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临床试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标准操作规程

临床试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标准操作规程一、目的本标准操作规程旨在规定临床试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方法,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从而为科学研究和药物审批提供可靠依据。
二、范围本标准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涉及人体试验的研究项目,包括药物、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的研究。
三、职责临床研究机构负责人负责制定和执行本标准操作规程,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研究团队成员应遵守本操作规程,配合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
四、操作规程1.临床试验设计在临床试验设计阶段,应明确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研究方案和流程,明确研究目标、研究方法、研究周期、样本量等关键要素。
2.研究团队组建研究团队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充分的培训和考核,能够胜任临床试验的操作和管理。
团队成员应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伦理审查临床试验应经过严格的伦理审查,确保试验程序合法、科学、安全,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
伦理审查意见应得到充分落实,相关文件应存档备查。
4.试验物资管理试验所需的各种物资,包括试剂、设备、药品等,应经过质量检验,确保符合试验要求。
试验物资的存储和使用应进行严格管理,防止混淆、损坏或变质。
5.试验操作规范试验操作应遵循研究方案和操作规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研究团队成员应接受培训,掌握试验操作技能,避免操作失误。
6.数据采集与管理数据采集应真实、准确、完整,避免遗漏和错误。
数据管理应规范、有序,建立数据核查机制,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电子数据应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7.统计分析数据分析应遵循统计分析计划,采用合适的统计方法,确保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数据分析应在严格的质控环境下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8.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对临床试验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
质量保证应包括文件管理、试验操作、数据采集与分析等环节。
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临床试验是新药及新治疗方法研发的重要一环,其过程需要遵循一系列标准操作规程,以确保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是为了规范临床试验操作流程、提高试验质量、保障受试者权益和安全而制定的一套操作规程。
在进行临床试验前,研究人员必须详细阅读并严格遵守《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要求。
首先,研究人员需要明确试验的目的、对象和流程。
其次,研究人员需要依据规程规定的试验设计,对受试者进行招募、筛选和入组。
在试验进行中,研究人员需要确保按照规程规定的药物给药、检查观察、数据记录等操作流程进行。
同时,必须确保试验的数据采集、分析和报告符合规程的要求。
《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还包括了受试者权益保护、试验药物管理、临床试验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研究人员必须保证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合理管理试验药物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以确保试验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最后,研究人员需要按照《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的要求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和报告,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关资料。
