。

3、合作社必须保证生产安全,理事长是合作社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合作社安全负总责。

4、合作社驾驶操作人员要加强安全意识,机具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避免事故发生。

5、合作社机车作业实行统一管理、单车核算、自负盈亏。

第十二条现代农机合作社的机务管理
1、合作社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他自走式动力农业机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落户手续,农机驾驶人员要接受农机培训部门的培训并办理相应的驾驶执照,保证机车有户、驾驶员有证、按操作规程驾驶操作。

2、合作社要建立装备技术档案、检测档案和修理档案,做到有专人
负责,认真填写,妥善保管。

3、合作社要严格执行技术保养规程,要有相应的农业机械维修保养间、维修工具、零件库和专用加油机,配备专职的维修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技术标准进行保养和大修。

第十三条现代农机合作社的财务管理
1、合作社要制定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具有资质的专兼职会计、出纳及相应的财会人员,持证上岗。

2、合作社财务要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实际操作按照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现代农业农机作业合作社》执行。

3、合作社实行成本核算机制。

按固定资产折旧费、大修理费、日常维护费、轮胎磨损费、人员工资、管理费、油料费、资金占用费等核定成本。

4、合作社机车要按有关规定提取装备折旧,由合作社在信用社或银行设立专户存储,专户由县级财政和农机局背书。

该资金用于该合作社的装备更新。

提取和使用时,须经县财政和农机部门批准,并给信用社或银行出具相关手续。

农机作业合作社机械装备需要更新时,首先向县财政和农机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县农机部门组织招标采购。

5、合作社要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盈余公益金。

提取比例分别为利润的3%和2%,剩余部分用于股东分红。

公积金用于增加股本金或弥补亏损,公益金用于成员福利。

6、要加强对合作社财务的管理,县经管站每年要对合作社进行一次
财务审计,县农机部门负责对合作社财务的协管。

第十四条现代农机合作社的固定资产管理
1、合作社所有的固定资产要单独设置账目管理,制定固定资产明细目录,逐一登记造册,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2、合作社的农业机械装备要做到机车有库、农具有棚,有一定规模的停放场。

3、各级财政投入资金购置的农业机械装备及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其他投资方投入的资产,产权归投资人所有。

国有部分农机合作社只有经营权,没有处置权。

合作社所在乡镇、村与现代农机合作社签订责任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合作社在折旧期内出卖国家投资或者补贴购置的大型农业机械的,应当经当地县级财政部门和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合作社出现经济纠纷时,不得使用农机装备等国有资产抵偿债务。

合作社破产、解散时,不得将农机装备等国有资产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其他出资人,应由财政、农业机械和国有资产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现代农机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自觉接受各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县现代农机合作社管理办公室是合作社监督管理的协调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合作社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是现代农机合作社的管理主体,负
责合作社经营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八条县经管站是现代农机合作社规模经营和财务核算的责任主体。

县农机局是现代农机合作社组建、审批、机具选型、业务培训、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县财政局是现代农机合作社国投固定资产的监督主体。

合作社对国投资产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

第十九条建立群众监督制度。

县现代农机合作社管理办公室每年都要采取群众测评的方式,对合作社进行定项考核。

第二十条对于现代农机合作社在组建或运行过程中发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相关部门查处。

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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