只有严格遵守规程中的各项要求,才能确保临床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总之,《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是临床试验工作的重要指南,研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其中的各项要求,以确保试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一、引言临床试验是评估新药物、医疗器械或治疗方法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
为了保证试验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靠性,制定本标准操作规程,以指导临床试验的各项工作。
二、试验目的本临床试验的目的是评估新药物A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其上市提供科学依据。
三、试验设计1. 试验类型本试验采用随机对照试验设计,将受试者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
2. 受试者招募根据纳入与排除标准,通过医院门诊、社区宣传等方式进行受试者招募。
3. 样本量计算根据统计学原理和预期效应大小,计算样本量,确保试验结果具有统计学意义。
4. 试验方案制定试验方案,包括入组标准、排除标准、随机化方法、干预措施、观察指标、随访时间等内容。
四、试验步骤1. 受试者入组根据入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受试者进行知情同意,并进行随机分组。
2. 干预措施实验组受试者接受新药物A的治疗,对照组受试者接受常规治疗。
3. 观察指标记录受试者的基线情况,包括年龄、性别、病史等信息。
观察指标包括主要疗效指标和安全性指标。
4. 随访根据试验方案规定的时间点,对受试者进行随访,并记录相关数据。
五、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1. 数据收集建立严格的数据收集和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数据分析采用适当的统计方法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包括描述性统计、生存分析、卡方检验等。
六、伦理审批与监督1. 伦理审批临床试验需经过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批,确保试验符合伦理要求。
2. 监督与安全评估建立临床试验监督机构,对试验过程进行监督,并进行安全性评估。
七、试验结果与分析1. 结果统计与分析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对试验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
2. 结果报告编写试验结果报告,包括疗效评价、安全性评价、副作用分析等内容。
八、讨论与结论根据试验结果进行讨论和结论,评估新药物A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九、参考文献列出本标准操作规程所参考的相关文献。
以上是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的详细内容,包括试验目的、设计、步骤、数据管理与分析、伦理审批与监督、结果与结论等方面的要求。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是指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对医疗器械试验的一系列操作规范,包括试验设计、试验流程、试验人员要求、试验数据的收集与分析等方面的规程和标准。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试验设计:包括研究目的、试验方案、试验组织结构、研究对象选择和入选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2. 试验对象:包括试验对象的选择、试验对象的退出标准、随访、补充试验对象等内容。
3. 试验干预措施和方法:包括干预的方式和方法、药物的给予途径和剂量、设备的使用方法等。
4. 数据收集:包括试验数据的收集方法、数据的记录和整理、数据质量的控制等。
5. 试验过程监控:包括试验过程中的监控、数据监测、监督和评价等。
6. 试验结果分析和报告编写:包括数据分析的方法、结果的解释、试验报告的撰写等。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可靠性和可比性,保护试验对象的权益,提高医疗器械的安全
性和有效性评价水平。
这些标准操作规程通常由国家药监局或相关医疗器械管理机构制定,试验机构和研究者在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时需要遵循并执行。
临床实验标准操作规程SOP

附件A06标准操作规程(SOP目录SOP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为有效地实施和完成某一临床试验中每项工作所拟定的标准和详细的书面规程。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标准操作规程制订、修订及编码的操作规程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指定人员起草或修订机构总的SOP2、起草人或修订人按照GCP的要求,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起草或修订SOP3、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主任审核。
4、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对SOP实行统一编码。
5、编码格式为:“JGSOIP XX”,“JG'代表“机构” ;“XXX”为顺序号。
例如:“标准操作规程的制订,修订及编码操作规程”的编码为:JGSOPO016、SOP经专家小组讨论通过,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审核批准后生效。
7、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对通过的SOP归档保存。
8 新的SOP S过后,旧的SOP同时废除,并统一由办公室回收。
10、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学习SOP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监督SOP的实施。
各专业标准操作规程的制订、修订及编码的操作规程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专业科室指定人员起草或修订本专业的SOP2、起草人或修订人按照GCP的要求,根据本专业的实际情况起草或修订SOP3、对SOP实行统一编码。
4、编码格式为:“YYSO P XX”,“YY”为本专业前两个字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大写);“XXX”为本专业SOP的顺序号。
例女口:心血管专业的第一个SOP的编号为:“ XXSOPO01。
5、SOP经本专业专家小组讨论通过,专业负责人审核,上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批准后生效6、归档保存(一份存本专业办公室,一份存医院机构办公室)。
7、新的SOP S过后,旧的SOP同时废除。
8 本专业组织相关人员学习SOP并组织实施。
1、申办者制定初步试验方案。
2、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接到申办者提供的初步试验方案及相关临床前资料,通过审核后,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指派的试验负责人确定研究小组成员。
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简称SOPs)是指在临床试验中,为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可靠性和伦理性,制定的行为规范和操作指南。
SOPs的编写是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国际指南和国内外实践经验,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下面是一份关于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的参考文档,旨在提供一种范例,仅供参考。
一、目的本SOP旨在规范临床试验过程中的相关操作,确保试验进程的科学性、可靠性和伦理性。
二、适用范围本SOP适用于本机构开展的所有临床试验项目。
三、术语和定义(根据情况修改或增加术语和定义)四、试验人员1. 主试验者:负责试验设计、管理、监督和数据分析的主要责任人。
2. 协助试验者:负责试验操作、数据采集和纪录的人员。
3. 受试者:符合试验入选标准并同意参与试验的个体。
4. 访视者:负责对受试者进行回访和记录访视纪录。
五、试验设计1. 试验目标:明确试验的科学目的和预期结果。
2. 试验方案:编写完整的试验方案,包括试验设计、入选标准、排斥标准、分组方式、随机化方法等。
3. 试验流程:绘制试验流程图,明确试验的各个阶段和相关操作。
六、试验操作1. 受试者入选:按照试验方案的入选标准和排斥标准,进行受试者的筛选和登记。
2. 受试者知情同意:确保受试者在试验前完全理解试验内容和可能风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 随机分组:根据试验方案,使用适当的随机化方法对受试者进行分组。
4. 试验操作:按照试验方案的要求进行试验操作和数据采集,并记录相关信息。
5. 安全监测:密切监测受试者的安全情况,如出现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6. 数据管理: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并按照规定进行数据录入和校核。
7. 访视回访:定期对受试者进行访视并记录相关纪录。
8. 不良事件处理:对试验中的不良事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录、报告和处理。
9. 试验中断:若试验发生重大问题或伦理审查委员会要求中断试验,应及时执行并记录。
临床试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SOP)

临床试验项⽬标准操作规程(SOP)临床试验项⽬标准操作规程Ⅰ. ⽬的:建⽴临床试验的流程图,临床试验的SOP按此图制定。
Ⅱ. 范围:适⽤于所有临床试验SOP。
Ⅲ. 规程临床研究流程图Ⅰ. ⽬的:为使项⽬管理⼈员有所参考,提⾼项⽬管理质量和效率,特撰写此总纲。
Ⅱ. 范围:医学部。
Ⅲ. 规程1、项⽬管理的定义:项⽬的管理者,在有限的资源约束下,运⽤系统的观点、⽅法和理论,对项⽬涉及的全部⼯作进⾏有效地管理。
即对项⽬的全过程进⾏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价,以实现项⽬的⽬标。
2、项⽬管理的内容包括以下9个部分:1、项⽬范围管理是为了实现项⽬的⽬标,对项⽬的⼯作内容进⾏控制的管理过程。
它包括范围的界定,范围的规划,范围的调整等。
2、项⽬时间管理是为了确保项⽬最终的按时完成的⼀系列管理过程。
它包括具体活动的界定,如:活动排序、时间估计、进度安排及时间控制等项⼯作。
3、项⽬成本管理是为了保证完成项⽬的实际成本、费⽤不超过预算成本、费⽤的管理过程。
它包括资源的配置,成本、费⽤的预算以及费⽤的控制等项⼯作。
4、项⽬质量管理是为了确保项⽬达到客户所规定的质量要求所实施的⼀系列管理过程。
它包括质量规划,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
5、项⽬⼈⼒资源管理是为了保证所有项⽬关系⼈的能⼒和积极性都得到最有效地发挥和利⽤所做的⼀系列管理措施。
它包括组织的规划、团队的建设、⼈员的选聘和项⽬的班⼦建设等⼀系列⼯作。
6、项⽬沟通管理是为了确保项⽬的信息的合理收集和传输所需要实施的⼀系列措施,它包括沟通规划,信息传输和进度报告等。
7、项⽬风险管理涉及项⽬可能遇到各种不确定因素。
它包括风险识别,风险量化,制订对策和风险控制等。
8、项⽬采购管理是为了从项⽬实施组织之外获得所需资源或服务所采取的⼀系列管理措施。
它包括采购计划,采购与征购,资源的选择以及合同的管理等项⽬⼯作。
9、项⽬集成管理是指为确保项⽬各项⼯作能够有机地协调和配合所展开的综合性和全局性的项⽬管理⼯作和过程。
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临床试验是评估新药、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
为了保证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制定和遵守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SOPs)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的编写内容和要求。
一、引言在引言部分,应简要介绍临床试验的背景和目的,明确制定标准操作规程的目的和意义。
同时,还应说明本标准操作规程的适用范围和相关术语的定义。
二、试验设计在试验设计部分,应详细描述试验的类型、目标人群、样本量、随机分组方法、对照组设置等内容。
同时,还应说明试验的主要终点指标和次要终点指标,并提供相应的测量方法和评价标准。
三、试验流程试验流程部分是标准操作规程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受试者招募与筛选:详细描述受试者招募的方式和条件,并明确筛选标准和流程。
2. 随机分组与盲法:说明随机分组的方法和过程,并介绍盲法的设计和执行。
3. 药物或治疗方案的使用:详细描述药物或治疗方案的使用方法、剂量、频率和疗程,并提供相应的给药或治疗流程。
4. 数据采集与记录:明确试验数据的采集方法、数据表格的设计和填写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数据记录表格。
5. 安全监测与不良事件报告:说明安全监测的方法和频率,明确不良事件的定义和报告要求,并提供相应的不良事件报告表格。
6. 终点指标评价与统计分析:明确终点指标的评价方法和时间点,并提供相应的统计分析方法和流程。
7.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介绍试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保证要求,包括监察和审核的流程。
四、试验终止和数据分析在试验终止和数据分析部分,应说明试验终止的条件和流程,并提供数据分析的方法和流程,包括主要终点指标和次要终点指标的统计分析方法和结果解释。
五、伦理与法律要求在伦理与法律要求部分,应明确试验过程中需要遵守的伦理和法律要求,包括受试者知情同意、试验注册、伦理委员会审批、试验报告和数据保密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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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新药临床试验过程中遵循科学和伦理道德的原则,使数据的采集、录入和报告做到及时、完整、准确和一致,使受试者的权益和健康得到保护,并保障其安全,保证临床试验遵循己批准的方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和有关法规,使试验结论科学、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赫尔辛基宣言》及ICH《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道德指南》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操作程序。
第二条:药品临床试验依其流程、内容和进程不同,将其划分为临床试验前的准备、启动临床试验、临床试验过程、中期协调会和结束临床试验等五个阶段。
第三条:本标准操作规程是根据药品Ⅱ期临床试验设计要求确立,临床进行的Ⅲ、Ⅳ期临床试验包括部分生物等效性试验均参照本程序执行。
第二部分临床试验前的准备第四条:申办者对临床试验中心的遴选。
⑴申办者在上报药物的临床前研究资料后,根据所申请药物的性质、作用特点、功能主治以及疾病的流行病学、样本量的大小和药品临床试验基地的专业特长等,初步遴选临床试验参加单位和确定参加单位的数量。
⑵对初选单位的专业特长、研究资质、人员组成结构、任职行医资格、相关临床试验检查和检测设备以及参研人员参加GCP培训等情况进行现场考察,确认其资质、资源、能力和承担任务量的大小。
⑶根据现场考查结果,首先确定临床试验组长单位,经与之协商确立临床试验参加单位,并据此草拟临床试验的《多中心临床试验协调委员会联络表》和《临床试验参加单位初选报告》。
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文下达后,申办者根据批文精神,与临床试验组长单位一道最终确定临床试验参加单位。
第五条:申办者起草临床试验文件。
⑴申办者与研究者共同商定起草并签署试验方案、CRF和知情同意书等临床试验文件。
⑵申办者起草《研究者手册》,或其替代文件《供临床医师参考的临床前研究药效学、毒理学试验综述》。
⑶申办者起草《药品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SOPs)》、《药品临床试验监查工作标准操作规程(SOPs)》、《药品临床试验研究者履历表》、《药品临床试验筹备会议签到表》、《药品临床试验药品发放、回收、清点登记表》、《受试者用药记录卡》和《药品临床试验实验室检查参考正常值范围表》等文件。
⑷申办者成立数据和安全监查委员会/数据监查委员会和试验项目小组,根据试验方案设计要求和项目标准由项目小组成员共同制定病例报告表(CRF),监查员可参与部分设计工作。
⑸申办者根据药品临床试验流程图、CRF结构和项目内容起草《CRF填写指南》。
第六条:申办者的组织管理。
⑴申办者根据药品临床试验项目的复杂程度、专业特长、时间跨度和质量要求等委派项目经理具体负责整个药品试验项目的运作,统一安排人员、原材料、生产工艺、作业程序、时间表和质量控制(QC)和质量保证(QA)体系(包括风险控制体系)等,并由其委派临床试验员、监查员和稽查员共同承担临床试验过程中的相关职责。
⑵申办者设立一个独立的数据监查委员会(IDMC)(数据和安全监查委员会、监查与稽查委员会、数据监查委员会)具体负责定期对研究进展、安全性数据和有效性终点进行评估,向申办者建议是否继续、调整和停止试验。
⑶申办者可将与药品临床试验有关的责任和任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一个CRO,转移给C RO的或CRO承担的任何与临床试验有关的责任和职能应当有书面说明和协议书,但试验数据的质量、可靠性、完整性的最终责任永远在申办者。
⑷申办者可委派监查员或委托CRO承担试验监查工作,并向研究者提供监查员个人简历(CV),并取得研究者的书面允许认可。
⑸申办者培训监查员,确定各中心是由同一质量标准进行监查和访问。
第七条:研究者的组织管理。
⑴根据临床试验的不同分期所涉的技术要求不同,对临床试验的职责进行分工,明确相关职责及责任人。
⑵研究者委派研究协调员、次级研究人员以协调与各研究中心和监查工作。
⑶在多中心临床试验中成立多中心临床试验协调委员会,指派一名主要研究者(作为总主持人)统筹整个药品临床试验,与项目主管/多中心协调委员会紧密合作,与申办者共同制定研究计划,并定期和申办者检查临床试验进度和质量。
⑷研究者接受申办者推荐的监查员和稽查员,并接受其对临床试验的监查和稽查。
⑸建立药品临床试验基地的临床试验质量控制(QA)和质量保证(QC)体系。
⑹建立临床试验经费、临床试验用品(含药品、文件、仪器、盲底或随机编码等)的管理制度。
⑺建立药品临床试验专业科室(含研究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室、药品代谢动力学试验室、中心实验室和急救中心等)的管理制度。
⑻建立专业科室的技术和法规的培训制度,并编写相关培训教材。
第八条:申办者准备临床试验筹备会议。
⑴申办者依临床试验中心的地域分布,在征求各研究中心意见和建议的前提下确定研究筹备会议地点、时间。
⑵申办者与临床试验组长单位共同商定临床试验筹备会议参会人员和会议的议程等。
⑶申办者根据筹备会的会议地点的布局和布置、人员的接待、文件的准备、餐饮和娱乐的安排以及会议记录等进行相应的安排。
⑷申办者向各研究中心发出临床试验筹备会的通知书,随通知下发会议议程安排。
第九条:临床试验筹备会议的文件准备。
⑴临床试验方案。
⑵格式病案(研究病历)和CRF。
⑶知情同意书初稿。
⑷研究者手册。
⑸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SOPs)。
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件。
⑺研究者履历表(空白)。
⑻试验用药品、对照品标签(说明书)及包装样品。
⑼临床试验用品发放、回收、清点登记表(样表)。
⑽临床试验筹备会议日程安排。
⑾临床试验筹备会议参加人员签到表(空白)。
⑿实验室检验与检测正常值范围表(空白)。
第十条:临床试验筹备会议。
⑴会议由申办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局处领导(或临床试验组长单位药理基地负责人)主持下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应包括相关专业(科室)临床专家、临床研究基地负责人、统计学设计专家、实验室研究人员、药学人员和监查员等。
⑵依据会议日程安排对申办者提供的临床试验方案、格式病案和CRF等相关文件依科学和道德的原则逐条逐项进行充分酝酿和讨论,并提出修改和更正意见。
⑶就临床试验的标准操作程序(SOPs)、研究者手册和临床试验前实验室资料等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各研究中心向会议组织者提供本研究中心该项试验所涉中心实验室、急救中心和/或药代动力学室等资质和检测和检查设备与正常值范围,并就实验检测方法、正常值和仪器性能等进行统一和协调。
⑷在临床试验的启动时间、进度、任务的分配、药品和文件的发放和管理、试验费用的预算、临床试验人员的培训、临床试验方案的实施、临床试验的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Q C)和质量保证(QA)、中期协调会的安排、临床试验的监查、稽查和多中心临床试验的统一和协调等进行协商。
⑸监查员参加申办者承办的药品临床试验筹备会议,对临床试验的方案设计和临床试验实施的质量控制(QC)和质量保证(QA)的体系有较清晰的了解。
⑹最终临床试验组长单位对会议议程逐项确认和总结,由申办者形成《会议纪要》发送各临床试验参加单位。
第十一条:申办者倡议成立多中心临床试验协调委员会。
⑴在临床试验筹备会上由申办者倡议成立多中心临床试验协调委员会,促进研究者、申办者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药监部门的沟通。
⑵在多中心临床试验协调委员会的基础上,研究者委派协调研究者和次级研究人员。
⑶多中心试验协调委员会成立后,向研究者提供关于理解试验方案、遵循评价临床和实验室发现的统一标准以及填写CRF的指导性说明。
⑷多中心临床试验协调委员会应加强监查员的职能。
第十二条:伦理委员会的成立与审核程序。
⑴临床试验组长(含各研究中心)单位成立和组织伦理委员会,并行使其相关职责,其中《伦理委员会成员表》存档备案。
⑵临床试验组长(含各研究中心)单位协助申办者向伦理委员会呈报药品临床试验方案、格式病案(研究病历)和/或CRF及知情同意书等由伦理委员会审议批准。
⑶伦理委员会成员经充分研究、讨论,最终以表决的方式决定是否同意待进行的药品临床试验,并批准试验方案及其它相关临床试验文件。
⑷伦理委员会最终将会议的地点、时间、参会人员、会议议程、内容及修改意见、表决方式、结果和最终结论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备案保存o第十三条:申办者负责对临床试验用文件的修订和审批。
⑴根据筹备会议的审议结果,对临床方案、格式病案、CRF、研究者手册等相关研究文件进行修改,并打印成册,交由研究组长(必要时交各研究中心)单位呈报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第一页⑵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再依据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形成供各临床试验中心进行临床试验用的试验方案、格式病案、CRF和知情同意书等相关文件。
⑶重新修订《CRF填写指南》。
⑷对各科临床试验用文件根据临床试验方案要求的格式和数量进行准备,并依据临床试验协议按时间和数量要求送达各临床试验中心。
第十四条:申办者准备试验用药品(含对照药和安慰剂)。
⑴各种试验用药品的原(药)材料的购买和生产清单。
⑵提供试验用药品(含对照药品和安慰剂)的包装说明书(标签)和药品质检报告。
⑶申办者根据临床试验流程设计和随机化方案,适当分装和标记药品,并注明“仅供临床试验用”字样。
⑷申办者根据临床试验设计要求准备足量的(超过正常用量20%)和适当包装的试验用药品和对照药品以便提供给临床试验。
如系双盲试验且与试验用药品在剂型、颜色和用量等存在差异,则应提供剂型和外观、用量、色泽、味道基本一致的安慰剂以符合盲法设计要求。
⑸如系采用盲法试验设计,在临床统计人员完成药品随机编码后,在申办者(或统计学设计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员、临床试验统计学专家和申办者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药品的编盲工作,其中包括随机盲码表(盲底)、药品编码、应急信件的准备、设盲试验的揭盲程序制定等相关工作。
⑹申办者制定试验用药品(含对照品)的运送、储存、发放、清点和回收的操作程序,并设计《受试者临床用药记录卡》和《药品临床试验中药品的分发、回收和清点表》。
第十五条:试验文件的整理。
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新药研究批文。
⑵临床试验筹备会议的议程表和筹备会议纪要。
⑶经伦理委员会批复的临床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研究者手册和其它相关文件。
⑷伦理委员会组成及联络表。
⑸临床试验参加单位初选报告。
⑹研究者履历表、分工及职责。
⑺多中心协调委员会联络表。
⑻各中心随机化编码表(密封代码信封)。
⑼药品设盲试验的揭盲程序。
⑽设盲记录及相关证明。
⑾受试者临床用药记录卡。
⑿临床试验的标准操作规程(SOPs)。
⒀盲底和应急信件。
⒁申办者与各参研单位之间签订的研究协议。
⒂临床试验用实验室检查正常值范围表。
⒃试验用药品的质检报告,包装和说明书样稿。
第十六条:研究者、申办者和监查单位签订的临床试验的监查协议。